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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有趣

常在北方的人都知道,下雪的时候路面上未必难行,反倒是化雪的当口,那软软的雪花被行人与车轮碾来碾去,才压成了最滑的路道。

没有在李思训家中多做叨扰,郑丹青以雪路难行为由,婉拒了李家的留饭,叫上等待的车夫,原路归去了。

年幼的儿子的被李昭道呼去读书,并说明了晚上要检查他的进程。之前被郑丹青戏耍了一顿的小屁孩儿,顿时哭丧了脸,匆匆用过饭后,屁颠屁颠的缩回房里读书去了。

不多时,童音的读书声朗朗传来,李昭道才重新回到了李思训的房中。

若是在平日里,李思训这个时候总是要睡上一个短暂的午觉的。但他今日没有什么安睡的心思,李昭道也猜到了,并且也有几分难以平息的心潮,索性过来陪老父亲说说话。

妻子端来了两碗茶,又安静的退下。李昭道服侍着父亲喝了,自己端着茶碗,忍不住的去瞧那首词,心绪难安。

啜一口清茶润喉,李昭道听父亲开口问道:“昭道,你说那孩子,是个什么样的人?”

李昭道闻言不禁哑然失笑,摇头道:“父亲的眼界比昭道宽阔不知多少,见过的人和事也比我见得多了。连父亲都看不透彻的人,我又哪里看得清呢?”

“是啊……”李思训叹了口气,回忆着同郑丹青的几次见面,道,“最开始见那孩子,嗯,印象是有的,但还不至于太过深刻。他误闯了董家酒楼中太平公主的包间,但处事应对都没有惊慌失措,甚至还在最开始书画的品鉴上就展示出几分才华来……不瞒你说,最初的时候,我还以为他是哪家的世家子弟,毕竟他的身上,是有几分不卑不亢的气度的。我甚至坏心思的想过,是不是谁家的孩子想要剑走偏锋,通过这样精巧的心思,博得几分公主的喜欢。

“不过之后才发觉不对,哦,那个时候,明字科放榜的事情传了出来,郑丹青和泰州王致和的冲突在市井间颇为流传了一阵子。还是你当时告诉我的吧?当时就觉得这郑丹青的名字耳熟,慢慢的才想起来是谁。”李思训又道。

“是啊,”李昭道笑道,“当时那事情在算是在京中广为流传的了,不知道父亲还记不记得,当时您还说,不管这个郑丹青是谁,用这样的奇巧之技来邀名,实在是有些为身不正。”

“对,这个评论我记着。”李思训捻须笑道,“不久之后,公主府宴上的事情又传了出来,虽然事情不大,但之后引发的东西可真是有些骇人了。郑丹青在其中的角色不管是什么,毕竟是当面顶撞了张昌宗的。只是当夜之事没过多久,朝中就发生了两件大事,将郑丹青的事情,掩盖住了。”

两件大事,第一件就是张昌宗向魏元忠发难,第二件就是武崇训的死亡。

如今这个世界上,除了郑丹青本人与李隆基,恐怕没有人能够知道,这两件事情都与郑丹青关系密切。

李昭道又道:“当时还觉得这郑丹青太过年少轻狂,莽撞突兀,不管张昌宗平素德行如何,郑丹青一个新科取士之人,也断不该如此顶撞的……父亲就是那个时候,想起来这郑丹青就是最初误闯董家酒楼那孩子的?”

“没错,”李思训点了点头,接着道,“之后又听说郑丹青成了太平公主的撑伞,愈发觉得这是个常戚戚的小人,不过是靠钻营取胜,不值一提。直到李隆基请我去红袖楼赏画,当时又看见了郑丹青……”

“是郑丹青作出那首《六州歌头》的那夜吧?父亲是那个时候,才发觉这少年有些意思的?”

李思训颔首道:“那夜,郑丹青除了作词之外,还做了些了不得的事情,你这些日子都没有进城,恐怕还未曾听说过。”

“什么事情?”李昭道有些好奇的问道。

李思训就将郑丹青怎么打赫国公二公子的事情讲了,这可是眼见为实,亲口转述,没有半点的添油加醋,却仍旧足够精彩。

李昭道听完后哭笑不得,忍不住问道:“父亲您确定,那等猖狂防狼、小人得志似的行径,当真是方才那个看起来温良谦逊的郑丹青所作所为?”

李思训也笑道:“你别忘了,正是你口中那个‘温良谦逊’的郑丹青,还写出了‘肝胆洞,毛发耸。立谈中,死生同。一诺千金重’这样横刀立马、畅快淋漓的句子出来。”

“也是同样的一个人,竟然也写出了‘拣尽寒枝不肯栖’这样的句子……”李昭道几乎叹息着说出这句话来,“这样的少年,真是……”他绞尽脑汁,竟想不出什么可以应对的词句来。

“有趣!”

“嗯?”

“有趣!”李思训笑道,“这样的少年,只能是姑且断为‘有趣’二字。你别忘了,我问过吏部,这郑丹青如今只有十六岁,来京不过半年,竟然就已经有了这样多的事情。盖棺定论尚早,人品性情仍是有些看不清,但终究是有些意趣的。呵呵,想想也觉得有些意思,我这样的年纪了,能够看到这样一个有趣的少年,也同样是个有趣的事情。”

……

……

少年轻狂、恬不知耻、才华横溢、肝胆侠气……

各式各样的形容词都在形容着郑丹青,即便是他有时在外面的馆子里稍稍座上一会儿,都能听到有人在议论自己。

或褒或贬,或骂或赞,郑丹青每一次都只是淡笑的听着,仿佛他们所议论的并不是自己,而是某一个后世的八卦人物。

只是不管是什么东西,热潮都是会褪去的。

这么多个日夜过去,耳边的议论早已趋于平静,生活也就重新回归到最简单平静的日子里。

休沐日过后的第二天,郑丹青当然不可能再清闲着,早起洗漱之后在院子里打了一通太极,用过早饭,便往太平公主那里去了。

撑伞撑伞,郑丹青将这个公主的属官做了个名至实归,除却当时为了救高戬,而在公主面前多说了几句话之外,之后这些日子,他一直恪守着本职的工作,平日里甚至连一句多余的言词都欠奉。

他在公主身边,说话做事就像在挤牙膏,问一句回一句,吩咐一事做一事,平素便安安静静的站在公主身后,仿佛化成了一道不起眼的空气。

公主最初的那些日子还觉得稀奇,心想这孩子怎么忽然转了性子,还时不时的拿他在外头做的那些耀武扬威的事情调侃几句,但都得不到什么令人惊喜的答复,平平无奇,再无最初那等意趣,于是在太平公主眼中,他便只剩下一副好皮囊了。

天下间好皮囊多得是,公主喜欢的当然不只是一张脸蛋儿。二张兄弟能够最开始出头,是因为他们除却长得好之外还有些诗文、曲乐上的造诣。高戬之所以能够被公主宠幸不衰,是因为他的一张皮囊极好之外,还能够帮助公主处理公务文书、品鉴书法丹青、甚至还十分细心,总能明白公主的心思。这样的人,无论是谁恐怕也不舍得撵出家门的。

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床笫之间的琴瑟相谐。这个高戬到底擅长与否,郑丹青就不好过多的相问了……但想必总是不错的,否则以公主的脾气,恐怕早就无法忍耐了。

也正是因为这些有的没的,太平公主对郑丹青的青眼有加越来越淡,虽然说不上厌烦,但已然觉得无趣了。对高戬的宠幸反而历久弥新,有的时候,郑丹青甚至无聊的想着,这历史被自己胡乱的一拨弄,是不是这两个人真要只羡鸳鸯不羡仙了。

但郑丹青自己也知道,这恐怕是一件极难极难的事情,以太平公主的脾气,怎么可能因为一两个人,就放弃手中的权势呢?

但不管怎么样,高戬现在所幸已经脱离了弘文馆的苦差事,之前那些休沐日都不得不加班忙碌的事情,早已被太平公主一个招呼打散了出去,只留一些浅淡的清务……实际上,甚至连这些简单的东西,也都被太平公主长袖一挥,交给郑丹青代劳了。

于是郑丹青除了每日在太平公主身后做个摆设之外,一旦公主闲了不用人侍候,他便会去弘文馆里操持高戬的公务。索性那些事情从来都不多,对于郑丹青来说,五六天的工作加起来,一个下午也就差不多做完了,所以他去弘文馆去的并不勤。

这日一早还是往王府去,跟门房打了招呼进去,七拐八折的来到了公主的院子前头,郑丹青就见到七八个丫鬟端着水盆、痰盂、手巾、里衫之类的东西,窸窸窣窣的站了半圈子。

走上前挥了挥手,郑丹青淡笑着问道:“几位姐姐,公主还没起呢?”

“没呐!”一个年岁稍大的丫鬟低声笑道,“昨晚高大人留宿,哪里能起得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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