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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贾梦丝!”

梦丝突然被拉回了现实中来,她循声望去,是一个熟悉的笑容。“孙江!”梦丝又惊又喜。

“真的是你呀,班长,起先我还以为自己认错人了呢?”孙江走近梦丝。

“是呀,你也变化挺大的。”读高中时孙江个子不高,而且黑黑瘦瘦。可如今却比以前长高很多,而且人也变魁梧了。“今天你也是来这里报到的吗?”

“是呀。我读的是体大。”孙江回答。“我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你成绩那么好,怎么会来教书呢?”

梦丝笑笑。“我喜欢呀!而且有些东西也可能是命中冥冥注定的。”

“一起走吧!”孙江看了看梦丝。“你比以前苗条了,也漂亮了!”

“还是和以前一样,油腔滑调!”梦丝无奈地笑笑。和孙江一起齐步走向了阶梯教室。

报到之后,校长给新加入教师队伍的新人们开了一个会议。大体是介绍学校的历史、学校的发展、教师的职责以及所面临的考验等等。之后,便是教导主任分配工作。梦丝被安排在高一教数学,而孙江是教高一的体育。具体教高一哪几个班级,还得等明天全体教师会议时再宣布。教务处的总管还给新来的老师分配了寝室,并带着他们到各自的教师寝室转了一圈,认识了一下。一个寝室的面积大概六七十个平方,两室一厅一卫。虽然装修很简单,但设备却很齐全。梦丝和另一位叫朱紫茵的老师被分在了同一个寝室,而孙江分到的寝室也在同一层楼里。

报到结束后,梦丝与孙江一起走出校外。此时的阳光有些烈,让人觉得有些闷热与刺眼。

“梦丝,你有没有约人呀?要不,一起去吃点得了。”孙江提议。

“我今天约了雨桐。”梦丝回答。“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可以和我们一起吃点,怎么样?”

“反正我也没事,就当是同学聚会了。”孙江很爽快地答应。

他们走到人行道上的树荫下,梦丝拿出手机打电话给雨桐。“孙江,你等等,雨桐让我结束了打她电话,她来接我。”

打完电话,梦丝看着正向大街上东张西望的孙江。“她说马上就来了,让我们在这边等她好了。”

“没事,反正有你陪着嘛”孙江调皮地笑笑。

没过五分钟,雨桐开着一辆斯巴鲁SUV停在了街道上。梦丝跟孙江打了个招呼,“走吧,来了!”于是,两人便一起朝雨桐的车子走去。

梦丝让孙江坐副驾驶室,自己则坐到了后面。雨桐戴着一副墨镜,看到孙江,把墨镜驾到了额头上。“哟,士别三年,刮目相看呀。”其实自从高二分班之后,梦丝和雨桐就已经很少注意孙江了。若不是这次相遇,梦丝和雨桐的生活中真的很难会想起有这么个人物来。

“你也变化挺大的呀。虽然整体没变,但眼睛里却多了份柔情。现在呀,可称得上是柔情似水的女汉子了。”

“你欠揍吧?”雨桐用拳头轻捶了一下孙江的肩膀。“坐我车还胡说八道。”雨桐驾好墨镜,发动车子,一脚油门,便驶远了。

雨桐这飞车开得真叫一个绝,只是吓坏了坐在副驾驶室的孙江,他张大嘴巴,手紧紧地抓住车把,心已经提到嗓子眼了。

“你想吃点什么,梦丝?”雨桐在后视镜里看了看梦丝。

“随便!”梦丝虽然在这里土生土长,但在外面读了四年书,基本也没怎么回来过。

“我最不喜欢听你说随便了。这最难伺候了!”雨桐嗔怪道。

“我知道有家店水煮鱼做得不错,去吃吃看,怎样?”孙江看不下去了,就自动请缨。

“你说呢,梦丝?”雨桐征求梦丝的意见。

“好呀,我也很久没吃水煮鱼了。”其实梦丝吃不了辣,但雨桐却很喜欢吃,再者也有碍孙江的面子,所以梦丝不能打退堂鼓。

孙江报上了地址,雨桐一脚油门便很快驶到了店门口。孙江吓得够怆,和梦丝先下车,雨桐把车泊好。

“女汉子开车也疯狂呀!”孙江望着车子的背影,不禁感叹。

“你呀,这张嘴还是没改。小心被雨桐听到了,到时给你几拳。”梦丝笑着,望着正朝自己走过来的雨桐。

“走吧,还傻等什么,我肚子都饿死了。”雨桐牵着梦丝的手臂往店里走。

一切都仿佛没变,梦丝与雨桐虽然在大学的时光里已分开了四年,但两人的习惯、两人的默契以及两人的依赖,还似以前一样。她们还是那么地深知对方,并体贴对方。或许这就是友情,它就像酒,越陈越香。

“这家店的水煮鱼做得真不错!”吃好饭出来,雨桐夸道。

“是很不错的。我跟志恒、鸿宇他们也经常会光顾这里,我们可是这里的常客呀。”

“是吗?”雨桐问。

“是呀。寒暑假我们经常一起打完球,就来这里聚餐的。”孙江回答。

“哎,鸿宇真是的,你们见面从不带我,还说几个大男人见面,我一个女孩家去干嘛。”雨桐有些生气。

其实,雨桐和鸿宇都是读的警察学校。在大学四年,由于两个人既是同乡又是同学,所以走得比较近。虽然之前鸿宇也谈过几个女孩子,但大学里的女孩子都挺现实,相貌、身世、家底都很看重,而鸿宇又是农村出身,家底不是很厚,所以女孩子也都很快另觅高枝了。只有雨桐,还是一如既住地守候在他身边。在大三那一年,鸿宇在一次失恋后,心里倍受打击,雨桐心疼地抚慰他。两个人坐在操场边的那棵樱花树下,那时是四月,正是樱花开得最浪漫的时节,在毫无防备、情不自禁中,雨桐的初吻被鸿宇夺走了。这一天虽然来得有些迟,但雨桐还是有点受宠若惊,从些,两人基本确立了恋爱关系。后来毕业后分配,鸿宇被分到了派出所,而雨桐的爸爸怕派出所太辛苦,所以让雨桐先到了交警大队当会计。

“不过,鸿宇自从分配到了派出所后,都挺忙的,也没怎么聚过了。”孙江说道。

“那志恒呢?现在干嘛?”雨桐看了看梦丝,忍不住问了句。

“他与何逸雪合办了一个美术培训工作室,两个人现在是形影不离呀。”说完之后,仿佛马上又意识到了什么,就立刻打住了。

雨桐又是一拳,孙江“嗷”地一声。“那你呢,有没有女朋友呀?”雨桐立即转开话题。

“你看我这样,做女孩子闺蜜还差不多。”孙江自嘲道。

“算你识相。”雨桐被他这么一说,倒是乐了。“要不,我把我家的白雪公主介绍给你,如何?”于是把梦丝一挽,看着她奸笑。

“别,大姐,我可还没玩够呢,不想现在就套上紧箍咒。”孙江投降。

“切,谁还稀罕你呀!”雨桐白了孙江一眼。“你还真当自己是宝呀。”

孙江嘿嘿嘿傻笑。

“梦丝,下午我还要上班,我不能陪你了。”雨桐有些歉意。

“没事的,以后我们有的是时间呀。”虽然雨桐有点女汉子的味道,但言语间还是有些小孩子气,她天真单纯善良没有心机。

“孙江,你呢,你到哪里?”雨桐问孙江,现在她的任务是送走他们,然后去上班。

“我明天也要卖身,没有自由了。但今天反正闲着没事,去志恒的工作室坐坐。”孙江感叹。

“好吧,那我先送你。”雨桐做了决定。

车上,梦丝没有说话,似乎特别安静。而雨桐则和孙江一起有说有笑。不知道过了多久,孙江指着前面的逸恒美术培训工作室说:“就前面,到了!”

雨桐唰地刹住了车,孙江说了声“谢谢”之后便扬长而去。梦丝望了一眼工作室的名称,神情有些黯然。

“是不是还有些难过?”雨桐看着后视镜中的她问道。

“哪有,走吧。”梦丝牵强地回答。

“别骗我了,你早就把答案写在脸上了。”雨桐发动车子。“对我,你还用得着伪装吗?”

梦丝看着渐行渐远的街道,心想,自己只不过是匆忙人群中与他擦肩而过的一个。或许,他对自己早就相忘于天涯了。然而,梦丝与雨桐都不知道,在她们车子发动时,在楼上的百叶窗里,有一双眼睛一直在注视着她们的离去。

“有些事,过去了就过去了,再也回不到从前的。可我们的日子还要继续往前走呀,不是吗?”梦丝看着雨桐,有些感叹有些伤感。

“你真的看开了吗?”雨桐这次把车开得很慢。

“有些事,不愿再做,因为结果早就苍白;有些路,不想再走,因为尽头没有了等待;有些人,不必再见,因为谋面只能伤怀。”梦丝低头冷笑。“这句话说得真好!”

雨桐知道梦丝的心里其实还没有放下志恒,这么多年,志恒还一直是梦丝心里的伤痛。

“你去哪里呢?宝贝!”雨桐问。

“你就在学校门口处把我放下吧,我想好好走走再回家。”梦丝说。

“没搞错吧,大热天的,就不怕中暑呀。”雨桐有些着急。“真的没地去,就去我单位陪我。”

“我可不想影响你工作。”梦丝笑笑。“没事的,你以为我还是当初的我呀。”

的确,梦丝已经不是当初的那个脆弱、娇气的梦丝了。自从她爸爸妈妈走后,梦丝靠着自己养活自己。由于爸爸生病时借了很多债,所以梦丝通过中介卖了自己家的房子还债。而自己的大学学费和生活费,梦丝通过做家教、写作投稿来赚取,而每年的奖学金也是梦丝的一笔无本收入。

“那好吧。”雨桐知道拗不过她。“今天晚上我跟鸿宇说过了,我们一起吃饭。”

“你跟鸿宇约会,我也去,会不会做电灯泡呀?”梦丝其实不是个喜欢热闹的人,自从她爸爸妈妈走后,她更习惯了与寂寞、孤独结伴。

“你怎么这样,还跟我分彼此了呢?”雨桐把车停在学校门口的街边。“我下班打你电话,到时我来接你。”

梦丝推开车门。“知道了!怕你终有一天会厌倦我呀。”梦丝走下车,正欲关上车门。

“梦丝,你带上伞。”雨桐在车内取出一把伞,递给梦丝。“你细皮嫩肉的,被太阳晒黑了我心疼的。”

梦丝笑着接过伞。“路上开车慢点!”关上车门,便向雨桐挥了挥手。

看着雨桐的车子已经远去,梦丝走在树荫下的人行道上。这里的一切似乎都没有什么改变,只是树木长得比以前高大了,树叶也更加茂密了。

一路走着,往昔的片断一幕幕浮现。和雨桐一起走过的,以及和志恒一起路过的。梦丝望着眼前长长的街道,川流不息的人群,她不知道哪一站才是自己停靠的港湾,哪里才有自己守候的温暖?

又来到当初那条自己最害怕走的黑巷,现在小巷的两旁都已经装上了路灯,再也不会像以前那么暗了。志恒曾在这里牵着她的手,慢慢地走过黑巷,走过那段青春的岁月。梦丝慢慢闭上眼睛,她仿佛还能感觉到志恒手心的温度。每走一步,好像志恒都还在身旁陪着她走。他看着她,微笑着幸福着,那笑容是那样的清晰,那样的真切,好似就在身旁。梦丝睁开眼睛,炎热的阳光把一切都蒸发掉了,包括志恒的影子。

打开伞,梦丝走出小巷,顺着街道往自己租住的家里赶。自从梦丝将房子卖掉以后,大学四年她都是住在学校的,包括过春节她也没有回来过。偶尔雨桐会去梦丝的大学看她,但她基本也都在忙着做家教。为了完成大学学业,她过得很辛苦。大学毕业回来后,雨桐通过她爸爸为梦丝租了一套60几个平方的廉租房。这样,梦丝才算正式有了个家。

回到家,在小小的客厅里,挂着梦丝爸爸妈妈的遗像。是它们陪着梦丝度过了这几年孤单无助的日子,看到它们,梦丝仿佛觉得爸妈还依旧在自己的身边。

早上出门时,梦丝把卧室里的窗户打开了,可以通通风。因为卧室朝南,所以现在的日头,肯定把所有的热气都逼进来了。梦丝马上走进卧室,把窗户关上,拉上窗帘。此时,她注意到了放在床头柜上,用一块白色蕾丝花布罩着的一块小匾。梦丝打开风扇,坐到床上,掀去布罩,小匾上呈现的是当年志恒为梦丝画的那副素描。梦丝抚摸着它,把它抱在胸前。

梦丝把素描又重新放回原来的位置,在床头柜的抽屉里,取出了一封信。这封信是梦丝的妈妈写给她的遗书,也是跟梦丝的最后决别。梦丝打开信件,妈妈的字迹又重新映入眼帘。

丝丝,我最亲爱的女儿:

对不起,妈妈走了!别怪妈妈自私,好吗?因为妈妈是那么地爱你,那么地为有你而感到骄傲。

但是,妈妈又太爱你的爸爸了。你知道,爸爸和妈妈从小就没人疼没人爱,所以我们只有自己疼爱自己。在孤儿院里,你爸爸从小就照顾我,看到有人欺负我,总会挡在我的前面。有时,为了保护我而被其他孩子打得头破血流。那些日子虽然被排挤,被冷落,但我与你爸却一直在长大。

我们的爱情没有甜言蜜语,没有鲜花钻戒,有的只是相守一生的承诺。为了让我与你的生活过得更好些,你爸爸一直很拼命地工作,很拼命地赚钱,因为他说保护我们母女俩是他的责任,也是他作为一个男人最起码有的能力。丝丝,知道吗?虽然你爸爸不高大也不帅气,但是妈妈却一直因为能拥有你爸,而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有时,你爸爸看着我,也会心疼地说:“杜敏呀,你后悔嫁给我吗?你这么漂亮,原本可以嫁得更好的。跟了我,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了。”其实,能与你爸相爱相守,是我最大的心愿,因为从小是他用全部的呵护来疼爱我,给了我阳光,给了我陪伴,也给了我生活下去的勇气与期待。一个人,知道哪一份才是自己要守候的温暖,那是一件多么美好而幸运的事啊!所以,我也曾对你爸爸说:“文天,是你给了我这种平静、温暖、自然的生活,我的余生只是渴望在窗前等着那个我爱的人回家。”我以为,我与你爸能一起走到很老很老。老到我们头发花白,老到我们牙齿掉光,老到我们再也扶不动彼此。于是,有一天,我们躺在床上,在一起回忆往事的时候,不知不觉幸福地满足地相拥着而逝。可是,我没能等到那一天。

丝丝,妈妈对于你是愧疚的,因为我没能做到尽母亲的责任。你才刚刚20岁呀,还是该被父母疼爱的时候,我不该让你独自面对孤独无助的日子。可是,我怕你爸爸一路上会孤单,会寂寞。没有我在等他,我怕他会迷路,听说那条路上很黑很黑。而女儿,你以后的路上会有阳光,会有灯光。

自从你爸爸走后,我每天晚上会看见他在孤儿院树下的那个千秋旁,抽着烟,久久不肯离开,我知道,他在等我。以前,你爸总是让我坐在秋千上,而他则站在旁边为我荡秋千。就这样,傻傻地注视着秋千上我那满足的笑容,他说这是他一辈子最浪漫的事。所以,我不忍心让他等得太久,因为这一生无论走到哪里,我都说过要与他结伴同行,不离不弃的。

丝丝,你能原谅妈妈吗?妈妈也想看着你大学毕业,看着你有一份好的工作,看着你带着你心爱的男孩回家。可是,你爸爸走了之后,我的星空早已被雨水淹没,自私的想法占据了我全部的思绪。这一生,我与你爸只做了半辈子的夫妻,不够长,所以我要追上你爸的脚步。来生我还要再做一次他的新娘。丝丝,祝福妈妈好吗?我知道,你爸爸还在那里等我。

妈妈走了之后,你要好好爱自己,照顾好自己。我相信,你会生活得很好。你会找到一个爱你的人,幸福地生活,就像爸爸妈妈以前一样。抽屉里那副素描我帮你去裱了框,就放在你书架上。你放在那个抽屉里已经很久了,看得出它对你很重要。因为小时候,你对自己喜欢的东西总是会仔细地放进抽屉,你说这样就不会遗落了。那几个字写得真漂亮,很苍劲有力,我想肯定是出自一位男生的手笔,因为女生的字相对娟秀轻柔。当看到这副素描时,我心里掠过了一丝惊喜,我知道我们的丝丝长大了,开始有自己的心事了。我没见过那个男生,不知道他够不够好?但从他写的字迹来看,他应该是比较稳重而又怀有责任感的人。如果他对你够好,妈妈不反对。爱是需要双方面的努力的,你也要学着去爱,去包容。这样,你的爱才会开花结果,不会成为追忆,知道吗?我觉得,一个人来到世上,不是为父母,不是为儿女,而是为了这个世上有一个等待的人,执子之手,与子携老。

好了,我的女儿,妈妈多么想再抱抱你,再亲亲你的额头呀。可是,我有点困了,我似乎看到你爸爸已经张开了怀抱。我走了,女儿,我真的很幸福,因为我能与你爸爸生死相随。哦,差点忘记了。你爸爸看病时借了不少的钱,都记在信下面的笔记本上了,难为你了,孩子。

梦丝噙着泪看到最后,落笔是爱你的妈妈:杜敏。

曾经梦丝怪过妈妈,怎么忍心扔下自己一个人,让自己孤孤单单地走在这个世上。可是时间久了,却只有对爸爸妈妈的怀念,以及对他们这份感情的敬仰。

梦丝似乎已经习惯了这份孤单,也不得不习惯。一个人的时候,她喜欢静静地坐在床上,一些往昔的记忆与思绪,随着这静好的时光一一拾起。

刚才还日头正烈,不一会儿功夫,却乌云密布,雷电交加,也许一场猛烈的暴风雨就要来临了。夏日的天气就是这样,雨来得快也走得快。不然古人怎么会写出“东边日出西边雨”呢。

梦丝看了看手表,已近16时。拉开窗帘,看着外面被乌云压下来的天际。阵阵雷电过后,雨倾盆而下。“夜幕人何处,雨落何时休”,梦丝在心里默念着。

手机突然响起,梦丝拿起手机,是雨桐打过来的。“喂,雨桐。”

“梦丝啊,这么大雨,你不会还在外面吧?”雨桐担心地问。

“我早已经回家了。你放心吧!”梦丝享受着被关心的幸福。

“那我就放心了,你在家呆着,下班我会来接你的。”雨桐说完便挂了电话。

梦丝望着外面澎湃的大雨,那些青春的回忆,那种青涩的感觉,似乎早已渐行渐远。曾经的一幕深情,一眸眼神,一句未出口的心语,随回忆起舞。梦丝的身体中似乎还留有当初相遇时的余温,青春的故事,在心中浓郁,从不曾褪色。

雨停了,斜阳照在被雨水冲刷过的地面,水蒸汽开始随空气蔓延。梦丝想着刚才在志恒工作室的门口,她也多么想和孙江一起,能进去看看他现在过得怎么样?他的美术班办得怎么样?她在梦中都在想着他的样子,他的眼神,以及他身上夹杂着汗水的味道。志恒,梦丝在心里千万次地轻唤着这个熟悉而遥远的名字。这个名字,已融进梦丝的血液里,生命不息,记忆不息。

不知何时,梦丝的手机又再次地响起。难道有这么晚了吗?梦丝心想。于是,赶紧接起电话。

“雨桐,这么快就下班了吗?”

“我已经在你楼下了。因为要来接你,所以我提早走了一会儿。”雨桐应道。“美女,你可以下来了吗?”

“好,我马上下来。”梦丝立即把手机放进包里,走出了房间。

雨桐的车内放着摇滚乐,而且整个人在随音乐轻轻摇摆。“对不起,雨桐,我忘记时间了。”

“一个人想心事了吧,傻样!”雨桐太了解梦丝,一语既中。“系好安全带,我们还要去接鸿宇。”

雨桐总喜欢开快车,她说这样才带劲,还说再不疯狂就老了。其实看着她风风火火的模样,她的世界是永远不会老的。

很快到了鸿宇的派出所门口,雨桐打了电话给他。不一会儿,他身穿一件T恤,下面配条运动裤朝这边奔了过来。

说实在的,梦丝已经有好多年没见他了。鸿宇跟记忆中的模样没什么多大的变化,依旧高大魁梧,很健康很阳光。

“嗨,鸿宇,好久不见。”梦丝摇下车窗先跟鸿宇打招呼。

“你呀,是我梦中的仙女,盼了这么久才下凡来的呀。”鸿宇打开车门,坐在车后座。

“你们俩再说这种肉麻的话,我的脚都酥得无法踩油门了。”然后便呵呵呵地笑着。

“雨桐,今晚打算到哪里招待我们的仙女呀?”鸿宇开玩笑地问。

“今天你请客,当然你说了算啦。”雨桐豪不客气。

“梦丝,你喜欢吃什么?”鸿宇认真地问梦丝。

“我随便的,鸿宇,我入乡随俗。”梦丝很谦让地说。“倒是我不好意思,打扰了你们的二人世界。”

“什么二人世界呀,我们都已经是老夫老妻了。”鸿宇还是和以前一样,喜欢调侃。“雨桐,你说是吧?”

“你个大嘴巴!总有一天,我要把你嘴缝上,没一句好听的。”雨桐嗔笑。

梦丝也跟着微笑。鸿宇报了一家餐馆,他说里面的家常菜做得很地道。

来到这家餐馆,三个人临窗而坐。雨桐与梦丝坐一起,鸿宇坐在对面。窗前的街道上,人流来来往往,都似乎在匆忙地赶着回家的路。雨桐为梦丝点了红烧土鸡块,咸蛋南瓜、糖醋排骨,还点了鸿宇爱吃的西湖醋鱼、咸菜青豆肉片,再加上一个店里的招牌菜三鲜特味汤。雨桐本着不浪费的原则,点了五菜一汤。

“梦丝,听雨桐说你和孙江现在成为同事,都回我们的母校教书了。”趁菜还没有上,三个人先聊会儿天。“哎,你大学里找了男朋友没有?”

“我的时间很贵的,所以他们都买不起呀!”梦丝笑笑。

“靠,该不是你对梦丝有什么想法吧?”雨桐望着无辜的鸿宇,开他的玩笑。

“我都有你了,有想法花儿也谢了。”鸿宇应付自如。“我想让孙江有些想法才是。”

“你也太会算计了,连我的人你都敢动歪脑子呀?”雨桐瞪大了眼睛。

“肥水不流外人田嘛!”鸿宇解释。“梦丝,你说是吧?”

“人家说厚嘴唇的人重感情,果不其然呀。”梦丝好似在夸鸿宇。

菜上来了,于是雨桐催促着梦丝动筷。三个人要了一罐鲜榨米汁,于是便开怀地吃了起来。外面的幕色已经降临,路灯照亮过往的人群。他们是在赶路,还是在逃避着孤独。在错落的人群中,梦丝仿佛看到自己的身影也在其中。

“说真的,鸿宇,你都说你与雨桐老夫老妻了,哪喜酒什么时候请我喝呀?”

此时,雨桐倒是含蓄地低着头,仿佛耳根有些发红。“哦,我们俩还小呢。何况我现在买新房的首付还没凑到呢,我总不至于让我的老婆跟了我之后,连个屋也没有吧?这样,不是太亏了我老婆了吗?对吧,雨桐。”鸿宇真的很会说话,梦丝心想。

又是一段时间的静默。吃好了晚饭,鸿宇表示今天吃得太饱了,要去运动一下。所以让雨桐开车送梦丝,自己打电话给孙江,约了他打球。

看雨桐的车子消失在街道上,鸿宇看了看表,估计孙江他们也差不多快到了。没过一会儿,一辆白色的保时捷停在了鸿宇的面前,是志恒和孙江来接他了。

“和谁一起约会呢?居然也不叫哥们一声!”孙江摇下车窗,冲着他喊。

“拗不过雨桐,他今天一定要我陪她跟梦丝吃饭呗!”鸿宇快速坐到了车后座。

“陪俩美女吃饭,你还嫌委屈呀。”孙江笑笑。“不过,中午两美女也陪我吃过饭了,我艳福也不浅吧?”

“哟,看不出来,你行动得比我还快嘛。”孙江坐在副驾驶室,鸿宇对着他的肩膀就是一拳。“刚才我还跟梦丝开玩笑,让她跟你发展发展呢?”

孙江收起了笑容,看了看志恒的脸。“你说什么呢,乱点鸳鸯!”

鸿宇看着孙江的表情有点严肃,知道他是顾忌志恒。“这有什么的,志恒,对吧?”

志恒只顾自己开车,也没搭理他们。

“人家志恒是守着美人窝呢,幸福着呢!”鸿宇又加一句。

“打住打住!”孙江看得出志恒心里有些不太高兴。“我们等下还是到我们学校的操场上去打篮球吧?你看怎样,志恒。”

“我没意见!”志恒终于回应了一句。

车子缓缓驶进了学校大门,停在了校园内的停车场内。三个人都穿着很休闲的运动服,孙江捧着篮球,一齐下了车。

校园里的篮球场,对于志恒与鸿宇来说,真的是太熟悉了。他们在这里流过多少汗水,付出过多少努力,往事点点滴滴在眼前一一闪过。好像那些记忆并未走远,就在昨天发生的一样。

鸿宇与孙江倒有说有笑,而志恒却只管抢球、运球、投篮,很少参与他们的话题。鸿宇与孙江觉得累了,坐在草坪上休息,而志恒一个人还在那里投篮。

“志恒,你想累死自己呀?快过来休息一会儿吧!”孙江喊着。

“你们坐吧,我想一个人再练会儿。”志恒回答。

“孙江,我觉得志恒今天好像不太对哦。”鸿宇才看出其中的端倪。

“你才看出来吗?刚才还乱说话。”孙江指责鸿宇。

“说什么啦?”鸿宇还没反应过来。“刚才我说错话了?”

“你又不是不知道,梦丝一直是志恒的敏感话题,你还起劲地说。”孙江提醒他。

“都这么多年了,而且现在志恒有了逸雪,难道他还有什么想法吗?”鸿宇不解。

“你觉得志恒真的喜欢逸雪吗?每次吃饭,他对逸雪总是不冷不热的。只有逸雪一直在维护他,紧紧跟随他。”孙江在这方面倒还很细心。

鸿宇沉默了一会儿。“难道他这样,对逸雪就公平吗?”

“讲公平的是买卖,不是感情。”孙江纠正道。

“孙江,告诉你,刚才我是故意这样说的。”鸿宇也不瞒孙江。“其实,我跟志恒做了这么多年的朋友,我怎么会不知道他的心思呢。这次梦丝回来了,他的心里难免会有起伏。我只是希望梦丝能快点找个男朋友,能断了志恒心中的念想。而且我更担心逸雪,她那样爱他,为了他放弃自己的前程。陪他度过那些最难熬的日子,跟随他考大学,选择和他一样的专业。这样的女孩子,难道不值得人心疼吗?”

“鸿宇,你在我面前说说也就罢了,可千万不能在雨桐面前露出麻脚呀。她可是你的正牌女友,再大度的女孩子都会吃醋的。”孙江很一本正经地告诫。

“我知道。我有分寸的。”鸿宇也知道自己很不应该,自己从高中起就开始暗恋逸雪,至今仍念念不忘。逸雪是他心中的白雪公主,比任何人都美丽善良、圣洁高贵。但他知道,逸雪心里只有志恒,所以他也只是在心里默默地祝福她,成全她。

孙江看志恒今天打球太过拼命,于是就站起来,马上接过他投的篮球。“打球也不用这么拼命吧?累不死你!”

“好久没打了,都有些生疏了。”志恒敷衍。

“出了这身汗也够了,我们回了。”孙江抱着篮球,又转头对着鸿宇喊道:“鸿宇,收工了!”

鸿宇从地上爬起来,小步跑到了志恒和孙江身边。夜里的微光,让人心神荡漾。青春的年华在无声中逝去,轻如这夜幕,摇曳着该有的或不该有的舞姿,随微光闪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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