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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林之殇(2)

两辆车并排站着。孙老大和孙老三早停了拖拉机,眼睛直盯住越来越近的这伙人。俩人都没下车,跑也跑不过马。再说,拖拉机也不能扔在这里。心里明净的知道,是在干人家的地场,有些心虚。俩人本想尽快的把这片推完,生米做成熟饭了,再施展些软硬手段,想那王椿熠也没啥办法夺去。

“下来!”王椿熠把马勒住在拖拉机边上。斧子一指里面的孙老三,那寒光晃得孙老三一哆嗦。

“掌柜的,”孙老三在车里故意把袖子掳上去一点,露出一条纹刺得粗糙的蛇尾巴,就用那条胳膊拉开车门,然后把胳膊搭在膝盖上,颠哒着,扭头跟王椿熠说:“有啥事不好商量的,带这么多人来干啥?”

“你明知道,这里是我的地场,为啥还要在这里干!”王椿熠把斧头垂下。那斧子太沉,擎一会便胳膊酸麻。

“我的执照上,也有这面山坡啊!”孙老三慢悠悠的说,并不下车。

“你滚不滚蛋?”王椿熠用腿紧紧夹住了马,双手抓住斧子柄。大伙见气氛紧张,一个个都从肩膀上把棒子拿下来,抄在手里,围拢过来。

“你骂谁!老子混社会的时候,你还撒尿和泥玩呢!吓唬我,操!”孙老三抓住车门的把手,拉上车门,后一句话从门牙缝里挤出来:“这片地场,老子就干了,看你能咋着!”

拖拉机猛的轰鸣起来。大铲推倒的树,喀的一声倒下一排,差点砸到了站在车前的二五眼身上。

二五眼急跳开,惊魂未定,“我操你妈!”站那里只是骂。

别亚一侧身,拖拉机贴着经过身边。王椿熠想也没想,举起斧子向那车门的窗户砸去。哗啦一声,窗户粉碎。孙老三久经战阵,早有防备,看那斧子举起,身子急窜向副驾驶的位置,举手挡住头脸,碎玻璃溅了一头一身。

“老三!”那孙老大猛一声喊,砰的跳下自己开的那辆拖拉机,手里抄着一根尖利的撬杠。他的车停在孙老三副驾驶座这边,在他那位置看去,孙老三歪倒向这边,和玻璃的破碎声是同时发生的。先是红着眼睛,向王椿熠这边冲来,顿了一下,转身拉开孙老三的车门:“你咋样,伤着没有!老三!”

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王椿熠知道,要是打起来,必是一场恶战。扭头扫了一圈,见大伙都攥紧了棒子,神情紧张,瞪圆眼睛盯住那车。

“我没事。”孙老三坐起,晃晃脑袋,抖落了许多玻璃碴子,压低了声音:“他们人多,打起来咱们要吃亏。先回去!”

“姓王的,我回去了,”孙老三坐起来,脸贴在斧子砍出的窟窿上。窟窿不够大,盛不下那一张大脸,只露出眼睛鼻子,还有那恶狠狠往外蹦话的嘴:“我干了你的地场,你砸了我的车,今天咱们算扯平了,以后咱再见!”

“滚!再过这边来抢林子,砸的就是你的脑袋!”王椿熠觉得胳膊酸疼,把斧子横过来,架在马背上。

两辆车原地转了个圈,奔孙三的农场开去。大伙松了口气,拄了棒子,齐声冲着车屁股大骂。王椿熠看着车离开,神情凝重。他知道,孙三这样的人,是不会善罢甘休的。止住纷乱的叫骂,掉了马头,带大伙返回母猪林。

王椿熠嘱咐大伙继续干活,自己骑着马,把斧子扛在肩膀上,扞卫自己疆土的勇士一般,纵马回房子。

离老远,就看见来娣站在门口。王椿熠一下子觉得很温暖,也感动,还有一丝隐约的高兴。

“来娣,中午饭做好了吗?你咋在门口傻站着?”王椿熠把斧子扔在地上,蹁腿下马。

来娣一声没吭,有泪花在眼睛里打转。上下仔细看了王椿熠几眼,见没什么受伤处,一转身进了屋子。

“你走了后,来娣就想跟去。是我劝着,说去了也是白搭,还耽误事,她就一直站门口望着了。”大簸箕在锅台上忙活着,嘴也不停闲。

“小丫头,别担心,我命大着呢!”王椿熠笑了,去包里摸了个苹果递给来娣。来娣并不推辞,接过来,背过身,使劲使劲的咬,王椿熠看见,她抹了一把眼睛。

王椿熠发现,自这次进了山,一闲下来,脑袋里满满的都是肖影和孩子。身子刚挨上热呼呼的炕,就又是乱想。明年这时候,儿子就会爬了吧。他也会呲着两颗小牙,冲自己笑吧。真要当爸爸了吗,王椿熠傻笑。

中午大伙回来吃饭,王椿熠迷迷糊糊的正做梦。春天的花园里,他把孩子放脖子上扛着,跟肖影散步。天上有什么鸟在叫,好象是猫头鹰,他抬头看,脚下却一陷,踩进个坑里,身子急倒,孩子也甩了出去。

王椿熠啊的一声大叫,往前急伸手,醒来见大伙都乐呵呵的看着他。

“没事了,东家,他们再不敢来了。”二五眼抓起一个新出锅的馒头,狠狠咬了一口:“碱用小了,没老于头做得香啊!”

“大伙这几天干活的时候,加点小心。要是看见他们还进咱们这里抢地场,马上来告诉我。”王椿熠坐起来,揉了揉眼睛,晃晃脑袋,想赶紧把那梦忘掉。

“东家,要不,我们先干他们推出来的那片吧?不然谁知道他们又弄出什么妖蛾子来。”狼牙棒坐到王椿熠旁边的炕沿上,低头卷一根粗大的蛤蟆头。

“嗯,这主意好。不过,你们在那里干活,小心点,我看他们不会这样轻易就放弃的。”王椿熠也觉得这样好些。清理完了,莫非春天他们还能上拖拉机去耕不成!

干了五天,那边没什么动静,王椿熠渐渐的放下心来。就想着回城去看看肖影,也惦记她肚子里的儿子……他始终认为,那会是个儿子。

别亚跑上山梁,累得直打响鼻。这马爬山的时候,喜欢一气猛跑,一直到山顶。王椿熠勒住它,把速度慢下,骑光背马下坡,身子需使劲后仰,不然容易出溜下去。

远远的,有个黑点慢慢向这边移动。这会是谁?下了坡,王椿熠急打马奔过去。

越来越近了。王椿熠有点不相信,这佝偻着腰,不停咳嗽着的老人,会是前几天走的时候,那么精神头十足,那么干净利索的于大爷?可那衣服,不正是大爷吗!

“大爷,你这是怎么了!”王椿熠赶紧跳下马,搀扶起正弓腰急咳的于大爷。

“没啥,没啥!你要回城吗,东家?那就快赶路吧。”于大爷努力站直身子,一张脸瘦了许多,咳得通红。

王椿熠哪还有心思回城。赶紧抱起于大爷,往马背上送。鄂伦春猎马本就低矮,别亚又聪明通人性,见了这情景,把身子稍微一低,就用背接了于大爷。

“大爷,抓紧点棕毛!”王椿熠在前面牵着马,总是担心地回头看一眼于大爷。

大伙在山里干活,屋子里只来娣在忙。见于大爷回来,高兴得扯着大爷的袖子摇晃撒娇。及见了于大爷脸色,赶紧把笑收了,轻轻地把于大爷搀上热炕。

于大爷躺到炕上,却不是原来的平躺。侧着身子,膝盖和脑袋紧往一起缩,脸色苍白中透着青灰。

“先喝点水,”来娣泡了一碗黄芪茶,放炕沿上:“饿了吧,大爷?新馒头还没蒸上,等着,我给你烤一个去。”

“是不是,”椿熠看出,大爷好象受了什么伤。他能猜出来是怎么回事,却不知如何措辞,“是不是,他又打了你?”

唉……于大爷长叹了一口气,把眼睛紧紧闭上。一大滴泪水从眼角滑到炕上,哒的一声。

“大爷,别难过了。以后再去,我跟着你去,也好有个照应。”王椿熠有些不知所措,只觉得心里疼得难受。

一阵粮食烤出的浓郁香味飘来,来娣两只手互相换着,捧过一个烤得金黄的大馒头。王椿熠打小时候,就喜欢这样吃馒头。把剩的馒头,放柴火的余炭上,烤得喷香酥脆。吃完了那层金黄的壳,还接着烤它,总是吃那层酥皮。

“大爷,起来吃点东西吧。”王椿熠把于大爷从炕上扶起来,然后起身去翻出了一盒肖影给他带上的鱼罐头,打开,放于大爷跟前。

于大爷确实饿了。把那馒头放嘴里急咬,馒头干燥,噎了一下,引来又一阵急咳。王椿熠赶紧把茶水递上。慢慢吃慢慢吃,椿熠取了双筷子,横到罐头盒上。

一会工夫,于大爷就吃完了那馒头。又喝了两碗茶水,人看起来有了些精神。趔趄着身子,要去灶间帮来娣做饭。王椿熠和来娣赶紧拉住,扶回炕上。

“赶紧睡一会儿。”椿熠说着爬到炕里拉过个枕头。

“老于大哥,啥时候回来的?总不见你,还怪想的!”冬天寒冷,中午饭不能在地头吃。大伙吵嚷着回来的时候,于大爷已经睡了,眼睛紧闭,急促的喘息把唇吹得一鼓一鼓。大胡子进来,看那侧躺着的背影,就知道是老大哥回来了,几天不见,有些惦念。

王椿熠忙摆手,用眼光止住大伙的喧闹。于大爷却已醒来,看见这些熟悉的面孔,脸上活泛了些,刚露出笑,却被一阵急咳阻断。

大伙一见那脸色,知道病了,不再喧闹。都道,快躺下快躺下!

“还是山里好啊……”大爷眼睛一热,赶紧躺下,手遮脸上,掩饰住眼泪。

儿子。儿子。

王椿熠沉闷的叹了口气。他觉得,自己理解了于大爷的痛苦,那痛苦,定是无法想象,定是椎心刺骨的。

王椿熠每日里,用暖壶泡上满满的黄芪水,嘱咐于大爷只要渴了,就喝这水。

黄芪补气,效果明显。虽分布广泛,品质功效却是生长在越北方的越好。夏秋时,于大爷有闲空就去山里采些花和叶,并不挖根,本是给王椿熠和他家里人喝的,现在却王被椿熠全拿了出来。

“东家,你回城,定是有事。都是为我,耽误了这么多天啊!”于大爷每天都催促王椿熠回城,王椿熠不放心,自然不肯回去。山泉水泡黄芪花,加上跟大伙在一起,心情渐渐晴朗,于大爷看起来好转了许多,面色红润了些,只是咳嗽还止不住。

这天早上一起来,于大爷就去墙角抱起一桶用糖浸得透明的山丁子,连桶一起装进袋子,又把剩下的黄芪花和叶塞进去,仔细扎好袋子口。快走吧东家,把这些拿回去给家里人尝鲜!于大爷着急的面容,看起来恨不能推王椿熠出门一般。

“嗯,那我就回去。回来时给你带些治咳嗽的药。”王椿熠看着于大爷,见他走动已经轻松了不少,加上心里也惦记着怀孕的肖影,就一再嘱咐大伙照顾好于大爷,然后转身出去牵马。

“你还能以后永远也不登我家的门吗!”肖影用力拽了一下王椿熠的袖子。

王椿熠站着不动,他害怕去见那个面容冷漠的准丈母娘。肖影见他不动,手一甩,转身自己向黑暗的楼道走去。王椿熠愣了一下,赶紧跟上,低头默默的走在她身后。

大婶……椿熠的声音低得只他自己能听见。肖影的妈妈见王椿熠进来,面色立刻就冰一样的,把王椿熠冻在门口。肖影赶紧拉了他,俩人进到她的屋子。

“肖影,你真是没记性!这样的男人,你还跟着他!”肖影的妈妈见俩人进了屋子,心里火起,站门口大声喊道。

肖影进屋的时候,就把门关上了。她觉得累,是那种身与心同时袭来的累。躺在床上,紧闭了眼睛,妈妈的叫骂刺刀样的穿过屋门,扎着她,她却无处躲藏。

“椿熠,我们结婚吧。”肖影睁开眼睛,里面有些泪花在灯光下闪烁出忧伤。这话,她已经说过好多次了。

王椿熠觉得,这床像是长出了钉子,他坐不住,只想拉了肖影就走。王椿熠从来就没有问过肖影,她能不能跟他去山里。他知道,她不喜欢那里,是那种发自内心的不喜欢,也不可能接受那样的生活。

她是一条鱼,如果把这鱼放在草丛里,哪怕这草丛有美丽的鲜花,有和煦的春风,她也会窒息的。

“你明天,就去找个房子,什么样的都行。”肖影像是没有了力气,说完就把眼睛闭上,只长长的睫毛一抖一抖,有泪水流出来。

王椿熠坐在床边,用眼光拂着肖影。他现在有些困惑了,究竟是什么,让他的生活变得这样糟糕。是什么,让他深爱的肖影如此痛苦。他呆了半天,似乎知道了答案。

我的爱人,以后,我会好好对你的!他在心里说,耳朵却听见了自己的声音。肖影把眼睛睁开,红红的,看得他的心要碎了。

“尾巴!你回来咋不打个电话?”普列把怀里抱着的孩子交给他老婆。他老婆与王椿熠也熟,转身把孩子放进桦树皮做的摇篮里,赶紧泡茶,却不向以前那样递烟。

呵呵,有孩子在,不让抽烟了,普列笑得幸福。

王椿熠喜欢这个孩子。不像普列的皮肤那样黑,白白胖胖的。这孩子,有典型的北方狩猎民族特征,淡眉毛,细眼睛,颧骨高些,鼻子低矮,鼻头却调皮的翘着。不怕生人,王椿熠一逗他,就呵呵的笑出声来。有时候,王椿熠高高的把他抛起再接住,那孩子一叠声的笑,却把普列吓得直伸手:“操,尾巴,你等着,等你家有孩子了,我也这样折磨你!”

“又长大了不少。”王椿熠伏在摇篮边。孩子冲他笑,伸手够他。王椿熠把他小兽皮帽子上竖着的狍子耳朵折过来,拂弄他的脸,小家伙笑得胖脸蛋直颤。

昏黄的灯泡,把屋子涂抹成温暖的颜色。王椿熠喜欢这样的灯光,也喜欢走过长长的“院脖子”开门进屋的感觉。

“快弄些酒菜,我跟尾巴喝几杯!”普列支使老婆。

孩子睡觉早,酒桌就摆到了灶间。一盆手抓驯鹿肉,一盆柳蒿芽炖排骨。王椿熠最早在普列家吃这炖柳蒿芽的时候,总觉得它有股子难忍受的药味,待吃了几次之后,才发觉这东西的回味中,有独特的香,遂欲罢不能。

普列把两只茶杯倒满了酒,却先不喝,端了一杯到里屋去,拿筷子头沾了酒,轻轻往孩子的嘴里送。孩子把那筷子含住,吧吧的使劲啜。普列把筷子抽回,那孩子嘴一咧哭起来,赶紧又沾了喂他。沾了三次,孩子含着筷子睡了过去。这小子,能喝着呢!普列自豪的说。

驯鹿肉刚从锅里捞出来,还有些烫手。王椿熠抓起一块脊骨,几口就啃光了肉。确实饿了,也确实喜欢吃这肉。有些牛肉的味道,又多了些真正“肉”的感觉,原始淳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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