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末元初,蒙古蹄铁踏遍欧亚大陆,所过之处屠城灭国。而南宋政权,最终在襄樊失守后,门户大开。
蒙古草原的腥风血雨终于在四十六年后吹进了江南,勤王义师,地方大族,独行侠客纷纷加入了抗元大军,最终,天意难测,皆以失利告终,异族入主中华,大局笃定。
蒙元统治下的中华大地被统划为四等人种,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作为世居江南的方家,在当时可算一时豪族,临安行在为蒙人所破之时,方家嫡宗血战连连,家主方天浩单人只剑,悍然斩杀蒙元攻城大将,宗脉子弟,与城俱亡。唯余旁系支脉留存,却大多没有躲过仇家和蒙人的追杀,消散在华夏大地。
我先祖方凌云本是偏房小妾所生,幼时聪慧,笔墨丹青无所不能。及至弱冠之年,精研天地数术,有通鬼神之能,所以甚得宗家所爱。城破时携随身书画一册,纹银十两,艰难逃生,自此遁入偏僻村落,娶妻生子,延续方家香火。
这故事在我幼年的时候曾经被爷爷无数次念叨过,从初始的好奇,到最终觉得乏味,二十几岁出头的毛头小子每次能耐心的听完,绝对仅仅靠着的是对长辈的尊敬了。
方家祖训,唯于此物有机缘者,方可继承祖先的传承之物。至于这所谓的传承之物是什么,爷爷却从未提及。
我老爹八十年代末下海,大浪淘沙被拍在了岸上,最终高不成低不就,靠经营小买卖维系一家生济。至于我那二叔,当年严打时候就因为误闯女厕所被判了流氓罪,无期徒刑,在大西北吃了快三十年沙子,放羊放的都快傻了。就算被放回了老家已有几年,却依然操着一口浓重的陕北腔,恨不得回答谁问题前都得喊声“报告政府”,搞的爷爷疼惜之余也未免有些无奈。
老爹对这所谓的“传家宝”倒无甚惦记,他本就是小富则安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团圆在一起,有肉吃有酒喝有牛皮吹,世界就是圆满的了。二叔在外受了多年的罪,回来后身体一天差似一天,愁的我爹恨不得攀到天上请仙丹,却也无奈。我每每回家探望时,都听见二叔念叨,一辈子没尽过孝,搞不好还要走到爹前头,让爹白发人送黑发人,下辈子也没脸做人了。
这时候,爷爷也只是一声叹息,吧嗒吧嗒抽着他的水烟袋。
二零一四年,我本着毕业就是失业的原则顺利从大学毕业,不顾父母反对毅然留在了生活四年的北方S市,送矿泉水、摆地摊、快递公司什么都干,每天规划人生忙碌的像个狂风中被摧残的风车,根本停不下来。
我也一直以为,某天我会如王大锤所描绘的那样,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向人生巅峰。
直到我遇见卜露露。
没错,如果我的人生也能倒带,我宁可嚼着麦炫冲回娘胎,哀求老娘再生我一次,哪怕换个性别都无怨无悔。甚至可以说,我的倒霉且邪门的人生,从二零一五年这个夏天伊始,被这鬼魅般的女子毫不留情的揭开了序幕。
S市被网友热评为新三大火炉,而此时的我就像火炉上架着的羊腿,不但被烤的吱吱冒油,还要面对行人的各种指指戳戳。没错,在这阳光明媚到刺眼的午后,朗朗乾坤,光天化日之下,我居然,被碰瓷了。
夭寿了。
地上的老大爷抱着我的车轮子指天画地的骂着当地方言,唯一的好处就是我听不懂,所以压力暂无。而唯一的坏处则是,前一秒还空旷的街道瞬间冒出一群听的懂的闲人,正眼神如刀的冲着我丢“卫生球”。
出警的警察叔叔抱着膀子抽着烟,还好这些位公仆们没躲到大树底下纳凉,否则今儿难说我还能不能活着走出这条小街而不被唾沫星子淹死。
纠结了大概两个钟头,太阳下到两点钟的位置,慷慨的挥洒着它的能量,一天最热的时间段里,抱着车轮的老汉,摇着蒲扇看热闹的闲人,手足无措的年轻“肇事者”,以及充当调解人的警察叔叔凝成了一副完美的画面,此时我倒不靠谱的想着,若是哪个记者随手拍个几张,是不是能作为《国人众生相》在报刊杂志或者网络上发表?
“小伙子,嘿说你呢,醒醒神儿,你们这点儿事也不至于走个交通队,直接谈赔偿吧。”警察叔叔终于忍受不了酷热的折磨开腔了。
我没吱声,必须承认,在伸头一刀认宰和继续缩头当王八之间的这种情绪转换我一向有些有些迟钝,只可惜不迟钝的人大有人在,又一片鼓噪袭来,我的头有些晕了。
“痛快点,要么送医院,要么按老爷子说的,赔两千块钱事儿了了。你别这么看我,这儿又没摄像头,我也不好判断你是不是超速了,地上确实是没刹车痕,不过你又没个证人,啊,对了,虽然你是电动车吧。”
我有些哭笑不得,且不说我一电动车在这各种违规搭建的地方能不能超速,若是我真甩出一片刹车痕来,眼前这叼着香烟的干吧老头子肯定不是坐在地上抱着我的车轮子了,丫的最终归宿是被我直接顶进火葬场。
两千块我掏的出,不过这钱冤枉的很,倒不如我直接把这二手车子扔下,拍拍屁股闪人来的痛快。想来这老头也是漫天要价,大不了老子着地还钱认了这倒霉,毕竟,真去医院折腾一趟,几个两千都档不住了。
主意打定,正当我准备发挥练摊时候的口才讨价还价一番,一个冷冷的声音插了进来。
“我能证明,是这老头子突然跳出来,摁住这呆子的车把自己躺在车轮下面的。”
声音不大,却有着不同的穿透力,一瞬间压过众人的聒噪声。我有些感动,这社会,妈蛋儿的还是有好心人啊。不过我特么哪里像呆子了?好吧,好吧。人家都见义勇为了,好男儿不是计较这个的时候。
“你谁啊,你说你看见了就看见了,我特么还看见这小子把老爷子顶飞了呢!”
“就是就是,哪儿来的毛丫头,大热天的一身黑,热糊涂你了吧!”
“少特么多管闲事了,法治社会讲证据,你有嘛证据啊!”
这时我才推着眼镜儿认真打量这发声的女子,黑长直的黑发披散在肩上,黑色的眸子绝不冰冷,却透着丝丝寒意,一袭黑色长裙,随着阵阵吹来的热风轻摆着,露出裙下白皙的小腿,而更诡异的是,她身后背着的画夹。
漆黑如墨,若不仔细看过去,这画夹甚至让人觉得已经和她融为一体。
“证据是有的,我已经画下来了。”女子说着拿下画夹,抽出一张画递到警察面前。黑色的画纸,红色的笔迹。我偷眼看去,赫然正是当时老头窜出来“此山是我开”的时候,笔触简单,却生动的跃然纸上。
只是这黑红的画面,当然让人觉得有些诡异。尤其,画纸的一角,三个娟秀的黑色小字更加吸引着我。
卜露露。
是她的名字么?
人群的嗤笑声更浓了,当然,若是照片,没准今天这碰瓷案还能有些波澜,不过几页画纸,就能拿来当证据?天方夜谭都没有这么讲故事的。
警察有些讪笑的看着女子,不知说什么好,那还坐在地上的老头,更是一蹦三尺高,张嘴就要开骂。
“你闭嘴,别骂娘。后面还有,自己看。”女子摊开画夹,一张张翻动着。
第二张画,第三张画,第四张画,第五张画。
五张翻完,老头子惨叫一声,分开人群,哭嚎着夺路而逃。
我看到,老头和我讨价还价,最终要求去医院。我看到,一辆救护车开来,把老头抬上担架,一路疾驰奔着医院而去。我看到,我骑着电车载着女子,后面跟着警察的摩托一路向前。我看到,突然一辆十三米半挂的货车突然从路口冲出,疾驰的货车打着方向轮甩向救护车的后排。我看到,一股浓烈的血腥味扑面而来,躺在后排担架上的老头子被甩尾的挂车拦腰砸断,嘶声哀嚎,内脏被砸碎的肉糜流淌了一地。
静,好静。
我看到了,警察叔叔也看到了,甚至站近了的闲人们也有不少看到了。阳光依旧浓烈,只可惜,所有人流下的,都是涔涔的冷汗,滴入炙热的地面,瞬间蒸发。
“呆子,还不走,想看画,我现在画给你看?”女子突然抿嘴一笑,跳上了我的后车座。
我敢发誓,包括警察叔叔在内,所有人扭过头看过来的姿势,都僵硬的好像被风干了两千年的木乃伊。而他们看向我的目光里,带着的竟特么是满满的怜悯和同情。
我只好更加僵硬的跨上小电车,发动,欲哭无泪的冲着自动闪开一条通道的人群挥了挥手,向家的方向骑去了。
以上,就是我和卜露露第一次相见的过程。
之后我才发现,这只是我们未来旅程当中,最最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