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落山之前,一只死去的小黄狗被掩埋在黄土里。
洪度和余思齐握着结实的粗木棍,费了好大力气在潮湿的泥地里刨出一个坑,程旭则从附近采集了好多枯叶。春天枯叶很多,叶子新鲜嫩绿时人们开心的辨认它们属于什么种类,老去垂败的枯叶呢,它们的品种却不为人知,当然,也丝毫没人关心。
埋好了黄狗,洪度细心拍了拍地面的泥土,把松土压得紧一些,又掩上些黄叶。她名叫薛涛,可朋友们都习惯唤她的小名,薛洪度。程旭提议写一则墓志铭,一首绝句就可以,聊表追念。可大家对这只黄狗的名字、来历一概不知,不知从何叙起。
“说到底,今天下午统共也就溜出门两个时辰,还在思齐家换了男子服、喝了碗甜润的绿豆羹,这才在街边瞧见奄奄一息的小东西呢。”洪度说。而这只小狗真是瘦削又可怜,惹得程旭当时一抱起小狗便惊呼,大概被它身上嶙峋的骨头硌到了。“我带它回家医治。”程旭本来很慷慨激昂地表示自己可以治好它的,他父亲是眉州德高望重的大夫。没想到抱起来没多久,小东西就咽了气。
“也不要写什么墓志铭了,立个牌匾太过招摇,怕是惹来好事者掘墓,岂不扰了小狗安眠!”思齐说。“而且,我们真的要回家了。”
此时恰好一阵风吹过,绯红花瓣星星点点地飘落在地,也落在三个人的头上、肩上。他们精挑细选了这么一片荒地,就因为这里栽满了芙蓉树。
“母亲说芙蓉树长不高,其实也不矮呀。”程旭念叨着。对于这些十二、三岁的孩子来说,两米开外的树已经算是很高很高。抬眼看,它们排布不密,朝天空伸出枝桠,到底是才栽下一两年,那年轻,那气势,好似能长到无限高,高到撑破天顶。
拂了拂袖子上的花瓣,思齐突然念道:“昔日芙蓉花,今成断肠草。以色事他人,能得几时好?”
洪度瞥了思齐一眼,觉得李白这首《妾薄命》他吟得有些不合时宜。便说道:“思齐,你才几岁,就能读懂汉武帝和阿房的故事吗?”
“人世之情贵在一个真字,我是你哥哥,我不懂,你就更不懂啦!”思齐笑着拍了拍洪度肩上的花草。
洪度扬起脸,眨了眨圆眼睛,父亲书房里找到读到的诗太多,自己一首首熟读起来,却没有老师像讲解《列女传》、《四书》那般认真的教过,全凭自己领悟。细细把这首乐府诗吟诵一遍,她说,“你虚长我一岁。我觉得,这首诗明明是在讲,人间难得见真情,尤其是美人显贵之流。”
“好吧,反正我不明白,姑且算你说的对。我们快抄近路回家吧。”思齐拉起洪度的手。
思齐和洪度是邻居,两家都住在四川眉州的青坪街上,宅院一东一西紧挨着,两个孩子的父亲都在府衙为官,回到家,他们隔着院墙也能说上几句。思齐比洪度大一岁,从小他读四书,她也读四书,他念诗,她更要念诗。
程旭则喜欢摆弄些花花草草,他没那么爱读书,但是诗歌也是寻常日子里少不了的调剂。他说,“你们看这首好不好?涉江采芙蓉,兰泽多芳草。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还顾望旧乡,长路漫浩浩。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他刚起个头,大家就跟着念起来。十来岁小儿也能诵诗,因为,他们生活在唐朝。
念着诗,落寞的一天仿佛平和了许多,夕阳黄昏最美,芙蓉花下也美,生生世世,天地万物,如同日落日出,都介入不可回避的循环往复之中。又有什么可忧愁的呢?
洪度推开自家宅子的大门进来。一路飞奔回家,脸上还带着跑步过后的潮红。进了门,先是看见看门的伙计清扫院落,紧接着发觉丫鬟绥玉一直侯在门边。
“绥玉,怎么不进屋去?”她轻描淡写的说。心里明明知道,这是自己偷跑出去的规定动作,绥玉必定守在门口罚站,直到自己回来。
绥玉比洪度年龄大,长得却小巧伶俐,比洪度矮半个脑袋。她瘪着嘴一句话不说,满脸委屈,只跟着洪度往里走。洪度本想绕道从回廊到后室换身女服,绥玉阻住她,“夫人请您去正厅说话。”洪度一想,自己这样跳墙出去不是头一回,父亲也已经回家,若母亲恼火,父亲会护着自己的,于是穿着男服、脚底沾泥便去了前厅。父母亲正襟坐在榻上饮茶,一见着洪度母亲便抑制不住地责骂起来。
“又去哪里疯玩?你瞧瞧你,爬墙出门是第几次了,怎么不爬墙回来呢,竟好意思昂首阔步的从正门入!还换上男儿服!有一点女孩的样子吗?《列女传》里讲的贤明、贞顺,到底是白读了?”
“母亲,正所谓勇者无惧,我跨墙而出并不逾矩。至于这身男子服,是思齐借给我的,好看吗?听闻在京师长安,公主们都有着男服出门的习气,方便又安全。”她说着说着,微微抬起胳膊转了个圈。小小年纪,洪度的一张小脸盘便已出落的轮廓清晰、眉眼秀逸,穿上男服,真有几分俊俏公子的派头。
“好看,好看!涛儿穿上男服,大有巾帼不让须眉之势。”父亲朗声说。“不过日后出门一定要有大人陪着,不可再让你娘担心。快,快去更衣吃饭。”父亲果然帮着她敷衍母亲。
“嗯。”洪度偷偷冲父亲使了个眼色,恭恭敬敬的退下。自此之后,她的橱柜里便添了两套男儿装。爱穿男装,爱骑马,闻着桂花糕蒸档袅袅升起的香味就喜不自禁地夺门而出,时不时爬树和翻墙,爱躲在榕树底下端详东市的杂耍表演和围观的吃瓜大众,但喧喧闹闹的日常也不妨碍她做个安静娴雅的女孩。街坊眼里的薛家小娘子薛涛,是位名符其实的名门闺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