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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孟子生平事迹

生平篇

一、孟子的名字

孟子姓孟名轲。

姓孟,可由《孟子》的书名及孟子的称谓得知。名轲,可证之于孟子自称。在《孟子》一书中,孟子两次自称其名:一次是北宫锜问周朝爵位和俸禄的情况,孟子说:“轲也尝闻其略也”(10.2)为节省篇幅和简洁起见,本书所引《孟子》,均以数字方式标明出处。以本句为例,“10”表示“卷十”,也就是《万章下》;“2”表示“第二章”。《论语》和《孟子》各种版本分章略有不同,本书以杨伯峻的《论语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版)和《孟子译注》(中华书局1960年版)为准。所引《论语》,亦以此方式标出,前面加“《论语》”。再一次是宋将之楚说秦楚罢兵,孟子对他说:“轲也请无问其详,愿闻其指。”(12.4)还有一次是出自弟子乐正子之口:“君奚为不见孟轲也?”(2.16)因为证据甚明,所以孟子的姓名历来没有过异议。

但是孟子的字却有不少问题。《孟子》一书中不见孟子的字,《史记·孟子荀卿列传》也无记载。赵岐《孟子题辞》说:“孟,姓也。子者,男子之通称也。”孟子“名轲,字则未闻也”。

到了魏晋,开始出现关于孟子字的记载。一说孟子字子车。这种说法肇始于王肃。颜师古注《汉书·艺文志》说:“《圣证论》云轲字子车,而此志无字,未详其所得。”(《汉书》卷三○,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728页。)《孔丛子·杂训篇》更有一个详细的故事:“孟子车尚幼,请见子思。子思见之,甚悦其志,命子上侍坐焉,礼敬子车甚崇,子上不愿也。客退,子上请曰:‘白闻士无介不见,女无媒不嫁,孟孺子无介而见,大人悦而敬之,白也未谕。’子思曰:‘然。吾昔从夫子于郯,遇程子于涂,倾盖而语,终日而别,命子路将束帛赠焉,以其道同于君子也。今孟子车,孺子也,言称尧舜,性乐仁义,世所希有也。事之犹可,况加敬乎?非尔所及也。’”(文渊阁《四库全书》卷六九五,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321页。)

也有说字子舆的。《傅子·附录》说:“昔仲尼既没,仲弓之徒追论夫子之言,谓之《论语》;其后邹之君子孟子舆,拟其体,著七篇,谓之《孟子》。”(文渊阁《四库全书》卷六九六,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520页。)

还有说字子居的。“唐虞世南《北堂书钞》引《孟轲传》,《荀子·非十二子》篇杨倞《注》并云‘字子舆’。《孔丛子·杂训》云‘孟子车’。《注》‘一作子居’。”(引自罗根泽《孟子评传》,商务印书馆1932年版,第2页。)

赞成这种说法的人不少。清代梁玉绳便是其中之一,其《史记志疑·孟子荀卿列传》说:“魏晋以来,始传孟子之字,故《正义》著之,虽未详所得,要非无据,可补史遗。”梁氏还补充了一个证据:“古车舆通用,如秦三良子车氏,《史》于《秦纪·赵世家·扁鹊传》并作子舆可验。”虽然梁氏赞同孟轲字子车,又子舆,但是对字子居的说法有所疑问,说:“惟居字恐以音同而讹。颜师古《急就篇注》:‘孟子字子居。’《广韵》去声,轲字注云:‘孟子居贫轲,故名轲字子居。’疑非。”([清]梁玉绳:《史记志疑·孟子荀卿列传》卷二九,光绪十三年广雅书局刻本。)

然而,很早就有人对孟子的字提出过怀疑。南宋王应麟《困学纪闻》指出:“孟子字未闻”,而字子车、子居、子舆等说法,“疑皆傅会”。([宋]王应麟:《孟子》,《困学纪闻》卷八,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711页。)《重纂三迁志》对此持相同态度:“孟子之字,自司马迁、班固皆未言及。曹魏人作《徐幹中论序》犹谓以姓名自书,厥字不传。子车之称始见伪《孔丛子》。书或谓为王肃所伪撰,然肃作《圣证论》又称子居,何也?”《重纂三迁志》卷一,光绪十三年刻本。

清代焦循《孟子正义》赞成这种看法,指出:“王肃、傅玄生赵氏后,赵氏所不知,肃何由知之?《孔丛》伪书,不足证也。王氏疑其傅会是矣。”

以上资料说明,孟子之字,在司马迁、赵岐的时候已经不清楚了,所以他们都很实际,未加记载。到王肃作《孔丛子》、《圣证论》,才有了字子车的说法。但《孔丛子》、《圣证论》是王肃用来驳斥郑玄,与郑学争地位的作品,本不足为据。《傅子》大概根据“车”“舆”相通,又有了字子舆的说法,实际上仍然是沿袭了王肃之误。所以孟子字子车又子舆的说法,完全肇始于王肃。但是,自此之后,“轲字子车”的说法,辗转因循,久假成真,竟然使不少人相信。近人罗根泽《孟子评传》对此感叹道:“甚矣王氏作伪之祸人深也。”(罗根泽:《孟子评传》,商务印书馆1932年版,第2页。)

因此,笔者认为,对于这种问题,比较好的做法,还是应该像赵岐那样坦诚明言,孟子“名轲,字则未闻也”。

二、孟子的故乡

《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说:“孟轲,邹人也。”邹,在今天山东省的邹县。孟子的故乡在今山东省邹县,这已为大家接受了。但这个邹当时是一个独立的国家,还是鲁国的一个下邑(即孔子的出生地——鲁国的郰邑),或者说,孟子究竟是邹国人,还是鲁国人,因为司马迁没有讲明,后人就有不同的看法了。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对“邹”和“郰”作了区分,说:“邹,鲁县,古邾国,帝颛顼之后所封。从邑,刍声。”“郰,鲁下邑,孔子之乡。从邑,取声。”

稍后一点的赵岐在《孟子题辞》中说:“孟子,邹人也。……邹本春秋邾子之国,至孟子时改曰邹矣。国近鲁,后为鲁所并;又言邾为楚所并,非鲁也。今邹县是也。”这里词义比较含混,没有直接回答邹是邹国还是鲁邑。

元代程复心认为孟子为鲁人,其《孟子年谱》说:孟子“邹邑人也。孔子生鲁昌平乡陬邑,即叔梁纥所治地,为故邹城,孟子居,去故邹城五十里。孟子曰:近圣人居,若此其甚也。”([元]程复心:《孟子年谱》,见《孔子论语及其他一种》,商务印书馆1929年版,第2页。)

阎若璩不同意孟子为鲁人的看法,他的证据非常简单有效:“曰‘吾之不遇鲁侯’,岂有本国之臣民而敢斥言其国与爵哉?儿子咏方十岁,前日曰,只云‘近圣人之居’,未尝云‘生圣人之乡’,殆一切证云。”又说:“孟子盖鲁公族孟孙之后,不知何时分适邹,遂为邹人。犹葬归于鲁者,大公子孙反葬周之义也。”[清]阎若璩:《孟子生卒年月考》,《清经解》第一册卷二四,上海书店1988年版,第121页。孟子明言“鲁侯”,又明言“近圣人之居”,而不言“生圣人之乡”,可见孟子并非为鲁国人。

周广业与阎若璩观点相同,但考证甚详:“《史》与孟子同传者,淳于髡齐人,荀卿赵人,不皆系以国,即孔门弟子,如端木赐卫人,言偃吴人,从无连国字之例,安见单言邹即为鲁下邑也?”又说:“邹国与郰邑,为字迥异。《说文》:‘邹,鲁县,古邾国,帝颛顼之后所封,从邑,刍声。’‘郰,鲁下邑,孔子之乡,从邑,取声。’二字形义判然,许叔重书具在,可复按也。邹字见《孟子》书者十,他书或作驺,如《史记》‘邹人’,一本作‘驺人’。《始皇纪》‘邹峄山封禅’,《书》作‘驺峄山’,《汉书·地理志》鲁国驺注:‘故邾国。’《续汉书·郡国志》:‘驺本邾国是也。俗通作邹。’郰字见《左传》‘郰人纥’,通作‘鄹’;《论语》‘鄹人之子’,《孔丛子》‘还辕息鄹’,亦作‘陬’,《孔子世家》‘生昌平乡陬邑’是也。若邹郰之字,考古书从无通借。……故罗泌《国名纪》于‘郰’下特别白之曰,‘孔子生处,与孟子之邹异。’又注云:‘或作邹,非。’极为了当。”又说:“如曰居邹邑即居鲁,则彼曹交所欲见而假馆者,果何君耶?邹君即穆公。孟子与言必称曰君,故曹交虽不在公所,亦必称君也。至平公则吾与鲁侯对举,即知非本国臣民矣。且邹鲁閧后,穆公肯复引仇国之人与图善后乎?”([清]周广业:《孟子四考四·孟子出处时地考》,《清经解续编》第一册卷二三○,上海书店1988年版,第1076页。)

综上所述,考证孟子为邹国人,而不是鲁国人,主要依靠两方面的证据:

一是字义的证据。在古代,孟子所在之“邹”,与孔子所在之“郰”,是两个不同的字,不能通假。许慎的《说文解字》对此有过专门的说明。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也说:“鲁国驺,二《志》同,二《志》作驺,许作邹者,盖许本作鲁驺县。如今汝南新息,今南阳穰县之比。浅者乃删去驺字耳。周时或云邹,或云邾娄者,语言缓急之殊也。周时作邹,汉时作驺,古今字之异也。邾娄各本无娄,今依《韵会》所据正。《左》、《谷》作邾,《公羊》、《檀弓》作邾娄。……邾娄之合声为邹,夷语也。《国语》、《孟子》作邹。三者邹为正,邾为省文。”[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296页。因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字,在古文中含义是特定的,所以孟子所在之邹并不是孔子所在的郰邑,孟子当然也就不是鲁国人。但从北魏郦道元作《水经注》开始,这两个不同的字就混在一起了。他说:“漷水又径鲁国邹山东南而西南流,《春秋左传》所谓峄山也,邾文公之所迁,今城在邹山之阳,依岩阻以墉固。故邾娄之国曹姓也,叔梁纥之邑也,孔子生于此,后乃县之,因邹山之名以氏县也。”(《泗水》,《水经注》卷二五,文渊阁《四库全书》卷五七三,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390页。)这里已把孔子出生地郰邑误为古邾娄国之封地。陆德明《春秋序释文》又误认“邹”为“郰”,而说“孟子鄹邑人”。于是唐人司马贞《史记索隐》也跟着以讹传讹,说“邹,鲁地名”。孟子的故乡这才成为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

二是文本的证据。首先,《孟子》书中有“邹与鲁閧”(2.12),“交得见于邹君”(12.2)的记载,说明邹是一个独立的国家,而不是鲁国的下邑,不然无法解释何以有邹君的问题。其次,全书记载孟子在鲁国的事情只有两次,一次是臧仓之沮,一次是母丧反葬,而记载在邹国的事情却相当多,如“屋庐子不能对,明日之邹,以告孟子”(12.1);“然友之邹问于孟子”(5.2),“孟子居邹,季任为任处守,以币交,受之而不报。处于平陆,储子为相,以币交,受之而不报。他日,由邹之任,见季子;由平陆之齐,不见储子”(12.5)。再加上前面引证过的“邹与鲁閧”和“交得见于邹君”,共有五次之多,说明孟子在邹国的时间比在鲁国的时间要长。如果孟子是鲁国人,而不是邹国人的话,无法解释这种情况。再有,孟子说“近圣人之居若此其甚也”(14.38),只是说和孔子的家乡很近,并未讲和孔子同为鲁国人。孟子最敬重孔子,如果他真的是鲁国人,和孔子是同乡的话,一定会明言道出,不可能只说是很近。

总之,在我看来,孟子的故乡在今山东省邹县,该地当时为邹国,孟子是邹国人,而不是鲁国人,这个结论应该是没有太大问题的。

三、孟子的先世

关于孟子的先世,有这样一些问题需要讨论,这就是:孟子的先祖、孟子的父母、孟子的丧父、孟子的母教。

(一)孟子的先祖

赵岐《孟子题辞》说:“或曰:孟子,鲁公族孟孙之后,故孟子仕于齐,丧母而归葬于鲁也。三桓子孙,既以衰微,分适他国。”其后,各家有所说明,但都无异议。元代程复心《孟子年谱》说:孟子为“鲁三桓孟孙氏之后”([元]程复心:《孟子年谱》,见《孔子论语及其他一种》,商务印书馆1929年版,第1页。)清代阎若璩《孟子生卒年月考》也说:“孟子,盖鲁公族孟孙之后。”([清]阎若璩:《孟子生卒年月考》,《清经解》第一册卷二四,上海书店1988年版,第121页。)焦循《孟子正义》对此又有详尽的说明:“鲁桓公生同,为庄公;次庆父为仲孙氏,次叔牙为叔孙氏,次季友为季孙氏,是为三桓。仲孙氏即孟孙氏。庆父生公叔敖,即孟穆伯;穆伯生文伯惠叔,文伯生仲孙蔑,即孟献子;献子生仲孙速,即孟庄子;庄子生孺子秩,秩生仲孙貜,即孟僖子;僖子生仲孙何忌,即孟懿子;懿子生孟孺子洩,即孟武伯;武伯生仲孙捷,即孟敬子;入春秋后,其献子次子懿伯,生仲孙羯。杜预《世族谱》以懿伯即子服仲叔它,生孟椒,椒生子服回,回生子服何,是为子服景伯,别为子服氏。”焦循最后得出结论说:“孟子既以孟为氏,宜为孟孙之后,但世系不可详,故赵氏以‘或曰’疑之耳。”

为明晰起见,根据赵氏所说,参以《重纂三迁志》,试列孟子世系如下,以观其大概:按《重纂三迁志》,孟庄子生孝伯,次生孺子秩,而《孟子正义》只称庄子生孺子秩。又《重纂三迁志》称孟献子生懿伯,次生子服它,次生庄子,而《孟子正义》将懿伯和子服它合为一人。以上两者,本表均从《孟子正义》。又《重纂三迁志》孟敬子至孟子之间列三代,其中两代不详,一代为孟子父,名激(公宜),因未详其据,本表只笼统处理,不列代数与姓名。鲁桓公叔牙季友庆父(仲叔)孟穆伯孟文伯孟献子懿伯孟椒子服回子服何孟庄子孺子秩孟僖子孟懿子孟武伯孟敬子(不详)孟子同(庄公)

(二)孟子的父母

《史记·孔子世家》关于孔子先代、子孙记之甚详,而在《孟子荀卿列传》中对于孟子父母姓字名氏无任何记载,这就为后人的工作增加了难度。

明代陈士元的《孟子杂记》有关于孟子父母名字的记载,其论说:“元按:《孟氏谱》云:‘轲父,孟孙激公宜。’孟孙,姓;激公,字;宜,名。或云:激,名;公宜,字也。……轲母,仉氏。”文渊阁《四库全书》卷二○七,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290—291页。后来,这种说法就比较普遍了,有的还带有不少神话色彩。林春溥《孟子列传纂》:“父激(名也),公宜(字也),母仉氏(见《风俗通》)。”见罗根泽《孟子评传》,商务印书馆1932年版,第7页。施彦士《读孟质疑》说:“《阙里志》:‘孟子父(名)激(字)公宜,娶仉氏。’”“仉氏梦神人乘云,攀龙凤自泰山来,将止于峄,凝视久之,忽见片云坠而寤,时闾巷皆见五色云覆孟氏居,而孟子生焉。”([清]施彦士:《读孟质疑》,《丛书集成续编》第15册,上海书店1994年版,第186页。)但是,也有说孟子母亲姓李的。据《重纂三迁志》载:元代张撰孟母墓碑文云:“旧碑题孟母李氏。旧碑即孙弼《邹国公坟庙碑》。碑云:‘公夙丧其父,母李氏以贤德称。’言之凿凿,此碑具在墓侧,似非臆造,第后人磨李改仉耳。”《重纂三迁志》卷三,光绪十三年刻本。

但是周广业的态度比较谨慎,认为此说不可取。他说:“孟子父名字失考(《孟氏谱》:名激,字公宜),孟母氏亦未详(张《孟母墓记》云:旧唯片石题曰,邹公坟墓碑言,母氏李。未知何据。集语载金孙弼谒庙记有李氏之说,疑碑为金所立。或云仉氏,音掌)。”([清]周广业:《孟子四考四·孟子出处时地考》,《清经解续编》第一册卷二三○,第1077页。)就是说,周广业已注意到当时关于孟子父母姓名的各种说法,但认为并不可靠。

近人罗根泽详考史书,发现了问题的所在。他在《孟子评传》中说:“细读《风俗通》、《列女传》,无孟子父名母氏,不悉陈林二君,何所据而云然,累予数时之检阅。孙张二记及《阙里志》、《孟氏谱》,书自后世,不详所本之说,何可遽信。《春秋演孔图》,纬书者流,不足道也。且孟父若名激,何以孟子不讳激?(《告子篇》:‘激而行之可使在山。’)周氏不信,可谓严谨有见。至于梦神人云云,无论东西各国,其稍古传记,对于圣哲豪杰,皆有此等附会,今日视之,不值一哂。”(罗根泽:《孟子评传》,商务印书馆1932年版,第8页。)

这就是说,关于孟子父母名字的记载,陈士元、林春溥都是根据《风俗通》和《列女传》而说,但这两部书中实际并无此方面的记载,而他们都根据此书确定孟子父母姓字名氏,不知其间问题出在哪里。《阙里志》、《孟氏谱》都出自后世,根据已经不详,不足为信。既然史料不足,便不应该勉强。所以,对于孟子父母姓字名氏的问题,除非发现新的史料,否则很难获得彻底的解决,当前应当实事求是,付之阙疑才是。

(三)孟子的丧父

司马迁《孟子荀卿列传》未提孟子父名,更没有提孟子丧父时间问题。赵岐《孟子题辞》说:“孟子生有淑质,夙丧其父,幼被慈母三迁之教。”这里并没有提到丧父的具体岁数,但后来逐渐衍生出孟子三岁丧父的说法,流传甚广,如陈镐《阙里志》、薛应旂《四书人物考》均持此说。

但也有不少人不信此说,并从史籍和《孟子》本文中找出一些根据进行反驳。其中周广业所论最详:“《题辞》云:‘孟子生有淑质,夙丧其父,幼被慈母三迁之教。’及注‘后丧逾前丧’云:‘孟子前丧父约,后丧母奢。’前后虽无定时,以士大夫三鼎五鼎之言推之,相隔必不甚久远。《礼》曰:‘丧从死者,祭从生者。’祭以三鼎,则在孟子为士之后明矣。时年盖已四十余。《题辞》所谓夙丧者,特以父先母死耳,非幼孤也。薛应旂《四书人物考》、《四书直解》、《集语》、《续文献通考》、《阙里志》、《三迁志》遂云:‘孟子三岁丧父。’考《韩诗》、《列女》俱无此说。且《列女》载孟母断机事云:‘织绩而食,中道废而不为,宁能衣其夫子而长不乏粮食哉?’此必非嫠恤之言。夫士及三鼎,固非襁褓间事。且去丧母五六十年,鲁人亦何从知其前后丰俭悬绝,而臧仓得以行其毁鬲耶?王复礼曰:‘若前丧在三岁,则丰啬非所自主,仓安得谮之?平安公安得信之?乐正又安得不辨之?盖公宜实未尝卒;其三迁断机,或者公宜出游,慈母代严父耳。’广业案,元仁宗延祐三年七月,追封孟子父母制,只称其父夙丧,张墓碑亦然,则三岁丧父之说,妄也。”([清]周广业:《孟子四考四·孟子出处时地考》,《清经解续编》第一册卷二三○,上海书店1988年版,第1077页。)

这里列出了四个根据,说明孟子并非三岁丧父:第一,诸书所谓“三岁丧父”之说,都源于《韩诗外传》和《列女传》,但据周广业所考,二书并无此说。第二,《列女传》在记载孟母断机教子故事的时候说,“织绩而食,中道废而不为,宁能衣其夫子而长不乏粮食哉”,说明当时孟子父亲还在世。第三,根据乐正子“前以三鼎,而后以五鼎”(2.16)之言推论,孟子丧父的时候用的是三鼎,三鼎是士治丧的规定,说明当时孟子已经是士了,既然是士便绝对不止三岁。第四,如果是三岁丧父,距丧母已有数十年之久,臧仓怎么能知道前俭后奢?即使前俭后奢是事实,孟子当时也只有三岁,不能承担这个责任,这是一个极简单的道理,乐正子为什么没有出来为其师辩解?这四个证据,前两条取自史籍,后两条来自《孟子》本书,除第二条因《列女传》本身并非信史,略显薄弱之外,其他三条均言之有据,论述合理,足见“三岁丧父”之说不能成立。

(四)孟子的母教

在孟子先世这个题目当中,孟子的母教意义最大。这是因为孟子的先祖、孟子的父母、孟子的丧父等问题,虽然也应该讨论,但对研究孟子思想并无太大的实际意义。孟子的母教就不同了,它对孟子的成长有直接影响,要深入研究孟子思想,当然应该对这个问题作一番探讨。

关于孟子的母教,《韩诗外传》和《列女传》有不少记载,最为著名的是三迁、断机、杀豚、去妻四则故事。

三迁的故事:

邹孟轲之母也,号孟母,其舍近墓。孟子之少也,嬉游为墓间之事,踊跃筑埋。孟母曰:“此非吾所以居处子。”乃去。舍市傍,其嬉戏为贾人炫卖之事。孟母又曰:“此非吾所以居处子也。”复徙舍学宫之旁,其嬉游乃设俎豆揖让进退。孟母曰:“真可以居吾子矣。”遂居。及孟子长,学六艺,卒成大儒之名。君子谓孟母善以渐化。《诗》云:“彼姝者子,何以予之。”此之谓也。《列女传·母仪传·邹孟轲母》。

断机的故事:

孟子少时诵,其母方织。孟子辍然中止,乃复进。其母知其喧也,呼而问之曰:“何为中止?”对曰:“有所失复得。”其母引刀裂其织,以此诫之。自是之后,孟子不复喧矣。《韩诗外传》卷九第一章。

杀豚的故事:

孟子少时,东家杀豚。孟子问其母曰:“东家杀豚何为?”母曰:“欲啖汝。”其母自悔失言。曰:“吾怀妊是子,席不正不坐,割不正不食,胎教之也,今适有知而欺之,是教之不信也。”乃买东家豚肉以食之,明不欺也。《韩诗外传》卷九第一章。

去妻的故事:

孟子妻独居,踞。孟子入户视之,白其母曰:“妇无礼,请去之。”母曰:“何也?”曰:“踞。”母曰:“何知之?”孟子曰:“我亲见之。”母曰:“乃汝无礼也,非妇无礼。《礼》不云乎:‘将入门,问孰存。将上堂,声必扬。将入户,视必下。’不掩人不备也。今汝往燕私之处,入户不有声,令人踞而视之,是汝之无礼也,非妇无礼也。”于是孟子自责,不敢去妇。《韩诗外传》卷九第十七章。

《韩诗外传》和《列女传》记载的这些故事,多近似于民间传说,不可尽作信史看待。但通过这些故事我们至少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孟子在成长过程中受到来自母亲的良好教育,这种教育对孟子思想的形成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四、孟子的师承

按照传统的说法,孟子受业于子思,子思受业于曾子,由此构成儒学发展的正宗途径。但是也有不少人对这种说法表示怀疑。这是有关孟子师承的两个重要问题,不得不多费笔墨,以求辨析清楚。

(一)子思并非师承曾子辨

章太炎认为,子思并未曾师从曾子。《章太炎文录·征信论》说:“宋人远迹子思之学,上隶曾参,寻《制言》、《天圆》诸篇,与子思所论述殊矣。《檀弓》篇记曾子呼伋。古者言质,长者呼后生,则斥其名。微生亩亦呼孔子曰丘,非师弟子之征也。《檀弓》复记子思所述。郑君曰:为曾子言难继,以礼抑之,足明其非弟子也。”(《章太炎全集》第四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56页。)

虽然《制言》、《天圆》未必真为曾子所作,章太炎此条论据并不充分,但他所说《檀弓》一篇所记曾子和子思之语,的确值得重视:

曾子谓子思曰:“伋,吾执亲之丧也,水浆不入于口者七日。”子思曰:“先王之制礼也,过之者俯而就之,不至焉者跂而及之。故君子之执亲之丧也,水浆不入口者三日,杖而后能起。”

子思对曾子执亲之丧“水浆不入口者七日”的做法不以为然,认为似乎是过分了,对其有所反驳,从语气上来看,这里的曾子决不像是师长,子思也决不像是学生。如果子思果真师承曾子,以子思之好礼,言语决不至于如此无礼。这说明,至少在《檀弓》作者心目中,曾子和子思并没有师承关系。章太炎以此断定子思并非师从于曾子,是有说服力的。

钱穆也赞成子思并非师承于曾子,同时还增加了一条证据。《先秦诸子系年考辨·子思生卒考》说:“《汉志》,曾子宓子皆著孔子弟子,李克子夏弟子,世子公孙子七十子弟子,独子思云:‘孔子孙,为鲁缪公师’,不云师曾子。虽章氏所据《制言》、《天圆》诸篇,未必真曾子书,《檀弓》亦难尽依信。然子思师曾子之说,不见于先秦古籍,则诚可疑也。”(钱穆:《先秦诸子系年考辨·子思生卒考》,上海书店1992年版,第161页。)这就是说,至少在《汉志》之前,并无子思师承曾子之说。

另外,从《孟子》本身来看,也找不出子思师承曾子的迹象。

《孟子》当中并没有关于曾子和子思师承关系的说法,唯一一处涉及曾子和子思关系的论述见于《离娄下》第三十一章,原文如下:

曾子居武城,有越寇。或曰:“寇至,盍去诸?”曰:“无寓人于我室,毁伤其薪木。”寇退,则曰:“修我墙屋,我将反。”寇退,曾子反。左右曰:“待先生如此其忠且敬也,寇至,则先去以为民望;寇退,则反,殆于不可。”沈犹行曰:“是非汝所知也。昔沈犹有负刍之祸,从先生者七十人,未有与焉。”

子思居于卫,有齐寇。或曰:“寇至,盍去诸?”子思曰:“如伋去,君谁与守?”

孟子曰:“曾子、子思同道。曾子,师也,父兄也;子思,臣也,微也。曾子、子思易地则皆然。”(8.31)曾子居住在武城的时候,遇到越国军队进犯,便离开了;而子思居住在卫国的时候,遇到齐国军队进犯,并没有离开。这两种做法之所以不同,是因为曾子和子思地位不同,但其间的基本道理却是相同的;如果相互交换位置,做法也必然是相同的。因此,孟子才说“曾子、子思同道”。

说谁与谁“同道”,谁与谁“易地则皆然”,在《孟子》中是比较常见的说法。如《离娄下》第二十九章所说,禹、稷与颜回对于事情有不同的做法,是因为禹、稷当平世,而颜子当乱世,条件有所不同,但他们处理问题的道理却一样,如果相互交换位置,三人的做法也必然相同。这就叫做“禹、稷、颜回同道”,叫做“禹、稷、颜子易地则皆然”。由此可见,在《孟子》中,说谁与谁“同道”,只是处理问题道理相同,或所走的道路相同的意思,并不指其间有师承关系。后人仅凭“曾子、子思同道”的说法来证明曾子和子思有师承关系,根据是不足的。

(二)孟子并非师承子思辨

司马迁认为,孟子受业于子思之门人。《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说:“孟轲,邹人也,受业子思之门人。”

门人究竟指弟子,还是再传弟子,有不同看法。《论语》有“子出,门人问曰”(《论语》4.15)之语,朱彝尊《曝书亭集》引鸥阳子“受业者为弟子,受业于弟子者为门人”说:“《论语》为孔子而作,所云门人皆受业于弟子者也。”并认定此“门人”为“曾子之弟子”。金鹗《求古录》则认为:“此说非也。古人著书自有体例,《论语》一书,凡孔子弟子皆称门人,其非孔子之弟子则异其辞,如‘子夏之门问交于子张’,‘曾子有疾,召门弟子’不直称门人,所以别于孔子弟子也。夫子语曾子以一贯,此时曾子在夫子门,不得率其门人同侍,则问于曾子者,必夫子门人也。”近人程树德《论语集释》说:“朱氏之说本于邢《疏》,然曾子与夫子问答时年尚幼,未必即有门人,此门人仍当属之夫子,金氏之说义较长。”上引朱彝尊、金鹗、程树德语均见程树德《论语集释》,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263—264页。据我看来,金氏、程氏所说近理。在孔子高第弟子当中,曾子最少,孔子在时,曾子不一定会有自己的弟子,所以门人一词当指弟子,而非再传弟子。司马迁为西汉人,所用门人一词的含义,当与《论语》近似。所以,“受业于子思之门人”,当指子思的弟子,而不应是子思的再传弟子。另外,《孟子》中“弟子”一词两见,一次是“门人治任将归”(5.4),一次是“门人问曰”(14.29),其意都指直接弟子,而非再传弟子,可作上述观点佐证。孙开泰《孟子师承考》说,孟子受业于子思之门人,“即是子思的再传弟子,而不是子思的弟子”(谢祥皓编《孟子思想研究》,山东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389—393页)。这与上述根据不合,不取。

这就是说,在司马迁看来,孟子受业于子思的弟子。但是,同为西汉人的刘向却认为孟子直接受业于子思。其《列女传》说:“孟子旦夕勤学不息,师事子思,遂成天下之名儒。”可能是因为直接受业于子思比受业于子思门人更加有力,所以随着时间的推移,持这种看法的人越来越多。

班固《汉书·艺文志》说:“《孟子》十一篇,名轲,邹人,子思弟子,有《列传》。”《汉书》卷三十,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728页。

赵岐《孟子题辞》说:“长师孔子之孙子思,治儒术之道。”因为赵岐注《孟子》有名,这种说法影响很大。

应劭《风俗通·穷通篇》说:“孟子受业于子思,既通,游于诸侯。”([汉]应劭:《风俗通·穷通篇》,文渊阁《四库全书》卷八六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392页。)

《孔丛子》更进一步伪托出子思和孟子的对话:“孟轲问牧民何先?子思曰:‘先利之!’曰:‘君子之所以教民也仁义,固所以利之乎?’子思曰:‘上不仁则下不得其所,上不义则乐为乱也。此为不利大矣。《易》曰:利者,义之和也。又曰:利用安身,以崇德也。此皆利之大者也。’”(《孔丛子》,文渊阁《四库全书》卷六九五,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322页。)

司马贞《史记索隐》说:“王劭以‘人’为衍字,则以轲亲受业孔伋之门也。今言‘门人’者,乃受业于子思之弟子也。”见《孟子荀卿列传》,《史记》卷七四,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344页。

司马光《资治通鉴》说:“初,孟子师子思,尝问牧民之道何先。”并将上引《孔丛子》所载子思与孟子的对话复述了一遍,只是词句微有变化。(见《资治通鉴》卷二,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4页。)

但是,这种看法后来受到了怀疑,主要是因为孟子和子思在时间上不相接。明代焦竑《焦氏笔乘》卷三“孟子非受业子思”条说:“《史记》载孟子受业子思之门人,不察者遂以为亲受业于子思,非也。考之孔子二十生伯鱼,伯鱼先孔子五年卒。孔子之卒,敬王四十一年,子思实为丧主,四方来观礼焉。子思生年虽不可知,然孔子之卒,子思既长矣。孟子以显王二十三年至魏,赧王元年去齐,其书论仪、秦,当是五年后事,距孔子之卒百七十余年。孟子即已耆艾,何得及子思之门,相为授受乎哉!”([明]焦竑:《焦氏笔乘》卷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92页。)

周广业《孟子四考四·孟子出处时地考》引詹氏小辨《子思孟子考》说:“伯鱼先孔子五年卒,孔子卒,子思为丧主,知其时年已长矣。《孟子》书论及张仪、公孙衍,当是赧王五年辛亥以后事,自辛亥逆推至敬王壬戌,孔子卒百七十年,去伯鱼卒百七十四年,以百八九十年间所生人物,而谓其处函丈,何寿考至是?或谓安王二十五年甲辰,子思言苟变于卫,而孟子魏惠王时已称叟,计其生近安王即位时,谓孟子亲受业,奚不可?曰:安王甲辰,去伯鱼卒百有七年,孔子卒百有二年,可云子思尚存哉?孟子之少也,其母三迁而后知学,复为之断机。其娶也,见其妻踞而欲出之。其时吾不知其年,固知未从子思学也。过此,又可云子思尚存哉?且缪公立在威烈王十九年甲戌,而孟子书亟称缪公尊礼子思,时子思年已九十耆矣。其居卫有齐寇,必少壮从仕时事,言苟变于卫,亦必在悼敬昭公时。”周广业由此引申说:“夫思、孟生卒之年既不相值,而孟子称子思字者非一,又言‘昔者鲁缪公’,其为追溯无疑。”他的总结论是:孟子受业于子思之说“其实非也”([清]周广业:《孟子四考四·孟子出处时地考》,《清经解续编》第一册卷二三○,上海书店1988年版,第1077页。)

曹子升《四书摭余说》、梁玉绳《史记志疑》看法均与此相近,文繁不引。

这些考证虽有差异,但有一个共同点,即从时间上证明孟子和子思不能相接,所以孟子不可能直接受业于子思。据《孟子》记载,鲁穆公(即鲁缪公,“缪”、“穆”相通)曾尊礼子思,可见子思是鲁穆公时人。孔子主要活动于鲁哀公时期,并卒于鲁哀公十六年(前479年),其后11年鲁哀公卒,经鲁悼公31年、鲁元公21年,共63年,而后才是鲁穆公元年(前415年),而伯鱼先孔子五年卒,即使子思生于伯鱼卒之年(前483年)孔伋生年很难确定,暂取钱穆《先秦诸子系年考辨》之说。如果孔伋生年比这还要早,则对本文立论更有利,兹不详论。即使鲁穆公尊子思在穆公元年,子思此时也已有69岁了,与《史记·孔子世家》“子思,年六十二”之说不合。所以疑子思“年六十二”为八十二之误,颇为可信。如暂定孟子生于公元前372年(详见下文),按年十五受业计算,这之间已经有126年了,即使按子思“年八十二”计算,年份也大大超过了。因此,从年表上排,孟子不能直接受业于子思,是断无可疑的。

为了便于说明问题,根据以上所说,列表如下近来郭立煜等撰有《鲁国史》(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其中所列世系此一时期主要依据《六国年表》,与本表略有不同。因该书观点尚未取得学术界普遍认同,故本书暂不取。不过即使依《六国年表》,鲁穆公元年为公元前407年,穆公尊子思时子思年更长,于本书立论更为有利,兹不详论。公元前鲁计年在位年数孔子孔鲤孔伋孟子483哀公十二年27孔鲤卒孔伋生479哀公十六年孔子卒467悼公一年31436元公一年21续表

公元前鲁计年在位

年数孔子孔鲤孔伋孟子415穆公一年3369岁402穆公十四年82岁382共公一年32372共公十一年112岁孟子生358共公二十五年126岁志于学350康公一年9其实,孟子并非直接受业于子思,还有一个有力的证据,即孟子曾明言“予未得为孔子徒也,予私淑诸人也”。如果他曾经直接受业于孔子的孙子,想必定会讲明,以增加自己的力量,而不会只讲“私淑诸人也”。这种看法并不完全是主观猜测,在《孟子》中也可以找到旁证。《孟子》一书中直呼子思的有16次,在这些地方都没有称子思为夫子,如果孟子直接受业于子思,不可能对其师如此无礼。总之,无论从时间上考证,还是从《孟子》书中的言语分析,都可以断定孟子并非直接受业于子思。

因为孟子不可能直接受业于子思,好事之人又说孟子受业于子思之子子上。《孟子外书》说:“曼殊不择问于孟子曰:‘夫子焉学?’孟子曰:‘鲁有圣人,曰孔子。曾子学于孔子,子思学于曾子。子思,孔子之孙,伯鱼之子也。子思之子曰子上,轲尝学焉,是以得圣人之传也。’”《孟子外书·性善辨》,光绪七年《函海》本。《孟子》中曾明言“予私淑诸人也”,而《孟子外书》却说“轲尝学焉,是以得圣人之传也”,前后矛盾如此之甚,可见《孟子外书》实在是“伪中之伪”。古人希望孟子学有所自,相信该书,情有可原,但愿望虽好,找不出有力的证据,只说一句“其学于子上信矣”,还是不足以服人。

总之,考之于《孟子》本书及鲁国世系,在关于孟子师承的三种不同说法当中,受业于子思之门人的说法,较为合理,而直接受业于子思,或受业于子思之子子上两种说法,都不足为信。

(三)曾子、子思对孟子的影响

虽然孟子未能亲炙于子思,但其受曾子、子思的影响还是相当明显的,这可从两方面加以证明:

首先,从数量上看,《孟子》中孔子弟子里曾子以及子思出现的频率最高。如果再把曾子、子思与孔子其他弟子在《孟子》中出现的次数进行比较的话,就会发现,在孔子众多弟子当中,曾子、子思是出现次数最多的。现将孔子主要弟子及子思见于《孟子》的情况列表如下:孔子主要弟子及子思见于《孟子》的情况子夏子游子贡子张子路颜子冉求冉牛闵子曾子子思一个人在成长过程中,总要受到其他人的影响,其中一些人的影响特别重大,以致在其成人后总要自觉不自觉地讲到他们,这是一般的生活常识。我们可以利用这一常识来分析哪些人对孟子的影响比较大。由上表可知,在《孟子》当中,曾子和子思出现的次数分别为22次和16次,远远高于子夏、子游、子贡等其他弟子。这就说明,曾子、子思对孟子的影响要大于孔子的其他弟子。

其次,从内容上看,《孟子》中所引曾子、子思言行事迹,与孟子思想都有密切关联。《孟子》中引曾子言行九章,情况见下表:《孟子》中引述曾子言行事迹的情况序号内容出处1曾子曰:“戒之戒之!出乎尔者,反乎尔者也。”2.122昔者曾子谓子襄曰:“子好勇乎?吾尝闻大勇于夫子矣:自反而不缩,虽褐宽博,吾不惴焉;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3.23曾子曰:“晋楚之富,不可及也;彼以其富,我以吾仁;彼以其爵,我以吾义,吾何慊乎哉?”4.24曾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可谓孝矣。”5.25曾子曰:“不可;江汉以濯之,秋阳以暴之,皓皓乎不可尚已。”5.46曾子曰:“胁肩谄笑,病于夏畦。”6.77曾子养曾皙,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余,必曰,“有”。……事亲若曾子者,可也。7.198曾子居武城,有越寇。或曰:“寇至,盍去诸?”曰:“无寓人于我室,毁伤其薪木。”……寇退,曾子反。8.319曾皙嗜羊枣,而曾子不忍食羊枣。14.36《孟子》引子思言行六章,情况见下表:《孟子》中引述子思言行事迹的情况序号内容出处1昔者鲁缪公无人乎子思之侧,则不能安子思;泄柳、申详无人乎缪公之侧,则不能安其身。子为长者虑,而不及子思;子绝长者乎?长者绝子乎?4.112子思居于卫,有齐寇。或曰:“寇至,盍去诸?”子思曰:“如伋去,君谁与守?”8.313费惠公曰:“吾于子思,则师之矣;吾于颜般,则友之矣;王顺、长息则事我者也。”10.34缪公之于子思也,亟问,亟馈鼎肉。子思不悦。于卒也,摽使者出诸大门之外,北面稽首再拜而不受,曰:“今而后知君之犬马畜伋。”盖自是台无馈也。悦贤不能举,又不能养也,可谓悦贤乎?10.65缪公亟见于子思,曰:“古千乘之国以友士,何如?”子思不悦,曰:“古之人有言曰,事之云乎,岂曰友之云乎?”子思之不悦也,岂不曰,“以位,则子,君也;我,臣也;何敢与君友也?以德,则子事我者也,奚可以与我友?”千乘之君求与之友而不可得也,而况可召与?10.76(淳于髡)曰:“鲁缪公之时,公仪子为政,子柳子思为臣,鲁之削也滋甚;若是乎,贤者之无益于国也!”(孟子)曰:“虞不用百里奚而亡,秦穆公用之而霸。不用贤则亡,削何可得与?”12.6从以上两表不难看出,《孟子》所引曾子言行主要集中在道德方面,比如孝的问题、气节问题等等,所引子思言行主要集中在尊士方面,这些在孟子思想中都有明显的轨迹可寻,孟子的志于仁义,孟子的宏大志向,孟子的浩然之气,孟子的独立自尊等等为后人推崇备至的人格精神,都可以在曾子、子思的言行中找到其原型。这足以说明曾子、子思对孟子思想是有很强的影响力的。

总之,不管曾子和子思之间是否有师生关系,也不管孟子是否真的师承过子思,曾子和子思对孟子有过重要的影响,而且这种影响要大大超过孔子的其他弟子,都是不争的事实。

曾子、子思对孟子思想影响的情况,已如上述。应该指出,虽然这些影响很重要,但远远赶不上孔子对孟子思想的影响。仍以数字为证,《孟子》中引曾子、子思言行各为9章和6章,而光是引“孔子曰”的就达26条之多,这足以说明孔子对孟子影响之大。孟子说自己“未得为孔子徒也,予私淑诸人也”(8.22),赵岐《注》说:“我未得为孔子门徒也。淑,善也。我私善之于圣人耳。盖恨其不得学于大圣人也。”朱熹《孟子集注》说:“孟子言予虽未得亲受业于孔子之门,然圣人之泽尚存,犹有能传其学者。故我得闻孔子之道于人,而私窃以善其身。”胡毓寰《孟子事迹考略》认为:“推孟子之意,殆以为彼虽未亲受孔子之门,然心慕其人而则效之,间闻其道而私淑之,既不啻为一孔子门徒矣。孔子殆可谓为孟子之理想受业师也。”(胡毓寰:《孟子事迹考略》,正中书局1936年版,第24页。)此言极是。就对孟子思想的影响来说,是没有人能超过孔子的。但这个问题已超出了本节的主题,此处不便展开讨论,有关《孟子》中引述孔子言语的详细情况请见本章末附录。

(四)《中庸》作者考辨

在讲到子思对孟子思想影响的时候,必然要涉及到《中庸》作者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孟子师承就还没有真正说清楚。《中庸》作者问题是儒学研究中著名的学术公案,历来没有定论,为此不得不多占用一些篇幅,作如下考证。

1.关于《中庸》作者的三种说法

关于《中庸》作者,历史上有三种不同的说法。

第一种说法是《中庸》为子思所作。这种最传统的说法始于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说:“伯鱼生伋,字子思,年六十二。尝困于宋。子思作《中庸》。”

朱熹继承了这种看法,其《中庸章句序》所论甚详:“若吾夫子,则虽不得其位,而所以继往圣、开来学,其功反有贤于尧、舜者。然当是时,见而知之者,惟颜氏、曾氏之传得其宗。及曾氏之再传,而复得夫子之孙子思,则去圣远而异端起矣。子思惧夫愈久而愈失其真也,于是推本尧、舜以来相传之意,质以平日所闻父师之言,更互演绎,作为此书,以诏后之学者。……自是而又再传以得孟氏,为能推明是书,以承先圣之统,及其没而遂失其传焉。”朱熹此言,全从道统出发:颜回、曾参得孔子真传;子思再得其传,根据父师之言,作成《中庸》,以诏后学;此后孟子得其真旨,承继了先圣的道统。朱熹还特意将《中庸》从《礼记》中抽出,与《大学》、《论语》、《孟子》合为《四书》。由于朱熹占据特殊地位,自此以后,子思作《中庸》几乎成为定论。

虽然这种说法的声势很壮,但并不能消除其中存在的问题,比如,《中庸》前后文存在明显的不一致,有些句子只能产生于秦汉时期等等,于是便有了与上述说法完全相反的第二种说法,即《中庸》并非子思所作,而是出于后人所撰。

这种观点崔述可以作为代表,其《洙泗考信余录》列举了三点根据:“孔子、孟子之言,皆平实切于日用,无高深广远之言。《中庸》独探颐索隐,欲极微妙之致,与孔、孟之言皆不类。其可疑一也。《论语》之文简而明;《孟子》之文曲而尽。《论语》者,有子、曾子门人所记,正与子思同时,何以《中庸》之文独繁而晦,上去《论语》绝远,下犹不逮《孟子》?其可疑二也。‘在下位’以下十六句见于《孟子》,其文小异,说者谓子思传之孟子者。然孔子、子思之名言多矣,孟子何以独述此语?孟子述孔子之言皆称‘孔子曰’,又不当掠之为己语也。其可疑三也。”崔述由此最后得出结论说:“由是言之,《中庸》必非子思所作。盖子思以后,宗子思者之所为书,故托之于子思,或传之久而误以为子思也。其中名言伟论,盖皆孔子、子思相传之言;其或过于高深及语有可议者,则其所旁采而私益之者也。”([清]崔述:《洙泗考信余录》,《崔东壁遗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397—398页。)

除了上述三点疑问之外,论者谈论较多的还有时间和地点问题。时间问题,是指《中庸》第二十八章有“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之语。众所周知,这是秦统一之后的景象,《中庸》出现此等语句,已明显说明该书出于战国之后。地点问题,是指第二十六章有“载华岳而不重,振河海而不泄”之语。据《周礼》,华、岳为豫、雍二州之山镇。清代叶酉认为:“就所居之地,指所有之山,人之情也。汉都长安,华山在焉。《中庸》引山称‘载华岳而不重’,则明是长安之人,引长安之山,此伪托子思之明验也。”(见袁枚《小仓山房尺牍》卷八《又答叶书山庶子》,《袁枚全集》第五卷,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163页。)另外,叶酉还指出:“《中庸》填砌拖沓,敷衍成文,手笔去《论语》、《大学》甚远,尚不如《孟子》。是汉儒所撰,非子思作也。”这可作第二种说法之旁证,文繁不赘。又,近人徐复观考证,华岳原系齐境两山之名,两山相距不远,皆在今山东历城县内(参见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先秦篇》第五章第十二节),但此说尚未得到学术界的普遍认同。

第二种说法指出的这些问题,虽然有的还可以进一步讨论,但总的说来,言之有据,并非完全是主观猜测,至少从证伪的角度看,已经达到了目的。也就是说,第二种说法已经足以证明第一种说法不能完全成立。

从方法论的意义看,证伪只能证明一种理论不能完全成立,但不能证明这种理论完全错误。因此,第二种说法尽管有不少可取之处,但还不能完全排除第一种说法。这样就产生了第三种说法。第三种说法的主要特点,是将前两种说法进行综合,取双方之长,希望以此提出一个为各家都能接受的观点。

在这方面,冯友兰较具代表性,其撰于20世纪20年代的《中国哲学史》上册说:“今《小戴礼记》中,《中庸》所说义理,亦实与孟子之学说为一类。则似此篇实为子思所作。然《小戴礼记》中之《中庸》,有‘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之言,所说乃秦汉统一中国后之景象。《中庸》中又有‘载华岳而不重’之言,亦似非鲁人之语。且所论命、性、诚、明诸点,皆较孟子为详明,似就孟子之学说,加以发挥者。则此篇又似秦汉时孟子一派之儒者所作。……细观《中庸》所说义理,首段自‘天命之谓性’至‘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末段自‘在下位不获乎上’,至‘无声无臭至矣’,多言人与宇宙之关系,似就孟子哲学中之神秘主义之倾向,加以发挥。其文体亦大概为论著体裁。中段自‘仲尼曰,君子中庸’,至‘道前定则不穷’,多言人事,似就孔子之学说,加以发挥。其文体亦大概为记言体裁。由此异点推测,则此中段似为子思原来所作之《中庸》,即《汉书·艺文志》儒家中之《子思》二十三篇之类。首末二段,乃后来儒者所加,即《汉书·艺文志》‘凡礼十三家’中之《中庸说》二篇之类也。‘今天下车同轨’等言,皆在后段,更可见矣。《中庸说》之作者,名其书为《中庸说》,必系所谓‘子思之儒’;但其中又发挥孟子之学说,则又为所谓‘孟氏之儒’。盖二派本来相近,故《荀子·非十二子篇》以之为一派也。”(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446—448页。)

冯友兰此说既承认《中庸》与孟子之学同类,似为子思所作,又指出《中庸》中存在诸如车同轨、华岳、文气等等问题。严格讲来,这两方面都没有超出前人的范围。但冯友兰巧妙地将这两方面糅合在一起,认为《中庸》可能是由两个不同部分组成,其中之一是《礼记·中庸》之原文,为子思所作,另一部分为《汉书·艺文志》所列的《中庸说》,为秦汉人士所为。冯友兰这种综合性的观点,较好地汲取了两家之长,避开了两家之短,有很高的学术价值。但遗憾的是,冯友兰此说缺少具体论证,给人留有只是一种猜测的印象,并未引起人们的充分注意。

2.《中庸》作者新论

事实上,古人很早就注意到了《中庸》前后文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宋史·王柏传》说:王柏“谓‘《中庸》古有二篇,诚明可为纲,不可为目’。定《中庸》、《诚明》各十一章,其卓识独见多此类也。”《王柏传》,《宋史》卷四三八,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12982页。此处标点与该书略有不同。这里所说“《中庸》古有二篇”,是指《汉书·艺文志》所载《中庸说》二卷。王柏认为,今本《中庸》一篇,内容实际分为上下两部分,以“自诚明谓之性”为界,其上11章专言中庸,宜为《中庸篇》,其下十一章专言诚明,宜为《诚明篇》。

崔述不仅认为《中庸》非一篇,而且进一步断定《中庸》非出自一人之手。他说:“《中庸》不但非一篇也,亦不似出于一手者:其义有极精粹者,有平平无奇者,间亦有可疑者,即所引孔子之言亦不伦。何以参差若是?其非一人所作明甚,细玩则知之矣。”([清]崔述:《洙泗考信余录》,《崔东壁遗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399页。)这是从文风存在着明显差异,证明《中庸》非一人所作。

考今本《中庸》,知上述说法不误。今本《中庸》以朱熹所定第二十章为界,除首章外,前19章为一个单元,首章加上后13章为另一个单元,两个单元在内容、文体、风格、性质、用词等诸多方面确实存在着巨大差异。这可由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证明。

在内容方面,今本《中庸》前19章当中,从第二章到第十二章,主要是论述中庸问题,从第十三章到第二十章,按朱熹的说法是“杂引孔子之言以明之”,论述不及前11章直接,但基本上还没有离开中庸这个主题。而首章加上后13章,论述天道、性命、诚明等问题,均与中庸主题无直接关联,明眼人一望即知,完全是另起炉灶,另立主题。

在文体方面,前19章中,按朱熹的分类,引述孔子之言18章,子思之言一章朱熹《中庸章句》认为,第十二章为“子思之言,盖以申明首章道不可离之意也”。为典型的语录体。而首章和后13章,凡14章,虽然其中第二十八章有两处引孔子之言,但字数不多,其余都是作者大段论述,为典型的论述体。

在性质方面,前19章所论中庸问题,从日常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出发,具体而实在,属于形而下性质。而首章和后13章,所论天道、诚明问题,以诚为万物的本源,强调不诚无物,属于形而上性质。如第二十二章:“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第二十五章:“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是故君子诚之为贵。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形上气息极其浓厚,与前19章绝非同类。

在风格方面,前19章多为孔子论述中庸之语,文风朴实无华,无丝毫玄妙之意,与《论语》的风格极为接近。而首章和后13章,所论天道、性命、中和、诚明,言语高深,意境微妙,与前19章迥然不同,与《论语》也有很大差别。

在用词方面,相对而言,前19章与《论语》相近,复词较少,而首章和后13章复词较多,其中相当一部分在前19章中从未出现过。比如化育、经纶、洋溢、成己、成物、中和、温柔、妖孽、悠久、高明等复词在首章和后13章中多次出现,而在前19章中却一次也没有使用过(详见下文)。

既然今本《中庸》在内容、文体、性质、风格、用词诸多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明显可分为两个不同的部分,那么我们就应该具体分析一下这两个不同部分之间的关系。

汉语词汇的发展有一个规律,这就是先出现单字,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才逐步出现复词。虽然在整个上古语言中使用较多的还是单字,但随着历史的演进,复词的使用一直在逐步增加,使用范围一直在逐步扩大。“这说明在几类不同时期的文字材料中,只要每一类材料都有足够的代表性,那么使用复合词较少的一类,必然是早出的,使用复合词较多的一类,必然是晚出的。”刘笑敢:《庄子哲学及其演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8页。该书使用这种方法断定《庄子》内篇早出,外篇晚出,其成果已为学术界承认。这就说明,将这种方法与传统考据方法相结合,对于验证古籍时间的先后,基本上是可行的。

这种方法对于辨明《中庸》作者,也是适用的。如上所说,今本《中庸》前后两个部分在使用复词方面有很大的不同,相对而言,前19章较少,首章和后13章较多,其中不少复词,在前19章中从没有出现过。为了便于说明问题,我们选取化育、经纶、洋溢、成己、成物、中和、温柔、妖孽、悠久、高明等10个复词进行分析。

这种情况至少可以说明以下三个问题:第一,如上所说,今本《中庸》前后两个部分有很大的差异,是由两个不同的部分组合而成的;第二,今本《中庸》前后两个部分并非是同一个时期的作品,前19章要早于首章和后13章;第三,今本《中庸》前后两个部分不可能是同一个作者,也不可能是同一个年代的作者。

既然今本《中庸》前后两个部分不可能出自同一个时代的作者之手,那么他们究竟是谁呢?

我认为,前19章定为子思所作较为合理。理由有三:

司马迁明确讲过“子思作《中庸》”,其言定有所据,今人若无十分确凿的证据,不宜轻率否定古人的言论,此其一。

从使用复词的情况来看,前19章用词的情况与《论语》非常相近(详见下文),说明二者在时间上相隔不是很远,而在这一段时间里,能够列出的候选作者不多,此其二。

宋明以来怀疑子思作《中庸》的人不少,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他们所能举出的根据一般都集中在首章和后13章,但这些并不妨碍前19章为子思所作的结论,此其三。

首章和后13章很大程度上可能为秦汉人士所为。根据有二:

首先,首章和后13章中明显带有一些秦汉时代的历史印迹。比如,“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第28章),就历史现象而言,这只能出现在秦统一以后,而不能出现在秦统一之前。再比如,“是以声名洋溢乎中国,施及蛮貊。舟车所至,人力所通,天之所覆,地之所载,日月所照,霜露所队:凡有血气者,莫不尊亲,故曰配天。”(第31章)体会其精神,也是秦统一以后的语气。这些前人已有详细论述,不再重复。

其次,从复词使用的情况看,首章和后13章的年代不可能早于秦汉之前。我将先秦以及稍后的其他重要典籍,如《论语》、《墨子》、《孟子》、《荀子》、《韩非子》、《吕氏春秋》,以及相传为子思所作的《表记》、《坊记》按一般说法,《坊记》、《表记》、《缁衣》也是子思的作品,但由于对后者的争论较大,所以《缁衣》暂不列入。没有调查《庄子》,是因为《庄子》有内外篇,年代不易确定。使用上述10个复词的情况逐一进行了分析比较,结果是这样的:

《论语》和《墨子》没有出现这10个复词。因为这两部著作的年代均早于子思,所以这种情况很好理解。

《坊记》和《表记》没有出现这10个复词。其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因为这两篇作品和《中庸》前19章的时间非常相近,当时这10个复词还没有出现,或者还没有成为惯用词。

《孟子》没有出现这10个复词。孟子卒年比孔子卒年要晚大约190年左右,《论语》为后人所编,《孟子》为孟子与弟子合作而成,在孟子生前已经基本完成(详见下文),所以《孟子》比《论语》至少要晚上100多年。在这100多年的时间里,这些复词仍然没有形成。

《荀子》中“成物”出现一次,原文为“遂成万物”(《荀子·哀公》),虽然还没有成为复词,但和《中庸》成物的含义相近,这种情况值得注意。“中和”出现四次,依次为“乐之中和也”(《荀子·劝学》)、“中和者听之绳”(《荀子·王制》)、“然后中和察断以辅之”(《荀子·致士》)、“中和之纪也”(《荀子·乐论》)。其中部分和乐相关,与《中庸》“中和”的含义还有一段距离。其余未见。按照一般的说法,荀子约生于公元前313年,卒于公元前238年,《荀子》为荀子本人所作,所以《荀子》成书比《孟子》又晚大约40年左右。在这段时间里,化、育、经、纶、洋、溢等单字仍然没有发展成为复词,但“中和”已经成为复词,而“成物”也已经略具复词的雏形。

《韩非子》中“成物”出现一次,原文为“成物之文也”。其余未见。

《吕氏春秋》中“妖孽”出现一次,原文为“乱世多妖孽”,与《中庸》中的“妖孽”含义相同,而且明显已成为复词。“高明”出现一次,原文为“高明,仲夏可以居”,与《中庸》中的“高明”含义不同,但基本上已经成为复词。其余未见。到了《荀子》之后,经过《韩非子》,再到《吕氏春秋》,上述一些复词已显端倪,但范围和频率都还赶不上今本《中庸》首章和后13章,所以首章和后13章作者的年代不可能早于秦汉。但是这个年代又不会晚于《小戴礼记》成书的时间,否则就没有今本《中庸》了。有鉴于此,将首章和后13章定为秦汉人士所作是比较合理的。

既然今本《中庸》非一时一人之作,为什么后来又合在一起,成为一书呢?由于材料不足,只能作一些猜测。

《中庸》原是《小戴礼记》中的一篇。西汉礼家师弟在相传《士礼》的同时,还附带传习一些有关礼制的资料,这就是《记》。当时关于《记》的各种汇集本有很多。“这类汇辑本,每种所辑的文章,不都是出于一个时期,作者不是一人,乃至学派也非一家。某个汇辑本的选辑者即使开始是出自一时一人之手,由于是附《士礼》而传习的资料,没有定型而单独成书,师弟传钞,自然不免随时间的迁移、风气的影响和个人的好恶而有所删益。”[清]王聘珍:《大戴礼记解诂·前言》,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6页。《汉书·艺文志》记有《中庸说》二卷,虽然其文早已佚失,但在汉代一定还可以得见。在师弟相互传抄、删益、整理各种《记》的过程中,可能是有人看到《中庸说》与《中庸》相近,便将二者合在一起,并为一篇,总名之为《中庸》。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多数的“记”先后被淘汰,形成和保留了85篇本的《大戴礼记》和49篇本的《小戴礼记》,合并本的《中庸》便保留在《小戴礼记》当中。

崔述对此作过专门研究,他说:“《汉书·艺文志》称《礼记》二十三篇,今《戴记》亦止一篇;然以《史记》及前人之说考之,则今《乐记》实十三篇,《戴记》删其十篇而合此十三篇为一耳。然则《中庸》亦当如此:盖戴氏删其三十余篇而取其未删者合为一篇也。以其首篇言‘中庸’故通称为《中庸》,犹首章言‘檀弓’遂通称为《檀弓》,首章言‘文王世子’遂通称为《文王世子》也。古者以竹为简,其势不能多;后世易之以纸,故合而录之,因不复存其旧目耳。”[清]崔述:《洙泗考信余录》,《崔东壁遗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398页。

当然,以上关于今本《中庸》成书过程的分析只是一种猜测,或是一种假说,限于条件,还拿不出实在的证据,只能留给后人去验证了。

3.考证《中庸》作者的意义

重新考证今本《中庸》的作者,有重要意义。

第一,有利于消除对中庸思想的一些误解。中庸是孔子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后人对中庸的理解却有很大的分歧。其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

一是《论语》中关于中庸的论述非常少,只有“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论语》6.29)等很少的话,并没有对中庸作出明确的解说。于是关于什么是中庸就有了各种不同的说法。

二是今本《中庸》对中庸有大量的解说,其中不少却是另树一帜,与《论语》中的论述不合。《中庸》首章即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又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又说:“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二十一章又说:“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这些论述把中庸推到前所未有的范围里面。中庸与天道性命是什么关系?与中和是什么关系?与万物是什么关系?与诚又是什么关系?因为子思作《中庸》的说法有相当的权威性,人们不得不回答这些问题,这样就使中庸问题越发复杂化了。

根据上面对《中庸》作者的考证,可以知道,历史上的这些争论多出于误解。

如上所说,今本《中庸》实际由两部分组成,前19章为一部分,首章和后13章为另一部分。前19章基本为子思所作,其论述与《论语》一致,基本上可以代表孔子关于中庸的思想。这一部分的核心论述主要有以下一些章句:

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第二章)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第四章)舜其大知也与!舜好问而好察迩言,隐恶而扬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其斯以为舜乎!(第六章)故君子和而不流,强哉矫!中立而不倚,强哉矫!国有道,不变塞焉,强哉矫!国无道,至死不变,强哉矫!(第十章)这些论述与《论语》第二十章所说“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语义相同,都是强调在对立的两端当中,根据时宜的变化,选择其中合适的一点而用之。《说文解字》说“庸,用也”,孔颖达《礼记正义》引郑玄目录亦说“庸,用也”,都是有道理的。所以,中庸的涵义本来十分简单,就是一个用中,既同天道无缘,又同中和无涉,更与成物无关。

而《中庸》首章和后13章为秦汉人士所作,其论中庸完全是另外一个调子。其核心论述主要有以下几章: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第一章)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第二十二章)大哉圣人之道!洋洋乎!发育万物,峻极于天。优优大哉!礼仪三百,威仪三千。待其人而后行。故曰苟不至德,至道不凝焉。故君子尊德性而道问学,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第二十七章)很明显,这些论述与前19章截然不同,但因为人们不知道《中庸》前后两部分作者不同,认为这一部分也是子思所作,也代表了孔子关于中庸的思想,所以从宋明儒开始,大谈中庸与天道的关系,与中和的关系,与成物的关系,与高明的关系,结果完全游离了孔子中庸思想的主题,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使问题越来越复杂,中庸的本义反倒湮没不彰了。由此可见,要解决中庸理解方面的一系列难题,重新确定《中庸》作者,将今本《中庸》分成前后两个不同部分,使作者的名分各归其主,来一个正本清源,是十分必要的。

第二,有利于加深对思孟学派的认识。思孟学派作为孔子之后儒学中的一个重要流派,在历史上产生过重要影响,但是由于对“子思作《中庸》”存在不同意见,因此对思孟学派的学术思想、历史地位也多有争论。考证《中庸》作者,对于解开其中的谜团,大有益处。

首先,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子思其人。

以往对子思有一种抬得过高的倾向。宋明儒一般都认为《中庸》为子思所作,其间所论天道、性命、中和、成物,道理精微,意境深远,直接开通宋明理学形上层面,所以对子思极为推崇。但是,此种看法往往没有注意这样一个事实:子思距孔子不远,孔子立论平和,言说实在,子思何以会异峰突起,直达玄妙的形上层面?比如“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的思想,为什么能一下子突然冒出来?在思想史的长河中,各种思想都有一个流变的过程,绝不会一蹴而就,一日而成。考证《中庸》作者,使我们知道,这些玄妙的形上思想,都出自首章和后13章,原为秦汉人士所为。将一二百年之后才能产生的思想放在子思身上,子思的地位当然可以一下子高出许多。宋明儒不了解真情,凭自己的喜好,过分抬高《中庸》,抬高子思,其误已不辩自明。现代新儒家第二代的一些重要代表人物,往往也不自觉地陷入其中。笔者在读牟宗三著作的时候,对其博大精深十分佩服,但同时也对其过分强调先秦儒学的形上智慧,比如成己成物、不诚无物等说法,始终感到难以理解。在考证了《中庸》作者之后,才终于明白,牟宗三也是没有注意辨明《中庸》的作者,没有注意《中庸》的成书过程,与宋明儒有着同样的过失。

与此相反,对子思也有一种贬得过低的倾向。有一些学者完全不承认子思作《中庸》,或今本《中庸》有一部分为子思所作,否认子思在儒学发展史中的地位。比如,有论者指出:“孟子本人在当时诸多的儒家派别中很有确定自己的‘正统’地位的愿望,所以,先利用‘曾子、子思同道’这样一句两可之语来暗示曾子和子思的关系,再通过褒举子思来认同自己和子思的关联。因此,说透了,这不过是孟子一厢情愿地将自己联络在一条自我设定的发展线索上而已。”“我们虽不足以怀疑子思之为人的存在,但却足以怀疑他在儒学发展之前期的地位。”(高专诚:《孔子·孔子弟子》,山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89—194页。)根据我们对今本《中庸》的分析,子思虽然没有像宋明儒所说有那样高的地位,但在儒学发展史中的基本作用还是有目共睹的。从《中庸》前19章看,子思基本上是复述孔子的话,不像孟子、荀子那样有很强的理论创造性,但他毕竟收集整理了孔子关于中庸的一些重要言论,正因为他的这种收集整理,才对后来的孟子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如果没有子思这个中间环节,由孔子到孟子之间是否能如此连贯地连接起来,要打一个不小的问号。

其次,可以帮助我们弄清子思对孟子的影响。比如,今本《中庸》第二十章说:“在下位不获乎上,民不可得而治矣,获乎上有道:不信乎朋友,不获乎上矣;信乎朋友有道:不顺乎亲,不信乎朋友矣;顺乎亲有道:反诸身不诚,不顺乎亲矣;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乎身矣。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此章又见于《孟子·离娄上》第十二章,只是词句略有差异。尽管本章是《中庸》引述《孟子》还是《孟子》引述《中庸》有不同观点[清]崔述《孟子事实录》专设一节论述“《中庸》袭《孟子》,非《孟子》袭《中庸》”(见崔述《崔东壁遗书》,第437页)。梁启超《古书真伪及其年代》对此曾予以引录,持赞同态度(见张岱年《中国哲学史方法论发凡》,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74页)。但据以上分析可知,这一章在《中庸》前半部分,属于《中庸》古本,为子思所作,这样我们就有充分的理由,将孟子论诚看作是受子思思想影响的结果,也就是说,本章是《孟子》引述《中庸》而不是相反这是我在反复思考之后得出的结论,根据有二:第一,从时间上说,前面讲过,今本《中庸》一部分作于战国时期,一部分作于秦汉之际。如果秦汉之际的《中庸》引述《孟子》,不可避免会带有时代的特点(这只要看一看后13章大谈诚与物的关系就可以知道了),但今本《中庸》第二十章讲诚,并不带任何秦汉时期的思维特点,与《孟子》一样朴实无华。这就说明,《中庸》第二十章论诚是出于战国时期,而出于战国时期的《中庸》自然为《中庸》的古本,这样孟子论诚是引述子思之语,就不证自明了。第二,从用词上说,《中庸》讲“诚之者”,《孟子》讲“思诚者”,用词略有不同。思是性善论的一个重要概念,在这个意义上使用“思”字,是孟子的一个特点。讲“诚之者”,只是说达到诚,至于用什么方法,没有说;讲“思诚者”,不仅说要达到诚,而且具体指出了达到诚的方法。这就说明,“思诚者”是对“诚之者”的发展,既然是发展,谁引述谁的问题,也就清楚了。又比如,子思复述孔子关于中庸的思想,重要的一条是“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时中是中庸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意思是说,要不断地随着时间和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在对立的两端之中选取合适的一点。在此之后,孟子也谈时中,称赞孔子是“圣之时”者,可以根据环境的变化不断选择适宜的做法,“可以速而速,可以久而久,可以处而处,可以仕而仕”(10.1)。但值得重视的是,时中的思想在《论语》中并无明确的说明,除《中庸》外,在孟子之前的先秦其他典籍中亦无详细记载。因此,把这看作是子思对孟子思想的影响,是合情合理的。

由此说来,从思想发展史的角度出发,抛开师承问题不讲,作为一种思想主张来说,思孟学派的存在是不容置疑的,轻易否定这个学派在儒学发展史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是明智的做法,而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重新考证今本《中庸》的作者,是一条重要而又可行的途径。

总而言之,今本《中庸》是由两个不同部分组成的,前19章为一个部分,而首章和后13章为另一个部分;前19章言语朴实,复词较少,为语录体,以论说中庸为主,形上气氛淡薄,而首章和后13章言语高深,复词较多,为论著体,以论说诚明为主,形上气氛浓厚;前19章在时间上要早一些,可能是《礼记·中庸》之原文,为子思所作,而首章和后13章,在时间上要晚一些,可能是《汉书·艺文志》中所列的《中庸说》,为秦汉人士所为。重新考证今本《中庸》作者,对于消除对中庸思想的误解,特别是对加深思孟学派的认识,有重要意义。这就是我们考证《中庸》作者得出的总的结论。

五、孟子的弟子

《史记》中有《仲尼弟子列传》,后人考据孔子弟子,较有根据。《孟子荀卿列传》本身已很简略,更无关于弟子的专门记载,后人考据孟子弟子,只能根据《孟子》本文进行推测。

赵岐注《孟子》对孟子弟子已有所注意,凡涉及到有关人员的时候,均以“孟子弟子”或“学于孟子者”注明,为后人研究提供了方便。赵岐注明“孟子弟子”者共15人:乐正子、公孙丑、万章、陈臻、公都子、充虞、季孙、子叔(疑)、高子、徐辟、咸丘蒙、陈代、彭更、屋庐子、桃应;注明“学于孟子者”共4人:孟仲子、告子、滕更、盆成括。宋代政和五年,封爵18人,从祀孟庙,他们是:利国侯乐正子克、寿光伯公孙丑、博兴伯万章、东阿伯告子不害、新泰伯孟仲子、蓬莱伯陈臻、昌乐伯充虞、奉符伯屋庐连、仙源伯徐辟、沂水伯陈代、雷泽伯彭更、平阴伯公都子、须城伯咸丘蒙、泗水伯高子、胶水伯桃应、莱阳伯盆成括、丰城伯季孙、承阳伯子叔。(见《宋史·志五八·礼八》卷一○五,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2551页。)这18人当中,除缺少滕更王轩《孟子一生的重要活动》中说:“《宋史·礼记》从祀孟庙的共18人,与赵歧(应为‘赵岐’——引者注)所注略同,唯独没有盆成括。”(见《孟子家世》,中国文史出版社1991年版,第7页)林汉仕也说:“宋徽宗时,从祀孟子的除盆成括见杀除名外,共十八人。”(见林氏著《孟子探微》,台湾文史出版社1978年版,第158页)今查,宋政和五年从祀孟庙者有盆成括,封莱阳伯,而无滕更。不知二人此说何据。以及将浩生不害与告子混为一人(称为告子不害)之外,其他与赵注相同。元代吴莱作《孟子弟子列传》二卷(今不传),称孟子弟子19人,与赵注相同。

清代全祖望对此作了详尽的考证,其《经史问答》说:“乐正子、万章、公孙丑、孟仲子、陈臻、充虞、徐辟、陈代、彭更、公都子、咸丘蒙、屋庐子、桃应,赵《注》、孙《疏》、朱《注》所同也。季孙、子叔、高子,赵《注》、孙《疏》所同,而朱《注》不以为然。浩生不害、盆成括,本不见于赵《注》,但见于孙《疏》,而朱《注》亦不以为然。朱《注》之去取是也。季孙、子叔本非是时人,以为季孙闻孟子之辞万钟而异之,子叔亦从而疑之,赵《注》之谬未有甚于此者也。故相传明世中曾经罢祀,而今孟庙仍列之,殆沿而未正与?以高子为弟子,盖以山径茅塞之语,似乎师戒其弟,故以为学他术而不终。然‘小弁’之言,孟子称之为叟,则非弟子矣。《经典序录》有高行子,乃子夏之弟子,厚斋王氏谓即高子,则亦恐非弟子矣。告子名不害,赵《注》以为尝学于孟子者。若浩生不害,则赵《注》本曰‘齐人’,未尝以为告子;孙《疏》疑以为告子,而浩生其字,不害其名。夫浩生不害固非告子,即告子亦恐非孟氏弟子。孙《疏》特漫言之,不知祀典何以竟合为一,是则谬之尤者。至盆成括则在孙《疏》亦但言其欲学于孟子,非质言其为及门也。元吴莱作《孟氏弟子列传》一十九人,则似仍政和祀典之目而增之以滕更。其增之可也,仍列子五人者,则泥古之过也。今孟庙且以子叔为子叔疑,则是据朱《注》而增赵《注》,又谬中之谬也。”([清]全祖望:《经史问答》,《清经解》第二册卷三○八,上海书店1988年版,第522—523页。)

稍晚一点的崔述对此也作过考证,他在《孟子事实录》中说:《孟子》中关于孟子弟子的可选对象里面,“称子者三人:乐正子、公都子、屋庐子。按:乐正子之贤见于答公孙丑、浩生不害之问,不待言矣。公都子‘好辩’、‘性善’之问其所关者亦巨,‘饮汤饮水’之答其所得者亦深。即屋庐子之‘得间’,亦留心学问者。皆高第弟子也。称名者三人:万章、公孙丑、充虞。万章、公孙丑问答之多,著述之功,前已备述之矣。充虞问答虽少,然‘去齐’之问见孟子救世之苦心,‘止嬴’之问见人子爱亲之至情,亦卓卓不群者,意其人亦高第弟子也。或称子或称名者二人:陈臻亦称陈子。徐辟亦称徐子。此二人在七篇中表见殊少。然‘何如则仕’之间乃圣贤去就之大节,‘兼金’之问亦因以见辞受之不茍。盖皆乐正、万章诸人之次也。不知果为弟子与否者四人:陈代、彭更、咸丘蒙、桃应。此四人,《集注》皆以为孟子弟子,然皆止有一问,他无所见,未敢决其必为弟子也。故附次于诸弟子之后。”([清]崔述:《孟子事实录》,《崔东壁遗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433—434页。)

综合以上所说,乐正子、万章、公孙丑、公都子、陈臻、充虞、咸丘蒙、陈代、彭更、屋庐子、桃应、徐辟、孟仲子等13人作为孟子弟子基本上没有什么争议,这里不再讨论,而有所争论者只在季孙、子叔(疑)、高子、盆成括、浩生不害、告子、滕更七人。下面仅就这7人的情况作些分析:

季孙、子叔(疑)见于《公孙丑下》第十章,原文是:“然;夫时子恶知其不可也?如使予欲富,辞十万而受万,是为欲富乎?季孙曰:‘异哉子叔疑!使己为政,不用,则亦已矣,又使其子弟为卿。人亦孰不欲富贵?而独于富贵之中有私垄断焉。’”(4.10)赵岐《注》说:“二子,孟子弟子也。季孙知孟子意不欲,而心欲使孟子就之,故曰异哉弟子之所闻也。子叔心疑,亦以为可就也。”“孟子解二子之异意疑心曰,齐王使我为政,不用则亦自止矣。今又欲以其子弟故,使我为卿,而与我万钟之禄。人亦谁不欲富贵乎,是犹独于富贵之中,在此私登垄断之类也。我则耻之。”这是明确将季孙、子叔作为孟子弟子。但是,后来这种看法受到了怀疑。朱熹《孟子集注》便说:“季孙、子叔疑,不知何时人。”赵佑《温故录》论述更详:“以季孙、子叔为孟子弟子,不应但书氏而绝无名称,不合一也。‘异哉’一语既不了,‘疑’字更未有言,遽接以孟子自解语,与上节全不相属,不合二也。就注文‘齐王使我为政,不用则亦自止矣,今又欲以其子弟故,使我为卿’云云,孟子正因王不使为政而去,何忽云尔。本文‘使其子弟为卿’,忽倒换‘使我为卿’,上文‘养弟子以万钟’,自当指孟子之弟子,忽易为齐王子弟,不合三也。”见焦循《孟子正义》,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300页。焦循《孟子正义》也说:“今通解以此皆季孙讥子叔疑之言。”这就是说,《赵注》在这个问题上有两个过失:第一,句读之失,将子叔疑误读为子叔;第二,理解之失,将季孙、子叔疑当作孟子弟子,因二人与孟子不在一个时代,不可能有师生关系。特别是后一个过失尤为不当。诚如全祖望所言:“《赵注》之谬未有甚于此者。”自此之后,人们普遍纠正了这两个过失,季孙、子叔疑不是孟子弟子,似亦已成定论。

高子在《孟子》中共四见,赵岐的《注》亦有所不同。《公孙丑下》第十二章注为:“高子亦齐人,孟子弟子,以尹士之言告孟子也。”《告子下》第三章注为:“高子,齐人也。”《尽心下》第二十一章注为:“高子,齐人也。尝学于孟子,乡道而未明,去而学于他术。”同篇第二十二章高子名下则未加注。赵岐《注》根据何在,今已不得而知,其何以会有如此不同,经过认真核对原文,我猜测,这很可能是赵岐根据原文口吻进行的推测。比如,因为《公孙丑下》第十二章的高子只是将别人的话传给孟子,自己并无任何言语,其口吻似是弟子向老师汇报情况,所以便注为“孟子弟子”。又比如,因为《告子下》第三章是孟子谈高子论诗,文中曾以叟称之,既然如此,便不能是弟子,所以只注为“齐人”,未加任何说明。再比如,《尽心下》第二十一章批评高子“茅塞子之心”,似是不满意弟子,对其进行指责,而弟子之误不能全怪其师,便注为“尝学于孟子,乡道而未明,去而学于他术”。这三个例子当中,第一个例子内容当中无实据说明高子是否为孟子弟子,第三个例子虽对高子有所批评,但批评并不能作为其为弟子的必然理由,因为孟子对任何人,包括国君,都可以进行批评,唯独第二个例子中称叟可以作为不是孟子弟子的一个明证。因此本书不把高子纳入孟子弟子之列。

盆成括的名字在《孟子》中只在一章中出现,即《尽心下》第二十九章,原文是:“盆成括仕于齐,孟子曰:‘死矣盆成括!’盆成括见杀,门人问曰:‘夫子何以知其将见杀?’曰:‘其为人也小有才,未闻君子之大道也,则足以杀其躯而已矣。’”(14.29)赵岐《注》:“盆成,姓。括,名也。尝欲学于孟子,问道未达而去。”“欲学于孟子”,是说想学,“问道未达而去”,是说没有学成便离开了,这当然就不能算是孟子入门弟子了。但孙《疏》去掉“欲”字,改为“尝学于孟子,未达其道而去”,这显然是将其列入弟子行列。朱熹《孟子集注》不以为然。从此之后,便很少有人将盆成括作为孟子弟子了。

浩生不害见于《尽心下》:“浩生不害问曰:‘乐正子何人也?’”(14.25)赵岐《注》为:“浩生,姓。不害,名。齐人也。”没有说是孟子弟子。但孙《疏》却说:“告子不害者,《尽心篇》有浩生不害,疑为告子,姓告名不害,以浩生为字。”见《十三经注疏·孟子·告子上》,第一章。因为孙《疏》将浩生不害与告子相混,又因为认定告子为孟子弟子,所以也将浩生不害予以增补。朱熹《集注》亦不以为然。正如前引全祖望《经史问答》所说:“夫浩生不害固非告子,即告子亦恐非孟氏弟子。孙《疏》特漫言之,不知祀典何以竟合为一,是则谬之尤者。”可见,浩生不害也不能列入孟子弟子之列。

告子见于“告子先我不动心”(3.2)以及《告子篇》与孟子论性等处。赵岐《注》说:“告子者,告,姓也。子,男子之通称也。名不害。兼治儒墨之道者。尝学于孟子,而不能纯彻性命之理。”《墨子·公孟篇》也讲到告子:“二三子曰:‘告子言义而行甚恶,请弃之。’墨子曰:‘不可;告子言谈甚辩,言仁义而不吾毁。’”于是关于告子便出现两个问题:第一,《墨子》与《孟子》所讲告子是不是同一个人?第二,告子是不是孟子的弟子?梁启超《墨子年代考》对此有详细考证,他说:“《公孟篇》记墨子与告子语,而告子又曾与孟子论性,参合两书言论,其为一人无疑。孙氏据赵岐《孟子注》谓告子曾学于孟子,疑其年代不相及,因谓当是两人。案《孟子》本文,无以证明告子为孟子弟子,非惟不是弟子,恐直是孟子前辈耳。依孙氏所推定谓墨子及见齐康公之卒,则下距孟子生不过三年,告子得并见二人,殊不为奇。即如吾所推定,墨子卒下距孟子生不过十余年,则以弱冠的告子得上见墨子之晚年,以老宿的告子得下见中年的孟子,年代并非不相及。”梁启超:《饮冰室专集》之三十九,见《饮冰室合集》第八册,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82页。钱穆同意梁氏的主张,说:“余考墨子卒在安王十年左右,而孟子生在安王十三四年以下。或孟子之生,竟及墨子之未死,则《墨》、《孟》书中告子之为一人,尤无可疑。”(钱穆:《先秦诸子系年考辨·墨子弟子考》,上海书店1992年版,第171—172页。)这样,第一个问题就清楚了:《墨子》与《孟子》书中所讲的告子实为一人,而非二人,其年轻时作过墨子的弟子,晚年又与中年的孟子论性。第一个问题清楚了,第二个问题因此不证自明:因为告子只是一人,年纪长于孟子,不大可能为孟子弟子。

最后是滕更。滕更的情况略微简单一些。“公都子曰:‘滕更之在门也,若在所礼,而不答,何也?’孟子曰:‘挟贵而问,挟贤而问,挟长而问,挟有勋劳而问,挟故而问,皆所不答也。滕更有二焉。’”(13.43)赵岐《注》:“滕更,滕君之弟,来学于孟子者也。”滕更是滕君的弟弟,来向孟子学习,但挟贵挟贤,所以孟子“皆所不答”。很明显,滕更不能算是孟子的弟子,孟庙从亦无此人。吴莱、全祖望以为其人可以增列为孟子弟子,但应者寥寥。

除以上20人之外,关于孟子弟子,各种书籍陆陆续续还提到一些人名。周广业《孟子四考四·孟子出处时地考》言之甚详,说:“张九韶《群言拾唾》载孟门十七弟子,去季孙、子叔、滕更、盆成括,而益以孟季子、周霄。《经义考》亦去季孙、子叔,而谓告子与浩生不害是二人,因去告子,而列浩生不害,余并依赵氏。宫梦仁《读书记数略》则易滕更、浩生不害、盆成括而为孟季子、告子、周霄。三书数同而人互异。窃谓季子在《集注》疑是仲子之弟,其兄既著书论诗,弟自无惭私淑。周霄殊无取焉。高诱注《吕氏春秋》云:‘匡章,孟子弟子。’《艺文类聚》亦然。章在孟门所礼异于滕更,称子,有同乐正,谓为著录也宜,而赵注却止言齐人。夷子,逃墨归儒,怃然受命,当在不距之科,而赵亦无明文。他若高注《淮南子》有陈仲子,《史记索隐》有公明高,《广韵》有离娄,邓名世《古今姓氏书辨证》有公明仪、高叟,《集语》滥及淳于髡、邹衍等,其误固不待辨。”([清]周广业:《孟子四考四·孟子出处时地考》,《清经解续编》第一册卷二三○,上海书店1988年版,第1077页。)

将周氏所说,去其同,存其异,又涉及到孟季子、周霄、匡章、夷子、陈仲子、公明高、离娄、公明仪、高叟、淳于髡、邹衍等11人。这11人中,公明高(赵岐《注》为“曾子弟子”)、离娄(相传为黄帝时人,《庄子》作“离朱”)、公明仪(又见于《礼记·檀弓》以及《祭义》,郑玄《注》为“曾子弟子”)、高叟(即高子,说明详见上文)、淳于髡(战国时著名辩士,曾仕于齐威王、齐宣王、梁惠王,同孟子有过辩论)、邹衍(《孟子》中并没有出现此人的名字)等六人非孟子弟子,不辩自明,在此不予讨论。稍有可议者只有孟季子、周霄、匡章、陈仲子、夷子五人,略辩说如下:

孟季子。见于《告子上》:“孟季子问公都子曰:‘何以谓义内也?’”(11.5)其人不详,注家有三种不同说法:第一,疑“孟季子”前原无“孟”字,季子即“由邹之任,见季子”(12.5)之“季子”;第二,疑即《公孙丑下》中的孟仲子(4.2)之弟;第三,疑别是一人(参见焦循《孟子正义》)。如果是第一种情况,由“季任为任处守,以币交,受之而不报”(12.5)语义可知,其不可能是孟子弟子,否则不可能“有币交”。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孟仲子为孟子之弟,而孟季子又为孟仲子之弟,那么作为孟子之弟,何以笃信告子之言,又何以转问公都子而不直接问于孟子?所以其为孟子弟子的可能性也不大。《温故录》说:“孟仲子为孟子从昆弟而学于孟子,则孟季子当亦其伦,何至执告子之言,重相驳难,全背孟子。殆别一人,故注无文与?”(见焦循《孟子正义·告子上》第五章)如果是第三种情况,从“何以谓义内”之问,以及由公都子传达而非直接问于孟子,可知其对于孟子之学一窍不通,且无缘直抵孟门,所以为孟子弟子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因此本书不将其作为孟子弟子。

周霄。见于《滕文公下》:“周霄问曰:‘古之君子仕乎?’”(6.3)《战国策·魏二》有此人,说:“魏文子、田需、周霄相善,欲罪犀首。”(诸宜耿:《战国策集注汇考》下卷,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217页。)赵岐仅注为“魏人也,问君子之道当仕否”,未说其是孟子弟子。朱熹《孟子集注》也仅注为“魏人”。可见,将周霄作为孟子弟子缺乏有力的根据。

匡章。孟子威王世游齐时,匡章有不孝之名,但孟子仍与之交游,且言谈之中语气甚为尊敬,后匡章又有伐燕一事,这些足以说明匡章不可能是孟子弟子,毋须多言。

陈仲子。此人是齐国宗族大家,以廉士闻名,当匡章提及此事的时候,孟子不以为然,讥其为“若仲子者,蚓而后充其操者也”(6.10)。如果是孟子弟子,匡章提问语气中当有显露,孟子批评亦不应是此种口气,此与孟子批评乐正子“舍馆定,然后求见长者”(7.24)相比,有明显不同,其不是孟子弟子已十分明显。

夷子。见于《滕文公上》:“墨者夷子因徐辟而求见孟子。”(5.5)这里称夷子为“墨者”,虽然此章最后有“夷子怃然为间曰:‘命之矣’”之句,但此句语义含混,周广业以“当在不距之科”,定其为孟子弟子,理由并不充分,后世也极少有将其视为孟子弟子的,所以本书亦不将其纳入孟子弟子之列。

关于孟子弟子中有争议者已辨析如上。最后需要说明的是,上面所说孟子弟子13人只是《孟子》书中有姓名可考者,而并非是孟子的全部弟子,孟子弟子实际上远不止这些,此由“从者数百人”一语可知,因为书缺有间,无法查证,这里只得从略不计。

总之,赵岐注“孟子弟子”者15人,朱熹去季孙、子叔(疑),只取13人;赵岐注“学于孟子”者四人,朱熹不取;赵岐后陆续有人增列,朱熹皆不取。本书经考证,将有关情况统一列表如下表中宋封号为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年)所封,清封号为清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所封。详见《宋史·志五八·礼八》卷一○五以及《重纂三迁志》(光绪十三年刻本)。

意见20滕更赵注:滕君之弟来学于孟子者也(13.43)非弟子21孟季子张九韶等人增补非弟子22周霄张九韶等人增补非弟子23匡章高诱增补非弟子24陈仲子高诱增补非弟子25夷子周广业增补非弟子

六、孟子的游历

孟子游历,先贤辨者甚多,不同的看法也比较多林汉仕《孟子探微》第五篇将《史记》、程复心、陈士元、崔述、阎若璩、周广业、罗根泽、缪天绶、钱穆、内野台岭等人的看法一一排列,可参阅。不过,该书错讹疏漏处极多,读来似有不信任感。近人钱穆《先秦诸子系年考辨》,超脱前人,功力尤深,解决了先前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孙开泰主要依据钱穆的观点,撰有《孟子事迹考辨》(载于《中国哲学》第15辑,岳麓书社1992年版),所论甚详,可参阅。本书多有资取,但也有一些不同意见。我在前人的基础上,参以己意,将孟子游历梳理如下。

(一)在邹出仕(前333年到前330年)

孟子的政治生活,当自在邹出仕为始。

周广业《孟子四考四·孟子出处时地考》所辨甚详:“孟子之仕,自邹始也。时方隐居乐道,穆公举之为士。孟子乃传贽为臣,得见于公。会于鲁閧,有司多死者,公问如何而可。孟子以行仁政勉之。既遭父丧,葬以士礼,祭用三鼎,棺敛称财,贫故也。时天下地丑德齐,士尚游说。孟子名闻诸侯多以礼币交际者,孟子以不为臣,概不往见。惟一之任见季子,以其处守不得之邹也。后以邹不能用,游于齐,时年盖五十余矣。”[清]周广业:《孟子四考四·孟子出处时地考》,《清经解续编》第一册卷二三○,上海书店1988年版,第1082页。

周广业此说有两个根据:第一,“孟子言,庶人不传贽为臣,不敢见于诸侯。七篇中君臣问答惟齐、梁、邹、滕而已,梁、滕以聘,齐以仕。使非委贽,穆公则以士之招招庶人,庶人岂敢往哉?”第二,“乐正子曰,前以士,后以大夫。赵注:孟子丧父时为士,丧母时为大夫。礼:士祭三鼎,大夫祭五鼎。使孟子不仕于邹,安得葬以士,而祭用三鼎也?观平公臧仓俱云前丧,则丧父不在仕齐之日,明矣。”([清]周广业:《孟子四考四·孟子出处时地考》,《清经解续编》第一册卷二三○,上海书店1988年版,第1082页。)

此说极是。按当时的做法,庶人不传贽为臣,不敢见诸侯,但七篇中明明记着孟子与穆公的对话,说明孟子当时已经出仕。更为重要的是,孟子丧父祭之以三鼎,三鼎是士人行祭之礼,而从七篇看,孟子丧父是在游齐之前,这就说明孟子游齐之前在邹已经出仕。否则,“孟子亲老家贫,年逾四十,不见录于父母之邦,辄以草莽之臣游事齐、梁,有是理乎?”[清]周广业:《孟子四考四·孟子出处时地考》,《清经解续编》第一册卷二三○,上海书店1988年版,第1082页。

孟子在邹出仕后遇有邹与鲁閧一事。邹穆公对孟子说:“吾有司死者三十三人,而民莫之死也。诛之,则不可胜诛;不诛,则疾视其长上之死而不救,如之何则可也?”孟子对邹穆公的这种问话很不满意,批评说:“凶年饥岁,君之民老弱转乎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者,几千人矣;而君之仓廪实,府库充,有司莫以告,是上慢而残下也。”并劝告邹穆公:“君行仁政,斯民亲其上,死其长矣。”(2.12)孟子与邹穆公的对话七篇中仅此一见。至于出仕后在邹还有什么事情,因为书缺有间,不易确定周广业将孟子之任见季子也列入在邹出仕后不久,但我认为,此说似可商量,根据(详见本节第三目“之宋过薛归邹赴鲁游滕”。)。可能是因为孟子的主张终不用于邹,无法施展其政治抱负,所以孟子离开了父母之邦,远游他乡,开始了漫长的游历生涯。

孟子何时出仕,何时去邹,不得而知。这里权且依据“四十始仕”(参见周广业《孟子四考四·孟子出处时地考》,《清经解续编》第一册卷二三○,上海书店1988年版,第1082页。)之说,定孟子出仕在公元前333年,去邹在公元前330年。

(二)威王时首次游齐(前330年至前324年)

孟子去邹后,来到了齐国,也就是说孟子在齐威王的时候即已游齐。

古往今来,关于孟子游历过程的争论繁多,这些争论主要可分三类,一类主张先齐后梁,一类主张先梁后齐,一类主张先齐后梁再齐。

主张先齐后梁,以司马迁为代表。《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说:“道既通,游事齐宣王,宣王不能用。适梁,梁惠王不果所言,则见以为迂远而阔于事情。……退而与万章之徒序《诗》、《书》,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元代程复心也认为:“孟子居鲁,久之,齐宣王喜文学之士,驺衍、淳于髡、田骈、接予、环渊之徒七十六人,皆赐列等,为上大夫,不治而议论。是以齐稷下学士复盛,且数百千人。招孟子,孟子往齐为宣王客卿,时孟子年四十岁矣。”“孟子知宣王不能用,去齐,时梁惠王立三十五年矣。”([元]程复心:《孟子年谱》,王云五主编《丛书集成初编》本,商务印书馆1939年版,第3、8页。)

主张先梁后齐,人数众多。如清代崔述认为:“《孟子·梁惠王篇》皆以时之先后为序,而至梁在篇首,见襄王后乃次之以齐宣,则是见梁惠在先,见齐宣在后也。”([清]崔述:《孟子事实录》,《崔东壁遗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414页。)清代阎若璩说:梁惠王“三十五年乙酉卑礼厚币以招贤者,孟轲等至梁……生平未尝复至梁也”([清]阎若璩:《孟子生卒年月考》,《清经解》第一册卷二四,上海书店1988年版,第121页。)另外,明代陈士元的《孟子杂记》、清代崔述的《孟子事实录》、近人罗根泽的《孟子评传》都持这种主张。

无论主张先齐后梁还是先梁后齐,都有一些问题不好解决。主张先齐后梁主要的根据是《史记·六国年表》。该表定齐宣王元年为公元前342年,梁惠王三十六年即公元前335年卒,这样孟子游齐数年之后,在梁惠王卒之前游梁。但根据《竹书纪年》梁惠王并非卒于三十六年,而是于此年改元,后十六年卒。《竹书纪年》的发现,动摇了《六国年表》,也从根本上动摇了先齐后梁说。但是,主张先梁后齐也并非圆满。因为按此说法,孟子游仕从梁开始,一至梁便被称叟,说明至少在五十岁以上,甚至可能已有六十五至七十岁了,孟子出游何以如此之晚,此说没有办法解决比如,我们看魏源的《孟子年表》(《魏源集》,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275—297页)可明显感到这个问题的存在。该表主张孟子先梁后齐,以孟子六十五岁至梁,而在此之前孟子的经历几乎是一片空白。读者自然会问,孟子那些年在干什么?《礼》有“四十始仕”之说(引自周广业《孟子四考四·孟子出处时地考》),孟子是非常自信的人,怀有平治天下的伟大抱负,出游如此之晚是否合情合理?主张先梁后齐所列年表,大多有这种问题。

或者先齐后梁,或者先梁后齐,两说在论证上都有困难,于是有人就提出第三种说法,即孟子先齐后梁再齐。如张宗泰《孟子七篇诸国年表》便是如此。张氏认为:“《孟子列传》谓孟子游事齐宣王,宣王不能用,适梁。《古史》谓孟子先事齐宣王,后乃见梁惠王、襄王、齐湣王。据《史记》则孟子先游齐后游梁。据《古史》则孟子前后两至齐。……今按三说《古史》近是。”[清]张宗泰:《孟子七篇诸国年表》,《积学斋丛书》第六册。这就是说,孟子游齐是先齐后梁再齐。此种说法对于解决先梁后齐或先齐后梁的矛盾有重要作用。但是,张氏受传统旧说的限制,没有能够校正齐威王、齐宣王的年世,因而认定孟子第一次游齐在齐宣王之世,而“孟子去梁之后适齐当有二”,一是在宣王末年,一次在湣王既立之初,这样孟子游齐“合计实三”,反而使问题复杂化了。

近人钱穆也主张孟子两次至齐,即先齐后梁再齐,游梁在两次至齐之间,但孟子第一次游齐不在齐宣王时,而在齐威王时,这样孟子威王时即已游齐便成了整个观点的核心。为此,钱穆专门撰有《孟子在齐威王时先已游齐考》,进行了详尽的考证。

《孟子·公孙丑下》说:“陈臻问曰:‘前日于齐,王馈兼金一百,而不受;于宋,馈七十镒而受;于薛,馈五十镒而受。’”(4.3)从此章语气分析,孟子至宋在去齐之后。钱穆引全谢山的话说:“所以游宋亦有故。盖康王初年亦尝讲行仁义之政,孟子所以往而受七十镒之馈。”钱穆:《先秦诸子系年考辨·孟子在齐威王时先已游齐考》,上海书店1992年版,第282页。经过考证,钱穆定宋偃元年为周显王三十一年钱穆:《先秦诸子系年考辨·宋君偃元年乃周显王三十一年非四十一年乃幼年嗣位非弑兄自立辨》,上海书店1992年版,第258页。钱穆在文中说,周显王三十一年“宋君偃嗣立”。但我注意到,如果按所立第二年称元,宋君偃元年当为周显王三十二年,而该书所附《通表第三》即把宋君偃元年标于周显王三十二年(前337年)。由此说来,考辨之中“宋君偃元年乃周显王三十一年”之说,似乎有欠准确。本书从《通表第三》,而不从该书正文。《吕氏春秋·禁塞》说:“偃立十一年而称王。”可见宋称王为周显王四十一年(前328年),《史记》误后十年。《孟子·滕文公下》有“宋,小国也;今将行王政”(6.5)之说,这显然是初称王将行王政时语。虽然无法由此确定孟子游宋在“康王新王之岁”,但说在“康王新王之际”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由此,钱穆最后得出结论说:“惟既在宋康新王之际,则其见梁惠王齐宣王定在至宋之后。而其去齐适宋则必当在齐威王之时,断无疑矣。”钱穆:《先秦诸子系年考辨·孟子在齐威王时先已游齐考》,上海书店1992年版,第282页。

在此基础上,钱穆还另外列举了四个证据。

齐王馈兼金一百,孟子以未有处而不受,说明这一定是在威王之时的事情。因为如果是在宣王之时,孟子致为臣而归,而宣王馈金以赆行,是谈不上未有处而不受的。此孟子威王时先已游齐之证一。

《孟子·公孙丑下》说:“孟子为卿于齐,出吊于滕。”(4.6)季本《孟子事迹图谱》说:“其与王使滕,为文公之丧也。非大国之君,无使贵卿及介往吊之礼。此固重文公之贤,亦孟子欲亲往吊以尽存没始终之大礼。”由此推论,孟子在仕齐之前已见过滕文公,游宋在见滕文公之前,游齐又在游宋之前。此孟子当威王时先已游齐之证二。

《孟子·离娄下》说:“公都子曰:‘匡章,通国皆称不孝焉,夫子与之游,又从而礼貌之,敢问何也?’”(8.30)匡章之事又见于《战国策·齐一》:威王使章子将而拒秦,有言章子以兵降秦者三,威王不信,左右问其由,齐王曰:“章子之母启,得罪其父,其父杀之而埋马栈之下。吾之使章子将之,勉之曰:‘夫子之强,全兵而还,必更葬将军之母。’对曰:‘臣非不能更葬先妾也!臣之母启,得罪臣之父,臣之父未赦而死;夫不得父之赦而更葬母,是欺死父也,故不敢。’夫为人子而不欺死父,岂为人臣欺生君哉?”(诸宜耿:《战国策集注汇考》上卷,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510页。)结果匡章果然胜秦而返。钱穆分析说:“通国皆称匡章不孝者,必当章子未胜秦前,既不葬其死母,因出妻屏子,不敢自安逸,而齐人乃讥其不孝。孟子独识其人而礼貌之也。及既大胜秦兵,心事既白,而威王亦必为改葬其母。其在齐,声位俱隆,决无通国称其不孝之理。孟子与游,公都子亦不复有此疑矣。即此一节,足证孟子当齐威王时已游齐。”(钱穆:《孟子要略》,《四书释义》本,台湾学生书局1978年版,第164页。)此孟子当威王时先已游齐之证三。

《孟子·尽心下》说:“孟子曰:‘不仁哉梁惠王也!仁者以其所爱及其所不爱,不仁者以其所不爱及其所爱。’公孙丑问曰:‘何谓也?’‘梁惠王以土地之故,糜烂其民而战之,大败,将复之,恐不能胜,故驱其所爱子弟以殉之,是之谓以其所不爱及其所爱也。’”(14.1)钱穆认为,此语似发于梁败马陵之际。公孙丑是齐国人,这个时候孟子已游齐,而公孙丑刚刚入门,所以记一时之问答。此为孟子当威王时先已游齐之证四(以上四证均见钱穆《先秦诸子系年考辨·孟子在齐威王时先已游齐考》,上海书店1992年版,第282—285页。)

钱穆《孟子在齐威王时先已游齐考》甚是精细,除第四证有待商榷外钱穆第四证与《孟子要略》的说法一致。《孟子要略》定孟子一次游齐在公元前347年,马陵之战在公元前341年,这样孟子在齐国才可批评梁惠王不仁。但是,后来《先秦诸子系年考辨》对此有所修正,定“孟子游齐与匡章游”在公元前335年稍前。如果以此说为准,孟子批评梁惠王不仁,就不应是针对马陵之战而说,即使是针对马陵之战,也不可能是当时之语,而很可能是晚年回忆此事时的评论,由弟子记述而成。关于《孟子要略》与《先秦诸子系年考辨》在这个问题上的矛盾,参见本章第七节第三目“对钱穆观点的几点修正”。其他都极有价值,特别是以与匡章游为证,前人几乎从未正式讲到过,足见作者作为著名历史学家眼光的机敏和锐利。此说合情合理,言之确凿,极难反驳。“孟子游齐当始自威王之时”,即此基本已成定论。

虽然如此,但是孟子第一次游齐具体始于何年却不易确定。钱穆《先秦诸子系年考辨》据与匡章游,定此年稍前于公元前335年,而本书认为孟子出仕自邹始,故将此年向后推至公元前330年。此时孟子听说齐威王招贤立稷下学宫,就由邹来到了齐国。钱穆有《孟子不列稷下考》,认为孟子不列稷下学宫,不是稷下人物。孙开泰《孟子事迹考辨》对此有详细考证,列举种种证据,说明钱穆之误,可参阅。

《孟子》全书没有孟子与齐威王的对话,说明孟子第一次到齐国的时候,大概因为人微言轻,或所推行的仁政主张不合对方胃口,或其他什么原因,没有受到齐威王的重视。因为没有这方面的记载,孟子此次游齐在国家最高层有哪些活动,表达了什么思想,都不得而知。我们只能通过分析《孟子》文本,寻找孟子这个时候事迹的一些线索。

孟子此次游齐,曾经很长时间没有官职。“万章曰:‘敢问不见诸侯,何义也?’孟子曰:‘在国曰市井之臣,在野曰草莽之臣,皆谓庶人。庶人不传质为臣,不敢见于诸侯,礼也。’……万章曰:‘孔子,君命召,不俟驾而行;然则孔子非与?’曰:‘孔子当仕有官职,而以其官召之也。’”(10.7)不管这段话万章是何时记录下来的,从内容分析,显然是第一次游齐时的事情。弟子对孟子“不见诸侯”不解,孟子说,庶人不见诸侯是合乎礼的。可见,孟子此时不曾有官职。“孟子谓蚔蛙曰:‘子之辞灵丘而请士师,似也,为其可以言也。今既数月矣,未可以言与?’蚔蛙谏于王而不用,致为臣而去。齐人曰:‘所以为蚔蛙则善矣;所以自为,则吾不知也。’公都子以告。曰:‘吾闻之也: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有言责者,不得其言则去。我无官守,我无言责也,则吾进退,岂不绰绰然有余裕哉?”(4.5)孟子劝他人向齐王进谏,自己却以“我无官守,我无言责”开脱,这进一步说明孟子此时尚无官职。’

虽然孟子长期没有官职,但也参与了一些政治活动,其中最重要的,当是与匡章交游。当时匡章名声不好,通国皆称不孝。孟子却说:“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很,以危父母,五不孝也。章子有一于是乎?”(8.30)孟子不顾世人风言,坚持与其交游。齐威王信匡章为人,命其为将,以拒秦兵,大胜而还。学界常常将匡章出使为将的原因归在孟子头上,认为是孟子为之辩护的结果。这种看法的可信度很值得怀疑。孟子与匡章交游在其游齐初年,当时孟子声位俱无,人微言轻,即使当威王之面为之辩护,力量也一定有限,无论如何不能成为这件事情的主要成因。后人为圣贤添光,心情可以理解,但于理也必须讲得通才行。

孟子虽然长期没有官职,但还是得到了卿大夫的地位。这可以用孟子葬母规模为证。孟子游鲁时受臧仓之沮,不见鲁平公,一个重要理由就是“后丧逾前丧”。乐正子为此解释说:“何哉,君所谓逾者?前以士,后以大夫;前以三鼎,而后以五鼎与?”(2.16)《公羊传》桓公二年何休《注》说:“礼祭,天子九鼎,诸侯七,卿大夫五,元士三也。”孟子葬母用五鼎,与“后以大夫”语相合,说明孟子在第一次游齐后期行母丧之前已经是卿大夫,与此前“无官守”、“无言责”的情况有所不同了。

孟子第一次游齐时间比较长,可能有两个原因。

一是齐国力量强大,基础很好,如果一旦能得到国君的支持,推行仁政,治理天下,易如反掌,所以孟子虽一时不得志,但总寄一线希望,迟迟不愿离去,这与第二次游齐时所说“久于齐,非我志也”(4.14)截然不同。

二是适遭母丧,需行丧三年。关于孟子葬母的时间,学术界以前大多认为是发生在孟子宣王时游齐期间。但这种看法很难说得通。因为孟子第二次游齐时间不长,公元前319年抵达齐国,公元前316年就发生了燕王哙让国于子之的事情,齐宣王派匡章征伐子之,燕人反叛,国内大乱,齐王甚惭于孟子,孟子无意再滞于齐,于公元前311年“致为臣而归”。从公元前319年至公元前316年只有三年,在此期间,孟子不可能有归鲁行丧三年的时间。学界对此费了不少脑筋,替孟子在宣王时为母行丧寻找理由,主张未服完三年之丧的有之,主张返齐后始居忧三年的有之,主张葬鲁为改葬的有之,主张“返哭之反”的有之,但都不能圆满解决问题。所以,孟子“自齐归葬于鲁,反于齐”(4.7),只能发生在第一次游齐时期。孙开泰《孟子事迹考辨》认为,“孟子归鲁葬母大约在公元前327年至公元前324年”,是比较可信的。孟子“系孟孙之后,则祖墓自当在鲁”([清]周广业:《孟子四考四·孟子出处时地考》,《清经解续编》第一册卷二三○,上海书店1988年版,第1076页。)因此,孟子葬母于鲁,行三年丧。

孟子行三年之丧后返齐,下决心离开齐国。临行前,“王馈兼金一百”,但孟子以“未有处”(4.3)而未受。

(三)之宋过薛归邹赴鲁游滕

(前324年至前320年)“陈臻问曰:‘前日于齐,王馈兼金一百,而不受;于宋,馈七十镒而受;于薛,馈五十镒而受。前日之不受是,则今日之受非也;今日之受是,则前日之不受非也。’”(4.3)崔述《孟子事实录》由此章推测说:“齐称前日而宋、薛称今日,则是至宋、薛在至齐后也。然则孟子去齐之后,先至宋、薛,然后至滕矣,故《滕文章》称‘过宋而见孟子’也。去宋、薛后,盖尝归邹,邹、鲁之閧当在此时,故《滕定章》称然友之邹问于孟子也。”[清]崔述:《孟子事实录》,《崔东壁遗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428—429页。崔述的分析是有道理的,从这个分析可以得知,孟子离开齐国之后,第一站到的是宋国。

孟子之宋,当在公元前324年。如上所说,宋君偃元年在公元前337年,宋称王在公元前328年。据孟子与戴不胜语“子欲子之王之善与”(6.6),可知此时宋已称王。又据“宋,小国也;今将行王政”(6.5),可知此时宋称王未久。《孟子》中不见孟子与宋王的谈话,说明孟子在宋时间不久。故钱穆定孟子至宋在宋王偃十三四年间,即约在公元前324年。

孟子至宋之初信心十足。“万章问曰:‘宋,小国也;今将行王政,齐楚恶而伐之,则如之何?’”从语气看,似乎对像宋国这样一个小国不抱太大的信心。但孟子不以为然,认为国不在大小,关键看是否有道,“苟行王政,四海之内皆举首而望之,欲以为君;齐楚虽大,何畏焉?”(6.5)但在宋国的实际情况并不理想。他劝戴盈之行什一之税,去关市之征,但对方却以“今兹未能,请轻之,以待来年,然后已”为借口搪塞了回来。孟子很不高兴,讽刺说:“今有人日攘其邻之鸡者,或告之曰:‘是非君子之道。’曰:‘请损之,月攘一鸡,以待来年,然后已。’——如知其非义,斯速已矣,何待来年?”(6.8)孟子感到,宋国的最大问题,是宋王周围的善人太少,对宋王的影响不利,就像在楚人的环境当中,要想学好齐国话,是非常困难的。“子谓薛居州,善士也,使之居于王所。在于王所者,长幼卑尊皆薛居州也,王谁与为不善?在王所者,长幼卑尊皆非薛居州也,王谁与为善?一薛居州,独如宋王何?”(6.6)孟子在宋国有一事甚明,就是与滕世子相见。“滕文公为世子,将之楚,过宋而见孟子。孟子道性善,言必称尧舜。世子自楚反,复见孟子。孟子曰:‘世子疑吾言乎?夫道一而已矣。……今滕,绝长补短,将五十里也,犹可以为善国。’”(5.1)当时宋都已由商邱迁到彭城(今徐州市),滕在徐州北190里,由滕至楚,必定南行经过宋国。滕世子来回都与孟子相见,一来说明孟子在第一次游齐之后,已有声望,不然滕世子不会“过宋而见孟子”;二来说明孟子与滕世子关于“道性善,言必称尧舜”的谈话比较有成效,不然滕世子也不会“自楚反,复见孟子”。这两次见面,为后来孟子游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孟子看到在宋国不能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不宜久留,便离开了宋国。宋王馈赠70镒,孟子认为“将有远行,行者必以赆”(4.3),便接受了。

孟子离开宋国后,路过薛国,薛王馈赠50镒。孟子听说路上有危险,需要有所戒备,也接受了。

过薛后,孟子回到了自己的家乡邹国,此时大约是公元前323年。孟子在邹的事迹,可明确考证者,还有如下几件:

1.有个任国人就礼和食何者更重要的问题问于屋庐子,问到要害处,屋庐子不能答,“明日之邹以告孟子”。孟子说:“于答是也,何有?不揣其本,而齐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楼。金重于羽者,岂谓一钩金与一舆羽之谓哉?取食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食重?取色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色重?往应之曰:‘兄之臂而夺之食,则得食;不,则不得食,则将之乎?逾东家墙而搂其处子,则得妻;不搂,则不得妻,则将搂之乎?’”(12.1)由“之邹以告孟子”可知此事发生在孟子居邹的时候。

2.曹交问孟子,人人都可以成为尧舜,是这样吗?孟子说,是的。但曹交对此不能领会,竟以身高作为衡量是否为尧舜的条件。孟子对其开导说:“奚有于是?亦为之而已矣。有人于此,力能不胜一匹雏,则为无力人矣;今曰举百钧,则为有力人矣。然则举乌获之任,是亦为乌获而已矣。夫人岂以不胜为患哉?弗为耳。徐行后长者谓之弟,疾行先长者谓之不弟。夫徐行者,岂人所不能哉?所不为也。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子服尧之服,诵尧之言,行尧之行,是尧而已矣。子服桀之服,诵桀之言,行桀之行,是桀而已矣。”曹交表示“交得见于邹君,可以假馆,愿留而受业于门”。但孟子没有同意。由“交得见于邹君,可以假馆”(12.2)一语可知孟子此时在邹。

3.“孟子居邹,季任为任处守,以币交,受之而不报。……他日,由邹之任,见季子。”(12.5)孟子住在邹国的时候,季任代理任国国政,送礼物来与孟子交往,孟子接受了礼物,但没有回报,过一段时间之后,孟子由邹国到任国,才拜访季子。由“孟子居邹”可定此时孟子在邹。周广业将此章定在孟子于威王时游齐之前。这种看法似可商量。孟子虽然在邹时已出仕,但在第一次游齐前地位不高。季任代理任国国政,虽然任是小国,但地位亦显赫,何以会主动“以币交”?另外,本章下文“处本陆,储子为相,以币交,受之而不报”一事,很可能发生在孟子二次游齐的路上(详见下文)。这两件事合并出现在一章里,说明相隔的时间可能不长,所以本书不将此章定在孟子于威王时游齐之前。

4.滕定公去世后,滕世子一直没有忘记以前在宋国和孟子交谈的情况,派然友到孟子那里询问如何办理丧事。“然友之邹问于孟子”,“然友复之邹问孟子”,经过两次反复,结果“五月居庐,未有命戒。百官族人可,谓曰知。及至葬,四方来观之,颜色之戚,哭泣之哀,吊者大悦。”(5.2)需要说明的是,以上这些事情虽然可以定在孟子在邹之时,但不能肯定发生在公元前323年孟子归邹期间。孟子为邹国人,出仕在邹,中途归邹,晚年回邹,一生在邹的时间很长,这些事情究竟发生在哪段时间,已不易详考,因此只好暂时一并列举如上。

孟子由邹赴鲁,当在公元前322年。《史记·六国年表》定鲁平公元年在周赧王元年、秦惠王十一年,即公元前314年。但《史记·鲁世家》又说:“景公二十九年卒,子叔立,是为平公。是时六国皆称王。平公十二年,秦惠王卒。”《史记》卷三三,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546页。秦惠王卒在周赧王四年,即公元前311年,前推12年为周显王四十七年,即公元前322年。这就是说,按《六国年表》鲁平公元年为公元前314年,按《鲁世家》鲁平公元年为公元前322年,二者相抵牾。又据《史记·周本纪》“显王四十四年,秦惠王称王,其后诸侯皆称王”(《史记》卷四,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60页。)可知在公元前325年之后即已“六国皆称王”。由此可知《鲁世家》的说法较为准确,钱穆亦定鲁平公元年为公元前322年。

孟子赴鲁的直接原因,是鲁平公用乐正子为政。孟子听到这个消息后“喜而不寐”,因为他知道乐正子“其为人也好善”。当弟子问“好善足乎”的时候,孟子说:“好善优于天下,而况鲁国乎?夫苟好善,则四海之内皆将轻千里而来告之以善”(12.13),对乐正子从政充满信心。浩生不害问“乐正子何人”,孟子答曰:“善人也,信人也”,“二之中、四之下也”(14.25)。此章是当时之语,还是晚年归邹后之语,已不易确定,但此事与孟子赴鲁有关,却是可以肯定的。经过乐正子的积极推荐,鲁平公打算接见孟子,但临行前臧仓却以“后丧逾前丧”为由加以阻挠。孟子得知后,感叹道:“行,或使之;止,或尼之。行止,非人所能也。吾之不遇鲁侯,天也。臧氏之子焉能使予不遇哉?”(2.16)孟子赴鲁期间,还遇有“鲁欲使慎子为将军”一事。孟子批评说:“不教民而用之,谓之殃民。殃民者,不容于尧舜之世。一战胜齐,遂有南阳,然且不可。”这种批评引起慎子不满。孟子解释说:“……今鲁方百里者五,子以为有王者作,则鲁在所损乎,在所益乎?徒取诸彼以与此,然且仁者不为,况于杀人以求之乎?君子之事君也,务引其君以当道,志于仁而已。”(12.8)赴鲁不遇平公之后,孟子来到滕国。《梁惠王下》:“滕文公问曰:‘齐人将筑薛,吾甚恐,如之何则可?’”(2.14)“齐人将筑薛”,指齐威王时田婴筑薛,此事前人辨之甚详。所以考证田婴何时筑薛,是确定孟子游滕时间的关键。《史记·孟尝君列传》司马贞《索隐》说:“《纪年》以为梁惠王后元十三年四月,齐威王封田婴于薛。十月,齐城薛。”(《史记》卷七五,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352页。)梁惠王后元十三年为公元前322年,“将筑薛”是说将筑未筑之间,由此可知孟子游滕当在公元前322年四月之后、十月之前。

滕文公为世子的时候,两次过宋与孟子相见,又两次派然友向孟子请教丧事,为孟子游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孟子至滕后颇受滕文公的敬重,只是到了这个时候,孟子才有了充分展示自己思想的机会。《孟子》中记载的与滕文公的对话比较多,这是孟子出游以来前所未有的,和先前游齐之宋过薛归邹赴鲁的情况有了很大的不同。可以说,游滕是孟子仅次于游梁和游齐(宣王)的非常重要的一站。

孟子在滕宣扬自己的政治主张,主要见于《滕文公上》第三章,其中主要内容包括:(1)“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2)“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3)“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4)“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均,谷禄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5)“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所以别野人也。”(5.3)另外,还有答滕文公“滕,小国也,间于齐、楚。事齐乎?事楚乎”之问(2.13),以及“滕,小国也;竭力以事大国,则不得免焉,如之何则可”(2.15)之问。需要注意的是,孟子这两处回答只是讲“凿斯池也,筑斯城也,与民守之,效死而民弗去”,以及“昔者太王居邠……从之者如归市”。这些务虚不务实的话,在多大程度上起作用,很值得怀疑,很可能成为后来孟子终究不用于滕的伏笔。[南梁]刘勰《新论·随时》有一段话可作参考:“昔秦攻梁,惠王谓孟轲曰:先生不远千里,辱幸敝邑,今秦攻梁,先生何以御乎?孟轲对曰,昔太王居邠,狄人攻之,事之以玉帛,不可。太王不欲伤其民,乃去邠之岐。今王奚不去梁乎?惠王不悦。”《重纂三迁志》、《孟子四考》都将此收为孟子佚文。不管其是否真是孟子佚文,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孟子思想不切实用的特点。

农家许行自楚到滕,陈相“尽弃其学而学焉”,并向孟子道许行之言,引起孟子的强烈批评,也发生在孟子游滕期间。孟子反对许行的君民并耕学说,赞成社会分工,主张“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5.4)。《尽心下》孟子答公孙丑“君子之不耕而食”之问,认为“君子居是国也,其君用之,则安富尊荣;其子弟从之,则孝悌忠信”(13.32),内容与此相近,但是否也发生在游滕与陈相辩论前后则不易确定。

游滕期间也有一些不大痛快的事情。一是滕更挟贵而问。滕更为滕君之弟,来学于孟子,但孟子“不答”。弟子问其缘由,孟子说:“挟贵而问,挟贤而问,挟长而问,挟有勋劳而问,挟故而问,皆所不答也。滕更有二焉。”(13.43)二是失屦于牖上。“孟子之滕,馆于上宫。有业屦于牖上,馆人求之弗得。或问之曰:‘若是乎从者之廋也?’曰:‘子以是为窃屦来与?’曰:‘殆非也。夫子之设科也,往者不追,来者不拒。苟以是心至,斯受之而已矣。’”(14.30)抱有施行仁政、治理天下的志向,却让人怀疑“窃屦”,其心情不舒畅可想而知。

阎若璩说:“滕文公既定为三年之丧,五月居庐,未有命戒,则亦无礼聘贤人之事可知。惟至葬后,始以礼聘孟子至滕而问国事焉,故孟子犹称之为子,直至逾年改元,然后两称为君,曰君如彼何哉,曰君请择于斯二者。然则孟子于滕行踪岁月,亦略可观矣。”[清]阎若璩:《孟子生卒年月考》,《清经解》第一册卷二四,上海书店1988年版,第122页。钱穆《先秦诸子系年考辨》说:“大抵五月卒葬,而孟子至滕,即在滕定公卒岁。明年,孟子尚在滕,则为滕文公元年。今姑假定是年即梁惠王后元十三年,四月田婴封薛,十月城薛。文公如之何之问,在四月后、十月前。而孟子游梁,则在惠王后元十五年。是孟子在滕先后有三年之久。”(钱穆:《先秦诸子系年考辨·孟子游滕考》,上海书店1992年版,第316页。)孟子来到滕国在公元前322年,去滕至梁在公元前320年,孟子游滕确有三年左右的时间。

孟子在滕淹留如此之久,很大程度上可能是因为滕文公是一个较开明的君主。首先,他还比较愿意听孟子的话,此由派然友问丧事、派毕战问井田可知。其次,对孟子厚遇不菲,此由“馆于上宫”可知。孟子出游“后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的规模,很可能是从游滕后才开始的。但滕毕竟是一个小国,滕文公也未必真心听从孟子的建议,孟子的政治理想最终无法在滕国实现,适逢梁惠王“卑礼厚币以招贤者”,孟子便由滕来到大梁。时值公元前320年。

(四)游梁(前320年至前319年)

孟子游梁是孟子生平考辨中争论最多的问题之一,争论的焦点是孟子游梁在梁惠王三十五年,还是在后元十五年。

司马迁主张前者。《史记·六国年表》在梁惠王三十五年注:“孟子来,王问利国,对曰:‘君不可言利。’”《史记》卷十五,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727页。这是孟子梁惠王三十五年游梁的最早出处,此后主此说者不乏其人。如焦循《孟子正义》引周柄中《辨正》说:“孟子于齐梁先后,当以《六国年表》及《魏世家》为据,不当以《孟子列传》为据。《年表》魏惠王三十五年,齐宣王之七年也。是年特书曰‘孟子来’。若孟子于齐宣七年以前先已游齐,《年表》何以不书?则《孟子传》所谓‘游事齐宣王,宣王不能用,而后适梁’者,乃史公驳文,非实事也。以本书观之,篇首即载见梁惠王诸章,及见襄王有出语云云,自此以下十数章,皆在齐与宣王问答事;此其先后踪迹,皎然可知,不必如《通鉴》移下宣王十年,以合伐燕杀哙之事,然后见孟子先游梁后至齐也。”

虽然这种看法有较大的市场,但存在如下困难:

其一,史实问题。崔述在《孟子事实录》中说:“《史记》梁予秦河西地在襄王五年,尽入上郡于秦在襄王七年,楚败魏襄陵在襄王十二年,皆惠王身后事。而惠王之告孟子乃云‘西丧地于秦七百里,南辱于楚’,未来之事,惠王何由预知之而预言之乎?”([清]崔述:《孟子事实录》,《崔东壁遗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413页。)

其二,称叟问题。孟子见梁惠王的时候,已称叟。赵岐注:“叟,长老之称也,犹父也。”一般认为,梁惠王三十五年为公元前335年。按传统说法,以孟子生于公元前372年计算,游梁时只有38岁,无论如何不宜称叟。

晋太康二年,汲郡人发现了魏国国史《竹书纪年》,其中不少地方记载与《六国年表》不同,为解决这个问题带来了新的希望,于是人们把眼光转向《竹书纪年》。《纪年》梁惠王三十六年改元称一,改元后十六年卒。这就是说,梁惠王三十五年惠王并没有死,而只是改元,改元后又过了16年才死。如果说孟子是在梁惠王死之前到的大梁,那么便不是在梁惠王三十五年,而是在后元十五年或十六年。这样史实问题基本上就可以解决了。因为予河西、入上郡、败于襄陵等事皆发生在后元,梁惠王当然可以知道了,并不是什么“预知”。而“称叟”也不是什么大问题了,因为如果在梁惠王后元游梁,在岁数上还必须加上十五六岁,以孟子生于公元前372年计算,此时已有53岁,可以称叟了。

因为《竹书纪年》所记年份与《孟子》相合,所以采纳的人越来越多。如崔述《孟子事实录》所说,杜预《左传后序》云:古书《纪年》篇,惠王三十六年改元;从一年始,至十六年而称惠成王卒。即惠王也。疑《史记》误分惠成之世以后王年也。“然则《史记》所称‘会徐州相王’者即惠王,非襄王矣;所称襄王之元年即惠王之后元年,而予河西,入上郡,败于襄陵皆惠王时事,非襄王时事矣。……孟子之至梁,不在惠王三十五年而在后元十二年襄陵既败之后。则孟子与惠王之所云者无一语不符矣。孟子与齐宣问答甚多而与梁惠殊少,在梁亦无他事,则孟子居梁盖不久也。然犹及见襄王而后去,则孟子至梁,当在惠王之卒前一二年,辛丑壬寅两岁之中,于《年表》则周慎靓王之元年二年也。”[清]崔述:《孟子事实录》,《崔东壁遗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413页。江永《群经补义》则认为:“孟子见梁惠王,当在周慎靓王元年辛丑,是年为惠王后元之十五年。至次年壬寅,惠王卒,子襄王立,孟子一见即去梁矣。”([清]江永:《群经补义》,《清经解》卷二五九,上海书店1988年版,第272页。)钱穆也说:“按《年表》,孟子至梁书于惠王三十五年,盖是后元十五年,而史公误后元谓襄王,乃移之三十五年耳。今推《年表》致误之迹,依江说,定孟子至梁在慎靓王元年也。”(钱穆:《先秦诸子系年考辨·孟子游梁考》,上海书店1992年版,第323页。)

孟子至梁后的活动主要见于《梁惠王上》和《告子下》,其中最有名的当属《梁惠王上》第一章。“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梁惠王由于接连败阵,赔地亡子,心中恼火,急切复仇,见孟子来,急忙打听有什么征战夺地的救急良方,好使国家迅速强盛起来,所以才说“亦将有以利吾国乎”。孟子知道梁惠王所说之“利”是所谓征战夺地之类,而征战夺地在孟子看来绝不是治国的最好办法,所以劝梁惠王不能以此法治理国家,只有积极施行仁政才是上策。但是,由于语句有歧义,加上后人理解有先入偏见,对此章多解释为不能讲利,只能讲义,遂使此章成为对孟子误解最多的问题之一详见本书第三章“王霸之辨”。

此外,孟子和梁惠王交谈的问题还有:贤者如何看待娱乐的问题,认为“贤者而后乐此,不贤者虽有此,不乐也”(1.2);五十步笑百步的问题,主张治国应从根本处着手,彻底施行仁政,落实五亩之宅、不违农时、庠序学校等一系列措施,“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1.3);杀人“以刃与政,有以异乎”的问题,提出“兽相食,且人恶之;为民父母,行政,不免于率兽而食人,恶在其为民父母也”(1.4);如何才能使国家真正强大起来的问题,强调“王如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耨;壮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长上,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1.5)。这些内容都因梁惠王的问话而起,虽然具体题目有异,但中心只有一个,就是劝梁惠王施行仁政。

与仁政思想有关,孟子对纵横家的做法极其蔑视,与景春有过一场争辩。景春认为,公孙衍、张仪“一怒而诸侯惧,安居而天下熄”,足以称为大丈夫了。孟子不以为然,认为真正的大丈夫应该是“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而公孙衍、张仪之流只是妾妇之道,“以顺为正者”(6.2)。此番对话,从内容看,很可能也发生在孟子居梁之时公孙衍、张仪、苏秦都是纵横家,但景春只提公孙衍、张仪,而不提苏秦,周广业、钱穆、杨伯峻都认为“可能因为此时苏秦已死”(参见杨伯峻《孟子译注》第141页注3)。但孙开泰《孟子事迹考辨》根据1973年长沙马王堆出土的《战国纵横家书》断定此说有误。因为据《战国纵横家书》张仪早于苏秦,张仪活跃的时候苏秦尚未成名。可参阅。

孟子居梁,与白圭关于税制和治水也有两场争辩。白圭相魏,打算降低税率,二十而取一。孟子反驳说:“子之道,貉道也。”因为魏是大国,行二十取一之税,不够国家消费,必然“去人伦,无君子”。所以“欲轻之于尧舜之道者,大貉小貉也;欲重之于尧舜之道者,大桀小桀也”(12.10)。白圭自认为善治水,“愈于禹”。但孟子指出,大禹治水是使水归于正道,以四海为壑,对人民有益,而白圭治水,是“以邻国为壑”(12.11),对百姓无益,不足为取。

经过孟子多次谈话,梁惠王的态度有了很大变化,这从“寡人愿安承教”(1.4)一语可知。但是非常不巧,在孟子至梁后的第二年,即公元前319年,梁惠王就死了。梁襄王即位后,孟子对他的印象很不好,有“望之不似人君,就之而不见所畏焉”(1.6)之叹。襄王问“天下恶乎定”,孟子答“定于一”,襄王不能正确理解孟子说的话,竟然又问“孰能一之”。孟子感到再在梁呆下去已无益处。此时正值齐宣王初立,努力复兴稷下之学,又为孟子带来了新的希望,于是他离开了大梁,再次来到齐国。时值公元前319年。

(五)宣王时二次游齐(前319年至前312年)

孟子二次游齐,适值齐威王卒后不久。根据有二。《尽心上》第三十六章说:“孟子自范之齐,望见齐王之子,喟然叹曰:‘居移气,养移体,大哉居乎!夫非尽人之子与?’”(13.36)称齐王之子,说明威王新死,宣王初立,孟子在此时自范至齐,其适值威王卒后不久,已很明显,此其一。《尽心上》第三十九章说:“齐宣王欲短丧。公孙丑曰:‘为朞之丧,犹愈于已乎?’孟子曰:‘是犹或其兄之臂,子谓之姑徐徐云尔,亦教之孝悌而已矣。’”(13.39)宣王欲短丧,说明威王之丧尚未开始,或刚刚开始不久,孟子此时至齐,其适值威王卒后不久,亦很明显,此其二。

《史记·田敬仲完世家》司马贞《索隐》引《竹书纪年》说:“梁惠王之十二年当齐桓公十八年,后威王始见,则桓公十九年而卒。”(《史记》卷四六,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888页。)《竹书纪年》又说:“梁惠王后元十五年,齐威王薨。”据此可推知齐威王卒年在公元前320年钱穆与杨宽《战国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对此的计算微有差异。钱穆以田和改元后两年卒,定齐侯剡元年为公元前384年,齐威王元年为公元前357年,齐威王共38年。《战国史》以田和称侯前在位18年,改元后三年,共21年,定齐侯剡元年为公元前383年,齐威王元年为公元前356年,齐威王共37年。但无论钱穆还是杨宽都定齐威王卒在公元前320年,与本节主题无矛盾,故此处不细论。孟子适齐之初遇威王新卒,宣王欲短丧,则知孟子二次游齐当在公元前320年之后,公元前318年之前。钱穆将此年定为公元前319年,是合理的。(钱穆:《先秦诸子系年考辨·孟子自梁返齐考》,上海书店1992年版,第325—326页。)

孟子由梁至齐,从《孟子》本文看,曾经在范和平陆两地停留过。《尽心上》说:“孟子自范之齐,望见齐王之子。”(13.36)范在今河南范县东南20里,是从梁到齐的要道魏源《孟子年表考第一》、宋翔凤《过庭录》均持此说。所以一定要经过范,然后才能有“望见齐王之子”之事。《告子下》又说,孟子“由平陆之齐”。据阎若璩考证,“平陆为今汶上县,去齐都临淄凡六百里”([清]阎若璩:《释地续》,文渊阁《四库全书》卷二一○,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352页。)这就说明平陆是齐国的边邑之一,所以孟子是由范经平陆再到临淄的。在平陆的时候,孟子和平陆大夫孔距心有过辩论,批评他不行仁政,以致“凶年饥岁,子之民,老羸转于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者,几千人矣”(4.4)。另外,在平陆的时候,孟子还接受了齐相储子派人送来的礼物,但到临淄后并没有主动去见储子,使弟子不解(12.5)。

经过在诸侯各国的周游,孟子到达齐国的时候,“后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名气已经相当大了。齐宣王在尚未见到孟子时,对孟子有一种神秘感,甚至派人私下观察,看看孟子是否真有和别人不同的地方。孟子听到此事后说:“何以异于人哉?尧舜与人同耳。”(8.32)崔述说:“孟子之在齐乃客卿也,与居官任职者不同。”[清]崔述:《孟子事实录》,《崔东壁遗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417页。从“孟子为卿于齐,出吊于滕”(4.6)一语可知,孟子在齐国确实得到卿的职位,崔述此说不误。

孟子二次游齐的事迹较多,从《孟子》本文考证,主要有如下五端:

1.与君论政。孟子游齐主要是希望在齐国实现仁政,与齐宣王论政,自然是孟子最主要的工作。在孟子与所有诸侯的谈话中,与齐宣王的谈话最多。加上此时已近孟子晚年,距归邹讲学著书不远,弟子记载特别殷实详尽。在这些谈话当中,孟子巧妙回答了宣王提出的问题,详细阐述了自己的仁政思想。其中包括:

(1)“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保民而王,莫之能御”(1.7)。

(2)“今王与百姓同乐,则王矣”(2.1)。

(3)文王之囿方七十里,“民以为小”,宣王之囿方四十里,“民以为大”(2.2)。

(4)“以大事小者,乐天者也;以小事大者,畏天者也。乐天者保天下,畏天者保其国”(2.3)。

(5)“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2.4)。

(6)“老而无妻曰鳏,老而无夫曰寡,老而无子曰独,幼而无父曰孤。此四者,天下之穷民而无告者。文王发政施仁,必先斯四者”(2.5)。

(7)“左右皆曰可杀,勿听;诸大夫皆曰可杀,勿听;国人皆曰可杀,然后察之,见可杀焉,然后杀之。故曰,国人杀之也。如此,然后可以为民父母”(2.7)。

(8)“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2.8)。

(9)“今有璞玉于此,虽万镒,必使玉人雕琢之。至于治国家,则曰‘姑舍女所学而从我’,则何以异于教玉人雕琢玉哉”(2.9)。孟子的谈话,言语锋利,不留情面,有时使齐宣王很生气,“勃然变乎色”(10.9),有时使齐宣王无言以对,“顾左右而言他”(2.6)。这些谈话详细表达了孟子的仁政思想,是分析孟子政治思想的重要材料。

2.出使于滕。孟子出使于滕一事见于《公孙丑下》第六章:“孟子为卿于齐,出吊于滕,王使盖大夫王为辅行。王朝暮见,反齐滕之路,未尝与之言行事也。”(4.6)此事当在孟子二次游齐期间。因为:

(1)孟子第一次游齐时并没有得到齐威王的重用,说威王命孟子为卿于齐,出吊于滕,比较勉强;

(2)孟子在宋时两次与滕世子交谈,滕世子继位后又在滕居住两三年之久,与滕文公有交,所以当滕文公新丧之时,孟子才前去凭吊。滕文公在孟子第一次游滕期间远未继位,出吊滕文公当然只能发生在孟子二次游齐之时了。

自此次出行之后,孟子一直与王不善。与此相关还有两件事情。一是公行子有子之丧,孟子与王都前去行丧,“诸君子皆与言,孟子独不与言”,孟子以“我欲行礼,子敖以我为简,不亦异乎”(8.27)作答。二是“乐正子从于子敖之齐”受到孟子批评。从表面上看,孟子是批评“舍馆定,然后求见长者”(7.24)的做法,实际上很大程度上是对乐正子与王交游不满。

3.与人交谈。孟子游齐期间曾与多人交谈,有证可考者,有以下一些:与庄暴论齐宣王“好乐何如”,指出“王之好乐甚,则齐国其庶几乎”(2.1);与公孙丑论“当路于齐,管仲、晏子之功,可复许乎”(3.1);与公孙丑论“四十不动心”,养“浩然之气”(3.2);与公孙丑论“齐宣王欲短丧”(13.39);与匡章论“陈仲子岂不诚廉士哉”(6.10)。值得指出的是,这些对话是第一次游齐抑或二次游齐的事,不易确定,这里仅以记录详尽为据,暂定为发生于二次游齐之时。

4.止君取燕。公元前316年,燕国发生了燕王让位给子之的事件,燕国大乱,齐臣沈同私下问孟子是否可以伐燕,孟子说可以,理由是“子哙不得与人燕,子之不得受燕于子哙”。齐国伐燕后,孟子又表示反对,理由是“为天吏,则可以伐之”,“今以燕伐燕,何为劝之哉”(4.8)。公元前315年,齐国伐燕,很快取得胜利。齐宣王问孟子,是否可以取燕。孟子说“取之而燕民悦,则取之”,“取之而燕民不悦,则勿取”(2.10)。公元前314年,齐人取燕,引起各国不满,孟子劝齐宣王“速出令,反其旄倪,止其重器,谋于燕众,置君而后去之,则犹可及止也”(2.11)。齐宣王不听,“燕人叛”,齐军大败,齐宣王“甚惭于孟子”(4.9)。此事使孟子和齐宣王的关系日趋紧张。齐宣王召见孟子,孟子称病不朝,却出吊东郭氏,为避免尴尬,不得已到景丑家留宿。景丑问其由,孟子以“爵一,齿一,德一……恶得有其一以慢其二哉”(4.2)作答。

5.去齐归邹。止君取燕一事,使孟子在齐国行仁政的理想彻底破灭了。孟子打算辞去卿位,离开齐国。齐宣王“欲中国而授孟子室,养弟子以万钟,使诸大夫国人皆有所矜式”。孟子说:“如使予欲富,辞十万而受万,是为欲富乎”(4.10),坚辞不受。辞去卿位之后,恰遇齐国饥荒,陈臻问要不要再建议齐宣王开仓放粮。孟子表示已不在其位,不能再为“冯妇”(14.23)了。

孟子离开齐国,在齐西南昼邑过夜。有人想为齐宣王挽留孟子,孟子“卧而不听”,最后向来人解释说:“昔者,鲁缪公无人乎子思之侧,则不能安子思;泄柳、申详无人乎缪公之侧,则不能安其身。子为长者虑,而不及子思;子绝长者乎?长者绝子乎?”(4.11)孟子在昼呆了三个晚上,遭人误解,孟子说:“予三宿而出昼,于予心犹以为速,王庶几改之!王如改诸,则必反予。夫出昼,而王不予追也,予然后浩然有归志。予虽然,岂舍王哉!王由足用为善;王如用予,则岂徒齐民安,天下之民举安。王庶几改之!予日望之!”(4.12)在离开齐国的过程中,孟子还曾在休停留。阎若璩认为:“故休城在今兖州府滕县北一十五里,距孟子家约百里。”[清]阎若璩:《四书释地续》,文渊阁《四库全书》第一册卷二一○,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352页。孟子在此与公孙丑谈到了去齐的原因:“于崇,吾得见于王,退而有去志,不欲变,故不受也。继而有师命,不可以请。久于齐,非我志也。”(4.14)孟子在归邹途中,在石丘遇宋将之楚说秦楚罢兵,劝其“何必曰利”(12.4)。张宗泰《孟子七篇诸国年表》说:“当孟子时,齐秦所争者惟魏,以魏处天下之中也。若楚虽近秦,而时方强盛,秦尚未敢与争。……惟梁襄王元年癸卯,有楚与五国共击秦不胜之事,而独与秦战,则在怀王十七年。……此事恰当孟子时,孟子是年因燕人叛去齐,疑孟子或有事而自宋至薛,因与宋遇于石丘,则《孟子》第六篇下宋所谓秦楚构兵者定即此事。”“陈臻以于齐于宋于薛连称者也,虽自齐至宋非归邹必由之路,然楚怀王因丹阳之败而与秦战蓝田适在是年,孟子非至宋何以与宋遇于石丘?”[清]张宗泰:《孟子七篇诸国年表》,《积学斋丛书》第六册。张氏认为孟子共两次游宋,一次在剔成君之世,一次在致为臣之后。我认为,孟子游宋只有一次,而非两次,即在威王世游齐之后到游梁之前的那一次游宋。因为张氏不知孟子首次游齐在威王之世,才有此误。

张氏将秦楚构兵定在公元前312年(楚怀王十七年),是有道理的,只是定石丘为宋地,并无确据。赵岐《注》:“石丘,地名也。”未言其为宋地。焦循《孟子正义》:“石丘,赵氏但云地名,或以为宋地,盖以为宋人也。”杨伯峻也认为,石丘为宋地名之说,“未必有据”。可见,说石丘为宋地,并没有什么实在的根据。按理说,孟子自燕人反叛决意而归之后,知自己政治主张无法实现,已无意周游,再长途弯道于宋之石丘,无任何理由。我推测,石丘可能是由齐至邹路上的一个地方,或有两个同名的石丘,其中一个在由齐至邹的路线上,孟子在归邹途中路过这里,遇到宋,与之谈“何必曰利”。这种看法虽然也缺少实据,但从道理上讲却较为合理。这种看法与孙开泰先生的观点稍有不同。孙开泰《孟子事迹考辨》认为,孟子归邹后又到宋国,值秦楚构兵。我在写作本章的时候没有采纳这种观点,并征求了孙开泰先生的意见。他回信对本书第一二两章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并说他对孟子在石丘遇宋一事的说法有所变更,在即将由台湾国文天地出版社出版的《孟子》一书中对此是这样描述的:“孟子在周赧王三年(公元前312年)回到故乡邹国。或许是孟子还有什么事情未能了结,在回到邹国后不久,曾到宋地石丘(今河南汲县东南的胙城东)去。此时正值秦国和楚国发生战争,即‘秦楚战于丹阳’,稷下先生宋将到楚国去游说,以使两国停止战争,孟子与宋在石丘相遇。……孟子从石丘返回邹国以后便不再出游。”本书的观点与此仍有差异,读者可参阅。如果一定以为石丘为宋地,而宋国非由齐归邹必经之地,孟子要与宋相遇,必须绕道至宋国,或另外专门远程前往宋国,在孟子的政治理想在齐、梁等大国都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再到宋国这样一个小国去,于理很难讲得通。

孟子去齐,“若有不豫色然”,心情很不好。当充虞问起的时候,孟子感叹道:“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其间必有名世者。由周以来,七百有余岁矣。以其数,则过矣;以其时考之,则可矣。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吾何为不豫哉?”(4.13)归邹(前312年至孟子卒)

公元前312年,孟子回到邹国。经过近30年的东奔西走,孟子已经明白,自己王道主义的伟大理想是无法实现了。但他不甘心自己的思想主张不能流传于世,于是效仿《论语》,与公孙丑、万章等人一起著述《孟子》,阐明自己的主张,记述自己的一生。在此期间,弟子常有新的提问,孟子对此亦有回答。由于时间宽松,条件充分,这一部分的内容丰富,记录也比较详细,主要集中在《滕文公》和《离娄》等篇。

此种生活一直延续到孟子逝世。

七、孟子的生卒

在分别讨论了孟子的名字、故乡、先世、门徒、师承、游历之后,还剩下最后一个问题,这就是孟子的生卒。

(一)孟子生卒的各种说法

历史上关于孟子生卒之年(尤其是生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概略言之,至少有以下九种不同说法。

1.生于公元前444年

元张《孟母墓碑记》说:“据邹公坟庙碑云:‘孟子后孔子三十五年生。’”引自周广业《孟子四考四·孟子出处时地考》,《清经解续编》第一册卷二三○,上海书店1988年版,第1075页。据《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孔子卒于周敬王四十一年(前479年),后35年为周定王二十五年(前444年)。

2.生于公元前438年

罗根泽《孟子评传》引潘眉《孟子游历考·生卒》说:“《史记索隐》云:‘孟子生于周定王三十一年,卒于赧王二十六年,寿八十有四。’”罗根泽指出:“施彦士《读孟质疑》、魏源《孟子年表》皆引《索隐》云此……然今本《索隐》绝无此说,未悉何故。”(罗根泽:《孟子评传》,商务印书馆1932年版,第9页。)又,周定王仅28年,无31年,若以31年计,实为考王三年(公元前438年)。

3.生于公元前401年

明代陈士元《孟子杂记·生卒》说:“疑孟子或生于安王初年,卒于赧王初年。”文渊阁《四库全书》卷二○七,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298页。周安王元年为公元前401年,其初年亦在其后不久。

4.生于公元前397年

明末黄宗羲《孟子师说》定孟子生于周安王五年(公元前397年):“按《史记年表》,孟子之见梁惠王在三十五年,是时已称叟,当六十岁外矣,后此二十三年,即鲁平公始立,其欲见之年虽不可定,孟子亦近九十岁。《孟氏家谱》云:‘孟子生于周定王三十七年四月二日,卒于赧王二十六年正月十五日,年八十四。’按《史记》,定王二十八年崩,无三十七年,三或传写之误,考王十五年,威烈王二十四年,安王二十六年,烈王七年,显王四十八年,慎靓王六年,又加赧王二十六年,自定王二十七年己亥至赧王二十七年壬申,凡一五四年,是不足为据,而年之八十四,当不为谬。姑以鲁平公元年次之上距周安王五年甲申,则年八十四矣。其生卒不过前后其间,而见梁惠王正当六十岁也。”(文渊阁《四库全书》卷二○八,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838—839页。)

5.生于公元前390年

近人钱穆所著《孟子要略》列有《孟子年谱》,这个年谱只是列出了孟子生平大事的年份,并未讲孟子生卒的时间,所以只相当于“孟子大事记”。但是,在《先秦诸子系年考辨·诸子生卒年世约数》中,钱穆将孟子生卒定为公元前390年到公元前305年,(寿八十六钱穆:《先秦诸子系年考辨·附录》,上海书店1992年版,第101页。)此后采纳此种说法的人有逐渐增多的趋向,侯外庐的《中国思想通史》、孙开泰的《孟子年谱》、曹尧德文学体的《孟子传》均用此说。

6.生于公元前385年

清代魏源《孟子年表》说:“周安王十七年(周安王十七年为公元前385年——引者注),孟子生。”“赧王二十六年壬申,孟子卒。”([清]魏源:《魏源集·孟子年表》,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275,296页。)近人杨伯峻的《孟子译注》也持此说。

7.生于公元前382年

罗根泽《孟子评传》引宋翔凤《孟子事迹考辨·孟子谱之误》说:“以赧王三年孟子七十余岁,则生于安王二十年前(周安王二十年为公元前382年——引者注),……殁当在赧王二十年后,孟子九十余岁矣。”(罗根泽:《孟子评传》,商务印书馆1932年版,第21页。)

8.生于公元前376年

清代臧庸《拜经日记》说,孟子“当生于周安王二十六年乙巳(周安王二十六年为公元前376年——引者注),卒赧王二十二年戊辰”([清]臧庸:《拜经日记》,《清经解》第六册卷一一七五,上海书店1988年版,第734页。)

9.生于公元前372年

陈士元《孟子杂记》引《孟氏谱》说:“孟子以周定王三十七年四月二日生,即今之二月二日,赧王二十六年正月十五日卒,即今之十一月十五日,寿八十四岁,墓在邹县四基山。”《孟氏谱》各种版本说法有异。罗根泽说:“《孟氏谱》,陈士元所见,谓生于定王三十七年,万斯同所见,则谓生于烈王四年。”(《孟子评传》第22页)本书所引为明代陈士元的《孟子杂记》(文渊阁《四库全书》卷二○七,第298页)。但是周定王在位仅28年,无37年,所以论者便有种种猜测,疑“定”或“安”字之讹,安王在位26年而崩,自安王二十六年乙巳至赧王二十六年壬申,凡88年,而这又与《孟氏谱》孟子寿84岁之说不合,于是再自赧王壬申逆推之,定孟子生于烈王四年己酉(公元前372年),卒于赧王二十六年壬申(公元前289年)。主张这种看法的人很多,在上述各种不同看法中占有主导地位。除此之外,还有笼统称孟子生于烈王初年者,如罗根泽便认为,孟子“生烈王初年,卒赧王二三十年,当为西历纪元前三百七十年左右,到二百九十年左右”(见《孟子评传》第23页)。公元前370年与372年相距不远,而且此处明确标明是约数,因此本书将此与第九种说法(即生于公元前372年)合并在一起,不再分列。

以上九种说法,从时间上划分,可以归为三类:第一到第三是一类,认为孟子当生于公元前400年之前;第四到第七是一类,认为孟子当生于公元前400年之后、前380年之前;第八到第九是一类,认为孟子当生于公元前376年之后。这些不同的说法虽然各有各的根据,但同时也各有各的问题。根据《竹书纪年》,孟子见梁惠王是在公元前320年(周慎靓王元年),如果孟子果真生于公元前400年之前,那么见梁惠王的时候,已经八十多岁了,足以称叟,但是孟子这么大岁数始见梁惠王,而且在这之后还有一系列活动,显然有困难,可见第一类说法是难以成立的。第二类说法,孟子见梁惠王的时候大约是六十岁到七十七八岁之间,宜称叟,但在孟子滞齐的时间上,孟子与匡章游的年龄上,《孟子》文本称谥上,都有一些不够圆满的地方(详见下文)。第三类说法的困难主要在称叟问题上,因为如果按此说法,孟子见梁惠王的时候,只有五十四五岁左右,称叟有些勉强。

孟子生卒竟然有这么多不同的说法,从公元前444年到公元前372年,前后相差72年之多,说明这个问题存在着相当大的困难。这些困难主要来自三个方面。

首先,《史记》记载过于简略。先秦诸子生卒年月最早的记载主要依靠《史记》,如果司马迁记述详细,后世争论就少,反之争论就多。孔子生卒,《史记》在《孔子世家》、《诸侯年表》、《鲁周公世家》几个部分均有记载,相对讲争论就比较少。而《史记·孟子荀卿列传》没有关于孟子生卒的记载,很可能是因为当时司马迁已经弄不清楚了。司马迁距孟子不是太远,其记载尚且只能如此简略,后人在这方面争论之多就不足为怪了。

其次,《孟子》本身未能提供更详细的材料。因为《史记》记述简略,无法确定孟子的生卒年,人们只好从《孟子》本身寻找证据。在《孟子》当中,确实可以找到一些关于孟子活动年代的资料,比如筑薛城,臧仓毁孟子,见梁惠王称叟,梁襄王不似人君,齐子居移气、养移体,公孙衍、张仪焉得为大丈夫,齐人伐燕,等等。虽然人们可以从这些材料中找到孟子生卒方面的蛛丝马迹,但这些材料都过于简单,无法提供有力而确切的证据。

最后,有关的史料舛误太多。除了从《孟子》本身下手外,人们还从有关的历史资料中寻求一些证据。但是因为有关的历史资料存在很多不足之处,这方面的情况也不乐观。

比如,《史记》记孟子见梁惠王为魏惠王三十五年,随后三十六年惠王卒,襄王立。但是《竹书纪年》却说三十六年惠王并没有死,而是改元为惠成王,又十六年而卒,而且并没有梁襄王其人,惠王直接传位给哀王。但是《孟子》书中又明明写着“孟子见梁襄王”,可见确有襄王其人。到底《史记》正确,还是《竹书纪年》或《孟子》正确,都要经过一番辨别。

又比如,孟子是先齐后梁,还是先梁后齐,根据现有的历史资料,一时也难以说清楚。如上所说,司马迁主张先齐后梁。因为《史记》有权威性,持这种看法的人很多。但司马迁所说先齐的“齐”是齐宣王,而不是齐威王。问题出在哪里呢?需要研究。当然也有不少人不同意司马迁的说法,而主张孟子是先梁后齐。这个问题表面看是孟子游历的顺序,其实还是关于《史记》齐国年表的准确性问题。

再比如,臧仓毁孟子不得见鲁平公为何年?如果根据《史记·鲁周公世家》,鲁平公元年在公元前314年,其后才能有欲见孟子之事。孟子见梁惠王在公元前320年,这就是说,依现有史料,鲁平公欲见孟子,必须定在孟子游梁之后。而根据我们上面的考证,这是不可能的。史书对这些事件的时间的记载有如此大的差别,要想以此为根据,准确定出孟子生卒之年,当然就是非常困难的事了。

(二)钱穆对孟子生卒问题的观点

因为存在这些困难,比较明智的人知道,就已经掌握的材料而言,要想准确定出孟子生卒之年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他们便放弃确定孟子生卒年的努力,而把精力放在考证孟子游历过程上来。如《重纂三迁志》所排年表自安王元年始,至赧王三十三年终,凡120年,只列游历过程,不定生卒年份。《重纂三迁志》卷一于此说明道:“而于生卒仍无与焉。即论生卒以经为断,于梁有长老之称,于齐有由周而来七百有余岁之语,卷末复有由孔子而来至于今百有余岁之语,亦已可得其大致。今《志·孟子年表》不敢谓生于安王时而纪岁则自安王始;不敢谓卒于赧王时而纪岁则至赧王止,容愈据歧说而行吾穿凿者,后有作者庶乎谅之。”钱穆也是如此。钱穆在《先秦诸子系年考辨·孟子生年考》中指出:“知人论世,贵能求其并世之事业,不务详其生卒之年寿。今谓孟子生于烈王四年,或谓生于安王十七年,前后相去不越十五年,此不过孟子一人享寿之高下,与并世大局无关也。苟既详考孟子游仕所至,并世情势,及列国君卿大夫往来交接诸学士,则孟子一人在当时之关系已毕显,可无论其年寿之或为七十或为八十矣。无征不信,必欲穿凿,则徒自陷于劳而且拙之讥,又何为者?”(钱穆:《先秦诸子系年考辨·孟子生年考》,上海书店1992年版,第173页。)

基于此种认识,钱穆将主要精力放在孟子与当时社会大事的联系上,在孟子游历的几个关键问题上作出了新的探索。首先,改正《史记》齐威王公元前378年立,在位36年,宣王公元前342年立的说法,根据《竹书纪年》,定齐威王公元前357年立,在位38年,齐宣王公元前319年立,在位19年,将齐威王活动时期向后推了二十多年。其次,考证出孟子在齐威王时先已游齐。上面说过,钱穆有《孟子在齐威王时先已游齐考》,列举了四个方面的证据,确定孟子在齐威王的时候已经开始游齐。再次,改正了鲁平公欲见孟子的时间。钱穆根据考证,确定鲁平公元年在公元前322年,将《史记》的年份向前推了八年。最后,确定了孟子游梁在公元前320年。钱穆根据《竹书纪年》,确定孟子游梁在后元十五年,而不是惠王三十五年,对《六国年表》作了修正。

虽然以上各点并不完全是钱穆的首创,但钱穆的特点是将其贯通为一,“如常山之蛇,击其首则尾应,击其尾则首应,击其中则首尾皆应”(钱穆:《先秦诸子系年考辨·自序》,上海书店1992年版,第1页。)由于统览全局,不仅限于孟子一人,观点的可信性也就大大增强了。

将孟子游历大事推排顺利,孟子与其时代的关系已经清楚,所剩孟子生卒年份只关孟子个人之事,前后相差几年十几年,亦无关大局。这样虽然不免有些遗憾,但至少可以免去不必要的争论。如果非要确定不可,便可以根据孟子见梁惠王时称叟,定其当时岁数,然后向前逆推即可。如果认为称叟必须七十,便可以此年为准(公元前320年),逆推70年,定孟子生年为公元前390年;钱穆定孟子生年,就是基于这种方法。如认为五十三亦可称叟,便可逆推53年,定孟子生年为公元前372年。

(三)对钱穆观点的几点修正

我赞成重游历、轻生卒的做法。正因为钱穆坚持这种做法,在方法上避免了重蹈前人的覆辙,才在孟子游历的考证上作出了成绩。随着时间的推移,钱穆关于孟子的一些具体观点,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影响也越来越大,至今已成为学术界占主导地位的观点之一。

虽然钱穆不重孟子生卒的具体时间,但他还是作过一些猜测。在《先秦诸子系年考辨》书后所附《诸子生卒年世约数》当中,钱穆将孟子的生卒年定为公元前390年到前305年,寿八十六(钱穆:《先秦诸子系年考辨·附录》,上海书店1992年版,第101页。)但是,我在反复推排、认真比较之后,发现其中有些问题还有再讨论的必要。

1.关于生年

在孟子生年上,钱穆《先秦诸子系年考辨》有两种相互矛盾的说法。考辨六十三《孟子生年考》说:“孟子生年,最早当在安王之十三年,最晚当在安王二十年。”钱穆:《先秦诸子系年考辨》,上海书店1992年版,第173页。考辨九十八《孟子在齐威王时先已游齐考》也说:“孟子之生,最早在周安王十三四年。”(钱穆:《先秦诸子系年考辨》,上海书店1992年版,第285页。)在《通表第二》周安王十三年一栏中又特别注明“孟子当生于此时稍后”(钱穆:《先秦诸子系年考辨·附录》,上海书店1992年版,第27页。)周安王十三年是公元前389年,周安王二十年是公元前382年,这就是说,钱穆上面三处说法都表明,孟子生年在公元前389年到前382年之间,最早不超过公元前389年。但是在《诸子生卒年世约数》当中,钱穆却把孟子的生年定为公元前390年,与上述最早不超过公元前389年的提法,相差一年。

其所以出现如此偏差,我猜测,很可能是出于疏忽。钱穆重游历,轻生卒,因此,他在《先秦诸子系年考辨·孟子生年考》及有关考证中没有列孟子年表。只是在全书最后排列《诸子生卒年世约数》的时候,因为人人都列,又明确表明只是“约数”,所以便根据称叟,定孟子生卒之年(详见下文)。由于全书涉及人物众多,并非只列孟子,所以事后没有精心检查,才出现表中所列之年与正文论述相互矛盾而不自知的情况。

钱穆定孟子生卒之年,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根据。首先是齐、梁、宋、滕诸国世系的重新厘定,以及孟子先齐后梁的认真审核。钱穆于此方面下了大功夫,有重要贡献,至今无人超越。这在前文已多处谈及,不再重复。

再有就是孟子游梁时称叟。《孟子在齐威王时先已游齐考》说:“时惠王在位已五十年,计其年寿殆及七十,或已过。而称孟子曰叟,叟是长老之称,则孟子之年决不下于六十,或亦竟及七十矣。”(钱穆:《先秦诸子系年考辨》,上海书店1992年版,第285页。)孟子见梁惠王在公元前320年,以此时七十计算,即生于公元前390年。前面已说过,孟子生卒只关个人年寿,无关社会宏旨,只要论者自认为能够自圆其说就可以了,所以此处没有多少争论余地。

最后是与匡章交游。以与匡章交游定孟子先齐后梁,是钱穆的发明,但是在具体时间上却不无问题。在孟子与匡章交游的时间上,钱穆的《孟子要略》和《先秦诸子系年考辨》有两种相互矛盾的说法。《孟子要略》第一章所附《孟子年谱》中,于公元前347年一栏加注说:“孟子在齐,与匡章交游。”钱穆:《孟子要略》,《四书释义》本,台湾学生书局1978年版,第177页。而在《先秦诸子系年考辨》所附《通表之三》中却将“孟子游齐与匡章游当在此稍前”定于公元前335年(钱穆:《先秦诸子系年考辨·附录》,上海书店1992年版,第38页。)一个是公元前347年,一个是公元前335年,二者相差12年之久。以孟子生于公元前390年,第一次去齐在公元前324年计算,如果以第一种说法为准,孟子与匡章交游时为44岁,但在齐要滞留约23年之久;如果以第二种说法为准,孟子在齐时间略短,大约为11年《孟子在齐威王时先已游齐考》说:“今据匡章事,定孟子游齐当在齐威王二十四年前。据宋偃称王,定孟子去齐当在齐威王三十年后。则孟子当威王世,留齐至少亦得十八年,此则差可推说耳。”(《先秦诸子系年考辨》第284—285页)今查,按钱穆《先秦诸子系年考辨·通表之三》所列,孟子在威王二十三年(前335年)游齐,在威王三十四年(前324年)去齐之宋,孟子当威王世游齐只有11年左右,没有18年,钱穆之说不知为何有如此之误。但与匡章交游年龄要大出不少,为56岁。

这两种说法哪一种更准确一些呢?查《先秦诸子系年考辨·跋》可知,该书草创于1923年,随后编《论语要略》和《孟子要略》,至1930年“重陈稿,改写《通表》四卷,因得稍订其罅漏”。这就是说《孟子要略》在前,《先秦诸子系年考辨》定稿在后,所以《考辨》的说法(即公元前335年游齐,公元前324年去齐之宋)当更准确一些。孙开泰《孟子年谱》,以《孟子要略》为准,定孟子与匡章游在公元前347年(曹尧德据此年谱所撰文学体《孟子传》基本依此说,但改为前346年),使孟子在威王世游齐“不得不”长达24年之久,这可能是没有注意到《孟子要略》与《先秦诸子系年考辨》的差别。

但是,即使按孟子与匡章交游在公元前335年计算,也存在一些问题。

问题之一是孟子与匡章交游时的岁数。《先秦诸子系年考辨·诸子生卒年世约数》定匡章生卒约数为公元前360年至公元前290年。《先秦诸子系年考辨》九十四《匡章考》说:“姑定齐魏徐州相王之岁,章子年二十五以上,三十以下,差可得其世寿矣。”钱穆:《先秦诸子系年考辨》,第267页。匡章生年亦不能太早。史书关于匡章最后的记载是其攻楚一事。《史记·秦本纪》:昭襄王“八年,使将军芊戎攻楚,取新市。齐使章子,魏使公孙喜,韩使暴鸢,共攻楚方城,取唐昧。”(《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10页)《吕氏春秋·似顺论·处方篇》也说:“齐令章子将而与韩魏攻荆……练卒以夜奄荆人之所盛守,果杀唐蔑。”此事发生于齐宣王十九年(前301年),以匡章生于公元前360年计算,此时已近60岁,若生年再早,攻楚一役要在60岁以上,已近于不可能了。齐魏相王在公元前334年,加上约25年,确为公元360年。以生于公元前360年计算,匡章和孟子相游在公元前335年,此时匡章在25岁上下。如果孟子生于公元前390年,此时已有56岁了。而孟子在答公都子何以与匡章交游之问时,三称章子,语气甚为尊重孟子说:“世俗所谓不孝者五:……章子有一于是乎?夫章子,子父责善而不相遇也。……其设心以为不若是,是则罪之大者,是则章子而已矣。”(8.30)即使此章不是即时笔录,而是晚年之语,行文语气暂时不计,但既然与之游,尊重于匡章,总是可以肯定的。孟子与匡章相差约30年之多,甚至可以说已有辈分之别,不仅与其相交,而且对其十分敬重,以孟子之“重齿”来说,是不是合理呢?杨伯峻说匡章“年岁大致和孟子相当”(参见杨伯峻《孟子译注》,6.10注1,中华书局1960年版。)虽未列举证据,但是从道理上分析,还是比较可信的。果真如此的话,孟子生于公元前390年之说,就应该打一个大大的问号了。

问题之二是孟子出游的时间。如果孟子游齐不久即与匡章交游,其时为公元前347年的话,那么孟子第一次游齐在44岁左右,岁数还较为合理,但距公元前324年离齐之宋要有23年之多。在此期间,除需为母服丧三年之外,并无别事,在齐滞留何以如此之久,缺乏一个合理的解释。前文说过,钱穆后来对此种说法作了修订,所以这里不再讨论。如果孟子与匡章交游在公元前335年的话,第一次游齐的时间会少一些,约为11年,不过孟子此时已有56岁,即使假定在与匡章交游之前已游齐,但也不会太早。孟子迟至50多岁方始出游,而在此之前除授徒讲学、在邹出仕外,并无其他重要事情,其不甚合理是显而易见的即使依周广业之说,孟子年四十在邹始仕,自出仕至游齐,也有十余年,同样不够合理。

凡此种种,都需要我们重新考虑孟子生年的问题。

2.关于卒年

钱穆《诸子生卒年世约数》定孟子卒在公元前305年。这里也有一个不够圆满的地方。国君死后才能称谥,以是否称谥判定孟子年寿,是考证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在《孟子》中,梁惠王、梁襄王、齐宣王、邹穆公、滕文公、鲁平公均称谥,只有宋君偃不称谥,而且也没有关于宋偃亡国的记载。梁惠王、滕文公早卒,这里不讨论。据钱穆考证,鲁平公卒于公元前303年,齐宣王卒于公元前301年,梁襄王卒于公元前296年。如果孟子卒于公元前305年,为什么《孟子》书中鲁平公、齐宣王、梁襄王全都称谥呢?这当然可以说是弟子于孟子卒后,在重新整理书稿过程中,将原有的称呼改易了。历史上主张此说的也不乏其人阎若璩便主张孟子“卒后,书为门人所叙定,故诸侯皆加谥焉”(《孟子生卒年月考》,《清经解》第一册卷二四,上海书店1988年版,第121页。)。但是,如下面第二章所说,《孟子》成书有孟子本人直接参与的明显痕迹,很可能是孟子为使自己思想传于后世,效仿《论语》,有意而为。另外,孟子归邹后至去世的时间较长,以生于公元前372年计算,要有20多年,即使以生于公元前390年计算,也有五六年。在这段时间里没有其他事情,至去世前基本完成《孟子》应没有什么问题。即使没有写完,后经弟子整理而成,弟子是否能够或者愿意将称呼改易也还是个问题。总之,定孟子卒于公元前305年,终究有不够圆满之处。

3.关于年寿

在《诸子生卒年世约数》当中,钱穆定孟子年寿为八十六钱穆:《先秦诸子系年考辨·附录》,第101页。孙开泰《孟子年谱》据钱穆所说而撰,亦说孟子生卒为公元前390年至305年,但定孟子年寿为八十五,可能是计算方法不同。历史上关于孟子年寿有各种不同的推断,年七十四、八十四、九十四、九十七等等都有参见王轩《孟子身世》,(《孟子家世》,中国文史出版社1991年版,第3页。)其中《孟子家谱》寿八十四的说法最为普遍杨伯峻《孟子译注》(中华书局1960年版)亦主张孟子寿八十四,生于周安王十七年(前385年),卒年当在周赧王十一年(前304年)前后。但是从公元前385年至公元前304年,仅82岁,与寿八十四不合。而八十六之说,至少在我接触的材料中,并未有他人提起。在我看来,考证生卒年世这种问题,如果没有充分的根据,又无关大局,在不涉及原则的情况下,最好不要另立新说,以免添生事端。钱穆弃传统寿八十四之说不用,新定其寿为八十六,不知有何根据。如果将孟子年寿增加两岁,可以解决孟子考证中一些难题,这种做法也未尝不可,但是钱穆此举没有任何实际作用。这样一来,钱穆独创孟子寿八十六之说,究竟值不值得,有没有意义,也就值得商榷了。

有鉴于此,我经过慎重思考,反复推排,认为孟子生卒还是采用公元前372年至公元前289年,寿八十四这种传统的说法比较好。前面讲过,钱穆在孟子游历过程方面下了大功夫,解决了很多问题,没有太大的毛病,但因为他不重生卒,所以在定孟子生卒年的时候,产生了一些问题。如果重新回到传统说法,既可以吸取钱穆考证孟子游历的成果,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钱穆说法造成的困难。

比如,孟子与匡章交游,是孟子威王时游齐的一件大事。但依钱穆之说,孟子与匡章交游的时候已有56岁了,与一个刚值而立之年的人进行“忘年交”,而且对其十分尊重,并不能使人信服。如果以孟子生于公元前372年计算,至公元前330年二人至齐相游,孟子43岁,匡章30多岁,年纪相仿,这个问题就可以解决了。

称谥问题也是一样。如上所说,鲁平公、齐宣王、梁襄王卒年分别为公元前303年、前301年、前296年,以孟子卒在公元前289年计算,当然可以称谥。而宋君偃亡国在公元前286年,孟子不称谥,亦不言其亡国之事,是非常自然的事情。这样称谥的问题也得到了解决。

这种说法唯一的缺点是称叟问题。以这种说法计算,孟子游梁的时候为53岁,如果必须七十才能称叟,是勉强了一点,但正如清代万斯同《孟子生卒年月辨》所说:叟虽长老之称,世亦有尊其人而加以尊称者,不必以其年也。如汉高帝称秦人为父老,其人果父老哉!惠王之意,称孟子亦犹是也。引自林汉仕《孟子探微》,台湾文史哲出版社1978年版,第49页。依此说来,称叟也不存在太大的问题。

当然,必须指出,上述这种说法只是指孟子生卒的文化意义,而不是指它的历史意义。所谓“文化意义”是指一个人物或一个事件在文化领域的象征意义。比如,一个人物、一个组织,由于时间久远,其出生或创立的日子已无法确定,后人就人为指定一个日子,以方便人们纪念,指定的这个日子与事实可能并不相符,只要相距不远就可以了。所谓“历史意义”是指历史的本来面目,完全与事实相符合。在书缺有间、材料不足的情况下,虽然人们可以不断向这个方面努力,但要做到完全“实事求是”并不是容易的事情,希望经过一番考证就可以发现“绝对真理”,只是一种奢望,并非明智之见。既然如此,在传统旧说仍然可以解决问题的情况下,与其费很大力气去创立一种新说(而且这种新说本身还存在很多问题,并不比旧说好多少),还不如采用旧说来得实际,来得管用。

附录《孟子》中引述孔子言语的情况

1.孔子曰:“德之流行,速于置邮而传命。”(3.1)

2.孔子兼之,曰:“我于辞命,则不能也。”(3.2)

3.孔子曰:“圣则吾不能,我学不厌而教不倦也。”(3.2)

4.孔子曰:“为此诗者,其知道乎!能治其国家,谁敢侮之?”(3.4)

5.孔子曰:“里仁为美。择不处仁,焉得智?”(3.7)

6.孔子曰:“君薨,听于冢宰,歠粥,面深墨,即位而哭,百官有司莫敢不哀,先之也。”(5.2)

7.孔子曰:“大哉尧之为君!惟天为大,惟尧则之,荡荡乎民无能名焉!君哉舜也!巍巍乎有天下而不与焉!”(5.4)

8.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6.9)

9.孔子曰:“道二,仁与不仁而已矣。”(7.2)

10.孔子曰:“仁不可为众也。夫国君好仁,天下无敌。”(7.7)

11.孔子曰:“小子听之,清斯濯缨,浊斯濯足矣。自取之也。”(7.8)

12.孔子曰:“求非我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7.14)

13.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8.21)

14.孔子曰:“于斯时也,天下殆哉,岌岌乎!”(9.4)

15.孔子曰:“天无二日,民无二王。”(9.4)

16.孔子曰:“唐虞禅,夏后殷周继,其义一也。”(9.6)

17.孔子曰:“有命。”(9.8)

18.(孔子)去鲁,曰,“迟迟吾行也,去父母国之道也。”(10.1)

19.孔子曰:“会计当而已矣。”“牛羊茁壮长而已矣。”(10.5)

20.孔子曰:“为此诗者,其知道乎!”(11.6)

21.孔子曰:“操则存,舍则亡;出入无时,莫知其乡。”(11.8)

22.孔子曰:“舜其至孝矣,五十而慕。”(12.3)

23.孔子之去鲁,曰,“迟迟吾行也,去父母国之道也。”(14.17)

24.孔子在陈曰:“盍归乎来!吾党之小子狂简,进取,不忘其初。”(14.37)

25.孔子曰:“过我门而不入我室,我不憾焉者,其惟乡原乎!乡原,德之贼也。”(14.37)

26.孔子曰:“恶似而非者:恶莠,恐其乱苗也;恶佞,恐其乱义也;恶利口,恐其乱信也;恶郑声,恐其乱乐也;恶紫,恐其乱朱也;恶乡原,恐其乱德也。”(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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