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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次总是难忘,包括爱与被爱)

爱人

(1)

在初中时候就已经谈过恋爱,那时候的我以为跟一个女生走得很近,很好聊,中午一起吃饭,下课一起牵手回家,误会这就叫做爱情,可能只是小孩子单纯的好感,根本不懂得照顾对方的感受,一直随着自己的性子去相处,也可能因为我天生的自由散漫,会令别人感受不到一点的安全感,不过没遇到真正的爱情,又怎么会懂得那种患得患失的紧张感。我的嚣张任性只是等着以后被惩治而已。

初一的时候收到过人生第一封情信,内容无非是“从第一眼看到我就心跳加速的句子”,然后画满爱心,这是一个隔壁班带着眼镜的女生,我不知道该怎么回应,因为我以前也没有过经验,只是直截了当的拒绝,没有留一点情面。

每天放学我都留在学校踢好一段时间球才愿意回家,我们班的一个女生总是坐在场边默默看着我踢球,我进球她就兴高采烈起来,最后等待我带着满身臭汗一起回家,我问她为什么每天等着我回家,她说因为我们住得很近。因为我们关系很好,而她是英语课代表,老师就派她做了我的课后补习帮手,她也很乐意。天天如实下课闲余时间帮我补习,同学看到我们就起哄,没让他们失望,后来我们交换了初吻,最后为什么会分开我都已经想不起了,不过我真的好想知道当时候她们为什么喜欢我呢?

可是我认为我的初恋是在15岁的夏天,适逢初中毕业,对于一个不爱学习的少年来说是一种解脱,一个狂欢的借口,当然免不得了跟损友们通宵达旦的尽情放纵,各自怀揣着理想憧憬伟大的未来,现在看是来虽然幼稚愚昧,挥霍着可贵的青春,但同时也令人难忘那时候的无忧无虑啊,怀念真的是一件令人忧伤的事情,那时候我们不用去想怎么面对明天繁重的工作和无休止的生活压力,只需要尽情笑和哭,尽力虚度我们的青春活力。那时候活得是那么的用力,心里是多么的轻松,眼神又是那么的纯洁。

那时候的我15岁,面对一整个漫长暑假来说,我最热衷的是挥洒汗水的运动,而且我自小是长跑队,没有运动我就会感觉生活了无生趣,所以假期开始没几天,我就整天沉浸在家附近的体育馆里面,那里有足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还有夏日的最佳运动,游泳池,而我的初恋故事就发生在这个一点都不浪漫的地方。

我还记得阳光刺眼的光芒,照耀在我身上每一寸肌肤,从小我就是白白嫩嫩,看起来弱不禁风,可是运动起来的我又特别起劲卖力,那是令我热血沸腾的一种寄托。可以从下午一直玩到体育馆晚上关门,晚饭就随随便便吃点东西,然后继续“战斗”。期间我认识了不少的朋友,有的是体育馆里面工作的哥哥,有的是一起运动的小伙伴,那段时间是我到至今还很怀念的日子。因为还有她的出现,所以变得更加弥足可贵。

(2)

那一天我照常去到体育馆里面,那天天气很热,我选择了去游泳池凉爽一下,嘭~的一声,用力的跳下水中,救生员吹响哨子,指责了我的调皮,我做个鬼脸作为回应,然后埋头在水里遨游,本来不会游泳的我,在体育馆混了一周之后,蛙泳的熟练度可以甩开不少同龄的孩子,所以我自信的在整个泳池到处游动,忽略了人浪的汹涌,突然间有一个人,转向游来,跟我迎面撞在一起,我和她都立刻站起来摸着被撞疼的额头,我举起手指指向她,想愤然声讨她的时候,看见她把头发甩向脑后,露出精致清纯的五官,嘴中轻轻吐出水珠,浓密细长的眼睫毛上粘着几颗水滴,圆溜溜的大眼睛慢慢睁开看着我,这一切就像慢动作回放一样,时间仿佛停止流逝,空气屏住呼吸,我本来想好一大串骂人的脏话就梗在喉咙说不出来,只能直勾勾的看着他发呆,看得我下巴都快掉在地上。她看到我愚蠢的表情,忍不住的大笑起来,是笑到见牙不见眼的开怀大笑,令我觉得更为陶醉,我顿时终于发现,这就叫做一见钟情。

夕阳照射在泳池的水面上,随着波浪飘动,格外金黄耀眼,水花不时怕打在我和她的身上,我们就坐在泳池边上,脚泡在水里,她微笑着望向即将消失在天空的晚霞,我静静看着她的侧脸,她突然转过脸来看着我,四目相交的一瞬间我惊慌失措的躲开视线。

她发现我的慌张,我的脸红的像番茄,我敷衍解释只是因为天气热的缘故。

她问我叫什么名字,我告诉他我叫小雨,她说好像女孩子的名字,她追问我的全名是什么,

我让她先告诉我她的名字,不过我帮她起了个小名叫做小星星,因为她的的眼睛就像星星一样。

这已经是十年前的往事,这是我们初次相遇的画面,我到现在还没有忘记,当时我15岁,她15岁,这是我人生第一次,遇见一个我看到她就会令我面红耳赤,说话会紧张到口齿不清的女孩子。我想引起她的注意,希望她的目光停留在我的身上,可是当她看着我的时候却又不知所措,我会因为她的说话语气,行为举止影响到我的情绪,我跟她说话会小心翼翼,生怕会说错什么,做错什么,我会用仅有的微薄零花钱,在她游泳完之后给她买东西吃,担心她会饿着,然后她会分着跟我一起吃,看到她满足的表情,我也跟着饱了。因为她热爱游泳,在体育馆买了季票,一整个暑假她都计划水里度过,认识她之后,我抛弃了其他活动,几乎每天在同一时间就在水里面等着她,远远的认真注视着泳池的入口,希望下一秒钟出现的就是她的身影。等待她的时间根本就是度秒如年,何其煎熬。呼吸就像一个时钟,一秒一秒的倒数着她来临的那一刻。

但是每次当她从容出现在我的眼前,我的心情就如沐春风般的愉悦起来,虽然我很努力得装出一副不在乎的感觉,想要在她面前耍帅装酷,可是跟她水中嬉戏的时候,我那个纯真欢乐的样子是骗不了人的。小孩子的喜欢是很单纯的,不懂得大人感情里面的手段和套路,不会掩饰自己的心情,不会按捺自己的热情,喜欢这种东西对于小孩子来说,即使是捂着嘴巴,也会从眼睛跑出来的,根本无法隐藏。

(3)

当时候的我被这种情感困扰了好久,从来没有过一个人可以让我牵肠挂肚到无时无刻思念着她,吃饭的时候会想她,睡觉的时候会梦见她,任何时候都在想她。小时候我的跟所有孩子一样青涩,我喜欢足球,喜欢动漫,喜欢F4,喜欢小说,喜欢写作,喜欢吃东西,同时喜欢着很多东西,唯独没有确实喜欢过现实中的一个人。

可是自从她的突然出现,我做什么都心不在焉,令我的世界观崩塌倾倒,我到底是怎么了,我的喜怒哀乐好像都被她牵着走。我茶饭不思的样子令好多人都怀疑我是否生病了,还是遇到什么挫折,我也不知道怎么跟他们解释,只能整日郁郁寡欢,愁眉苦脸的样子,对其他事物都提不起精神,唯独看见她的时候,我好像充满能量,所有烦恼都抛到九天云外。

胸口那阵闷气真不好受,让我想起别人以为我生病的问候,我便真的去到诊所找到医生,检查一下自己到底是怎么回事。

无论是医生的问诊,还是用听诊器排查,医生都说我一切正常,身体出了偏瘦小之外并没有任何疾病。

医生怀疑我是来捣蛋的,便吓唬我滥用医疗资源会被警察捉走的。

我回答医生说,我没有骗你,我不知道如何解释,只要见不到她,我的胸口就像被石头压着一般,一惊一乍全不由我,

医生严肃的眉目松弛下来,像是看穿我的烦恼,告诉我这叫做相思病,不是生理疾病,不会影响到身体健康,但是那种滋味确实不好受,这病症他也爱莫能助,唯一能够舒缓的药方就是多去见她,勇敢得和她说话,这样会比较舒服一点。

我对医生的话一知半解,然后微微点头道谢就离开,医生叫住了我,握着拳头跟我说,加油!

小星星看到我魂不守舍的样子,问我到底怎么了,我没有回应只是看着她叹息一声,然后转身纵身水中,一口气连续游了好多个来回,直到体力不支也不停下来,最后耗尽力气的时候小腿不受控制得抽筋,一直在边上看着我的小星星比救生员还焦急,二话不说就奋身冲过来我身边将我救起。

很神奇的是因为我的孩子气,将少年少女的情窦初开无限放大,我们没有表白,没有仪式的就开始了初恋。

糊糊涂涂,刚开始不知道谈恋爱应该做些什么,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话,学着电视剧里面将一些土味情话当作浪漫,可是那时候的憨直不杂的纯粹是多简单美好,我逗她笑,因为是我想看见她笑,两个孩子说是谈恋爱,其实不过是最亲密的玩伴,不会吵架,没有大人复杂心计,想到什么就说,哪里知道以后的恋爱比此时要难上万倍。

当我背着她行走,她身体贴切在我的背上,长长的黑头发在我脸的一边,小星星的体香是我闻到过最香的味道,在她之后我等待好久也没再闻到。

(4)

这是我第一次等待女生,第一次的正式约会,15岁的年龄看似很小,但这难道不是大部分人初次怦然心动的年纪,她穿着一条碎花连衣裙从远处来到我眼前,这如艳阳高照的夏日带来的一阵清风,我看呆了,这个女生竟然答应跟我交往,而下一刻钟我是否就要牵起她的手,她的眼睛就像星星一般一闪一闪对我微笑,红润的嘴唇令我咽下一口唾液,我出现想要亲吻她的冲动,我知道进展太快,仍然止不住遐想。

如我所想得我们自然而然十指紧扣,走过很多地方,我对经过的风景没有留下印象,吃的小吃,甜品,雪糕却没有味道,唯独接过她喝过的汽水,在她留下唇印的瓶口碰下去,那瓶汽水甜到心扉,跳动的气泡刺激我的舌头然后从喉咙直到胃部带来绵绸的触动。是不是很恶心,可是这种神经质触感从头皮贯穿到脚底,而世人形容它为“痴迷”。

我原本以为这一天会很漫长,起码不会这么快就结束,像是这一天浓缩为一小时,眨眼就过去,时间因为我的愉快而加速,沉下来的夜色告诉我们是归家的讯号,我送到她到家楼下,依依不舍之余又难舍难离,像是今天告别就永远见不到,第一次的约会就紧接第一次的结束,小孩子不会去想太远,太长久的事情,管它明天还会不会再见面,当下就要让自己开心。

小星星扑过来让我差点跌倒,然后两个人用力的亲了一下,我没有意外,因为像是上天安排好一般,在当天碰面的一刻我就预感过此刻的场景,沉醉的亲吻只不过应验我的想法。

当然我觉得这还不够,我想抱紧她,亲吻她,像是我占据了她,我又属于她,是不是很污秽的思想,反正是幻想那就干脆过分一点,我想要陪她一岁岁长大,成为她成人后的男朋友,然后未婚夫,然后丈夫,她孩子的父亲,成为她家人的家人。

那时候以为感情很简单,两个人互相喜欢就能天长地久,初生牛犊不怕虎,轻浮就许下终生的承诺,说到底还是连我爱你到底是什么意思都没搞清楚的白痴孩子。回到家还像是被糖融化的体验,抿一下她亲吻过的嘴唇,嗅一下衣服上她遗留的体香,还有紧贴胸膛的温度,今天算是大获而回,首次试吃到爱情的甜头,像个傻子一样反复回味,像个傻子一样幻想和她以后会发生什么事情,像个傻子一样默默想她一遍又一遍,傻子就傻子吧,这些像梦的妄想足够我狂热振奋。

为什么世间总歌颂初恋是最美好,在此之前你的情愫未曾有人惊动过,身心皆是最完整,最纯净,然而初恋无论是你交出心或者附上身体的温度,那都是之前从没有过的震撼,当然紧张又兴奋,大部分的初恋也是很纯洁的,点到即止的接吻,浅尝辄止的拥抱,我们尊重初恋,珍爱初恋,因此初恋变得神圣不可侵犯。

(5)

这个暑假在开始的时候看似漫长的永远不会结束,可是一眨眼的时间就过去了,我与她的甜蜜假期也正式宣布终止,开学钟声响起的那一瞬间,好像就是我们初恋的死亡宣告。自从开学之后,我们好像就突然断了联系,最后的一条维系缘分的绳索就是她的手机号码,我只能牢牢死记着,可是一次一次的关机,我没放弃一天又一天的拨打,终于有人接通了电话。

听到得却只是她爸爸凶狠的骂声,叫我不要再打电话过来了,她现在没时间碰手机。然后剩下残酷挂机回声。

唯一可以联系上她的方式已经断掉,我很伤心,挂掉电话第一个念头就在想我是不是跟她永远不能再见面,这一切好像毫无先兆,于是乎我想到可以在他们楼下等她,我不想就这样放弃,因为对于我来说,我是从来没有尝试过失恋的滋味,那时候的我,以为没了她,我就会死。

我开始在放学的时候在她楼下等她,我并不知道她到底几点才回到家,只能早早达到,一天,两天,三天,始终没有等到她的出现,到了第五天的时候,那天乌云密布,我放学的时候已经****,我没有雨伞,但是害怕错过了时间,只能冒着大雨跑去她的楼下,从车站到她家足足有二十分钟分钟的步距,我被淋湿透彻,就连书包也不能幸免。

满身湿透让我十分难受,但是我想着只要见到她就一切都值得了,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我从下午的四点多一直等到七点,就连厕所都不敢去,就怕鬼使神差的擦肩而过了。天色已经全部黑透,我在路灯下的瘦小身影显得特别凄凉,就像一只飞蛾围着火光索取温暖,卑微却丝毫不会后悔,对于飞蛾来说,能围绕着火光旋转是幸福的,正如那时候单纯喜欢她的我。

我以为她不会出现了,可是走到走到路口的时候跟她碰个正着,两个人呆滞了几秒。

“小星星~”

我颤抖的声线好像就要哭出来了。

小星星告知我,升入高中之后,要在学校全日制寄宿,学校不能带手机,不能随意外出,一时间的环境改变她也没有适应过来,可是她没有办法,我们都太小,人生还没能到自己做主的阶段,我们虽然相爱,可是初恋呢总是败在很多因素,学业?家长?年龄?都有吧,每一项都是足以击败幼嫩情侣的利剑。

最后一次见小星星是在同年的圣诞节傍晚,本来我抱着一只能把我整个人挡住的毛茸茸大公仔作为她的圣诞礼物,可是我却眼睁睁看着她家人带着小星星拖着大箱小箱下楼,小星星在我面前走过,我们对视了一眼没能开口,我深知道她是要搬离这个地方,而我又无能为力去做些什么,自此之后我们在没有见过面,只是不管哪个阶段,都会偶尔想起那时候青葱的少男少女,恒久的留在那个暑假。

前几年某天我在路上见到一个扎马尾的女生跟她很相似,我不确定是不是她,因为连我都长大了,她或许早不是当初的样子,所以忍住了打招呼的冲动。

那时候微博正兴起,我回家搜索了小星星的名字,竟然真的让我找到她的微博,看到她已经升上大学,是一个热爱艺术的美术生,有了一个男朋友,我没有打扰她,只是一直把她藏在悄悄关注里面。

到如今已经十年了,后来的我早已经喜欢过不同的女生,跟不同的人亲热缠绵过,遭遇过跌宕起伏的故事,可是那段稚气的初恋才是我心中爱情最简单纯粹的样子。

那个瘦小被太阳晒成巧克力肤色的男生,力气不大却硬要背着她上斜坡的男生,给她运动完塞零食的男生,获得她初吻的男生。她说过我一定以后会喜欢别的女生,因为她知道我们迟早会分手,但是她没有后悔过,我也没有后悔过,只是我到现在都后悔的是,那时候我没有告诉她我的全名,没有完整的留在她的记忆里。

被爱

(1)

还记得我前面所说的那只超大毛绒公仔吗,最后也没能送到小星星手上,不想带回家看见睹物思人触景伤情,为别人准备的礼物要自己亲手扔掉又太过残忍,回去的路上很多人用奇异的目光瞩目着我,唯独一个女生从远处用渴望的眼神看着我手上的毛公仔,当她要路过我的身边的时候,我挡在她面前,把公仔塞到她怀里,庞大的公仔把她整个淹没了,但她没有拒绝,没有放下,她很小声得看着我说了一声谢谢,声音小得只让我一个人听得见,我礼貌回应她淡淡一笑就转身离开。

那时候博客是年轻的潮流交友平台,我的朋友拉着我去陪他见网友,他说为免让我尴尬,让女网友再带一个女生过来,让我努力争取一点,别说做哥们的不关照我,鉴于他软磨硬泡的诚恳态度,我勉为其难答应了他。

可是去到一坐下各自介绍的时候,女网友带来的女生有些异样,死死盯着我看,慌张得话一时间说不出话。

结结巴巴吐出没有逻辑性的语言,圣。。。圣。。。圣诞节,公仔,你送我!

我被她一言惊醒,仔细观察了她的脸,她就是圣诞节那晚接过我公仔的女生,我们同时惊叹,继而大笑出声,我们的朋友一脸茫然,我们自顾自的聊了起来。缘分着东西真是神奇,本来以为只是人生不经意的一划而过,反而成为日后惊喜的伏笔。

她叫做包包,因为她的脸圆圆的,鼓鼓的,就像一个包子一样,嘟起嘴巴撒娇的时候更像一个秀色可餐的蛋糕,让人忍不住想咬一口。

圣诞节冲动鲁莽的行为,反而令包包对我有很深印象,一直念念不忘,没有预料的重逢,包包像是重遇故人,首先就留下我的联系方式,第一个晚上我们就聊了整整一晚通宵的电话,连手机都发烫了都没放下,最后熬不过困意,两个不知道何时睡着了,到醒了的时候话费已经被扣光了。

包包第二天找了个借口约了我出去,猝不及防得向我表白了,我害羞的脸耳根都红了,包包苦苦哀求不要拒绝她,我便从了她的意愿。

包包很主动,走在路上主动勾着我的手,想要亲吻的时候就随时亲过来,想要拥抱的时候不管在哪都紧紧抱着,像是怕我会被太阳融掉,会被别人拐跑,我会怕自己迷路不见。

一时间我好像深陷在被宠爱的包围当中,因为住得比较近,每天都可以见面,每天我都在她学校门口等着她向我奔来,看得到她娇小的身躯,站在马路边,东张西望的好像在渴望我来把她带走,肩上背着书包,手捧着书,圆圆的脸蛋人群中特别显眼,紧张得神情撅着嘴,就像一个小孩子在撒娇,惹人生怜。我站在马路对面大声的向她呼喊,包包娇小的身材冲过路人来来往往的车辆,不顾安危冒着红灯着向我跑来,然后给我一个的踹不过气的熊抱。

(2)

她总爱问一些很奇怪的问题,每天问我喜欢她吗,我说喜欢,下次就再加一句,有多喜欢?我说就像是我很爱吃钵仔糕,有两个的话,我会分你一个,只有一个的时候,我会都给你吃,然后跟你说我吃过了。还会问我喜欢过其他的女生吗,我每次扯开话题敷衍过去,但是为了哄她我会说,现在的我最喜欢的就是包包了。

当然有个她忍了好久的心结,前期被热恋冲昏头脑没时间思考,等待一段时间平和下来之后,女孩子的疑心病就会涌现出来。虽说我们相识在浪漫的圣诞节,因为那时还是陌生人的我,莫名其妙的硬塞了一个暖心的超大公仔给包包,她因此突然被俘虏了,可是冷静下来之后她会想,当时候那个公仔在她之前到底是属于谁的礼物,与我什么关系,才值得我花这么大的心意去准备,最后又为什么落寞的离开,才转送到她手。

我不知道怎么解释在包包之前我喜欢过别的女生,我不知道要怎么称呼她,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学会了前任这个词,因为第一次有了前任,才发现这两个字对现任来说是点燃炸药的导火线,是现任打开愤怒的钥匙。

在包包再三逼问之下,年少的我还没学会善意的谎言,不够狡猾,不会变通,也不想欺骗包包,呆头呆脑的把小星星的事情告诉了她。当然啦,女生为了保持形象,嘴上肯定说着没关系,都过去了~我还傻傻的以为没事了,屁颠屁颠得开心像个猪头。

殊不知包包心里面的火气已经把我千刀万剐一万遍。

从此之后不管是大是小的意见分歧,包包都会拿前任出来说:

是的,我没有你前任善解人意是吧?!

我就知道,你心里面还想着她!

你对着你前任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对我说话了吧。

我就是这么蛮不讲理,那你就去找前任吧。

每到这里我就败下阵来,根本不能还击,无还手之力,可是不说话又被说心虚,只能支支吾吾想要辩解又那么无力。

但对男生来说,初恋的意义的确非同凡响,就算过去那么多年,那种云牵梦绕的着迷,哪个男生不会怀缅初恋,哪个男生不会回忆初恋的美好,某些男生总会觉得前任最好,而女生会觉得下一任会更好,其实都是贪心的想法。不是现任不够好,而是男生不忘前任的温柔,女生渴望多一份呵护。

如果带着这样的思想去开始一段感情,是不公平的,心里面有个可以代替现任的人,没能贯彻忠心的恋爱等于在钢丝上行走摇摇欲坠,很容易踏错脚,落得一拍两散。

可是这些道理的确需要教训来填充到我们的生活里,年少的我们就是要来撞到南墙上才知道,南墙不会碎,只是我们会痛,每个阶段都会有不一样的际遇,小时候觉得很不可思议的事情,遭遇多了也会麻木,就像小时候微笑是一种心情,长大了微笑是一种表情仅此而已。

(3)

急躁,鲁莽,冲动是青少年时期最容易犯的错误,情绪的掌握不如大人的熟练自如,倒不如说没有大人的虚伪,肆意发挥自己的心情,想笑就笑,想怒就怒,不加一点修饰,也不懂得隐藏。

包包长得可爱,学习也好,身边当然会出现一些追求者,各种献殷勤,跟前跟后服饰周到,即使知道包包有男朋友也没有退缩,追求者认为只要一直对包包好就能感动她,包包有男朋友是她的事情,而喜欢包包是属于他自己的事情。

我是没办法容忍的,二话不说跟他开打起来,把街上闹得一团糟,路人围成一堆看好戏,最后我和他互相打到头破血流,被带进了警察局,我是没所谓的,反正在差劲的学校,不会有任何害怕学校方面的影响,只不过是老爸来保释我的时候少不了几下拳打脚踢,但是我早已经习以为常,可是没想到最后影响到包包了,

因为这件事件包包也被牵连带进警察局,她的爸爸妈妈一看就与我老爸大老粗的形象天差地别,从衣着打扮,说话彬彬有礼中看得出是有文化,有素养的家庭,但是骨子里渗透着一副瞧不起人的俯瞰态度,先是给我一眼轻蔑,一脸嗤之以鼻的傲慢,没有像我老爸那样不顾场合大吵大闹得责骂包包,包包只是低着头被她妈妈牵着手走出去,她爸爸跟警察了解清楚情况之后道谢离开了,全程没有正眼看过我和老爸一眼,或者是他们根本不屑。

孱弱的包包不善辩驳,遭到了未所有过的经验,这可是她第一次因为纠纷进了警察局,自此她父母为了将包包跟我隔绝,上下学都有人接送,休息放假也只能在家,失去了所有的自由,包包因此变得阴郁,沉默寡言,我只能在远处瞭望着她被一次次带走,可是在电话里包包一次都没有怪罪过我。我反而自觉惭愧,像个懦夫躲起来,还以为远离包包是为她好,就是这种自以为的为她好,让她面对孤独无助之时,最该站出来的人却不见了,最该给她依靠的人却消失了,剩下她留在原地,我却藏得远远得不闻不问,单方面自私就了断了这段关系,才是我该对她好的方式。

不知过了多久,我碰见了包包,我们迎面走近,我看着她和她牵着那个男生,正是当初因为包包我和他打了架的男生,包包勾着他的手臂松开了,眼神有些躲闪,我只是头也不回向前走,我只不过在抑压着激动。我跟他打了架,最后还把喜欢的女生输给了他,我当然不服气,只不过后来我听说,在包包最失落的那段时期,他仍然没有放弃过,找到包包的父母主动道歉认错挡下所有指责,声称一切是他自愿与包包无关,无论是喜欢包包或是跟我打架全是他一厢情愿,受害者不是他,而是包包,甚至愿意接受任何处罚。

我好像真的输给他了,输的干净利落,这种觉悟是我根本做不到的,我以为一声不吭离开就很伟大,很帅气,牺牲自己来换取包包安稳,怎知道这对于包包来说我只不过是逃避不决,扔下她一个承受本应该不是她的罪过。最后包包接受了他,全是我自找的。

这是青春在我身上留下一道疤,也在记忆流下一道疤,原来每喜欢一个人她离开的时候都会在心里面刻上伤痕,多喜欢一个就多一道,到后来遍体鳞伤,直到习惯,不会再有小时候那种失恋就等于世界末日的想法了。

当有一天我们不一定学会离别,但一定会习惯离别,因为别无选择,只能去接受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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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想到我会遇见你,缘分呀!正处于职场焦点中的小科长吴明义因为偶遇女生的意外身亡,内心搜寻替代品“恋爱”上了小雨。在不经意之中遇到真爱,却不懂得珍惜。进而为了所谓的“事业”南下湖广,在情感与职场的双重压力下挣扎徘徊。众里寻他,心无定所。木已成舟时,方知一切均错位。努力修正,对否?错否?悬念从开始介入到结局,那个“她”所表达的对真的理解,或许也在你的意料之外吧。加之并不是纯粹讲爱,那踏在泥土上的辛酸和快乐也足以让你动容。社会各层次人物纷至沓来,无论是变电所所长、私人矿主、传销大鳄,还是歌厅风尘女子、小煤矿女会计、“房东大嫂”、女职业经理,都能使你百感加唏嘘。泰石的世界又一部深度正能量作品。
  • 挽一帘墨云琉璃:血染倾城

    挽一帘墨云琉璃:血染倾城

    前世,她,以亲为尊。他们想要一个没有力量的御辽师,她散尽一身修为;他们望那最高的地位,她背上弑君的骂名:他们要铲除异己,她有冠上叛友的臭名。。一切的牺牲却换来了背叛,原来这只是一个环环相扣的陷阱!原来自己只是一个的可悲的棋子!今生,定将所受痛苦一一偿还!他,亲人遭奸臣谋害,侥幸逃脱魔爪,便一手创造魔域,誓为亲人报仇。在人前,他是不可一世的冷面魔王;在她的面前,却是孩子气的纨绔子弟。当她遇到他,他撞见她,一路打打杀杀,她的身世渐渐浮出水面。感谢创世书评团提供论坛书评支持!
  • 天行

    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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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梁楚王

    南梁楚王

    简介:一个杀伐果断的主角带着美人种田争霸的历史爽文。既有尔虞我诈的朝堂争斗,也有热血澎湃的沙场对决……书名:《南梁楚王》(因沙雕作者手贱,暂时无法修改书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