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历六年,大宋都城汴京。
城阔三十余公里,人口达150余万。乃是当今世界上唯一一座百万级人口的雄伟都城。也是当世大宋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更是后世著名的八大古都之一。其繁华、雄伟难以言表。
出汴梁东边不远,有一小村依山而建,坐落在一个小山坳子里。村落规模不大,不过二十来户人家,名唤胡家村。
宋朝繁华举世皆知,汴京作为当世第一大城,周边数十里内,类似胡家村这样的小村不计其数,倒也不足为奇。
胡家村所在的山坳子说不上地处偏僻,道路难行,反而紧靠着官道。因为距离汴梁太近,所以往来客商旅人虽多,但也没有几人愿意在此歇脚。不过此处风景还算可以,若是有人愿意打理,或许会变成一处值得游玩的小景点。
日上杆头。
早起去田地里干活的农人,扛着锄头三两成群、有说有笑的从村外陆续归家。此时,家里的婆娘早已备好早饭,这会正拉扯赖在床上不肯起来的毛孩子们大声呵斥。只不过高高举起的粗糙手掌,最终也只是雷声大雨点小,落在毛孩子的屁股蛋子上连声响都没有。反倒父母掌心厚厚的老茧,搔的赖床的熊孩子咯咯直笑。
胡家村边沿的一座摇摇欲坠的破屋子里,胡彻打着哈欠从破床上慢慢爬起。下意识的伸手去床头柜上想拿手机,却差点没一头栽下床去。突如其来的惊吓让胡彻惊醒,这才意识到现在已经不是自己生活的那个地方了。
揉去眼角的眼屎,胡彻苦着脸揉了揉饥饿的肚子,然后起身从床尾的竹筐里摸出两个半烂的果子啃了两口。浓郁的酸味儿,很是倒牙。像这样的东西,搁在以前,胡彻是看都不会看上一眼。
阳光渐渐从没有窗门的窗户里照射进来,看样子又是晴朗的一天。只不过看着屋里仅剩下的一张破床和一个半朽的竹筐,胡彻的心情却不似天气那样明媚。
胡彻栖身的屋子不大,四周全是用老竹插在地上,然后用泥浆涂抹之后形成的土墙。因为年久失修,原本平整美观的土墙变得坑坑洼洼,挨着墙边的地面上积了厚厚一层灰土。门窗不说,都已经半朽半烂,凑合着用还行。最让胡彻头疼的还是屋顶那根通体黑色的大梁,每当胡彻盯着那根大梁看的时候,总有一种那根大梁像海草一样随风飘摇的感觉。
胡彻不是这个时代的人,而是来自于千年后那个繁华、强大的时代。住惯了钢筋水泥,玩惯了游戏手机,胡彻初来乍到之时,根本无法接受这样单调且穷困潦倒的生活。
怎么来的胡彻懒得去想,反正一觉醒来之后,自己就在这了。至于是魂穿还是身穿,都不重要了。长什么样,没镜子也看不到。不过都穷成这样了,胡彻也没那心思去关注这个。只是现在肚子饿的难受,还是找东西填饱肚子来的更为实际一点。
小心翼翼拉开只剩半扇且同样腐朽不堪的木门,胡彻钻出屋子后忍不住伸了个懒腰。长期蜗居在一个狭**仄的空间内,那种寂寞恐慌的感觉会把人逼疯。
想起来,胡彻还是挺佩服这栋屋子的上一个主人。
这栋破屋原本不属于胡彻,胡彻原本也不属于这个村子。
这栋屋子原本属于村里一个懒汉,据村里人说,那懒汉每天不思生产劳作,尽靠着坑蒙拐骗过活。后来偷鸡的时候运气不好,被狗咬了一口,回来以后没几天人就不行了。
而这破房子也因为死过人,村里人嫌晦气,不受村里人待见。后来胡彻来了以后,也就以五贯钱的价格顺水推舟给了胡彻。
胡彻来这个世界的时候,除了人什么都没带过来。只知道自己醒来之后,就躺在一颗树上。至于到底是魂穿还是身穿,胡彻自己都搞不明白。好在穿越之后的人,大抵运气都还不错。胡彻碰上了一位上山砍柴的老农,这才跟着人家下了山,在这胡家村落了脚。
算算日子,胡彻来这个世界快有十来天了。起初那种单调无聊的日子折磨的胡彻有些发狂。那种焦躁、不安的情绪让胡彻差点崩溃,每天跟具行尸走肉一般浑浑噩噩的,脑子里一片混沌。除了躺在床上能喘气,跟具尸体没什么两样。如果不是带胡彻下山的那老头夫妇两心善,总是愿意施舍些粮食救命,这会儿胡彻怕不是已经变成一具真正的尸体。
救急不救穷!胡彻现在不但穷,还懒!那农夫与胡彻毕竟毫无关系,而且作为一个农人,家里自然说不上宽裕。连续帮了十多天,虽然老伴没说什么,可继续下去什么时候是个头?老农那支援的粮食已经断了,对此胡彻并不埋怨,反倒异常感激。
不过此刻腹中火烧火燎一般的感觉,逼得胡彻从那种浑噩的状态中醒来。开始考虑自己该如何凭借双手活下去。
只是此刻胡彻双脚发软,头晕目眩的提不起一点力气,只能先去胡老实家里厚着脸皮再讨一碗稀粥,否则怕不是要饿死在半道上。
胡老实就是带胡彻下山的那个打柴的农夫,四十多岁的汉子。为人本分老实,只不过有些木讷,不怎么善言辞。家中只剩下一个婆娘,孩子听说去镇上给人当帮工去了,平日里也很少回来。
这会儿老两口正被同村的胡寡妇指着鼻子破口大骂,周围还围了一圈人。具体骂什么胡彻不知道,只不过看着老两口胀红的脸庞和脸上的怒意,胡彻知道那肯定不是什么好话。忙快步走了上去,高声喝到:“胡叔,怎么回事!”
那胡寡妇看到有人出声,掐着腰扭过头斜了胡彻一眼,轻蔑道:“怎么回事?哼!你没长眼睛啊!自己不会看?”
胡彻这才看到胡寡妇脚下有一只已经死了的母鸡。
“胡老实啊胡老实!村里人都说你老实!老娘也一直以为你老实!没想到你表面一套背地一套,居然偷鸡!怎么的!看我家没男人好欺负是不是?你这个该死的偷鸡贼!腌臜货!”
胡寡妇越骂越气,眼泪都出来了。胡老实两人一脸气愤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能涨红着脸望着周围的村民,眼里充满了说不出的祈求。
胡彻一愣,按照他对胡老实两口子的了解,偷鸡这事不像是胡老实能干出来的。只不过这会儿,胡寡妇撒泼吵得胡彻心烦意乱,忍不住双目一瞪喝到:“闭嘴!你说是老胡叔偷得就是他偷得?怎滴?你胡寡妇改名胡判官了还是改名胡神算了!铁口直断了是吧?”
胡寡妇一愣,有些发狂的撸了撸袖子,然后掐着腰指着胡彻的鼻子尖着嗓子骂道:“呸!你个外来人有什么资格说话!我到这的时候,鸡就被胡老实提在手里,不是他偷得还是谁偷的!这事就是闹到官府去,老娘也有理!”
扭过头,胡寡妇装作一副可怜模样,朝着围观的村民哭到:“我胡寡妇嫁到胡家村没几年男人就死了,留我孤身一人养着狗娃。这么多年我也从来没喊过苦叫过累,孤身一人拉扯孩子长大,可是有些人啊就见不得我孤儿寡母,觉得我一个寡妇好欺负。现在就连一个外人都来欺负我!我......我干脆不活了算了!呜呜呜......”
胡彻一看周围人的眼神不对,心里一紧,脸色有些发黑。怒道:“你这妇人空口白牙污人清白!我什么时候欺负你了,从头到尾都是你一个人在说,你说鸡是我胡叔偷的,谁看见了?”
“那鸡都被胡老实提在手里了,不是他偷的还是谁偷得!”胡寡妇兀自不肯罢休。
“你先别说话行不行?怎的,就是我胡叔真偷了,你还能为了一只鸡把我胡叔送官府去了不成?同宗同族,你能这么干?”胡彻不耐烦的摆了摆手,接着道:“是不是问问就知道了?真要是我胡叔偷的,不用你喊,大家伙肯定会给你一个交代。你空口白牙就在这嚷嚷,你觉得大家会信?不是我多嘴,我胡叔平日在村里什么样,大家心里都有数。你们还真信我胡叔会偷鸡?”
胡寡妇还想说什么,却被胡彻一句话给堵了回去。
“先别急着叫喊,我先看看。”
“胡叔,您先别急,先缓缓。反正我相信您肯定不会干这事。”
胡老实涨红了脸,“俺......俺也不知道。方才我从地里回来,吃完早饭准备回地里,谁知道一出门就看见一只鸡死在家门口。我捡起来正准备去旁边柱子家问问是不是他们家丢的,胡寡妇就来了。然后......然后就污蔑我偷了他们家的鸡。”
“呸!肯定是你偷的!你这个老贼!王八蛋!”胡寡妇看着胡老树的双目怒火熊熊,忍不住喝骂道。
胡彻心里有火,正想骂回去,头一扭却看到胡老实家门口的篱笆墙下面有几个浅浅的爪印,心里顿时有了计较。
“来!把那只死了的鸡给我看看。”
胡寡妇忍不住后退一步色厉内荏的叫到:“你要干什么!这是我的!”
胡彻耐着性子道:“这么多人在这看着我能抢你的不成!给我看看,我能证明鸡不是胡叔偷的。”
胡寡妇将信将疑的将手里的鸡递给胡彻,一脸的不情愿。
胡彻没去管她,翻看着死鸡的尸体,在鸡脖子上发现了一道一厘米长的小伤口。此时的血液早已干涸,只是可能因为鸡死的时候姿势不对,看上去血像是从鸡嘴里流出来的。而且因为鸡毛的覆盖,导致脖子上的伤口被遮盖。胡寡妇一来就忙着吵架,也没心思去仔细看,这才闹了这么一出。
一把将手中的死鸡丢给胡寡妇,胡彻拍了拍手。
“拿回去吧,鸡脖子上有伤口。应该是黄鼠狼什么的咬死的,呐,那边墙根下还有爪印,自己去看。这鸡拿回去早点拔毛放血,记住要煮熟透了再吃,不然有毒。”
胡彻转身朝着胡老实笑道:“没事了,胡叔。您忙您的去吧,这鸡应该是黄鼠狼什么的咬死的,跟您没什么关系。这日头老高了,我得去山上转转,您先忙着我先走了,对了,胡叔,您这短锄借我用用。那个,大家伙也都散了吧,就是个误会。”
胡老实还没回过神来,胡彻提着家里的短锄已经消失在村口。
胡寡妇抱着鸡羞的脸色通红,朝着胡老实两口子和围观的众人鞠躬道歉之后,就这么捂脸跑了。留下胡老实两口子一脸不知所措呆立当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