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出自北齐·魏收《北史·魏诸宗室·河间公齐传》:孝文帝曰:“洛阳我之丰、沛,自应分路扬镳。自今以后,可分路而行。”
这个典故讲的是元志与李彪抢道的故事:
南北朝时期,北魏的皇帝孝文帝很赏识河间公元齐的儿子元志。元志聪明过人,饱读诗书。他很有才华,就是性格很骄傲,是洛阳县令。孝文帝迁都到洛阳后,洛阳的县令自然显得更加有权威了。他更加傲慢了,在朝廷中看不起那些学识不高的达官贵族,可是,他那么有才能,别人也拿他没办法。
有一天,御史中尉李彪带领一大队人马出行,发现前面不远处也有一队人马浩浩荡荡地前进。李彪派人前去打听究竟是哪位官员,去的人回来说是洛阳县令元志。李彪一听就生气了,他心想:我怎么说也是个比他大的官僚,论官职我比他大,论规矩也是他给我让道啊。当时的规定是下级官员要为上级官员让道。
这边元志的驾车马夫对元志说:“主人,咱们还是让道吧。”谁知,元志也很生气地说:“凭什么让我给他让路?”
李彪命令车队加快速度,没想到元志的车队也加快了速度。两队人就大声争吵起来。双方互不相让,最后只能找孝文帝评理。
李彪把前因后果报告给了孝文帝。然后理直气壮地对孝文帝说:“我身为中央官员,御史中尉。他元志只是个地方长官,按照规定他就应该给我让路。”
元志一听,一点也不退缩,也理直气壮地对孝文帝说:“我是皇帝亲自任命的地方长官,你在我的都城中只不过是一个把户籍编在我洛阳的百姓。”
你一言我一语的争得面红耳赤,孝文帝也为难了,认为两人说的都有道理。在场的大臣都不好说什么,生怕得罪了任何一个人。最后,孝文帝说:“洛阳是我的京城,以后你们分道扬镳,各走各的不就行了吗?”
据说,两个人一回来,元志就马上派人去街上丈量尺寸画上线,从此两人各走一边。
分道扬镳是指分路行走,互不干预。后来人们常用来表示志趣不同,性格不同,目的不同而互不相干。也指原本在一起的两个人变成了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