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和拉美大部分国家的土地也是私有化的。随着农业比较收益的越来越低,非农业产品的价格相对越来越高,包括劳动力成本的日益上升,小规模农业大量地破产。印度是个实行土地私有制的国家,但是同时又规定,在无主的土地上居住10年,脚下的这块土地的所有权就会划归居住者所有。这样的条件对那些农业破产,或者农业收益过低而进城的穷人是非常有吸引力的,那些仅属于国家的土地,都成了穷人们可以去占有和居住的地方。而印度的选举制度,需要这些居民的选票,政府不愿意拆除贫民的建筑而失去选票。印度各个城市也没有城管制度,可以乞讨、摆摊和游商。因此,在一些城市,特别是大城市形成了二元景观:即现代化的城市建设和富裕的居民区,贫穷落后的贫民窟区域,组成鲜明的对照。
拉美选择的是快速城市化。在人均3000-5000美元的时候,他们就实现了78%的城市化率,这个水平和最高收入的发达国家一样高。这个过程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人口漂移”,农业的比较收益日益低下,并且破产使失地农民大量涌向城市,并直接形成了大规模的城市贫民窟。加之拉美是民主制度,这群人是有投票权力的,这导致他们的城市扩张的同时大量涌入人口得到必要的城市福利,如占用土地超过半年则土地归占有者等,政府从选票的角度必须不断追加给城市居民福利承诺和福利支出;而拉美曾经的发展战略是,在国有和非国有之间摇摆不定,举债发展大企业,中小企业发展不足,中等收入者少,因中小企业少失业率高而贫困的人多,因此,与印度一样,形成贫民窟与现代化的反差。
看了东亚、拉美和印度各国的土地制度与居住方式,以及由此形成的城市化格局,其各有利弊,总的讲,东亚模式较为成功,拉美模式次之,最不成功的是印度模式。然而,中国目前农村土地被低成本征用,城镇居住成本太高,虽然因政府强势而贫民窟没有蔓延,但是,工棚、简陋式租住等居住方式、人口在城乡间钟摆式剧烈流动,夫妻和代际分离,青壮年时在城市中卖力,老年后回乡,并且农村老龄化速度将快于城镇,这种中国式的城市化道路,也将积累与拉美和印度不同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在第六部分中详细进行了研究,这里不再赘述。因此,中国目前的城市道路,在土地、居住和人口迁移模式上,并不是最优的,甚至未来也可能是一条很危险的道路。
三、怎样走农业现代化的道路
与城市化和工业化相应地是,发展中国家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应该怎样走,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东亚、拉美、印度和中国,各自走了不同的道路,也各自的优点和缺点。
农业现代化是指用现代的科学技术和现代工业来为农业提供生产的技术手段和物质手段,用现代农业经济管理方法提供农业生产的组织管理手段,把传统的封闭型农业转变为现代的开放型农业的过程,把自给自足农业变成商业化的农业。农业现代化的基本特征是:生产工具的现代化,农业生产技术的现代化,农业生产的商品化、专业化、社会化和区域化,农业生产制度和农民生活方式现代化。
但是,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化是一个漫长和艰难的过程。这一过程大致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生产力低下的维持生存的自给自足的传统农业阶段;传统农业向混合的多种经营农业转化的阶段,有的国家和地区,如韩国和台湾,农户除了经营农业外,还兼小工业或者餐饮商业等;专业化、现代化的商品农业。
从韩国、台湾地区、印度,拉美,包括中国大陆看,20世纪中期,虽然程度不同,都进行了将大地主的土地分配给农户的改革,而且中国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将农户的土地集体化后,80年代初又承包给了农民家庭。从制度与资源生产效率效果的关系看,这种将集中度的土地资源配置,改革为一家一户较为分散的土地配置,无论是将私有的大地主的土地分配给农户,还是将集体所有的土地承包给农民家庭,许多统计资料和调查都表明,当时都提高了农业的生产效率。
但是,随着经济发展工业化、城市化和市场化的进程,发展中国家大都遇到了一个难题:实际上工业、服务业产业其资金和劳动的比较收益,远比小规模经营的农业的收益高。因此,农村人口和农业劳动力,需要向城市和非农业转移,农业的土地制度、组织方式、规模大小等,都要适应其发生较大的调整。这样,就出现了几个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1、一家一户小规模的土地能保证农业较高的产出率吗,能实现小规模土地的农业现代化吗?2、如果土地要规模经营,农业的生产组织方式,是体制公有制好,还是一家一户私有好,是组织开工较为复杂的公司制农场好,还是组织方式简单的家族农场好?3、那么,一个担心的问题是,土地向家庭大农场集中,会不会出现二战前各国大地主集中土地和佃农及农奴无地的格局,发生新的贫富不均?
(一)农业规模化经营在各类模式中都是个趋势
我们在本系列研究报告的第六部分中,已经探讨了中国小规模农业生产比较效益很低的情况,这里不现赘述。我们来看韩国、台湾、印度、拉美的情况。
1、台湾和韩国的农业土地经营规模化
台湾和韩国20世纪40末和50年代初都进行了土地分散化的制度改革,后来又进行了土地规模化的调整,但是,由于人口众多而土地相对较少,虽然农村人口和农业劳动力大量向非农业和城市进行了转移,耕地的经营规模仍然较小,其农业产品成本很高,在国际上竞争力很弱。
我们先来看台湾的农业。经过整个20世纪70年代的努力,台湾农业生产结构得到较大改善,农业机械化水平也大大提高,然而土地经营规模狭小的问题不仅没有得到相应的疏解,反而因农户数和工商业用地的增加,土地经营更加零星分散。据资料,1966年台湾农户35.89万户,户均耕地2.5公顷;1979年,农户数增加到91.82万户,户均耕地则减少0.997至公顷。因此,从80年代第一年开始,台湾就开始了大规模的以扩大土地经营规模为目的的土地重划-亦就是被称为台湾的第二次土地改革。
所谓农地重划, 即通过农地的“统合、统治、统分”过程,平整耕地,化零为整,完善田间设施,达到扩大地块面积,提高耕地利用率和扩大生产规模的目的。为此,把农地重划与推行共同经营、委托经营或兴办合作农场等结合起来,利用重划机会,扩大农场经营规模。第二次土地改革,至1987年, 农地重划面积累计达到35.41万公顷,约占耕地面积的38%。因种种原因,土地重划延续了年,也与开始的目标有一定的差距,但是凡经过重划的地区, 效益还是比较显著的。土地经过平整、重划、基本建设、再分配等过程, 拥有耕地面积较小的农户,通过转业,使土地向专业户和能者转移集中,扩大了经营规模同时,由于重划是以农田道路为单元,布局合理,农路和水利设施完善,便于机械化作业和推广先进技术,因而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土地生产率。1991年台湾当局制定了“农地利用法”,首次允许农地实行有条件的转移,在突破了“农地农用”禁区的同时,同时明确废止“耕者有其田条例”。以扫清土地集中的制度障碍。
即使台湾进行了一定的规模经营的土地改革,但是,比起一些土地丰富和土地大规模经营国家的农业产品,仍然缺乏竞争力。其高比较劣势产品,包括“谷类及其制品”、“ 油菜籽实及粉”、“烟叶及其制品”、“酒类”、“乳品”、“饲料及鱼粉”以及林产品的“其它”类等7种,年均进口量占农产品年均进口量的40.8%,其中较大的两项是:“谷类及其制品”和“油菜籽实及粉”,年均进口占农产品年均进口额分别为14.8%和8.2%,它们均属于土地资源密集型农耕产品。由于台湾农户经营耕地规模较小、地价较高,劳作工资成本不低,这类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明显缺乏竞争力。从整体上看,从上世纪末到21世纪初,台湾农产品的竞争力从数据计算看,明显呈现下降趋势。
在前面韩国的土地制度中,我们也谈到其为了农业土地集中和规模经营,而在1961年和1994年进行的后两次土地制度改革。虽然在1999年时,每一农户耕种的土地达到了1.396公顷,但是,其比美国一农业家庭耕种250公顷左右的规模,还是要小得多。
2005年韩国釜山举行APEC峰会期间,出现了“反对全球化、呼吁消除贫富两极化”的示威活动,有两个韩国农民服药自杀,死前留下遗言:如果开放大米市场,他们就没有未来。韩国农民 韩国农业基本上还是小农经济耕种方式。在2004年,仍有93%的农户耕地在3公顷以下。由于土地经营面积太小,韩国农业机械化程度不高,再加上随着工业化进程,土地价格、劳动力成本都大幅上升,使得韩国的农产品价格比国际市场平均高2.85倍。
2、拉美和印度的农业经营规模的比较
印度和拉美的农业,在规模经营上,是两种类型。即拉美,由于欧洲列强侵入拉美时,形成了封建的大庄园主经济,各国独立后,虽然进行了土地分散化的制度改革,但是,改革并不彻底,并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小农经济不适应于竞争,土地集中的趋势加强,因此,土地经营的规模较大;而印度则是人口众多、农村人口和农业劳动力比例较高,户均经营土地规模较小,小农经济在整个结构转型期间处于持续破产的境地。
我们先来看拉美的农业规模经营。独立战争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拉美一些国家的政府不时使用武力来赶走土著居民,并占领他们的土地;开垦新的土地,如墨西哥和中美洲等地的耕作区从已被开发的高原地区拓展到亚热带区域和沿海地区,畜牧业较为发达的国家则把草场向内地大草原扩展;利用国有土地和大庄园中的闲置土地。从而发展土地大规模的农业。
拉美除了古巴、委内瑞拉等国外,拉美地区的土地基本为私有制,而且由于历史上大庄园主制度盛行,土地的集中度很高。如巴西的土地集中率居世界第二。2003年巴西的土地占有结构是:面积低于10公顷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31.6%,他们的土地占全部土地的1.8%;而面积超过2000公顷的农户只占农户总数的0.8%,但他们的土地占全部土地的31.6%。大庄园主掌握的土地,可以多达几万、十几万公顷。拉美经委会在“拉美和加勒比农业发展新模式-2005年展望”的报告中提到,拉美和加勒比的农牧业占整个地区国内生产总值的8%,大约有8亿公顷土地用于农牧业生产。在拉美实现现代化进程中,进入新世纪以来,其农业投入主要集中在产品的高技术开发方面,转基因大豆等农产品已接近国际高水平。巴西和阿根廷分别成为世界上转基因大豆第一和第二大出口国。同时,拉美和加勒比地区的小麦、棉花、蔗糖、水果和蔬菜等其他农产品产量也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实际上,除了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外,并且如果他们对农业没有补贴,由于土地的规模经营,拉美农业是在世界上最具竞争力。
印度是一个小规模经营农业的国家。印度的耕地面积数量居亚洲之首,多达1.43亿公顷,人均占有耕地0.16公顷,约为中国的两倍。印度农业的社会经济结构的特点是,封建的、个体的和资本主义的经济成分并存,小农经济占绝对优势,每个农户的经营规模较小。印度独立后就开始进行“土地改革”,并公布了名目繁多的法令,但大多并未认真执行,成效不大。因此,虽经历了长达40年的“土地改革”,由于土地制度的复杂性,特别是小农经济收益太低而土地有着经济趋利的集中性,土地虽然分散,还是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集中度。据印度官方抽样调查(1985/86年度),占农户总数1.3%的大农拥有14%的土地,23%的农户是佃农与半自耕农的混合,而占总数50%的小农只拥有1%的土地。不仅如此,-些小农和“边际农”(耕种土地不足半公顷),由于小农经济的不断破产,也不断地让出土地。目前,印度农业主要以个体农户为经营单位,平均经营的土地规模为1.68公顷(1985/86年度),但占农户总数的57.8%的边际农户的平均规模只有0.39公顷。
从印度小农经济的生存状况看,农户因种农产品收益太低、生活和教育费用等不断提高,很难靠固定的几亩地维持生计。由于农产品成本(特别是活劳动成本持续提高,劳动生产率太低)太高,无法和国外农产品竞争,在其冲击下,太小规模的耕地家庭经营,大量破产。这样就会发生:或者不种地了,将地荒起来,或者转包给别人种,耕地方面的不规范转移和纠纷会增多。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费用的上涨、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教育费用的上涨,成本不断上升,农户还在几亩地上刨食,经济上必定破产无疑。只能是一方面人口和剩余劳动力不断向城市转移,另一方面,农业生产逐步规模经营。
(二)家庭经营,还是集体所有,或者公司制经营
中国、越南、古巴等国,先后实行过农业的集体经济制度,这种体制被实践证明是低效率的。农业生产到底采取什么样的生产组织形式,农业经济学和发展经济学界进行过争论,是家庭农场好,还是公司制农场好,是集体农场合适,还是国营农场有优越性?从各国的实践看,国营农场和集体农庄,职工和社员出工不出力,效率太低,已经被绝大多数国家所抛弃。剩下的分歧是公司制农场好,还是家庭制农场好。
1、农业生产最优组织形式的比较分析
首先,农业的家庭经营与土地的规模经济不矛盾。从经济学上讲,土地的规模经营,不是指农业劳动力密集投入,形成规模,而是耕地集中起来,实现规模化生产。因为发展中国家农业的边际劳动力收益为负,已经大量过剩,不可能再将他们集中起来,形成劳动力的规模经济。如果将他们集中起来,结果是劳动力更加过剩的规模不经济。而耕地集中起来,规模经营,则会节约和降低农业的一系列分摊成本,特别重要的是减少不必要的农业活劳动成本,大大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因此,在家庭这一生产经营单位不变的情况下,也可以将耕地向单个农户集中,实现家庭规模化经营。美国家庭农场,一般经营几千亩耕地,就例证了农业的家庭经营与耕地的规模化生产方式并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