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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李笠的家

我趁这两个小时,回家洗了个澡,换了套衣服,然后开车前往李笠住的小区。李笠住的是老式小区,所谓“老式小区”,就是又大又乱,公寓楼多且没有电梯,一个停车位得找半天,还非常考验停车技术。不过,我这次运气不错,李笠楼里的一户人家,估计是儿子带着孙子去老人家吃晚饭,吃完后正好开车回去,我顺势占了那个位置。

李笠住的公寓楼共6层,每层4户,他家是502。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我爬这种老式公寓的楼梯都觉得特别吃力,爬到5楼时甚至有点气喘。李笠家的房门深黑色,没装防盗门,大门上装饰着黄色的荷鲁斯之眼,而那个“眼”的位置恰好是猫眼所在处。

本来我很期待按响李笠家的门铃,因为门铃声是乌鸦叫,隔着门你可以听到门内像是有一群老鸹飞过。可没想到,我发现他家的门居然开着,留着一条浅缝。我顺手拉开门,进门左侧靠墙放着一把公园里常见的深绿色铁铸椅。这是李笠特地淘来的,发现没地方放,就放在门口坐着换鞋子用。另一侧是一个衣架,做成了枯树的模样。衣架边上一个矮柜,里面放着拖鞋和所有客人进屋一律必须换的黑色一次性鞋套。

进门未设玄关,正面可以看到不远处的厨房,右侧是客厅,左侧是李笠的书房和卧室,厕所在厨房尽头左边。我看到李笠正背对着我,和正在厨房里泡茶的顾然说着什么。

“我说,你们晚上能不能轻一点?”李笠的声音很像一个六、七十年代风靡一时的男中音歌手,但我记不得名字了。

顾然白了他一眼,用辨识度极高的沙哑嗓音回道,“轻什么?嫌吵戴耳机。”顾然是李笠的助手,至少我认识李笠时就是了。她27岁左右,1米75的身高堪比模特,黑长直的发型,瓜子脸,肤色偏黑,双叶眉下丹凤眼,直鼻如峭岩,玉唇似含珠,绝对的美女一枚。我本以为她和李笠是一对儿,后来熟悉了才知道,他俩只是工作关系,顾然自己有女朋友。是的,女朋友。

说到顾然的女朋友,小胡从卧室里走了出来,拿着个银灰色笔记本电脑,幽幽地走到厨房,对顾然说,“这个手持式热成像夜视仪在打折,才2万,你帮我买吧。”我听了后,脱口而出,“呵,虎狼之言!”

这时,他们仨一起望向了我。这个小胡就是顾然的女朋友,我们都叫她小胡,只有顾然会叫她“狐狸精”,估计是爱称吧。我有一次问过小胡她真名叫什么,她居然没有理我。小胡年纪比顾然小一点,梳着褐色的花苞头,刘海散乱,长圆形的脸蛋上,挂着两道小山眉,一双杏眼惺忪懒散,皮肤很白,嘴唇颇薄,架着一双复古款的圆框眼镜。小胡身高才1米6,微胖,和顾然站在一起,倒是很有反差萌。她今天穿着浅粉底上布满土黄色圆点的连身睡衣,显然这几天住在这儿。

顾然向我打招呼,“石芒来了啊,坐吧,喝莲心茶行吗?”

“行。”我看到顾然今天穿着一件印有花豹头的黑色T恤,外面披了一件牛仔衬衫,下身一条黑色满天星睡裤,穿灰色人字拖,与小胡是“情侣款”。小胡向我招了一下手,算是打招呼了,我就笑着点了下头。李笠看着我,不冷不热地来了句,“来了啊,坐着等会儿吧,这帮人九点前到不齐。”

李笠还是那样,30多岁,薄刘海短发,鬓角戳着不少未老先衰的银丝。菱形的脸,跨眉之下一双垂眼,相比起普通的鼻子和嘴巴,倒是一对反廓耳格外引人注目。李笠也挺高,1米8左右,不胖不瘦。他穿着暗蓝与黑相间的格子外套,里面一件橘红色T恤打底,一条米黄色卡其裤皱巴巴的,脚上穿着紫色船袜和一双看上去很高级的黑色防静电拖鞋。

我没有直接坐到客厅去,而是走到李笠书房门口望了一眼。一扇落地窗明亮透彻,窗子两旁系着画满古埃及象形文字的米白色窗幔。窗前一张很大的写字台,上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摞着,摊着,竖着……写字台两边各安两个嵌入式书架,已被书纵横交错塞得毫无空隙。书房门的一侧,是一个拉开的沙发床,褥子啥的也没有收拾,床周围也散落着书。

“你这条件也够艰苦的啊。”我朝李笠打趣说。

“还行吧。”李笠笑了一下,丢给我一支红色的香烟。

“这啥牌子?”我接过后问李笠。

“Lucky Strike。”

李笠每周换一个牌子的香烟,取决于他自己对运势的推演。“为啥换这个牌子?”我又问他。

“这周大凶,需要点‘好彩头’。”说完,李笠点起了红色的烟。

我一边把烟叼在嘴里,一边向客厅走去。李笠家的客厅几乎被一张大圆桌占据,圆桌周围放着8把黄色的实木椅。7把椅子前的桌上放着骷髅形的烟灰缸,唯有一把前未放。桌子中央放着阴阳鱼形的攒碟,盛着黑瓜子与白瓜子。桌下的地板上铺着银灰丝线为底、朱红色丝作圈线、金色为字的卡巴拉“生命之树”长方形地毯,桌上的天花板弄成了一个小型的藻井,藻井中央是一朵青莲花,莲花蕊处“盛开”着一个老式吊扇。圆桌一侧放着纯玻璃电视柜,上安平板电视,另一侧的墙上则挂着耶罗尼米斯·博斯的三联画《人间乐园》的复制品。客厅的其他地方,则被各种落地灯、柜架占据,上面放着几个哈努卡灯台,几串珠子,一些向下摊开的书,以及一些画着看不懂的符号的便签或纸条。

客厅再往前便是阳台,我走到阳台敞开的窗前,点燃香烟。看见右面高级鱼缸里的血红龙还是那么漂亮,阳台另一侧也照旧堆放着各种各样的神祇造像。

这时,顾然冲我喊,“别把烟灰点在我的花上。”她随即拿起桌上的一个骷髅头,向我轻抛过来,我一把接住,举手表示歉意。一手拿着骷髅头,一手夹着红色香烟,看着窗外迷人的蓝雪花。

这就是李笠的家,确实一副不差钱的样子。李笠到底是干什么的?如果概括地说,就是一个“中间商”。他开了一个可以称之为“侦探社”的地方,但并没有招牌。如果人们遇到一些我们警察处理不了又无法用科学解释的事情,就会去找李笠这样的人。而李笠又会选择性地找一些他认识的人,去解决这些事。而为了解决这些事,人们往往愿意花挺多的钱,这些钱在事情解决后,自然是李笠与他找的人去分。当然,李笠有时候也会自己去解决,但据我所知,他很少出手。至于我和李笠是怎么认识的,暂时先不提了吧。他帮过我挺多次,不能算是义务劳动,毕竟我会给他提供很多情报,局长那边也会给一些适当的照顾。

当我抽完烟,掐灭在骷髅头里,走回客厅时,一阵嘈杂的乌鸦叫声响起。我顺路就去开门,顾然见我去开了,走到一半便回身又去了厨房。看着她的背影,后劲上纹着的一只狐狸格外醒目,我曾问过她这是不是小胡,她笑而不答。李笠坐在圆桌前抽烟,小胡估计在卧室里,门关着。我打开房门,门口站着两个男人。

左边一个30岁出头模样,1米7左右,瘦得像个吸毒的人。头发长到耳际,蓬蓬乱乱,好几撮翘着,犹如一片丘陵。偏黑的肤色更显其邋遢,外加方脸、剑眉、鹰钩鼻、覆舟嘴,以及参差不齐的小山羊胡,丑字之上更添一个怪。这就是阿秋,绰号“野人”。他今天穿着黑色T恤加一件黑色皮夹克,上面到处是拉链和铆钉,下身的牛仔裤满是破洞,最大的一个甚至露出了整个膝盖,我也不知道这是故意设计的,还是他穿破的。他首先进门,坐在公园铁铸椅上换起了鞋套,阿秋的左手手背上纹着一个钟馗。

另一个人50岁不到,1米8的个头,偏瘦,戴着银灰色老克勒帽,帽子上画着一个白色的圣地十字架。他缓缓取下帽子,挂到“枯树”的枝丫上,露出头顶上大片的“地中海”。这个人国字脸,宽眉,上斜眼,鼻子有点塌,三件套的“balbo”胡子打理得非常精致。他上身穿着黑色风衣,里头黑底蓝白间条衫,下身黑裤,胸前挂着银色十字军徽章。他就是我们口中的“老头儿”。

这时阿秋换完了鞋套,边站起身边说,“正好地铁出来碰到‘老头儿’,你说巧不巧。”他一开口,我、李笠和顾然都笑了,因为阿秋嗓音如野鸭,话还不少。

“老头儿”坐下来换鞋套,慢条斯理的,“册那,是巧。侬刚我哪能碰伐到丽娜呢?”这就是“老头儿”,一句话里不带点脏字是不可能的。

二人换完鞋套,坐到圆桌前,顾然在厨房喊道,“你俩喝啥?”阿秋回答,“我还是老样子,冰可乐。”

“老头儿”从风衣内侧口袋里掏出一个玳瑁色烟盒,里面装满了金上海,我看到禁不住一笑。“老头儿”看到我笑,对我说,“笑啥,看不起金上海啊?”我连连摆手,“没有没有,给我一根吧。”“老头儿”顺手扔了我一根,我看到“老头儿”右手中间三根指头的第三指节上各纹着“G”、“O”、“D”三个黑色字母,而右手相同位置则纹着“D”、“O”、“G”。我问过“老头儿”,这难道不算是亵渎上帝吗?他的回答是,“戆度册那,这个意思是,我是上帝的一条狗。”

这时,“老头儿”回头冲着厨房的方向说,“小顾啊,黑玫瑰咖啡有伐?”

顾然回了一句,“自己来弄,不会搞。”

“老头儿”朝我们一笑,说,“那算了,就清咖好了,不会搞我下次教你。”

顾然没有睬他。李笠坐在一边,又拿出一根红烟点起。阿秋看了问他,“这又什么牌子?”

“老头儿”抢白了一句,“册那‘好彩头’都不知道。”

野人不屑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包黄鹤楼,边点边说,“这种外烟都花里胡哨的,味道一点都不好。”于是,桌前的四个人都抽起了烟,客厅里顿时烟雾缭绕。

这时,乌鸦又叫了。

顾然从厨房里走出来,“我来开。”她打开门,又说道,“和尚,来了啊。”

“嗯。”

一个1米9的大个儿一言不发地走进房间,他25岁左右,身材魁梧,一看就是长期在健身。虽然是个光头,又叫“和尚”,但他头上没有戒疤,也没穿袈裟。他长着一张倒三角形的脸,一双女性化的新月眉和柳叶眼与他的外形极不相符。他不留胡子,耳朵很大,还是所谓的“垂珠朝口”。他的穿着更加有趣,一件《猎人》里尼特罗会长的同款“心”字T恤,下身穿着李小龙般的黄色运动裤。他正坐在铁铸椅上换鞋套,一言不发地看着我们,我们也一言不发地看着他,抽着烟。只见他默默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个口罩戴了起来,默默走到桌前,就坐在那个没有摆放骷髅头的位子上。

他叫“真空和尚”,据说确是佛门弟子,但我问他修的是十门里哪一宗,他却没有回答。和尚有一点抑郁症,平时说话极少,与他合作过几次,除了念经超度,几乎不发一语。有几次,甚至想半路退出,理由是“没意思”,不知道超度这些亡灵有什么意义。所以,大家都爱叫他“憋屈鬼”。

和尚落座后,我看了下时间,20点42分。果然,李笠说的没错,21点前真到不齐。还差一位姑奶奶,永远迟到的丽娜。但我不会怪他,至少我知道“老头儿”和阿秋也不会怪他,顾然和小胡没准也不会,我不太清楚她们的口味。李笠我说不准,他对女人的兴趣扑朔迷离。至于和尚,应该是不吃荤腥的。

刚这么乱想着,李笠的手机响了,我们坐在边上,都能听到丽娜的声音。

“喂,李笠啊,你这个破小区啊,停车的位置都没有。你让我把保时捷停哪里?万一被金杯啥的破车刮一下怎么办啊?哎!我在小区里转了两圈了,还是没位置。”

李笠笑了一下,说,“我让石芒下来帮你。”说完,他挂了电话,看了我一眼。我苦笑地站起来,又坐到门口脱下鞋套,走下楼。看见楼门口不远处,一辆红色保时捷911carrera就停在那儿,车里坐着个戴墨镜的女人。我伸手跟她打了个招呼,走到车前跟她说,“我把位子腾给你。”

丽娜取下墨镜,甜甜地回了句,“谢谢啊!”

她就是马丽娜,一个十八线小明星,25岁出头,1米7,身材丰满。据我和阿秋目测,应该在C到D左右,“老头儿”不愿加入这场目测,他总说,“册那,女人又不是奶牛,要看味道。”我看到丽娜亚麻色的长卷发齐肩,前额编着一湾发辫,秋波眉,桃花眼,夜幕下古铜色的皮肤依稀可辨。她上身穿着印有英国国旗的白色低胸紧身长袖T恤,好身材一览无遗到我又瞄了两眼。丽娜发现我在看她,笑骂道,“别看了,赶紧挪车去。”

等我坐进车里,我才开始琢磨,大晚上的,我该停哪儿去呢?早知我就不该开车来。我开出停车位,丽娜就开始用极其“粗鲁”的方式占据倒车。我在小区里兜了一圈,正好遇到又一辆车离开。看来抽了李笠的“好彩头”,运气确实不错。我停好车,走回李笠的住处,想着这下人到齐了,可以开始了。

我走进屋,看见丽娜在阳台里打着电话,“李姐啊,我跟你说过,床戏我不接的啊。”

“老头儿”和阿秋听着相视一笑。等到丽娜打完电话,把手机放回粉红色的手袋,坐到阿秋和“老头儿”中间,俩人便东一句西一句跟丽娜开着玩笑。我发现丽娜今天戴了一对翠绿色阿兹特克羽蛇耳坠。丽娜对面坐着不发一语捧着笔记本的小胡,小胡左边是同样不发一语的和尚,右边是等着顾然落座的位置,李笠与一张空位背对着我。我看到门旁的矮柜前放着丽娜的红色高跟鞋,她现在换了一双白色的防静电拖鞋。

顾然还在从厨房里端出各种饮料。等到我落座,发现阿秋的冰可乐已经喝了一半,“老头儿”还端着清咖慢慢呡着。丽娜、顾然和小胡面前,放的是茉莉大吉岭茶,我、和尚和李笠喝的是莲心茶。

终于,所有人落座,顾然掏出了一包黑色的Black Devil,敲出两根,分了小胡一支。丽娜则从粉红手袋里拿出一个电子烟,那电子烟特有的浓密烟雾也加入了这屋子中“烟霞”的行列。唯有和尚默不作声地把椅子向后挪了一点,依旧戴着口罩。好在阳台的窗户大开,偶有阵风吹来,不至于房间里浓雾弥漫。我心想,和这帮人比起来,我抽烟真不算凶。我又问阿秋要了一根黄鹤楼。

李笠点燃又一根“好彩头”,吸了一口说道,“上次全员到齐好像还是鸽蛇猪那次了。”

“老头儿”说,“是啊,娘额辰光过得真快。”

丽娜说,“那次和尚立功了。”

和尚不发一语,默默地坐着。

阿秋刚要说话,顾然打断了他,“好了好了,别回忆了,赶紧说正事吧。都九点多了。”

李笠点了一下烟灰,说,“那先让石芒把事情大致经过讲一下。”

我掐灭了手中的黄鹤楼,开始把整个事情的经过讲了一遍。我一边讲,小胡在飞快地打字,顾然时不时地看一下电脑,跟她耳语几句。我知道他们在记录,这是每一次“例会”的必备程序。我讲了20多分钟后,“差不多就是这样了”,以这句话结束了我的讲述,然后喝了一口莲心茶,又向“老头儿”要了一根金上海。

大家听完都没有说话,各自抽着烟。片刻后,阿秋说话了,“就是说,一个僵尸,几个恶灵咯。”

丽娜接着说,“还有一个拉铁链的。”

阿秋回说,“拉铁链的,估计也是恶灵呀。”

“老头儿”幽幽的说,“据我对恶灵的了解,伊拉盯住一个目标就不会放弃,弗可能啥额搬了家就没事了。”

丽娜又说,“而且一个楼层里聚集了这么多恶灵,还乱入一个僵尸,从来没碰到过。”

阿秋又说,“那那个罗教授怎么回事呢?也是恶灵搞的?”

丽娜喷出一口烟,“这我哪知道。问他呀。”她用下巴指了一下李笠。

李笠把双手架到桌上,喝了一口茶,开始说话,“我们一件件来看,606的男青年遇到女人影子,我觉得也未必是恶灵。如果是恶灵,就意味着跳过了第一阶段“出现”,直接进入了第二阶段“骚扰”。这是说不通的,除非这个恶灵非常‘赶时间’,急于完成‘附身’。这一点应该没问题吧?”

“老头儿”说,“没问题。”

李笠接着说,“602的两个女青年,污水中的头发显然也与恶灵有联系,也处于第一阶段。白色的粘液听描述,应该就是外质。”

“什么是外质?”我好奇地问道。

阿秋抢着回答,“外质就是灵魂的脓。”

李笠说,“更准确地说,是灵魂的血。一般是不会被察觉的,只有大量的灵魂散逸,或者……”

“灵魂会散逸?”我继续问道。

丽娜边摆弄着手机,边接口道,“比如说,你生病的时候。在我们萨满这儿有一种说法,生病是一种灵魂的逃离。所以,我们治病就是把魂唤回来。但实际上,生病的时候,还是会有一部分灵魂以外质的形式散出去,只不过难以察觉罢了。但如果没有生病的话,只有一种可能会出现外质,那就是有东西把你的灵魂强行‘挤’出来。”

“就像挤牙膏那样?”我再问。

丽娜放下手机回答,“差不多吧,可为什么要‘挤’那么一点呢?”

李笠接着说,“不知道。然后是603老太太,连环噩梦,显然不是鬼压床。确实可能也是恶灵,但同样非常‘赶时间’,直接进入了第二与第三阶段之间。”

阿秋问李笠,“你是说,老太太现在可能已经被附身了?”

李笠回答,“这还要进一步考证。接着是605的孕妇,这个目标明确,就是肚子里的孩子。这就缩小了范围,想要婴儿的恶灵并不多,因为它们一般不敢碰婴儿这样纯洁的东西,更不敢直接去妈妈的肚子里抢。除非……”

“老头儿”笑着说,“《罗丝玛丽的婴儿》。”

丽娜眉头一皱,“你怀疑她老公?”

李笠说,“只是一种可能。609的中年夫妻遇到的僵尸,如果是真僵尸,那就必须得有‘尸源’。石芒,紫花街附近有没有墓地?”

“没有,最近的墓地估计在车程1小时外的郊区。”我想了一下回答。

“当然,也有可能在附近另有尸体。但如果不是僵尸,而又是恶灵,这次倒是属于第一阶段‘出现’。那为什么到了609,恶灵又变得有耐心了呢?”李笠说着又点了一根烟,小胡继续打着电脑,顾然站起身为所有人续茶,和尚还是一言不发。

“604的女人说自己是阴阳眼,从两个球的描述来看,她很可能是。”李笠接过顾然递过来的茶,继续说。

“为什么?”我感到不解,在我看来,604的女人一直在标榜似地信口开河。

“因为‘两个球’这种描述并不多见,一般人如果想吹嘘自己有阴阳眼,应该会用更具象、更耸人听闻的东西。所以,她可能真的能看到些什么。”

我想,这倒是。

李笠接着说道,“最让我不解的,是608的宅男,如果我们假定6楼其他所有住户都在说真话,那这一层楼可以说满是恶灵。一个满是恶灵的楼层,怎么可能有偏安一隅的地方呢?除非……”

“除非那个宅男就是幕后主谋!”丽娜摇晃着手中的电子烟,兴奋地叫喊。

“老头儿”笑着说,“好了,犯人找到了。石芒,你现在快点去捉牢那个小赤佬。”

我知道“老头儿”在开玩笑,丽娜朝“老头儿”瞪了一眼,做了个鬼脸。

李笠继续说,“我想说的是,除非他灵感力远低于常人。”,

“还有这么一说?”我从未听过这种说法。

“当然有啦,有灵感力超高的,自然就有超低的,超低的就是那种百鬼夜行在你面前,你都不会察觉,一个冷战都不会打。”阿秋喳喳地说着。

“最关键的,还是610教授的死亡。很多事,我还要看过录像带和尸体再说,但从石芒的描述来看,他的这个‘自杀’很像在献祭。如果教授之死发生在最早,那之后6楼发生的所有奇奇怪怪的事就都能有解释,可偏偏教授之死是最晚发生的。那就说明,不管教授在向什么东西献祭,在他死前,脏东西们就已经蠢蠢欲动了,就像苍蝇闻到了腐肉的味道。但奇怪的是,这些苍蝇飞得急缓如此不一致,而且就跟‘老头儿’说的一样,在四户人家离开紫花街后,恶灵们几乎一周没有任何行动,这是很奇怪的。是谁或者是什么阻止了他们?居然有这么大的力量能够阻止这么多恶灵……”李笠越说越陷入一种自我的沉思,仿佛忘记了周围的环境,而是在自言自语。

“这苍蝇拍估计挺大的。”阿秋的话,引来众人一片笑声。

李笠也笑了,但他很快继续说道,“所以,最关键的还是罗教授在向什么献祭,这是整件事的钥匙。我还是得去看看录像和尸体。”

顾然这时问我,“石芒,尸体还没烧吧?”

“没呢,一直冰着呢。”

“只有三天时间,今天是21号,就是到25号之前,我们必须查出来。时间很紧,我们必须赶紧了解第一手资料。这样安排,明天一早,石芒替我们联络好,顾然去找孕妇,丽娜去找两个女青年,阿秋去找男青年,‘老头儿’去找老太太……”

“册那,老头可不得找老太太嘛。”“老头儿”自嘲了一句。

“和尚跟小胡去紫花街,布置一下。”李笠接着说道。我知道李笠所说的“布置”是啥意思,小胡会搞一堆红外线、夜视仪啥的,和尚则会贴一堆经。虽然他俩的社交能力为零,不过显然,李笠也没让他们去跟紫花街剩下的三户人家交流。

“石芒,我明天跟你去看教授的尸体。”李笠对我说。

“OK。”

“尽量问清楚后,我们下午1点在紫花街66号6楼会和。石芒到时把各人要去的地方发给大家。”李笠说完掐灭了烟。

“还是老套路,你们到时候问起来,就都说自己是警察啊。”我补充了一句。

“散会了是吧?”丽娜看着手机说。

“散了吧。”李笠起身走向阳台。

“我晚上还有个约会,要迟到了。”丽娜说着快步走向大门,阿秋紧接而起,跟在丽娜身后,“跟谁约会啊,丽娜,我送你吧。”

丽娜笑着问阿秋,“你怎么送我,开我的保时捷送我?”

阿秋立马回答,“那你送我吧,送我到地铁站。”说着二人已经走出了门。“老头儿”不紧不慢地起身,整了整衣服,从衣架上取下帽子,临走说了声,“走了啊,各位,明天见。”我们也都向他告别。和尚跟在“老头儿”身后,一言不发地离开了。小胡捧着电脑走进卧室,关上了门。顾然开始收拾鞋套、烟灰缸和茶杯。我走到阳台,看到李笠正盯着血红龙。

“你这次有什么直觉?”我问李笠。我知道,李笠总会有一些直觉,往往很准。

“很难,而且还会有人死。对了……”,李笠忽然直起身子,似乎想起些什么,“石芒,你最好让局里派点警员,去看着那些搬走的住户,我觉得,他们不安全。紫花街最好也派点人驻守。”说完,他又弯下腰看起了鱼。

“紫花街倒是一直有人,搬走的倒没管。”我说了一句后,觉得事不宜迟,立马掏出手机,准备给局里打电话。正当我刚准备拨电话时,窗外一道球形闪电宛若黄花,在夜空中突然炸开,随即是一记仿佛碎开大地的闷雷。紧接着,电闪雷鸣。

“天气预报没说今天晚上有雷雨啊。”我狐疑地说着。

五分钟后,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大的雨,倾盆而下。一道闪电接一声雷,如此频密,也是我从所未见。

顾然和小胡也走到阳台,吃惊地看着窗外的大雨,小胡还害怕地抓着顾然的手臂。

李笠直起身子,又点上一根“好彩头”,既皱着眉,又微微扬起嘴角,说——

“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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