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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一场风雨一场晴(上)

“上回在思训先生家见你,还以为你是哪位名家之后,毕竟这通身的气度与寻常人不同,倒是后来才听说,你是贫苦之家出身?明字科的一甲第二名,年纪轻轻,的确写得一手好字,后生可畏。”

薛稷此人出身大家,行事是出了名的圆滑稳健,虽然不论是书画上、还是官场上的名声早已显达,但人仍旧保持着中正平和的态度,对人对事都未曾有过什么不好的传言。

但薛稷的身份地位毕竟摆在那里,一味的亲和是不现实的。大家族的人身上常带一种不怒自威的色彩,这种色彩在薛稷的身上虽然称不上浓郁,但也是不可忽视的。

当然,若只是单单的有些威严,郑丹青是不会将这人放在眼中的。

但是眼前的薛稷不同,这样名垂青史的书画大家,自然是值得郑丹青敬重的人物。

薛稷说这番话的时候,手中所拿的正是郑丹青之前送上的拜帖。拜帖是郑丹青亲手写的,倒也未曾用上太过郑重的笔法,不过加了三分实力。

说成是一手好字恐怕是有些夸张的,至多只是工整之余有了些极浅淡的味道罢了。相比之下,大概要比他参加明字科那时候的字迹好了一点点,毕竟人是会进步的,如果字迹一味的只在那个水平徘徊,恐怕也会惹人侧目。

至于薛稷之所以赞上一声好字,也不过是随口的溢美罢了。名声本就是互相捧出来的,文人之间这样的来往,也是十分正常的事情。

“听闻跟你同榜的一甲头名王致和,如今在崇文馆的表现也是不错的。在宫中也见过他几回,书法上的确是亮拔不群的,只可惜毕竟年少轻狂,少了几分你的沉稳,倒也算是各有所长了。今年一榜明字科能够出得你们两个人才,倒也是国之幸事。”薛稷闲闲的道。

也不知道他这番话是否有所指,郑丹青看了薛稷一眼,没有瞧出什么异样来,于是只躬身说了些谦虚的话。

薛稷进士出身,现任中书舍人,从官职上讲,并不是什么大官,但却是宫中极为清贵的职务。那是提皇帝摆弄笔墨的人,皇帝近臣,任谁都不敢轻易得罪的。

宰相门房三品官,更何况是他们这等整日在皇帝身边打混的近臣?一旦得罪了他们,虽然不至于说一辈子仕途无望,但几年之内的颠簸,恐怕是少不了的。

这样的人,害怕的人多,前来奉承的人自然也很多。

薛稷以为眼前的少年是借着认识自己的机会,来找自己铺门路的。虽然为这少年机缘巧合之下得到《快雪时晴帖》之事极为赞叹,但如今瞧来,恐怕也只是空有一身气度,缺少实际的超脱了。

当然,到底是不是如此,只有郑丹青自己知道。

这天下间的确没有几个人敢得罪薛稷,但很可惜,郑丹青就是为了得罪他而来的。

他当然不是准备做什么出格的事情,这个得罪,也并非要落薛稷的面子。

郑丹青看着自己拿来的书笈微微一笑,心想自己要做的这件事情,恐怕会被全天下的读书人引为恶谈了罢?

只是若不如此,恐怕连生命都难以保全。重生一次实在难得,即便是性情浅淡如郑丹青,也不愿再轻易舍弃这个机会了。更何况,仅仅是因为钱财的问题。

牺牲有时候是必要的,更何况,对于郑丹青来说,名声这个东西,本来就不值一提。

屋外,风雪未停。

虽千万人吾往矣。

“今日晚辈前来,是为了跟大人商量一件事情。”

几度寒暄,几盏清茶下肚,郑丹青微微一笑,终于将话题绕到了正事上头。

这本该是主家应有的举动,在薛稷看来,郑丹青这样开口,未免有些反客为主的嫌疑,实在不够知礼的。

但是薛稷并不知道,郑丹青真正的不知礼,还在后头。

郑丹青站起身来,微笑着打开他背负而来的半大木笈,轻轻的从其中取出一卷书轴来。

薛稷心有所念,大概能够猜出那卷是什么东西,于是手中的茶盏停顿在了半空中,隐隐的,屏住了呼吸。

郑丹青为了奉承自己,直接把《快雪时晴帖》给他?薛稷也知道,这是太过美妙的想法,就算是他祖坟上冒青烟,也是不可能的。

那就是郑丹青又是所求,值得用这样一幅传世名品来换的,也一定是极为棘手的事情,为求自己的保全,自己最好不要答应。

可若是、可若是这郑丹青昏了脑子,要卖的话……

薛稷下意识的干咽了一口吐沫,经历了凡尘琐事五十余年的心脏,竟然也开始激动的跳了起来。

双手捧着书卷,郑丹青看起来并不着急。

他看着那幅书卷看了半晌,吊足了薛稷的胃口之后,才轻叹了一口气,道:“薛大人,实不相瞒,在下这几日急需大笔的钱财救命,虽然怎么也不愿意把这幅《快雪时晴帖》卖掉,可是辗转反侧了几天几夜,如今也终于想明白了。恐怕没有什么,要比性命更加重要的。再者,如果在下真的因为还不上债务而死了,这幅字也终究会流落到他人的手中。若是落到那草莽之辈的手里,岂不是平白的搭上了我这条性命?所以思付之下,只好作此决断!”

薛稷能够感觉到自己的心脏跳得极为突兀,嘭嘭嘭的,更像是过年节的时候街头巷尾那响成一片的爆竹之声。他也能够感觉到,因为呼吸的停顿,自己的脸开始燥热无比,现在一定赤红的不像样子。

手中的茶盏还在半空中无所倚持着,可是薛稷却没有力气把他放下或拿起。

他觉得自己全身的血液似乎都在这一个冲进了脑子里,那种咆哮似的轰鸣,太过愉悦的快感,让他浑身上下的每一个毛孔都激动起来。

这世上,竟然真的有自己这样的运气!

那幅王羲之王逸少的传世名作,竟然就要这样不费吹灰之力的归到自己手上!

薛稷有些喘不过起来,更说不出话。

郑丹青却不着急,他只是状似有些惋惜的苦笑着,少年俊美的面孔上浮现出几分做错了事的自责来:“不过,薛大人,实不相瞒,我……在下,在来到薛府,先去了别的地方的。嗯,去了几家书画行。《快雪时晴帖》在我手里的消息,如今在洛阳城里倒也传的开了,所以我去的时候,他们倒也没有怀疑我手中书帖的真伪。我原本是想要将书帖卖给书画行的,但是他们没有人出得起整幅的价钱……”

“当然!当然!这《快雪时晴帖》是王右军真迹,又有几个人能够出得起?不过我薛家是不一样的!我薛家是几代的大族,虽然手中的现钱有限,可房契、地契,以及京中、长安的一些铺面,都是能够折现的!我薛家这样的家族,哪里是他们那些小小书画行能够相提并论的!”

薛稷激动起来,猛地站起了身子,手中捏的死死的茶盏,在这样猛然的起身中溅出了茶水,薛稷都没有察觉。

他只是死死的盯着郑丹青,盯着他手中的书帖,匆匆的往前走了几步,又突兀的止住,面色红紫的道:“你来找我是对的,那些书画行出不起的价钱,我薛稷能够出得起!你告诉我,你要多少钱!你告诉我!”

并没有太过惊诧于薛稷忽然改变的模样,郑丹青知道,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在自己面前,自己恐怕也要激动的不成样子的。

可是如今,事事皆在郑丹青的掌握之中,他自然不会有什么激动之情。

再度懊悔似的叹了一口气,郑丹青面色悲痛的道:“还望薛大人海涵,那些书画行的老板们,虽然出不起整幅的钱,但他们却替我想了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人们心目中仙风道骨的薛稷,如今却抓住郑丹青的衣袖,瞪大了眼睛。

“他们要我……”郑丹青之后吐出的几个字,让薛稷如遭雷击,“按、单、字、卖!他们说,这天下没有几个人能够买得起整幅的《快雪时晴帖》的,而且我要是真的想卖上一个高价钱,就应该把书帖剪了,一个字一个字的叫价,那才能把书帖的价值抬声到最高……”

自听到“按单字卖”那四个字后,薛稷的脑子就哄然一响,仿佛整个天都塌了下来,任凭郑丹青的嘴唇开阖,薛稷都难以再听到一个字来。

直到半晌之后,薛稷抓着郑丹青手臂的手,用力用的快要直直刺进郑丹青的肉里,他用沙哑的声音,一字字的问道:“你卖了?按单字卖了?”

郑丹青看得出,在薛稷的眼里,竟然有了那么一丝丝的祈求。

在心中微微叹息,郑丹青知道,在他们这种人看来,毁掉这么一幅传世之作,无异于一场天崩。

但是如今他必须这样做,虽然这样对一个年过半百的人来说,的确有些残忍。

郑丹青没有再说话,他只是伸出手,将书轴缓缓的打开。

原本那个灿然绽放的尺牍,如今却成了一副风雨飘摇的模样。原本完美至极的二十四字,如今只剩下了一片残叶似的短短两行。

薛稷看着那幅被毁掉的杰作,浑身战栗着,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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