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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这是一座,封印着死人的城

活死人姚沫

长歌把院里那两把椅子上的雪拂去,招呼我搭手将椅子摆到路边去。我知道他是害怕我们说话的声响,吵到楼上已经睡下的林珑。坐下后,他再次递烟给我。这次我没有接,说:“确实戒掉了。”

长歌又给自己点上一支烟。看起来,他现在烟瘾不小,一根接着一根没怎么消停。而他抽烟的姿势很熟练,那模样俨然老烟枪的范儿,令我很不习惯。

我并没有问他为什么在这个寒冷的夜晚,一个人走到马路边站着,他自己反倒主动说起来。他深吸着烟雾:“就要离开这里,回美国去了,总是想起之前各种各样的事来,怎么样都睡不着,所以出来走走。”

“哦。”我点着头。他之前对着精神病院大楼反常的注视,在此刻,我也不想深究。毕竟换谁身边突然出现一群刑警忙碌不停,都会好奇。

想到这里,我突然冒出个疑问来。如果,他对精神病院的注视是因为好奇,那么,他为什么不向我询问隔壁发生了什么呢?

或许,是因为他并不是一个很关心周遭世界的人,只想守护着与林珑的岁月静好……最终,我在心里这么为他解释道。

“定好哪天走了吗?”我随口问道。

长歌将香烟的烟灰弹到了地上,在以前,他绝对不会这么做。当然,以前的他并不抽烟:“也就这几天吧。下午和我爸通了个电话,他说想安排我下周一就走。”

“之前你不是说下个月才走吗?”说出这话后,我自己也有点恍惚了,印象中,几小时前他确实有这么说过。

长歌微笑:“现在距月末还有多久呢?下周一不就已经是下月了吗?嘿嘿,下周一还不止下月,而是下一年了。”

我也笑了:“是啊,真快。又是一年……”

本以为我们会如同往日般畅聊一番,却又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我想了很多个话题,但最终也没开口。我想,长歌应该也和我一样。

这沉默维持了差不多十分钟,我甚至都开始琢磨是否应该结束这场尴尬的聊天,起身告辞了。这时长歌却开口了:“那边是一个大案子吧?来了这么多刑警,待了有四五个小时了。”

我知道他说的是隔壁精神病院大楼,于是点头。接着我又犹豫起来,是否要将这所谓的“谋杀城堡”案给他简单说说,毕竟凶案现场就在他家隔壁。

我觉得还是不对长歌说出案情,因为我是刑警,不能长舌。只不过,这一刻,我们总算打破了持续的沉默,如果因我选择不言语而再次陷入沉默,场面会很尴尬的。

我思量了几秒:“是个连环杀人案,不止一个死者。”

“哦,我知道了。”长歌连忙打断了我的话语,冲我笑笑,“我知道你们有纪律,那就不要再说了吧!”

我回报了他一个微笑,扭头看了一眼他身后的院子:“这几天你也注意点安全,毕竟这学院路现在太冷清了。”

“也还好吧!”长歌抬头朝着自家三楼看了一眼,“晓波,你也别忘了,我们家楼上还躺着一个连环杀人犯呢!有这么个凶神镇宅,还能有什么好怕的呢?”

说到这里,他突然正色起来:“晓波,你这几年见过姚沫没?”

“就送过来的时候见过一次。”我顿了顿,“长歌,按理说姚沫案一直是我经手的,之后每年对他的病情复查,都应该我来才对。可是呢……”我摇着头,“说实话,长歌,我现在怕见你,尤其又是因为姚沫的事来见你,你会反感。只不过,你也知道的,职责所在,并不是我个人想要打乱你和林珑的安静生活。”

“我懂的。”长歌点头。紧接着,他突然间冒出一句:“要见见他吗?”

见我一愣,他还补充了一句:“我说的是要见见姚沫吗?那个双手沾满鲜血的恶魔。”

我看着他,却看不出他是在用这建议故意让我更愧疚,抑或真的只是闲聊。他却笑了,笑容很奇怪,仿佛换了一个人似的,莫名透出一种诡异,一种令人捉摸不透的诡异。

“去见见他吧!那是蛆虫一般恶心的模样。然后你会发现,上天对这种恶魔的惩罚是多么无情,无情到沾着他边的人,也都要尝遍恶果。”他一下站了起来。他的声音还是不大,语调却凝重起来,“晓波,这几年我总是在想,这么个恶魔为什么能以此种方式续命?我觉得他不可能真的完全没有意识。那么,意识尚存的他,一定是故意这样的吧?”

长歌的话,令我不由自主地想起四年前,他与姚沫在看守所的那次会面。尽管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影响了姚沫在那晚最终自杀的选择,但作用力是肯定存在的。那么,是不是又可以说,姚沫自杀失败后变成植物人这一结果,也算是邵长歌某种意义上的咎由自取呢?因为不管姚沫的案件如何复杂,在那年之后的全国刑事案件提速清理运动中,姚沫无论如何都会被执行死刑才对,不可能变成植物人这般苟活着。

想到这里,我心有不快。我没再看他,扭过头来,喃喃地说上一句:“如果是姚沫的真实意愿,应该是越早死了越好吧?”

“越早死了越好?你说他想要越早死就越好?”身后的长歌似乎激动起来,连续用了两个反问句,来强调他内心的愤怒,“不,我觉得,他就是想赖活着,像条狗一样在这人间赖活着。”

他的反常令我不快,但我也不可能真的说出类似“就是你令姚沫走向自杀”这样的话来。于是,我也站了起来,直视他的眼睛:“你怎么了?长歌,我记忆中的邵长歌,是绝对不会有此时此刻这种失态表现的。长歌,你照下镜子吧。你看看你现在是个什么模样?满满的负能量,脑子里装着的都是这种满满的负能量了。你这是怎么啦?”

长歌闭上眼,好几秒。到他再次睁开眼睛时,他将手里的烟头用力往地上一扔:“好吧,既然你想知道面前的这个邵长歌,为何变得如此陌生,那么,夏晓波,我领你看看,我是怎么变成现在这个模样的,我让你看看这四年里,我到底过着什么样的生活。”

说完这话,他扭头朝着院子走去。我迟疑了一下,选择跟上他的脚步。

我们穿过铁门,又穿过小院。当大门被打开的瞬间,我闻到了一股子什么东西发霉的味道。身前的长歌停步了,压低声音问道:“你要戴个口罩吗?”

我没明白他这话什么意思,便淡淡说了句:“今年冬天也挺奇怪,湿冷湿冷的,不通风的房间里,什么东西都容易发霉。”

我言下之意是并不在乎这么点霉味儿。但长歌还是伸手从旁边窗台上拿了个一次性口罩递过来:“拿着吧,一会儿可能用得上。前几天你们同事领着两个医院的人过来做鉴定的时候,一个个捂着鼻子皱着眉,那模样让人看着就反感。”

我的心咯噔一下。因为他这一刻所说的过来鉴定的人,应该就是张铁、戴琳以及陈典。我不动声色,接过了他递来的口罩,却没戴上。我不想让长歌将我与那些“捂着鼻子皱着眉”的人相提并论。

长歌没多说什么。他将房门轻轻带上,缓步朝楼上走去。到二楼时,他指了一下靠里面的卧室,对我做了个小声的手势。我明白,林珑应该在那个房间里安静地睡着。这时,我发现那股子霉味似乎突然消失了,替换而来的,是一股隐隐的恶臭。

长歌似乎早已习惯了。他面无表情,朝三楼迈步。我继续跟在他身后,那股子恶臭也开始变得不再隐约了。到我们踏上四楼的楼梯时,我那捏着口罩的手紧了紧。

我并没有选择用口罩,让自己与小楼里难闻的气味隔离开来。长歌按亮了四楼的灯,最里面那间房间,正是姚沫那团肉身在这人间苟活的地方。我发现,所有的味道都来自那里。可四楼的厅里,门窗又都紧闭着,好似故意由着这股子气味在其间盘旋、环绕,久久不散。

“为什么不把门窗打开呢?”我轻声问道。

长歌没回话,甚至都没扭头看我。他径直走向旁边的窗台,伸手将推拉窗晃了几下。我凑近一看,只见窗户的滑道涂满了玻璃胶,窗闩上也绕了两三圈铁丝。

长歌淡淡地说道:“在林珑的认知世界里,姚沫只要待在一个密不透风的房间里,就能够收获最大的安全,就能够多活些时日。这一逻辑有点类似于……类似于当日的她,被关在隔壁精神病院中的日子一样。过着过着,她又开始惶恐。她想要给姚沫的房间,不再是靠里面这一间了,而是整个这层楼,这一整栋楼。于是,她开始将整个四楼的窗户都封死,接着是三楼、二楼,甚至一楼。晓波,你一定会说,林珑不是很听你邵长歌的话吗?不是对你邵长歌百依百顺吗?那不过是其他事都可以由着我。除了姚沫。”他顿了顿,从裤兜里掏出烟来,似乎因为空气中弥漫着的恶臭,令他犹豫了一下,又将烟塞了回去,“于是,我有了一种错觉,感觉已经变成植物人的姚沫,那可怕的灵魂,并没有从这世间消失。他蜷缩在容纳他肉身的狭小房间里,思想却与林珑纠缠在了一起。他害怕灭亡,害怕消散,害怕一丝丝风的惊扰,仿佛一丝风,就会把他的魂魄吹散一般。”

他一边说着一边转身,走向最里面那个房间。

长歌抬手握住了门把手,缓缓推开……

那股子恶臭仿佛在瞬间得到了释放,就好像眼前这漆黑的房间里,一个被压抑了千万年的恶魔,开始急不可待地朝外面冲撞。那气味里,夹杂着屎臭、尿臊、呕吐物的酸、身体分泌物的腥……以及……

我闻到了腐烂尸体的味道,闻到了我们在凶案现场才能够捕捉到的尸臭味。

“是的,他还活着。只不过,他活成了一个死人的模样。”长歌好像读出了我嗅觉中捕捉到的东西,小声说道。接着,他按亮了房间里的灯。

我看到一张铺着灰色被单的床,以及拱起的灰色被子。被子下,只有小小的一团。我知道,那应该就是已经失去意识四年的姚沫。四年了,当日那高且精壮的男人,居然变得如同一摊烂泥。

“姚沫,带你见个老朋友吧!”长歌边说边一把掀开了被子……

我无法分辨出眼前这皮包骨一般的人是否是姚沫。甚至,如果不是有人告诉我这是一个活着的人,我压根就无法确定。他身上的肌肉已全数萎缩,只剩几条扭曲到一起的骨头和上面披着的灰白色的人皮。他那青色的血管细且蜿蜒缠绕,每一条都显得那么清晰,如同裸露在外。在他的手臂上贴着好多块医用胶布,胶布下被妥善保管着的,应该是每天都需要输入葡萄糖营养液的针眼。还有两根塑料管连接着他的下体,塑料管的另一头延伸到床底下,连着一个有红色盖子的塑料桶。

“晓波,我想,你现在应该知道,究竟是什么将你所熟悉的那个邵长歌,生生变成现在这个模样了吧?如果说,四年前照顾着林珑的我,纵然拮据,纵然贫穷,也还努力保留着属于我的体面。那么,姚沫来到这里的四年里,每一个日出与日落之间的分分秒秒,都在不断重击着我。你听……一下、一下,又一下。每一下都想要将我毁灭,想要将我变得和隔壁精神病院里住过的那些失去理智的人一样。晓波……如果你是我,那么,你在这七年里,是否会疯癫呢?”

我不知道应该如何接话了。实际上那一刻,我的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到了姚沫身上。来自他的气味,以及他现在只能用“形状”两字来描绘的身体,令人极度不适。不过,这种不适,还只是看到了姚沫的身体,并没有看到脸,因为这一刻,他的脸正好挡在了长歌的身后。

长歌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他缓缓地朝旁边挪了一步。

我看到了姚沫,看到了他的脸。那一刻,我脑海中跳出一个名词——恐怖谷。

恐怖谷

恐怖谷这一名词,来源于恩斯特·耶特斯(Ernst Jentsch)于1906年发表的论文《恐怖谷心理学》。他的这一名词被弗洛伊德在1919年发表的《恐怖谷》中再次提到。而真正令它成为一种理论,还是1969年由日本机器人专家森昌弘提出的。

恐怖谷理论——当非人类物体与人类的相似度达到一定程度时,人类对它们的反应就会变得非常反感,甚至感觉害怕。哪怕,这种非人类物体与人类有一定的差别,也无法阻止人们感觉对方僵硬狰狞,宛如行尸走肉。

说得再浅显一点,很多人形玩具或者机器人的仿真程度越来越高了之后,按理说,就越能得到人们的好感才对。但这种仿真程度到了一个临界点时,这种好感反而会变成一种反感,甚至恐惧,直至谷底的那种。又比如说那种仿真婴儿玩具,就算现在如此畅销,也始终是惊悚片里的常客,并始终令很多人感觉害怕。

此时,在我看到姚沫的脸后,第一时间想到的竟然就是“恐怖谷”这一名词。诚然,我依旧能够捕捉到他曾经的模样,毕竟头骨并不会随便改变。但他的整个脑袋上光秃秃的,没有了一根毛发,就像一颗被剥去了蛋壳的煮熟的鸡蛋。他的眼睛紧闭着,没有睫毛的眼睑就像人为画上去的两条横线。嘴唇没有一丝血色,如同已经死去几小时的尸体一般。

他更像一个供人耍玩的玩具,具备着人的模样,却没有人的灵魂……或许是因为他没有了头发的缘故,令他的后脑勺看上去鼓得特别高。此刻端详着他的我,有种错觉——就好像他的大脑还在正常运作,脑组织还在正常蠕动,甚至正常思考着。

这时,来自隔壁精神病院的光,在门窗缝隙间突然灭去。我知道,警队的现场勘查活动已经结束了。我扭头朝着房间唯一的一扇窗户往外望去,正是隔壁大楼灰色的外墙墙壁。六个无辜的人,在精神病院大楼里诡异地死去。她们的死法,让人感觉是某一种强大的思想,如同电波一般进入她们的灵魂深处,并将她们控制。然后,本已经受了重伤的她们,被这一思想控制着,用自己最后的气力砌了一堵墙,并且将自己封印在各自的房间里,静候死亡。

房间……

我不由自主地朝这一刻所处的房间门口退了一步。

此刻的姚沫不也是被封印在这么一个房间里吗?濒死的他,岂不是也正在这个狭小的房间里,等待着死亡降临吗?而将他封印于此的,不就是他自己吗?

“晓波,知道吗?我这几年时不时思考一个问题。马斯洛需求层次论的第二层——安全需求,你应该记得吧?人们都说,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和安全需求都是非常容易实现的,所以现代人基本上都是从第三层需求——情感需求开始往前发展。可实际上,这话说得不对。什么是安全需求呢?安全需求真的就只是有一个温暖的窝巢,大自然的风风雨雨伤害不到自己的角落吗?”长歌的声音柔软起来,令我听起来非常悦耳,“并不是这样的。晓波,安全需求其实并不是这么容易与简单的。我们告别青涩,于这人世间缓步行进。我们看到了美好,却也看到了丑陋。我们收获了爱情,却也学会了仇恨。可惜到了最后,当我们发现幸福总是与自己擦肩而过的一刻,不安全感终于显露出来。于是,我们开始一砖一瓦地尝试筑起四面墙,再筑起一座城,将自己围困在城的中央。我们见到的善恶越多,那城墙也越高。到最后……”

我再次往后推了一步,目光所至,依旧是紧闭着双眼的姚沫。这一刻,他好像正散发着一种磁力,将我锁定在他的世界里,无法挣脱。长歌的声音继续:“晓波,到最后,我们用来保护自己的城,变成了囚禁自己的牢笼。我们被封印在高高的城墙之内,又发现,原来这并不是一座城。因为这城里没有世界,只有自己。也就是说,我们认知世界里的自己的世界,其实不过是一个房间,房间的门窗,被自己锁死了。嗯,晓波,我们都将在这房间里腐烂,这里,就是我们的坟茔。”

我开始迷乱起来,我眼里是姚沫那呼吸尚存,却又没有了灵魂的躯壳,正是长歌所说的那片坟茔中爬出的活死人。我耳边听到的是悦耳且能够激起人共鸣的话语,开始拨动我内心深处的某根弦,将这些年我所看到的人间悲剧一一剖析开来,那里充斥着污浊肮脏。难道不是吗?这人生,何尝不是需要终日与这些悲情故事相伴呢?离合悲欢,本就是人间游戏吗?

我想得有点远了,开始迷离了……

这时,我身前的长歌冷不丁将我推了一把。我猝不及防,连退两步,出了姚沫的房间。紧接着,长歌也快步走了出来,并将身后房门一把关上。

“对不起。”他莫名其妙地对我说出这么一句话。

我瞪大了眼睛,甚至还没有回过神来。半晌,我问道:“为什么……为什么说对不起?”

“没什么。”长歌扭过头,没有看我的眼睛,“我不该对你说这些东西的。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我一样,经历着这样让人抓狂的人生。你……”他顿了顿,“还有王栋,你们都过得很好。”说完这话,他又掏出了烟,可空气中的恶臭还在,令他自己都忍不住皱眉,又怎么可能吸烟呢?于是,他大步朝着楼梯间走去,接着如同逃亡一般跑了起来。

我自然不可能一个人留在这四楼,也快步跟上。到楼梯间时,我抬手将四楼厅里的灯按灭。姚沫的房间里没有关灯,但光亮并没有从姚沫房门的缝隙里透出来,说明长歌所说的林珑将姚沫完全密封确实做得彻底。此刻的四楼没有一丝光亮,不像十几分钟前,我跟着长歌上来的时候还有隔壁楼的余光照射。黑暗一片的厅里,某个位置隐隐的光亮,开始变得显现起来。

我抬头,发现某个墙角上方有一个小小的木框,就像很多家庭摆放财神的那种木框。木框外面,放着两盏亮着的微光电蜡烛,以及一个香炉。而木框深处,摆着的却不是神佛雕像,而是一个镜框。我忙拿出手机,按亮了手电筒,对着那镜框里照过去……

一张黑白相片,相片里有四个人。中间是两个两三岁的孩子,都穿着白色的围兜,头发一个长一个短,模样却非常相似,好像两个洋娃娃般可爱。她们身旁,是一男一女端坐在两边,也都长得很好看。女人还烫了头,发丝微圈,美丽又熟悉……

这一定是多年前被枪毙的莫莉,以及她那被锯成两截的丈夫景润生。至于那两个孩子……

他们都还在人间。其中一个,就是一墙之隔变成了植物人的姚沫,另一个……就是此刻楼下安睡着的精神病人林珑。

我又想起了戴琳。那天走入学院路8号的她,会不会看到过这张相片呢?尽管那木框摆放的位置很不显眼,且在高处。尽管,每一个走上四楼的人,都会皱着眉头,害怕多看一眼这里的一切,害怕多闻到一丝这里的气味。但是,万一那个下午,戴琳如我一般,随意的一个扭头、一个抬首。接着,她看到了和自己容貌酷似,却死去多年的女人的相片。那一瞬间,她,会有何感想呢?

我不敢往下联想,却又忍不住往下想……因为,我想到这栋楼里还有一个具备太多可能的林珑。那天下午,林珑一定见到了戴琳。在林珑的认知世界里,对多年前她母亲的印象,一定还停留在相片里的模样。而戴琳的长相,酷似相片里的那个莫莉。那么,突然看到戴琳的林珑会做何举动、有何想法……本就不正常的她,又是否会在见到戴琳的瞬间,出现过激的行为呢?

她应该没有什么过分的表现,否则张铁会第一时间告诉我才对。那么也就是说,在林珑看到和自己母亲酷似的戴琳的那一刻,她没有丝毫反应,就好像她压根就没有留意到戴琳的容貌一般。抑或……她所看到的戴琳,和照片中的莫莉并不相似。

我想,很可能是后者吧。四年过去了,时间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容貌,尤其是对于三十岁以后的女人,四年是可以将她曾经的芳华都抹干净的。四年没有见过她了,现在的她,还是那个我曾经熟悉的模样吗?

就这样想着想着,不知不觉就走到了二楼。长歌并不在,他径直往一楼去了,应该是迫不及待地去点上一支烟吧?我朝着二楼最里面那个房间看了一眼,此刻的林珑,睡得很沉吧?她有做梦吗?梦里如果有长歌,那一定是美梦,而有姚沫,可能就是噩梦吧?

就这样继续想着,我迈步到了一楼。来自姚沫房间的恶臭味也终于淡了,可那股子发霉的味道却又浓烈起来。我循着这霉味的来源,向通往地下室的木质楼梯看了一眼。因为没有灯,楼梯尽头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到。可这霉味分明是从下面传上来的。我倾着身子多瞟了一眼,发现那片黑暗中,似乎有一扇紧闭的黑色铁门。

“在看什么呢?”长歌从院子里探头过来,对我小声问道。

“没什么。”我耸了耸肩,往门外走去。

我们很默契地走出学院路8号,走到之前摆放在门口的两把椅子前。不过,我俩都没有坐下。不远处停着的警车已经开走了,警戒线却还在,说明还有同事在现场值守。尽管如此,这学院路还是空寂异常。路灯昏暗,也没有多余的声响,我们宛如置身于一座无人的城。

长歌将手里的烟头随意扔到地上,叹了口气:“所以,我想回去了。我想,我真的受够了。”

我点着头:“回去吧。到那边,医疗技术也好一点。林珑换个新的环境,应该会好得更快。”

长歌听我说完这话,微微笑了笑,他望向我的眼神收拢了。接着,他扭头去看我们身前那条铺满了雪的街道,喃喃地说了句:“尘归尘,土归土。属于天堂的终究属于天堂,生活在地狱的还是让它待在地狱。”

他的语调变成了话剧中的腔调,如吟唱一般:“我,像一滴水来到这人间,要在浩瀚的大海里找寻自己的同伴,结果未能如愿,到处扑空。最后,我连自己都迷失了方向……”

他转身望向我:“晓波,这是莎士比亚的《错误的喜剧》中第一幕第二场中的台词,说的好像就是我,不是吗?”他顿了顿,伸手去搬那两张椅子,“晓波,我有点累,想睡了。”

我也意识到之前我们打趣的彻夜长谈,又怎么可能再兑现呢?最终,我也挤出笑来:“很晚了,我也要走了。”

说完这话,我转身朝停在街口的车走过去。

走了有十几米,我隐约听到身后传来长歌的声音,说的好像是一句“后会有期”。可是,我转身去看,却只看到正缓缓被带拢的铁门。

“哐啷!”铁门合上了,他将自己封印入一座弥漫着死人气味的城里。

一个叫刘思宇的女同学

我回到王栋家时,已经一点多了。他的这栋新房子是复式楼,所以我不用担心自己洗刷的声响,吵到在楼上酣睡的他与他媳妇。待我躺到床上时,已经快两点了。混乱的一天,却意外遭遇了一个不安宁的夜晚,所见所闻千头万绪,似乎有必要理一理,可头挨着枕头后,却不知道应该如何梳理。又或许是太累,居然很快就睡着了。

王栋的媳妇是搞体育的,以前在省青年队打排球。到了规定年龄,也没出过啥成绩自然就给刷下来了,回到了市体委,过着有她不多没她也不少的无聊生活。她和王栋是家人张罗相亲见面好上的,据说见面之前,姑娘看了王栋相片,印象挺好。说亲的大姐又说了,王栋这孩子不矮,高高大大满脸都是笑,很是讨喜,有房有车,收入也挺不错。不过,大姐唯独没说王栋是干什么的。

姑娘去和王栋见面时穿着平跟鞋,怕个头太高吓跑了王栋。两人坐在咖啡厅里,各点了杯喝的,介绍人就赶紧找理由走了。两人也都不是情场老手,坐那儿有点尴尬,不知道聊些啥。正好那天,姑娘出门前化了妆,粗手粗脚的,画了个一上一下的大浓眉。王栋瞅着实在别扭,便没忍住开口说:“你这眉毛不应该这么画吧。”

姑娘打小搞体育,性子也直率,没有别人家女子矫情。听王栋这么一说便问:“那要怎么画呢?”

于是,两人就这么一来二去聊得挺欢。到最后,王栋就问:“他们没告诉你,我的职业吧?应该是怕说出来把你吓跑。”

姑娘问:“那你干吗的啊?”

王栋说:“我在殡仪馆上班。”

姑娘笑:“也没啥啊,你这高高大大的身板,去扛尸体应该也是一把好手,挺合适的。”

王栋就急眼了:“我不是扛尸体的,我是……我是正儿八经专业出身的入殓师。”

姑娘便又问:“入殓师是干吗的啊?”

王栋答:“就是给尸体化妆的。”

“嗯,那正好,以后我们真在一起了,天天出门你给我化妆,我岂不省事啦!”姑娘笑着说道。

他俩在三年前结的婚。婚后姑娘从体委出来了,自己创业办了个儿童排球培训班,弄得有声有色。两人性子都大大咧咧,便少了很多是非,小日子过得挺好。不过,他们和我一样,也还没要孩子,说晚点,等条件允许一点再说。

早上八点刚过,房门就被王栋捶得啪啪响。我揉着眼睛开门,只见这两年因为秃顶而剪去了一头长发的王栋,顶着自己那个灯泡一般发亮的光头,冲我挤眉弄眼:“你今天事多不多?”

我一头雾水:“没啥事,怎么了?”

“记得刘思宇吗?班上的文艺委员,会跳芭蕾舞的那个。”王栋问道。

我翻了下白眼:“有点印象,听说后来去了法国,怎么了?”

王栋:“就是她。嘿,昨晚我和她联系。她回海城了,我约了上午十点,去酒店接她聊天吃饭,还跟她说了,你小子应该也会去。”

我看表:“那你也没必要现在就拉我起床吧,我昨晚两点才睡。”

“吃早餐不需要时间啊,得!那你继续睡吧,我一个人去会班花去。”王栋人到中年后,依旧一副讨打的范儿。

我便探头出来朝楼上看:“嫂子呢?出门了吧?”

王栋点头:“嗯。”

我笑了:“难怪你在这儿浪。”说完我扭头,朝着洗手间走去,“二十分钟收拾妥当,陪你出门。”

王栋在身后喊:“最多十分钟。”

我将洗手间的门“啪”一声关上:“爷还要大号。”

因为我的档案已经调到省厅了,所以也不用去局里报到。王栋这小子今天休息,不用上班。因为要见的是班花级别的姑娘,所以没开我的车,开着王栋家那台霸道出了门,毕竟气派不少。路上我给王栋提了一嘴,说昨晚去见了邵长歌,还说了他要回美国的事。王栋随口应了一下,也没有过问太多。毕竟这几年里,长歌变得越发古怪,他的处境我们又帮不到什么,便多少有点避免提他。

等王栋去星巴克买早餐的时间,我给局里打了个电话。不过,我并没有打给队里的同事,而是打给平时专门负责妇女儿童走失的同事,问了下前一天报案的失踪人口戴琳案目前什么进度。在等她查阅记录那会儿,我甚至还想,会不会收到已经销案的好消息。但最终,她告诉我并没有任何新的进度。

王栋自然不会知晓我心里有什么秘密,他提着食品袋上车,催促我朝滨海酒店驶去。最终,我们居然比他和刘思宇约定的时间提前了半小时。我们将车停在路边,放下车窗,喝着咖啡,嚼着三明治。雪夜之后,一抹骄阳暖暖地照在我们脸上,那感觉特别舒服。我们又开始胡扯一些没心没肺的话题,笑得很开心。

实际上,人到中年后,变得越来越不喜欢深沉,只想简单纯粹。所以说,我也不知道同样已迈入中年的长歌是怎么想的。我们一起经历了少年、青年,又一起走到今时今日。尽管其间我们的友谊遗漏了七年,但那七年里,纵然相隔万里,却也没有感觉到什么距离。我们依旧会在空间里互损,在网络上打趣,并肆意将自己的秘密告诉对方,毫无保留。反倒是后来,他回来后,虽近在咫尺,却慢慢生疏起来。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彼此似乎都没有错,也都没有刻意要与对方拉大距离……或许,就像歌里说的吧——不是我们自己变了,而是这世界变了。又或许,如他所说,我们都在筑起一座城。只不过,他的那座城并没有留下门窗。他防范着别人进入的同时,也斩断了别人迈入他的世界的路径。最终,城变成了一个囚禁自己的房间。

十点整,刘思宇准时打电话过来,说自己一直在一楼咖啡厅喝咖啡等我们。我和王栋笑了,说我们就在咖啡厅门口的车里,也在喝咖啡。紧接着,就看见酒店一楼的落地窗那里,一个穿着粉色风衣的女人站起来,冲我们拼命挥手。我便率先下车,发现还坐在副驾位上的王栋躲躲闪闪,急急忙忙地扭头,朝着身后座椅上伸手。只见他拿出一顶帽子戴上,才拉开车门下了车。

见我瞪他,王栋便讪笑:“不是想在老同学面前有个好的印象吗?现在秃瓢了,总得戴个帽子吧。”

我也笑了,和他一起朝着咖啡厅方向挥手,快步走了过去。

可能是国外的水土确实比较养人吧,刘思宇似乎还是当年高中时候的模样,不过气质变得成熟了很多。她很礼貌地站起来,伸出手要和我们握手。我和王栋都愣住了,迎合着她。然后她说:“刚才隔老远我就注意到路边那台车里,坐着个秃子在啃三明治,想不到居然是你王栋。”

王栋蒙了,他那顶花哨的棒球帽一下就没了意义。最后他挤出一个智障小孩般的表情,掩饰自己的尴尬。

我们就这样简单地拉开了话题,也很快重拾当日少年相处时的亲切。这种感觉,特别舒服。刘思宇便问了:“我听说邵长歌也回来好几年了,为什么你们没有把他一起叫过来呢?”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难道说我昨晚都和他在一起,只不过今天没有专程叫上他?王栋便抢先搭话了:“他又要回美国了,这些天事情比较多,所以没通知他。”

刘思宇“嗯”了一声,然后眨了眨眼睛,微笑着说道:“其实高中时候,我挺喜欢他的。不过,那时候的他眼里只有林珑,咱插不上。”

这时,王栋冷不丁蹦出一句:“其实,高中时候,我也挺喜欢你的。”

我一扭头,见戴着帽子的秃瓢男王栋的脸居然红了,便抬手朝着他后脑勺拍了一下:“你上次不是说高中时代暗恋的人,是校田径队的斑马姐吗?怎么这一会儿又扯着我们的班花来开涮了。”

王栋笑:“阶段……那都是一个阶段。有个阶段暗恋斑马姐,还有个阶段喜欢刘思宇,这不冲突的。”

刘思宇也笑了:“嘿!看不出你小子那时候还挺忙的哦。”

王栋做害羞状:“我内向,这你们也都知道……”

大家便都乐了。可刘思宇笑过之后,竟然又将话题引到长歌身上:“长歌找到林珑了吧?这些年我一直在外面,很少和大家联系,啥事都还不知道呢。”

王栋便没接话了,扭头看我,似乎关于长歌和林珑的事只有我才有发言权。我犹豫了一下,笑容也不自觉地收住了:“他们……他们也还好吧。这几年里,他们经历了不少事,也有苦难。不过,他们要一起去美国了。”

“哦。”刘思宇点头。她应该不知道林珑有病的事,否则她也不会刻意聊起这个,我们老同学都刻意回避的话题,“我还是八年前在美国和他见过一面。那次他听说我到了美国,专程开了四小时的车从学校到我住的酒店。我那天挺激动的,还……”她笑了,“还专门打扮了一下,香水喷得我自己都打了两个喷嚏。嘿嘿,现在回想起来都特傻。谁知道……谁知道……”她的笑容依旧,不过这笑容绽放的同时,眼角隐约的鱼尾纹也被我捕捉到了。

她的笑容略显酸楚:“谁知道,他带了个女孩子过来,个子很高,很丰满,长得也很漂亮。嗯,最起码比我漂亮……”

我和王栋都有点尴尬,看来刘思宇将我俩当成了倾诉陈年情史的闺蜜了。可我们又不好意思打断她此刻泛滥的情感,只能配合听着。王栋甚至还点着头莫名其妙嘀咕了一句:“怎么会有你漂亮?”

刘思宇自己应该也察觉到了气氛怪怪的,连忙耸肩,令自己的笑容再次璀璨:“那个姑娘真的很漂亮,身材也很好。据说他俩是同一年去美国的,没过多久就在一起了。那天我们一起聊天,长歌还给我说起,要领着那姑娘回国结婚什么的。”

“回国结婚?”我反问了一句,“你说的是八年前,也就是长歌临回国的前一年?”

“嗯,是的。”刘思宇点头。

我迷糊了,从来没有听长歌说起自己在美国时有过女友。当然,都是成年人,或许有过,他本也没有必要和我们说。但现在听刘思宇这么一说,那女友和他并不是露水姻缘那种。甚至,他们还有计划一起回国结婚……

“可能后来又分了吧?”我点着头,“据我所知,长歌是独自飞回来的。我想,那姑娘可能是留在了美国,想要那张绿卡吧?”

“不会吧……我记得长歌临回国的时候,在网上我还问过他这个问题。长歌依旧是说和女朋友一起回的。”刘思宇一本正经道。

我皱眉了。没错,长歌从没有和人提起过这么个女友。况且,我所知晓的,是他一个人飞回国。只不过在后来转机回海城时,又和同样要到海城大学任教,那个巨人观女尸案的死者顾琴同一个航班罢了。

那么,他这个女友到底有没有回国呢?抑或,还有什么事情在长歌生命中轰轰烈烈过,只不过他没对人提起,也不想再提起?

我的眉头不由自主地皱紧了,拿出手机给市局档案科的小姑娘发了个信息:“能帮我查一下七年前海城某个市民的出入境航班情况吗?”

档案科同事估计正闲着,过了一分钟便收到了她发过来的信息:“给我姓名和时间。”

我想了想,大致估计了一下长歌回国的月份,然后和长歌的姓名一起发了过去。同事回信息又很快:“要身份证号码。”

我笑了笑,发信息:“1980年生人,你自己帮我查。”

刘思宇见我表情严肃,不明白我在想些什么,便没和我扯长歌的事了。王栋这家伙又粗枝大叶,压根就没多想什么,扯着刘思宇聊起了其他同学的事。我把玩着手机,自顾自地望向落地窗外,暗暗想,这长歌啊,看来也不是多么深情的一个人儿。

几分钟后,我手机响了。局里的同事直接打来电话:“夏队,查到了他的航班。”

我便站起来走到旁边:“那飞机上有女性中国公民吗?”

同事便乐了:“夏队,是国航的飞机,而且是大飞机。347位乘客,其中有302位中国乘客,女性乘客也不多,只有123位。请问夏队,你是要我查其中哪一位呢?”

这问题还真把我问住了,对方那个女孩姓甚名谁一点头绪都没有,便说:“得了,需要你查的时候再喊你吧。”说完这话我挂了线。

要说吧,我在队里的口碑一直都是比较冷静的那种,不像李俊的急性子,说风就是雨。不过,再如何冷静,也始终是个做事习惯了大刀阔斧的警察,很想大声地质问邵长歌,为什么要隐瞒此事?毕竟他在美国一度有过一个谈婚论嫁的女友的事,在我看来,压根就是对他所伪装的深情的一种反驳。甚至可以说是对林珑的一种辜负。他一度在我脑海中的深情人设,崩塌得如此突然,也如此彻底。只是,我纵然因为职业缘故见多了罪恶,又怎么会随意将身边人想成恶魔呢?我也永远不可能想象到,真相最后揭晓时,会多么令人毛骨悚然。

我没有回座位,转身走出酒店,到了马路对面没人的位置。我打通了邵长歌的电话,他没接。我心里依旧愤愤,想要再次拨打过去。这时,一个陌生号码打了进来。

“晓波,有什么事吗?”长歌在电话那头问道。

“你怎么换号了,在哪里?我现在过去找你。”我如此说道。

长歌没有说话,半晌,他的声音再次响起:“我,我不在海城,今天有点事出来了……”

我没等到他说完,便直接开口问道:“长歌,你在美国时是不是有过一个一度要结婚的女友?而你七年前回国,本来是打算和她回来结婚的?”

话筒那头的长歌应该被我的话问住了。他,再次选择了沉默。

始终是人家的私事,我也不可能真的刨根问底,酸他几句就够了。于是,我又嘀咕道:“得了,也没啥事。就是觉得你小子……唉,你比我想象的要坏。”说完这话,我将电话按掉。

我苦笑,我了解长歌吗?他,究竟是怎样一个人呢?这么多年来,我所认识的他,似乎始终有着两面,让世人所见的那一面光鲜明亮。同时,又总有某些所见所听,让人感觉他有太多不为人知的秘密……

这时,那个陌生号码却打了进来。距离刚刚通话仅一两分钟,他又给我回电话了。

“喂!”我没好气地应着。

“晓波……”他的声音较之前低沉了不少,甚至让人感觉此刻的他很冷静,也很理智。

他没容我应,便径自开口了:“没错,我在美国的时候确实有一个女朋友。不过,我觉得我和她的关系更多的只是性伴侣而已。我们在同一所学校,又来自同一座城市,甚至有着很多关于这个城市的同样记忆,年岁又相仿。所以,对于我和她来说,与对方在一起,是理所应当的事。可那是在没有选择的异地他乡,并不能说我和她就真的如何两情相悦。”

“性伴侣?”我冷笑了,“长歌,你在刷新你在我心中的下限。”

他并没有因为我的讥讽而流露不快,语调依旧缓慢有力:“在回国之前,我和她就协议分手了,到海城后路归路桥归桥,在美国相处的事,彼此都不会对任何人提起。晓波,你知道我回国是为了什么。我顶住家庭的压力一意孤行地回来,是为了林珑。那么,我又怎么可能再与别人好呢?”

我打断了他:“长歌,假如我没记错的话,你是实用心理学专家,对于催眠治疗是很有心得的。那么,你所说的与对方协议分手,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你说服了她接受你提出的分手。甚至,你用了大量的心理暗示,令她接受你的计划建议。”我深吸了一口气,“你们是回来结婚的。所以,你所说的在美国就协议好了分手,有点假。长歌啊,看来,我真的要重新认识一下你了。”

长歌沉默了。这次,他的沉默维持了很久。

“晓波,你认识的我,一直都不是真实的我。而且……”他顿了顿,“而且不出意外的话,很快,你就会发现,真实的邵长歌,就是来自地狱的魔王。”

说完这话,他挂线了。同时,我发现我们刑警队的紧急通知群里,有新消息闪动着,便径自点了进去。

“全城通缉极度危险重犯邵长歌!”——新信息开头是这么十几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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