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后面是好多孩子,年龄大小不等,有捧鲜花的,有的拿着印有明星头像的招贴画的,也拼命的往明星身边挤,喊着,叫着,那声音又尖又刺耳。
女明星被围得水泄不通,没办法又被人保护着退回车内。我估计他们打了报警电话,过了一会警察又来了。他们与警察商量了一会,没有上楼看我,而是在警察保护下走了。
女明星看我不成,我也没什么后悔的,也庆幸她没进来。要是她进来,后边那些我的眼里只有你的人谁也拦不住,非得把医院的楼板揭下来不可。我的病友和病友的家属怎么为难我,我不敢想象会出现什么结果。
女明星从此再也没有露过面,我也不敢有什么非分之想了。但是我的车祸的后遗症并没有因为女明星的消失而终结。
本人不管怎么着,好歹也算是一个作家,尽管我的书出版时费劲,卖时更费劲。我的名字虽然不如女明星的名字那样,到了“地球人都知道”的地步,但是把一个写字的和一个唱歌的放在一起,那些娱记们就有写的了。对他们来说,我们的车祸,是可遇不渴求的大事。
女明星光天化日之下撞了—位作家,这事儿似乎很富有戏剧性了。一个作家,不老老实实在家写东西跑到马路上干什么去?一个素质那么高、天天苦口婆心劝人遵纪守法做好人做善事的作家,怎么能去闯红灯呢?这事普通人用普通的脑袋,怎么想怎么觉得不对劲!
这对于那些苦于没有新闻素材的娱记们来说,这可是百年不遇的大事,也是让他们的报纸发行量暴增的前兆。于是老记们便把他们的敬业精神发挥到一个极至。关于我的车祸,就有好多个版本的独家专访。
第一个版本说,在明星没有成名之前,我们就认识,我一见面就被女孩的美貌所吸引,于是就答应她让她一夜间大红大紫。于是我们便有了相见恨晚的感觉,仿佛各自都找到了前生的债主,拿着发黄的借条要对方今生还本付息。
从那以后我们就眉来眼去,有了心领神会,有了半推半就,有了从心灵到肉体的切磋。谁知道我只不过是只练嘴皮子的家伙,只能把女孩变成家庭妇女而不能变成星。女孩认清我的本来面目之后,另找高人。
女孩大红大紫之后,我是色心不死,拿着当时我们的春宫照片找到女孩,提出两个条件:一是要她和我保持原来的关系,做到一召即到;二是我们断绝关系,但要我赔偿500万精神损失费。如果这两个条件她都不答应,我就把我们之间的事写成书,并附上我们在一起所有的见不得阳光的照片,卖给中国第一大做盗版的书商。
女明星无法答应我的条件,于是羞恨难当,情急之下便有了杀人灭口的行动。谁知我命大福大,她并没有得逞。至于后来将发生什么事情,本报拭目以待。
看到此报道最郁闷的人,应该是我的老婆。她一直认为自己的保卫工作做得很好,几乎到了房微杜渐,万万没想到枕下有一颗可以毁灭一个城市的炸弹。这颗炸弹终于爆炸了,炸得老婆五脏俱裂,肝胆不存。
人就怕没脑子,可我老婆就是没脑子。她不但没脑子,而且爱吃醋,总认为自己的老公和千年人参似的,在谁的眼里都是—个宝。
老婆把那张报纸还没看一半,醋坛爆炸,醋沫横飞,气冲冲的来医院找我。进屋二话不说,一把把我从床上拎起来,伸手就是两个嘴巴,恶狠狠地问道:你行啊,你可以啊,保密工作做的不错啊,隐藏得够深的。赚钱不多泡妞的水平不浅啊,这么—个大美女都能搞到手,比这再差一点的估计没少弄啊,说,你和多少女人上过床?
我说:你这是哪儿跟哪儿?你有点鉴别能力好不好?怎么这么弱智呢?是,我承认男人没好东西,但这种高造价的错误是我想犯就能犯的吗?我到是想犯呢,我犯的起吗?我的肚子:都填不饱呢,哪有心情思淫欲呢?
老婆又一个大嘴巴抽过来,抽得我眼前星光灿烂。她愤愤地说:我有鉴别能力我不弱智能嫁给你吗?像你这种人,就欠一下子被撞死。你要被撞死,老娘拍拍屁股就改嫁!你等着你的那些小妈来伺候你吧!老婆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个毅然决然。
第二个版本是有事实根据的。因为我被女明星的宝马车撞了以后,经过大家呕心沥血的推敲推理故事后面的故事,我的书不知不觉的在市场上走俏,上图书销售排行榜的上榜,脱销的脱销。当时我求爷爷告奶奶才出的书,都成了出版社的摇钱树。社里的编辑和发行都乐屁了,因为印我的书就和印人民币一样。
正版书热卖,导致我的书很荣幸的遭到盗版,因为我的书以前求人家盗人家都不盗的。好事还在后面呢,很多家出版社的编辑都拿着礼品瓜果到医院来看我,对我毕恭毕敬,先是老师后是兄弟,最后求我写一本书。如果没有时间写,凡是以前写的,不管什么东西,只要是我写的,都可以出版,版税—个比—个高,更有魄力的社长,也屈驾光临,把现金支票都拿来了。
在京的同行,为此气得肝疼胃疼。因为我写的东西在他们眼里,只能用四个字评价:什么玩意儿!我写的东西,是应该永远得不到出版的,就算是能侥幸的出版,也是臭遍大街烂遍小巷的。
我写的东西能让市面上一时间洛阳纸贵,没有猫腻儿打死人家也不信。于是就有知情者披露了这其中的内幕。
知情者言,我为了使自己的文字垃热销,可谓是绞尽脑汁用心良苦。为了引起新闻媒体的关注,我千方百计地想把自己的名字和女明星扯在一起,于是对女明星进行二十四小时的跟踪,施苦肉计导演了那场车祸。
在出车祸之前,我早已和女明星约定在先,只要她肯拿宝马撞我,而且不能撞死,只要我出了名,只要我的书火了,我的版税四六分成,我四她六,共同发财。女明星本来不同意,但禁不住我又磕头又作揖的苦苦哀求,才肯答应我。
对于这件事,我是有口难辩的,的确,在女明星开车撞我之后,我的书,已经出版几年的书才开始热销的。我能引起人们的关注,我的事能让劳动人民念念不忘,茶余饭后议论得没完没了,和女明星脱离不了干系。我对此只能保持沉默。
我沉默的原因并不是我有多么的高尚,那是我希望别人这样永远地瞎猜下去。现在,越离谱的事是越有人关注,越关注我的书就越好卖。我还习惯别人关注了,一天在报纸上见不到我的名字,心里还挺不是滋味的。反正受益的是我,咱也不能得着便宜卖着乖啊。人家的嘴巴长在人家的脑袋之上,我的腿长在我的肚子之下,他说他的话,我走我的路。
不过我也因此遇到过麻烦事,就是有很多所谓的追星族经常来医院骚扰我。他们来医院的目的,就是求我告诉他们女明星的电话和通讯地址,或者让我转交他们献给女明星的礼物。
说实在的,我根本不知道女明星的电话,更不知道人家住在哪里。面对这些孩子,我的嘴皮子都说破了,可人家根本就不信。看到在我这里达不到他们的目的,就对我破口大骂,用汉字里最有伤害力的字眼攻击我,恨不得把我骂晕骂死才解心头之恨。
有个男孩,根本不顾我是有伤在身之人,一把就把我的衣领揪住,用非常嫉妒的眼神看着我,愤愤地说:你老小子真他妈的幸运!我为了和女明星近距离的接触,从爸爸妈妈那里三天两头的骗钱,自己不吃不喝省吃俭用,为了花钱看她的演唱会,不上课去她有可能去的地方,可我从来就没和她说过话,握过手。你算什么东西,她的歌你一首也不知道,她的演唱会你一场也没看过,她居然还能来看你,你说这公平吗?
看那架势,我走在马路上挨车撞也成了上帝的垂爱了,也有人嫉妒,也有人愤愤不平。看来我这是惹人了,动了自己不应该动的奶酪了。
从那以后,就有人天天在我的病房门口叫骂,有勇敢者拿砖头砸我病房的玻璃,闹得同一病房里的病人把我看作是惹祸的灾星,有毒的祸根。
好不容易等到追星族和我善罢甘休了,成群结队的律师又找上门来。他们来,是为我伸张正义的,有点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的架势。
有一个律师我认识,就是因为那次我弟弟的摩托车的事找过他。那时,人家神气着呢,开口就要经费,那报价对我来说简直是天文数字,弄得我都发下血誓:屈死不打官司,冤死不告状。
律师这次来,友善得让我浑身起鸡皮疙瘩,然后又是一腔正气,再三向我保证,哪怕是上刀山下油锅,也要为我讨回公道。
我说我没钱,打不起官司。再说,我都发下血誓了,屈死不打官司,冤死不告状,违背誓言我是要遭到报应的。
那律师非常痛快而又诚恳地对我说,伸张正义和维护法律的尊严是一个律师的天职。我们为民打官司,绝对不是为了钱,钱在律师眼里还不如粪土。我这次是义务给你打官司,分文不取。
他接着说,你是优秀的作家,这么多年来为广大读者写了不少优秀的作品。这次车祸,幸亏没酿成什么血案,否则将给中国文坛带来无法估计的损失。我知道你是有很高修养的人,万事不和人计较,但是这次车祸给你造成的损失和伤害,也是相当巨大的,你可以因为对方是一个明星,有复杂的社会背景而背屈含冤,但我们做律师的不答应,中国的读者更不答应。
我说我不可能打官司,打我也打不赢,因为错在我,再说那女明星对我也是做得很到位了,看在我的书一而再再而三的脱销,我也不能告人家。
无论我怎么说,那位律师还是不依不饶,非坚持让我打这场官司不可。那架势,好像我不打这官司,他立刻就会失业,就会死掉下十八层地狱一样。最后他简直要给我跪下了:大哥,我给你钱行不?只要你同意让我代理你的官司。
官司,最后我也没打。一次车祸,不知道是把我撞明白了,还是撞傻了。但我还是明白一个道理,没事千万别闯红灯,挨撞也不能挨宝马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