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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生日

“妈!我回来咯!”望思玛一把推开家里的门,随手将手里的两个大纸袋朝着地上一扔,今天是星期五,也是望思玛每周从学校回家的日子。

“地铁太挤了,我的手都快断了。”

“回来了啊,热不热?”母亲看见女儿便面露欣喜,先是往自己的围兜上擦了擦手,随后接过望思玛背上的双肩包,又迅速捡起了地上被望思玛扔掉的两个纸袋,朝着洗手间走去,“脏衣服晚上给你洗了,赶紧换身衣服洗个手吃饭吧,你爸等你很久了。”

“哦。”望思玛换上拖鞋,此时,父亲正拿着报纸坐在沙发上等待女儿归来。

“老爸。”

“回来了啊”父亲回应了一声,翻了翻剩余的几张报纸,将它们放在了茶几上起身,“饿了吧,饿了我们就吃饭。”

今天的饭菜尤为丰盛,事实上,每个周末的晚上也都是这样的阵势,母亲一早就去菜市场买了菜,下午三点起就一阵忙活,这会儿,饭桌已经上摆了八九道硬菜,还有望思玛最爱喝的罗宋汤。

父女两人坐下后,母亲从冰箱里拿出了一个小盒子放在桌上,一家三口围坐在一起,这样温馨的场面在望思玛的记忆里其实一直都有,只是仅存在于上大学之前。

盒子里面是一个起司蛋糕,望思玛上周就定好了它,“我先点蜡烛哦。”

她从纸袋中取出蜡烛,放了在蛋糕上,然后点燃了上面的“27岁。”今天不是望思玛的生日,更不是父母的。

蜡烛在眼前一闪一闪,母亲看着看着突然变得黯然神伤,父亲也一句话都没说,老两口的眼泪渐渐含在眼眶里,听着女儿轻唱起生日歌。

今天确实是个特殊的日子,如果他们的儿子没有死,今年已经27岁了。

“哥,生日快乐,我们每天都有想你哦。”望思玛替哥哥吹灭了蜡烛。

母亲抹了抹眼角的湿润,将塑料软刀递给了女儿,“来,切蛋糕吧,替你哥哥多吃一点。”

“嗯,我要吃一块最大的。”

这原本是一个幸福的四口之家,却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伤得痛不欲生。

望思玛的哥哥两年前突然遭遇车祸,抢救了一天一夜最终还是宣告不治,由于事发时他没有走在人行道上,所以肇事的货车司机并不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公司替他赔了几万块之后,肇事者和受害者两边就再也没有任何瓜葛。

母亲得知噩耗的一刹就昏了过去,父亲的心脏本就不好,一听儿子出了事,立马手脚发麻瘫在了地上,幸好有亲朋好友陪在身边,那时候望思玛才刚刚念大一,得知哥哥突然走了,她在家整整哭了2个星期都没有缓过来,最后还是被父亲逼着回学校上课。

望思玛从小与哥哥的感情就很好,家里的条件虽然一般,但父母还是给了兄妹两力所能及的条件,哥哥从小喜欢音乐,父亲就在他初中时买了一台电子琴让他学,由于哥哥课业优秀,为了鼓励儿子,又让儿子报名学了吉他,大学毕业后,哥哥便在一家他向往已久的音乐制作公司任职。

妹妹望思玛从小喜欢画画,小学的时候,她看了同桌给她的漫画书,后来就着魔似的爱得一发不可收拾,从此,她每日拿起铅笔临摹漫画中的人物,从小学画到中学,中学画到高中,乐此不疲。哥哥的书本里,曲谱上到处有留有她“美少女战士”和“海贼王”的画迹,儿时,虽然父母总是因为她乱涂乱画而骂她,但哥哥却会第一个站出来护着她。

可惜天不随人愿,事不从人心,望思玛高考的时候专业分丢了几分,未能进一个她最喜爱的专业,但她还是以优异的美术成绩考入了申南大学的服装学院,父母倒觉得这个专业相当不错,毕竟是申南的王牌专业,也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专业,女孩子去学再合适不过,可望思玛却不这么想,申南虽好,但没能圆自己儿时的梦终究会成为人生一大憾事,又何况,哥哥在她大一时候走了,所以,大学生活对于望思玛来说,也是人生中最灰暗的时刻。

“思思,最近上课忙吗?”母亲往女儿的碗里夹了一只鸡腿,又盯着女儿的脸颊看了许久,转头道,“孩子她爸,你看,思思是不是瘦了?”

父亲拿起桌上的黄酒喝了一口,“整天减肥减肥,身体都搞坏了。”

“哪有,我在学校吃得可多了。”

“你的减肥茶寄到家里来了,我放在你房间桌子上了。”父亲夹了一口菜放进嘴里,“要减肥也是靠运动,这种东西吃了有什么用。”

“呵呵。”被戳穿的望思玛只好尴尬一笑,其实她本来也不胖,只是姑娘嘛,永远都觉得自己还不够瘦而已。

“对了,你身上的脏东西擦掉没有?”父亲似乎想起了什么。

望思玛没有做声,埋着头继续吃饭。

“问你的话听见没?”父亲的嗓门提高了几度。

刚一口鸡腿放进嘴里的望思玛顿时紧张起来,支支吾吾回答道,“什么脏东西啊……爸……你这是偏见……”

“对,我就是有偏见。”一瞬间,和蔼的父亲变得怒气冲冲,“看来你还没有给我擦掉,哪个正经人家的小孩去搞这些?你这跟马路上的女混混有什么区别?”

“谁说有刺青就是混混了?我犯法了吗?我坑蒙拐骗了吗?我吃喝嫖赌了吗?”望思玛反驳道,“都什么年代了,您怎么还那么古板?”

“你这是什么态度?都是跟你那些狐朋狗友学的吧?”父亲更加勃然大怒,“我说过多少次,你就是不听劝,别人看到了会怎么看你?”

“爸,明明是你还没有转变思想,我那几个朋友,人家也是正经学校念书的,什么叫狐朋狗友,人家成绩都还比我好呢。”

“好了好了,你们都少说两句。”母亲见父女两又为这事争吵赶紧起身阻止。

“下星期再不给我擦掉,我就把你的鼓扔出去。”父亲重重地摔了摔筷子。

望思玛也是毫不示弱,竭力反驳道:“刺青文在身上洗不掉,永远都洗不掉!”

“你……要是你哥哥在……”

“要是我哥哥在,他肯定不会反对。”

望思玛“啪”一下关上了房门,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她想哭却哭不出来,二十多岁了,她还总是被父母这样管着,连文个刺青的自由都没有。

这是哥哥的房间,虽然很久没有住过人,但是房间里的一切依旧是原来的样子,母亲隔三差五就会给儿子洗洗床单,换换被套,浇浇花,就像他从来都没有离开过一样。今天是哥哥的生日,母亲照例一早就把儿子的东西全部拿出来擦一遍。

房间的一侧摆着一个巨大的书橱,里面摆满了哥哥从小到大收藏的书籍。打开柜子,里面依旧充满书香,每一种书籍都归纳有序,一尘不染,看得出,母亲没少打理它们。

除了当年烧掉的衣服,哥哥所有的东西全都被保存得很好,望思玛知道,父母至今都没有接受哥哥已经去世的事实,好几次,父亲都想要在公安局里询问出一些事发时更详细的细节,但这件案子早已结案,公安局的警官也只能安慰着打发他走。

对于哥哥的死因,家里的每个人都是存有疑惑的。

望思玛喜欢翻阅哥哥的那些书,因为在有些年头的书里总会找到几页她儿时涂抹过的漫画,想到每次翻到他们,哥哥都会嘲笑她,她自己也会忍不住笑出来。

密密麻麻的书架上,她的余光瞄到了角落里一本厚厚的浅蓝色封皮的书,她随手拿起了它,书的纸张有些泛黄,但封面依旧平整光滑,上面的卡通栩栩如生很是漂亮,这是一本《安徒生童话》,望思玛和哥哥小时候最爱看的书。

望思玛一页一页地翻着——

“哥,你都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还看童话故事?”

“看童话故事分年龄吗?你自己不也是在追漫画……”

“可我还是个小孩子啊。”

“那我是你哥,也就算个大孩子吧……”

“大孩子,那歌里怎么唱来着……你都念大学了,你是老男孩……”

记忆里,她跟哥哥总是这么肆无忌惮地互相调侃,如今美好的过往只能当做望思玛一人的回忆。

“看什么呢?”望思玛把头探到哥哥身旁,“你一个男生,不会在看……白雪公主吧。”她邪邪地问道。

“思思,你还记得丑小鸭的故事吗?”

“丑小鸭?当然记得,一只灰色的丑鸭子,它的妈妈不要它,兄弟姐妹也不喜欢它,后来它变得很自卑,直到有一天它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白天鹅。”

“嗯,不错。”哥哥拍了拍望思玛的脑袋,“小脑瓜子记性还挺好。”

“原来你在看丑小鸭的故事。”

“是啊,刚好看到这儿。”

“那我考考你,哥,所有的丑小鸭都会变成白天鹅吗?”

“当然不是……”

“哦?那还能变成什么?”

“你觉得呢?”哥哥反问她。

“丑大鸭啊。”望思玛说着自己都笑了起来,“万一真的是只鸭子呢……哈哈哈哈。”

哥哥也跟着笑起来,随后又表情严肃地想了想,“不过我觉得吧……也有可能变成一只黑天鹅。”

“黑天鹅?”望思玛看了看哥哥,“黑色的天鹅,哇哦,那应该很酷。”

“天鹅分很多品种,黑天鹅是天鹅种族中最漂亮的一种,它们的羽毛漆黑如夜,大红色的鸟喙非常抢眼,外侧的羽端钝而上翘,就像一把竖琴。”话题似乎戳中了哥哥的兴趣点,于是他合上书又滔滔不绝起来,“而且黑天鹅的胆子很大,在很多童话和传说里都是黑暗的象征,不过……我倒是觉得它代表着孤独与高傲,因为黑暗的背后,往往藏着我们难以分辨的真相。”

那时候的望思玛并不理解哥哥所说的话,只觉得那些话太深奥,什么黑暗,什么孤独,什么高傲,不就是一只黑色羽毛的大鹅嘛……

就在她细品的时候,书里突然掉出了一张卡片。

望思玛捡了起来,那是一张两年前的乐队演出门票,时间是12月28日。

12月28日,望思玛对这个日子颇为敏感,因为那是哥哥死后的第3天。不仅如此,卡片上还清晰打印着演出的地点是……欧特比。

而演出的乐队……

此刻,她发现门票的背后还用铅笔淡淡地写了六个字:要来哦,忻致上。

“忻……”她更加惊愕,“裴……忻?”

是的,演出的乐队正是十心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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