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州刺史,沧淮君,秦武王嫡系子孙,与燕伶一同策划了叛乱的北秦雏凤,引军九万合兵一处。
张凤权作为这支队伍的领袖,义无反顾的支持燕伶的叛乱。他虽然和张脩年同宗一脉,但也大有差别。六百多年前,就是张脩年的高祖秦明王伏杀了他的高祖秦景王。
论起族谱,他就更是正统。张脩年实属北秦王室的远亲,只是那时还位居秦相的张文坚背信弃义,才偷取了一国之王的冠冕。
凉州城池巨大,军营更多,只不过张凤权只能执掌赋税民生,而军政全都掌握在张脩年派来监视他的秦将高乂之手。虽有刺史、封君的头衔,却没有实权,这对北秦人来说可是偌大的羞辱。
凉州的城池由圆形扩张,城盘巨大,四通八达,民丁充沛,而四面八方却没有一片城墙。
这是六百多年前秦明王张文坚驱逐秦景王遗孤至凉州时所立下的规矩,乱臣贼寇不得修筑城墙,不得掌军设防,一举一动必须全在君王的眼皮子底下。
燕伶的出现,算是张凤权此生的意外。远游凉州的燕伶,得知了他的窘迫之境,大笑三声,竟然只带着不足百人的小队伍,挑衅凉州城外驻军的高乂。
这个举动是张凤权想都没有想过的,也是不敢想的。他的身份虽是封君,但也是孽臣,明王后的列代秦王能不找他的麻烦已是万幸,谈何反抗。
燕伶有其勇,而无实力。高乂十几万的大军压根就没把他放在眼里,若不是张凤权及时出手,他们的几百人早被射成筛子了。
原来燕伶对高乂的挑衅,就是为了得到张凤权的注意。不然一个远游至此的布衣小民,哪里能见到一州之长尊。
燕伶与他一见如故,彻夜长谈。
张凤权幡然醒悟,如果不是燕伶,恐怕他这一生也没有觉悟的胆量。
他俩伺机培养数万死士,又在凉州城振臂高呼,煽动了全城百姓。全民皆兵。
虽然成功的战胜了高乂的十五万大军,但培养的死士亡故殆尽。不过民兵的伤亡不大,因为首战即是决战,在数万死士击破了高乂的阵盘后,凉州民兵所需的仅仅是顺势碾压。数十万拿着菜刀锄头的平头百姓齐刷刷如汪洋一般排山倒海的攻杀而来,不管有没有战斗力,光气势就已经大获全胜了。
高乂战死,十五万大军全军覆没,凉州得到了空前绝后的解放。
战事过后,燕伶和张凤权招揽士卒,果不其然,凡是参与了叛乱的百姓都愿意加入凉州军。权衡利弊,张凤权最终决定大部分百姓还是留在凉州修筑城墙,打造军械,保证后勤补给的万无一失,剩下的编入军队,那也足有十几万。
凉州军尽管训练不足,可还是大胜之师,风头正盛。不仅陆续攻取了十几座小城池,还夺取了北秦银矿的控制权。
几经思量,他们将全部军队分为两部分,一路为燕军先锋,另一路为凉州大营。燕伶若是取得下文朱城就合二为一,若是不能,则固守凉州,蓄势再发。
现在,燕伶不仅攻下了城池,甚至只伤亡了不到八百士卒,精锐纹丝未动。这无疑是自起兵以来,最大的一场胜利。
张凤权一得知了消息,就连夜引军前来,并安排了亲信连夜护送燕伶的父亲前往文朱城父子相会。
太阳高挂在天空正上,毒辣的灼烧着每个人的眼睛和皮肤,这感觉刺刺痒痒的,让人很不舒服。
最近的天气尚好,除了半个月前下的那场大雪,连场大风都没有刮过。可是气温一点儿没有升高的意思,地上的积雪也一点都没化。毕竟已经过了小寒,如今的气温对北秦来说还不算最低的。
张凤权白发褐眉,棱角分明的脸庞透露着贵族的气息,无需血性渲染的目光就自露气场。不愧是威震天下的秦武王嫡孙,霸气侧漏。
白发褐眉乃是正统北秦王的标志,在秦明王夺取王位之前,每一位北秦王都是这般。这也是见证北秦王室血统纯不纯正的最大标准,就如识别北秦白龙马的尾巴翘不翘,颅骨有无凸起。
他身披灰白战袍,内套铠甲,一把长柄利剑握在手中。
这把剑名叫御龙,乃是秦景王的佩剑。此剑锋利无比,剑头更是能刺透秘银,破甲效果极好,削铁如泥。
张凤权映着太阳正盛的光芒策马进城,他胯下的白龙马昂首挺胸,气势逼人。
“伶王,害死了老太爷是我的过错,如何处罚,我绝无怨言。”
张凤权单膝而跪,满脸的愧疚如同寸断肝肠。
阎象、宗政等将领陪同燕伶已在文朱城等候多时,燕伶怎么也没想到一见面他就提起这件悲痛的事。不过燕伶已经不在意了,生老病死,人之常情,况且张凤权也是为了能让念子心切的老人家早点见到儿子,乃是出于好意。
燕伶还是那副人畜无害的笑容,他赶忙扶起了张凤权,高兴的说:“你来了就好,今天大喜的日子,不提那些伤心的事!今晚我们抵足而眠,我要与你推心置腹!”
“好!”
张凤权感动万分,也在心中萌生疑惑,莫非在伶王心中,他的地位还要在其父之上?
太守府歌声四起,推杯换盏之际人心自醉。几人坐在席间阔谈天地之盎然,宇宙之奥妙。
张凤权看了看席位,除了阎象、宗政和其他几个熟面孔,竟不见韩嫣泠的踪影,而且还多了一个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光头壮汉。
他举起酒杯,高声问:“这位壮士尊姓何名,不知何时拜入燕王帐下的啊?”
燕勖没有理会他,专心致志的啃着猪腿。
撕咬皮肉的声音叽里咕噜,他往外喷了一口肉沫星子,痛饮了一杯烈酒才有条不紊的缓缓开口:“咱家本来没个大名,几天前有幸认识了伶王,他不仅管咱家吃喝,还给咱家取名叫个燕勖,以后咱家这条命就是他的了!”
“哈哈哈!燕勖将军真是个豪迈之人,以后攻城拔寨少不了你这号人物!”张凤权饮下杯中酒,对着燕伶问道:“今天怎么没见到韩嫣泠那个疯丫头啊,哪去了?”
燕伶咽下嘴中干果,笑道:“她还在和你赌气,说什么有你没她,有她没你!”
“那还真符合她的性子,看来我得送她点儿礼物,让她消气才行啊。”
张凤权随燕伶起兵之前,搅合了一次韩嫣泠和燕伶难得的两人独处,对此,韩嫣泠貌似还在生他的气。
阎象顺了顺黄白的胡子,眉开眼笑:“沧淮君不必过多在意,小姑娘嘛,不就是那个脾气,等许配了人家,成熟一点就好了。”
“军师说的也对。”张凤权表示敬佩的举杯作揖。
酒过三巡,众人开心的事聊得差不多了,家常便饭,嘘长问短的客套话也说够了。
张凤权率先提出今后的打算:“我们现在已经拥有了北秦六州的两大州,凉州和禹州。不知伶王接下来有何打算?”
“这个我们早有商议。”燕伶放下筷子,瞬间一本正经:“此次文朱大捷,尽管侥幸取胜,却也倒毙了不少战马,凉州本就马少,高乂的军队马匹也不多,我们应当渡江攻取许州成蛟,补充马匹,扩大骑兵,进而攻取北秦全境。”
“我王所言极是。”阎象当然表示赞同,因为这是他提出的万全方略。
宗政沉默不语,全当默认,燕勖头脑简单,四肢发达,自然燕伶说什么他就听什么。其余的几个将领见多数人都表态赞同,就也跟着阎象附议。
“不,我觉得此事不妥。”张凤权表情凝重,心中像是有更好的计谋:“我军自凉州起兵,连战连捷,北秦伪王定然惶恐不安。如果我们能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稍加休整就趁胜攻取茵席城,必能一举定乾坤!”
“这个方略,我也想到过。只是风险太大,军师等人力劝我三思而行,这才决定率先补充战马。”燕伶没有立即否认他的想法,但也没有表示支持。
张凤权见状,即刻望向了与他对面而坐的阎象:“军师深谋远虑,生性谨慎,晚辈完全能理解。但此时非彼时,我们两路大军共计十八万,而茵席城的守军就有三十万,如果这时不拼死一战,等其它州郡的援军陆续抵达,我们就更没胜算!”
茵席城坚固无比,特别是城头的黑羽巨箭,其威力能穿云破月,隔着老远就能摧毁敌军的投石车或是其它任何攻城器械。守军只需有序的在城头万箭齐发,无需出城就能重创攻城敌军。
张凤权每年缴纳税粮,参见伪王之时,深知那城墙有多厚,守军有多勇。因此才给这些没进过茵席城的门外汉指条明路,如果不在此时冒险一战,他们迟早会被铁骑剿杀。
“用兵就是用险,无险就无胜。两军交战,顷刻间就瞬息万变,沧淮君所虑不无道理。”
一向主张步步为赢的阎象竟有些赞同,难道他真的要改变作战方针?
攻取成蛟也是一项艰险的工程,那条湍流不息的跑马江根本就不允许生人下水,寻常的船只亦无法抵抗烈如野马的腾腾江浪,唯一能在跑马江航行的只有掌握在船霸手中的枕木重船,但船霸向来我行我素,别说发兵抢船,哪怕一句话不合他们的心意,他们宁可一把火烧了重船,玉石俱焚,也不会随人心愿。
宁可玉碎不为瓦全,倒是颇有无赖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