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高二就快要结束了,不过兰斯与龙使之间似乎发生了一些小矛盾,估计也是龙使当时太强势了,占着自己是老大,就故意刁难兰斯,所以兰斯一怒之下也就打算跟他绝交了。
吃饭不跟他们一起去,踢球不跟他一伙,回到寝室也不跟他说话,这样大概僵持了一个多星期。恰好兰斯母亲上来了,谈到了高三的住宿计划,是继续住校,还是出去租房子。
话说兰斯有干妈,兰斯母亲其实也有干妈,自然也有就个干爹,不过我们都称作“保保”,母亲的干爹兰斯自然也就喊做“外公”,外公姓李,老家也是先锋村的,而且跟我们先锋村的村支书李本学是亲兄弟。
外公有几个女儿,其中四女儿有个男孩叫范杰,跟兰斯一样大,刚从自贡转学来到荣中,也是读高二。他三女儿有个女孩,比我和范杰大一岁,一样在荣中,自然也就读高三了。
这个姐姐跟范杰一起是在校外租的房子,由姐姐的母亲带着,不过马上就要毕业了,这房子也就快要到期了,但考虑到范杰还要读高三,于是外公决定亲自上荣县来带他。
这样一来,兰斯母亲也就找到外公与之商量可否一起租房子,本来大家也都是“一家人”,说起话来也就方便多了。最终决定一起租房子,兰斯就住进了姐姐留下的那间屋,范杰继续住他的那间屋。
兰斯母亲除了付一半的房租外,每月还要给外公400块钱的生活费,因为母亲亲自到老食堂吃过一次饭,觉得实在是难以咽下去,所以才“出此下策”,想要给兰斯改善伙食。
那日兰斯与母亲前来512搬东西,恰好遇到龙使、楷使跟发财也在,虽然兰斯与龙使还在闹矛盾,但龙使还是“不计前嫌”,叫上楷使跟发财一起帮兰斯收拾东西,然后帮忙带到兰斯的新住所。
话说这新住所就在“指南针书社”的后面,从书店左手边的第一个小巷子进去,记得当时兰斯住在四楼的样子。搬好东西以后,他们三人便准备离去,楷使说道:“小龙、娘娘,我们走了哈。”
我母亲便回答:“哎呀,刚到啊,就要走啊,喝杯水再走嘛,你们三个。”楷使继续说:“没得事的,娘娘,我们还要回寝室,这就走啊哈。”母亲说道:“那要的嘛,陈龙、谢楷你们三个辛苦了哟。”
于是送他们出门,听到咚咚咚的下楼声,回到屋里把床铺都收拾好,准备正式入住。这高三是非常重要的一年,所以暑假自然是需要补课的,大概也是补了20天左右的时间,但关于补课费的问题一直都是闹的沸沸扬扬,这里就不提了。
暑假自然是回到成佳,与伙伴们踢足球,龙使的那双F10又重出江湖,兰斯的猎鹰7代也是不甘寂寞,共同出现在了成佳三中的操场上。几乎每日与龙九、大妈、柯龙军、大王正、许波等人踢球不在话下。
回到学校也就是高三了,由于九年义务教育只到初中为止,高中的学杂费是每年大概一两千的样子,到一楼交过学费以后,自然也就可以正式开学了。
兰斯一个人从512搬了出去,后来龙使、楷使、发财他们几个也都搬了出来,他们没有搬到校外,而是搬到了学校的新公寓。话说这新公寓就在新食堂的九点钟方向,正西边。
这新公寓自然是要比龙吟庭高级多了,那么价格自然也就要高些,据说每学期贵个100块钱左右,而龙使他们三个似乎一直都是欠费状态,强行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