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的作家们,就在这种左右皆不逢源的半真空地带,企图建立中国的新文学。大致上说来,他们是失败了。不错,他们成了名,可是在艺术上并没有成功。英国的文艺复兴成功了,一半因为乔叟、魏艾特爵士、塞瑞伯爵等作家,先后把法国和意大利的新文学介绍到英国去。可是五四的留学生们并没有努力介绍西洋的,尤其是现代西洋的文学。在美国多年的胡适先生和林语堂先生,现仍在英的陈西滢先生和凌淑华女士,留法回来的苏雪林女士,似乎完全不曾留意这些国家的现代文艺。有的非但如此,还在误解之余,攻击国内的现代文艺运动,或者予二三流的作品以溢美之辞。久居国内的罗家伦先生,竟也写起旧诗来了。这些五四人物,都曾是青年敬佩的偶像,也曾是我高中时代的可羡目标。在某些方面,今日我仍然敬仰他们。我对他们的失望,是从整部新文学史的观点出发的。
然则这一切不是很清楚了吗?五四的新青年们,死的死了,老的老了。身在大陆的几位,更是“我躬不阅”,遑恤文学旧的时代已经完全过去。中国新文学史的第一章已经写完,胡适的逝世只是最后的一个句号。第二章已经写下了绪论,但仍留下大片的空白,等我们去飞跃。敲马齿的朋友们,举起我们的笔来!
1964年4月15日(《文星》第七十九期)
余光中(1928~ ) 当代作家、文学评论家。福建永春人。余光中被称为台湾现代派“十大诗人”之一。1954年与覃子豪等创立蓝星诗社,主编过《现代文学》和《文星》,参加现代派诗歌的论争和乡土文学的论战。出版诗集《舟子的悲歌》、《蓝色的羽毛》、《钟乳石》、《万圣节》、《莲的联想》、《五陵少年》、《天国的夜市》、《敲打案》、《在冷战的年代》、《白玉苦瓜》、《天狼星》、《与永恒拔河》、《余光中诗选》。余光中的散文在台湾堪称一绝。散文集有《左手的缪斯》、《逍遥游》、《望乡的牧神》、《焚鹤人》、《听听那冷雨》、《青青边稔》、《桥跨黄金城》等。评论集有《掌上雨》、《分水岭上》,评著有《梵谷传》等。
《下五四的半旗》:伟大的、充满勃勃生机的五四,在诗人的眼中却已经死了。五四运动中思想与文化的诸多干将已经逝去,他们的离开宣告了五四的一个阶段的终结。而五四所开创和提倡的革新精神则得以保存,现在回过头来看五四时期的革新,其实更多的是只停留在口号中,甚至是只停留在字面的理解上,而没有深入其思想的内在实质,有时甚至是对概念的曲解。对于传统文化的一概否定也是缺乏客观和历史的眼光的,是片面和偏激的。但是,毕竟五四运动以无畏的精神终结了一个旧的时代,开启了一个全新的时代。继承五四精神的责任就落在了后来人的身上。
陈独秀:《新青年》宣言
本志具体地主张,从来未曾完全发表。社员各人持论,也往往不能尽同。读者诸君或不免怀疑,社会上颇因此发生误会。现当第七卷开始,敢将全体社员的共同意见,明白宣布。就是后来加入的社员,也共同担负此次宣言的责任。但“读者言论”一栏,乃为容纳社外异议而设,不在此例。
我们相信世界上的军国主义和金力主义,已经造了无穷罪恶,现在是应该抛弃了。
我们相信世界各国政治上、道德上、经济上因袭的旧观念中,有许多阻碍进化而且不合情理的部分。我们想求社会进化,不得不打破“天经地义”、“自古如斯”的成见;决计一面抛弃此等旧观念,一面综合前代贤哲当代贤哲和我们自己所想的,创造政治上、道德上、经济上的新观念,树立新时代的精神,适应新社会的环境。
我们理想的新时代新社会,是诚实的、进步的、积极的、自由的、平等的、创造的、美的、善的、和平的、相爱互助的、劳动而愉快的、全社会幸福的。希望那虚伪的、保守的、消极的、束缚的、阶级的、因袭的、丑的、恶的、战争的、轧轹不安的、懒惰而烦闷的、少数幸福的现象,渐渐减少,至于消灭。
我们新社会的新青年,当然尊重劳动;但应该随个人的才能兴趣,把劳动放在自由愉快艺术美化的地位,不应该把一件神圣的东西当作维持衣食的条件。
我们相信人类道德的进步,应该扩张到本能(即侵略性及占有心)以上的生活;所以对于世界上各种民族,都应该表示友爱互助的情谊。但是对于侵略主义、占有主义的军阀、财阀,不得不以敌意招待。
我们主张的是民众运动社会改造,和过去及现在各摄政党,绝对断绝关系。
我们虽不迷信政治万能,但承认政治是一种重要的公共生活;而且相信真的民主政治,必会把政权分配到人民全体,就是有限制,也是拿有无职业做标准,不拿有无财产做标准;这种政治,确是造成新时代一种必经的过程,发展新社会一种有用的工具。至于政党,我们也承认他是运用政治应有的方法;但对于一切拥护少数人私利或一阶级利益,眼中没有全社会幸福的政党,永远不忍加入。
我们相信政治、道德、科学、艺术、宗教、教育,都应该以现在及将来社会生活进步的实际需要为中心。
我们因为要创造新时代新社会生活进步所需要的文学道德,便不得不抛弃因袭的文学道德中不适用的部分。
我们相信尊重自然科学实验哲学,破除迷信妄想,是我们现在社会进化的必要条件。
我们相信尊重女子的人格和权利,已经是现在社会生活进步的实际需要;并且希望他们个人自己对于社会责任有彻底的觉悟。
我们因为要实验我们的主张,森严我们的壁垒,宁欢迎有意识有信仰的反对,不欢迎无意识无信仰的随声附和。但反对的方面没有充分理由说服我们以前,我们理当大胆宣传我们的主张,出于决断的态度;不取乡愿的、紊乱是非的、助长惰性的、阻碍进化的、没有自己立脚地的调和论调;不取虚无的、不着边际的、没有信仰的、没有主张的、超实际的、无结果的绝对怀疑主义。
1919年12月1日《新青年》第七卷第一号
陈独秀(1879—1942)原名乾生,字仲甫,号实庵,安徽怀宁人。早年参加辛亥革命,是文学革命的先驱。文艺理论家、教授。1915年自日本回国后创办的《青年杂志》(2卷起改名为《新青年》)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重要阵地。1917年2月在《新青年》发表《文学革命论》,提出文学革命“三大主义”。1917—1920年陆续在《新青年》上发表的《复辟与尊孔》、《偶像破坏论》、《本志罪案之答辩书》、《新文化运动是什么?》、《关于社会主义讨论》等著名文章,在新文化运动的各个阶段都发挥过巨大的作用。1921年7月当选为中国共产党总书记。1922年出版《独秀文存》,1924年出版《陈独秀先生讲演录》,1925年出版《字义类例》。1927年被撤销总书记职务。1932年被国民党政府逮捕,叛徒刑13年,1937年8月被释放。同年出版《抗日战争之意义》、《实庵字说》。1938年出版《实庵自传》。1942年5月27日病逝。
《<新青年>宣言》:《新青年》是五四的旗帜,也是新文化运动的阵地。陈独秀在这篇宣言中明确了这个刊物的创办宗旨,那就是抛弃旧有的,阻碍进化的东西;追求社会的进进化,创造政治上、道德上、经济上的新观念,树立新时代的精神,适应新社会的环境。提出了社会改造的理念,提倡新的文学和文化,改造的源动力就在于科学的精神。本篇原题为《本志宣言》,发表时未署名,收入《独秀文存》时改为现标题。
胡适:个人自由与社会进步
——再谈五四运动
五月五日《大公报》的《星期论文》是张熙若先生的《国民人格之修养》。这篇文字也是纪念“五四”的,我读了很受感动,所以转载在这一期。我读了张先生的文章,也有一些感想,写在这里作今年五四纪念的尾声。
这年头是“五四运动”最不时髦的年头。前天五四,除了北京大学依惯例还承认这个北大纪念日之外,全国的人都不注意这个日子了。张熙若先生“雪中送炭”的文章使人颇吃一惊。他是政治哲学的教授,说话不离本行,他指出五四运动的意义是思想解放,思想解放使得个人解放,个人解放产出的政治哲学是所谓个人主义的政治哲学。他充分承认个人主义在理论上和事实上都有缺点和流弊,尤其在经济方面。但他指出个人主义自有它的优点:最基本的是它承认个人是一切社会组织的来源。他又指出个人主义的政治理论的神髓是承认个人的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他说
个人主义在理论上及事实上都有许多缺陷流弊,但以个人的良心为判断政治上是非之最终标准,却毫无疑义是它的最大优点,是它提了高价值。……至少,它还有养成忠诚勇敢的人格的用处。此种人格在任何政制下(除过与此种人格根本冲突的政制)都是有无上价值的,都应该大量的培养的……今日若能多多培养此种人材,国事不怕没有人担负。救国是一种伟大的事业,伟大的事业惟有有伟大人格者才能胜任。
张先生的这段议论,我大致赞同。他把“五四运动”一个名词包括“五四”(民国八年)前后的新思潮运动,所以他的文章里有“民国六七年的五四运动”一句话。这是五四运动的广义,我们也不妨沿用这个广义的说法。张先生所谓“个人主义”,其实就是“自由主义”(Liberalism)。我们在民国八九年之间,就感觉到当时的“新思潮”“新文化”“新生活”有仔细说明意义的必要。无疑的,民国六七年北京大学所提倡的新运动,无论形式上如何五花八门,意义上只是思想的解放与个人的解放。蔡元培先生在民国元年就提出“循思想自由言论自由之公例,不以一流派之哲学一宗门之教义梏其心“的原则了。他后来办北京大学,主张思想自由,学术独立,百家平等。在北京大学,辜鸿铭、刘师培、黄侃、陈独秀和钱玄同等同时教书讲学。别人颇以为奇怪,蔡先生只说:“此思想自由之通则,而大学之所以为大也。”(《言行录》229页)这样的百家平等,最可以引起青年人的思想解决。我们在当时提倡的思想,当然很显出个人主义的色彩。但我们当时曾引杜威先生的话,指出个人主义有两种:
(1)假的个人主义就是为我主义(Egoism),他的性质是只顾自己的利益,不管群众的利益。
(2)真的个人主义就是个性主义(Individuality),他的特性有两种:一是独立思想,不肯把别人的耳朵当耳朵,不肯把别人的眼睛当眼睛,不肯把别人的脑力当自己的脑力。二是个人对于自己思想信仰的结果要负完全责任,不怕权威,不怕监禁杀身,只认得真理,不认得个人的利害。
这后一种就是我们当时提倡的“健全的个人主义。”我们当日介绍易卜生的思想最可以代表那种健全的个人主义。这种思想有两个中心见解:第一是充分发展个人的才能,就是易卜生说:“你要想有益于社会,最好的法子莫如把你自己这块材料铸造成器。”第二是要造成自由独立的人格,像易卜生的《国民公敌》戏剧里的斯铎曼医生那样“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这就是张熙若先生说的“养成忠诚勇敢的人格”。
近几年来,五四运动颇受一班论者的批评,也正是为了这种个人主义的人生观。平心说来,这种批评是不公道的,是根据于一种误解的。他们说个人主义的人生观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人生观。这是滥用名词的大笑话。难道在社会主义的国家里就可以不用充分发展个人的才能了吗?难道社会主义的国家里就用不着有独立自由思想的个人了吗?难道当时辛苦奋斗创立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志士仁人都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奴才吗?我们试看苏俄现在怎样用种种方法来提倡个人的努力(参看独立第129号西滢的《苏俄的青年》,和蒋廷黻的《苏俄的英雄》),就可以明白这种人生观不是资本主义社会所独有的了。
还有一些人嘲笑这种个人主义,笑它是十九世纪维多利亚时代的过时思想。这种人根本就不懂得维多利亚时代是多么光华灿烂的一个伟大时代。马克思、恩格斯都生死在这个时代里,都是这个时代的自由思想独立精神的产儿。他们都是终身为自由奋斗的人。我们去维多利亚时代还老远哩。我们如何配嘲笑维多利亚时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