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行论坛中,我自己觉得凡是能够祭起“良知”和“理性”旗帜的言谈话语者,其通常是比较认真严肃地在思考、探讨或交流思想问题。当然,其行文语气和认识见解上的深浅,那应是另外一回事。
对于“良知”、“理性”这两个词语的定义,在我的意识中也不是很透彻,尤其是不敢坚信自己理解的正确。所以,在论坛上,凡见到与此相关的讨论,总是怯生生地亮出自己观点,谋求长者的批评,以利自己认识上的进步。
如果,能够从什么本体论或认识论上,来剖析“良知”、“良能”、“理智”、“理性”的范畴。那么,其或许会引起发聋振聩的效果,但也许更甚,或根本上相反。不过,我自己确实没有经过那份哲学性的系统修养。于是,只能从日常生活和业余学习而来的直觉认识上,来漫谈一下罢了。
因为,老百姓拉家常或闲聊时往往需要有个雷同“药引子”似的“话头”、“话把”。所以,就借助最近也在“嚷着、闹着、莫名其妙”地非要“内部交流”的某网站上的一篇我的相关此话题的跟贴整理出来,以表明心迹。
1、“真的良知是无我的。”(某网论者文中语)
“无我”和“无私”在词语外形上是有区别的,但用在维护“人类就应该有平等生存”和“公平、公正和自由竞争的权力”之面前;用在抉择“危害社会性公益、公德和群体及个人利害等大是大非”之面前,若其旨在强调那种因仗义执言而抛弃个人的一切利益甚至于生命的大无畏精神时,这两个词语的范畴应是统一在一起的。如果是在这样一层意义上,在这句“真的良知是无我的”的话语中,其“无我”二字,仍然是需要加以解释和说明的。
凡社会要存在和发展,必须所依从的道德,故而也常说“道德社会”。那么,这样的社会是否需要宣扬不断进步和变化的道德标准哪?一般人们都会给出肯定的答复。正因为如此,当我们认同了共产主义为人类社会最高社会理想时,“无私奉献、忘我精神”随之也就成为社会的理想道德标准。问题是达到这种标准的人应该去做些什么?什么人应以此为标准?赢得这种荣誉的人是否还需要给予“唯我”、“有私”的利益?当我们认识到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时候,国家媒体并没有就社会道德理想标准和现阶段道德标准的问题,做过公开化理论性的探讨和深入的说明。多少党员干部依旧信誓旦旦地高呼公而忘私和忘我奉献的工作精神。虽说即便除了死去的榜样和烈士之外,也不能就认定现实中已经不存在了这样高风亮节的人格。但是。真正能够这样去做的人或人们,是否都已经和必然赢得了公众、社会和政府的尊重和认同?而表彰的那些据说是已经达到这样标准并赢得荣誉和利益的那些人或人们,又是否就都“名副其实”了?
对于上述的疑问,即使是避开“以偏概全”的想当然。在今天也不难发现,若清楚地回答这样的问题,已经不是件很容易的事情了。当近些年来,从政府官员到企事业单位领导(大多数应是党员),因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败露、严惩和逃往的事实,在不断涌现的时候,究竟有没有人认真考虑到“他们其实也是受害者”。那么,他们受了什么害哪?弄清这里面的问题,可能才能找到解决这一现象和问题的根源。
宣扬和标榜“无私”和“忘我”的人或政党,既然敢于以此为信仰,就应该公开用行动,来实践自己的理想。首先,应做到把“享福、享乐和衣食住行上的便利”等等,这些凡普通人性民心简单明了的幸福要求和快乐设施,统统让给最一般的平民和大众;在让他们首先得到满足后,进而去实现其信仰中“与民同乐”的真快乐和共产主义的真幸福。或进一步言,只有广大民众幸福和快乐了,我们凡手中有“为人服务”证章的人们,也才会赢得那种理想和现实吻合而来的高尚而纯洁的社会人生之快乐。如果现实情况下,一时半晌地还做不到这一点。那么,不妨就公开探讨或“务真求实”地展开“究竟什么才是符合目前实际的道德标准或道德准则/法则?”问题之研究与宣传。
2、“理性是功利主义的,良知却与人的品性、禀赋有关。”(某网论者文中语)
理性是否就一定倾向于/或说就必是“功利主义”的?能够即刻做出肯定答复的,我想其应是不折不扣的哲学语境上“现代主义”中的实用主义者。当然,如果其追求“功利”的本意,实际是想说明要务实,旨在强调在科学性、物质性意义上的严谨和扎实。那么,这种对理性的理解,尽管有缺陷,但还是应给予肯定的。
在西方社会的政治权术中,直到今天实用主义依然是其灵魂。而且,讲求实用、实效和务实,不仅是政府,这在民众主流文化中,也是无需羞羞答答、扭扭捏捏的事实。尽管唯利是图、赤裸裸的实用主义,无论在何种国度和社区都会遭到抨击、抗议甚至暴动。但执著实用主义的实践,尤其伴随而得来的利益/利润,却可以适时地弥补唯“道义”所不能解决的损失。也就是说,尽管对于功利主义,我自己在感情上也不能即刻接受下来,但就社会的发展和认知思想的循环渐进的规律而言,接受实用主义的辖制和引导,经过这一站的停留和体验后,才有可能感受和体会出何谓更高级的社会文明。
在许多网站,尤其是学术性和标榜“哲学”性者,对于“良知良能”的话题及其问题,都不乏研究和关注者。这大概也是国内热衷哲学思考的人或人们,时常最能从这些讨论中,找到令自我欣慰和精神寄托的源泉之一。
知识分子和所有公民一样,都应该有良知良能和良知良能性的冲动。但知识分子,如果在国内能算得上是一个阶层的话,其应该首先是一个普通人群,进而才应是“圣贤村”的居民。知识分子作为思想最活跃的一个群落,其言谈话语所表达的不应仅是服务于或符合于自我品性、禀赋的人群。仅从这一层而言,以良知为基准,来研讨社会话题,是有其局限性的。又正是在这一层意思上,的确如上面言论者所应该进一步表明的那样,也就是其还应与“理性”结合起来。事实上,在此我还想补充说明的,就是其也要与低于“感性”的一些简单庸俗的“感觉要求”结合起来。至于这样一些结合是否会出现偏差、偏颇、偏离“真理”,而可能造成谬误泛滥等等的现象呢?我想真正涉及这里面的问题,却不是这种“结合”的错误,而一定是在“如何结合”上出了岔子,甚至就是在能否拥有“理性”和如何提高“感性”认识上,陷入了泥沼。
总之,视良知、良能必是先天、唯心的不免狭隘;视良知就是忘我而无私的更是误导;若单言理智、理性必是功利、唯物的,也并非准确无误。从直觉出发,用理性思考,起码是“务真求实”的人间正道,也才能有光明前途。
(2004年2月27日据2004/2/8于《槟榔园文学书院》跟贴整理。2014年9月21日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