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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猛禽

或许,猛禽的某些品格正是人类自身所缺少的。

我们这个时代,多一点威猛和刚烈的东西,没有什么坏处,别让理智毁灭了激情。

有的时候,有的场合,人还不如鸟。

正是北方的深秋季节。

一个黑点在高高的空中滑动。渐渐,那黑点由模糊到清晰,由一个逗号变成了一朵云。对于鸟们或者兔子来说,那朵云便是恐怖的信号——鹰来啦!

谁家的鸡也意识到了危险,拼命奔逃着,一头扎进了附近的谷垛里。直到危险消除,才敢小心谨慎地露出头来。

鹰实在是太厉害了,它那双大大的向前直视的眼睛和吓人的钩嘴,是它常常捕猎成功的秘密所在。鹰眼极其锐利,清晰度是人眼的8倍,所以即便在高空飞翔,地面上的一切也会尽收眼底。而那钩嘴则只是在撕食猎物时发挥作用。

爪子是鹰捕猎时的重要工具。在湖面的上空,鹰如果发现水里的鱼,它便立刻俯冲下去,用它那副长爪把鱼从水中提起抓走。

在故乡的山谷里、湖岸边,我常常意外地拾到一些鹰剩,那些鹰剩有的是被鹰挖去眼睛的野兔,有的是肉被吃得光光的野鸡骨架子,或是被掏空内脏的又肥又大的草鱼。

乡下的日子是拮据而清苦的,每有鹰剩提回家去,总是件令全家人高兴的事情。若是野兔,母亲就用开水将毛褪得干干净净,然后用菜刀连肉带骨头一起剁成末末,再加进大量雪里蕻咸菜,入锅炒熟,盛到坛子里,足够我们吃一冬天的了。若是草鱼呢,母亲就用刀背把鱼骨捣烂,然后入锅用文火慢慢地熬,约小半天的时间,出锅冷却,水晶一样的鱼冻就算熬成了。

爹最爱吃妈熬的鹰剩鱼冻,他说那是下酒的上等美味。于是就唤我去村东头的孙寡妇的小卖部打酒。有一次,我看见孙寡妇趁人不注意,往酒坛里兑了一瓢凉水。我明明看见了,却没有给她说破。

我把酒提回家,说:“这酒里可能有水。”爹说:“是吗?我看看。”爹往碗里倒了一些酒,然后用划燃的火柴往酒里一点,酒“噗”的一声就燃出蓝色的火苗,而碗边却滋滋地响个不停。爹说:“不碍事,还是酒比水多。”

爹把妈端上来的鱼冻用筷子夹给我一块:“吃噢!”我把鱼冻含在嘴里,不忍咀嚼,为的是能让那美味在嘴里多停留些时间。

唉,在那困苦的岁月里,因之鹰剩,我们的生活也多了一些盼头。放学回家帮大人们忙完一天的农活,我就坐在山坡的高处,两眼直盯住空中的苍鹰,一见它向什么地方俯冲,就提着篮子拼命向那里狂奔,跑到跟前,把鹰赶走拾起鹰剩,然后用篮子罩住脑袋就往家跑。

爹说,鹰攻击人时总是先抓眼睛。我怕鹰反扑抢它的食物,就想出这个办法保护自己。爹看到我这个样子哈哈大笑:“小子,有种!”

鹰擒兔的场面极其惊心动魄。那是个响晴的天,我正在山崖上寻找三天未归的山羊,却见一片云影在眼前滑来滑去。抬头一看,是只觅食的鹰。顷刻,那只鹰兴奋得哇哇直叫,原来它发现了山崖下牧场上的一只野兔。这时野兔也发现了空中的鹰,吓得大耳直竖,兔子飞腿打个垫步,纵身就跑。

鹰哪里肯放过就要到嘴的猎物?砉的一声,俯冲下来,扑哧一翅,就把兔子打个趔趄。兔子翻滚着爬起来,又拼命奔逃,鹰再次俯冲,咬住兔子的头部,又是一翅,接连几下就把兔子扇得晕头转向。鹰看时机已到,流星奔月般扑向兔子,一爪抓住兔子的后背,锋利如钢的爪子深深扣进兔子的皮肉。兔子略一扭头,鹰伸出铁钩似的嘴,啄瞎了兔子的双眼,兔子哀鸣数声,四腿乱蹬……

生命的目标是食物,吃或者被吃——这就是大自然的法则。

我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哪里还顾得上拾鹰剩。

鹰虽骁勇,但遇上狡兔,鹿死谁手就很难说了。久经沙场的狡兔,面对骄横的鹰常常表现得镇定自若,在鹰扑来的一刹那,它就势一滚,腹部朝天,四腿收缩,然后后腿猛力一蹬,就能把鹰的嗉子蹬裂。嗉子是鹰的食囊,鹰受到致命的一击,疼痛难忍,惨叫一声,带着一股疾风,钻上云天,少顷,一个倒栽葱,“噗”的一声便摔死在地上。

兔子蹬鹰的故事不知被老辈子人讲述多少遍了。不过,若是赤手空拳的人被猛禽啄住身体的某个部位该怎么办呢?若干年前,我曾读过奥地利作家卡夫卡专门写的一段有关猛禽的文字,原文找不到了,但大意我还记得:

一只猛禽啄住了卡夫卡的双脚,鞋子和袜子都被那只猛禽啄破了。一位猎人从这里经过,说:“你为什么不把它赶走?”卡夫卡说:“这猛禽力气太大,我赶不走它。”猎人说:“这好办,只要一枪就能把它结果。”卡夫卡说:“求你帮帮忙。”猎人说:“我回家取枪,你再坚持一会儿。”等了半晌,猎人也没有来,情急之时,卡夫卡的脚上喷出一股鲜血把那只猛禽呛死了。

起初,我并没有读懂那段文字,后来终于弄明白了——鲜血是卡夫卡最后的武器,这是生命的强光中不可摧毁的东西。

再说鹰剩。

那次,我到山谷中拾鹰剩,结果鹰剩没有拾到,倒是拾回一只鹰。那鹰的双翅折断了,嗉子也被挑开了,浑身是血迹和泥巴。可见,鹰一定是遇见了劲敌,经历了一番鏖战,不然就是另外一种结果了。

《龟兔赛跑》是大家熟悉的童话,可是,在生物圈的链条上,很难想象鹰与龟之间有什么联系。一位湖南朋友却告诉我,鹰与龟斗法,十有八九被降服者是鹰。在湘南的大山深处,有一种白龟个体仅有五百克左右,壳硬如铁,尾坚如锯,一遇上危险情况,就把头缩入壳内,一动不动。当鹰在山谷中飞翔觅食时,白龟即放出奇特的腥臊气味,鹰一闻到这种气味,便兴奋不已,于是一头冲下来,用利嘴向龟乱啄。当它啄到龟头处,龟即用利嘴迅速钳住鹰的坚喙,任凭鹰怎样挣扎也抽不出来,无奈,只好带着乌龟一起飞向天空。在空中,鹰边飞边甩,而龟则弯转坚利的长尾向鹰腹猛刺,鹰受伤后越飞越低,最后,跌落地上。这时,龟便用长锯尾把鹰的头颈锯断,再把翅和脚爪锯下,然后一块一块地吞进肚子里。

鹰肉是龟的美味。而爹说:“鹰肉是不能吃的。”爹把我拎回的那只鹰扔到柴火垛上说:“老鼠、蛇、蚯蚓,还有死人都是鹰的食物,谁知道这只鹰吃没吃过死人?”

“吃死人?”我的喉管里像是有一只苍蝇在那儿蠕动,胃里的东西直向上拱,终于还是没有吐出来。

爹说:“西藏的天藏就是把死人扔在山里喂鹰,鹰吃了死人肉后飞走,就把人的灵魂带到天国去了。”爹仅识几个字,但见识却蛮宽的。爹是个木匠,在乡下,木匠是相当受人尊敬的手艺人。

“哦哦……”立时,我感到那鹰简直是不可思议的怪物,只觉得一股恐惧的凉气向我袭来。

“走,把它埋掉。”爹拎着那只鹰扛着铁锹头里走,我怯怯地跟在后面,脑子里尽是些可怕的想法。从此,我再也不去山谷里或湖岸边拾鹰剩了。

次年春天,埋鹰的地方长出两株挺拔的向日葵。远远望去,墨绿墨绿的叶子就像鹰的翅膀。

不拾鹰剩了,但“老鹰捉小鸡”的游戏还是常玩的。据说,这种游戏是满族儿童模拟老鹰捕捉小鸡的各种动作编排的。

前些年,我回东北老家探亲,见这种古老的游戏仍在民间流传:

场院里一大群孩子在孩子头的吆喝之下列成一队,后者扯着前者的衣边,排头的扮成“大鸡”,其余的都扮成“小鸡”。队外那孩子头扮成“老鹰”。游戏开始,老鹰抖动双臂,作振翅状,然后小鸡与老鹰相互问答。

小鸡:“大哥大哥你干啥呀?”

老鹰:“找猫呢。”

小鸡:“找猫干啥呀?”

老鹰:“猫把锅台后的猪腿叼走啦!猫呢?”

小鸡:“猫上树啦!”

老鹰:“树呢?”

小鸡:“树叫火烧了。”

老鹰:“火呢?”

小鸡:“火叫水泼啦!”

老鹰:“水呢?”

小鸡:“水叫牛喝了。”

老鹰:“牛呢?”

小鸡:“牛上天啦!”

老鹰:“天呢?”

小鸡:“天塌啦!”

老鹰:“好啊,那就抓你吧!”

说到这儿,“老鹰”开始抓“小鸡”,大鸡便张臂阻拦保护“小鸡”,“小鸡”随之躲闪,而狡猾的“老鹰”总是能寻找机会穿过阻拦的防线,抓住队尾的“小鸡”,捉住后作吃状,然后再抓,如此这般直至抓完吃到“小鸡”为止。

这虽然是个游戏,但却从另一面反映出满族文化中鹰崇拜的影子。

看着孩子们的游戏玩耍,我仿佛又回到天真烂漫的童年,终于也张开双臂加入到孩子们的队伍中去……

一方水土一方人。鹰的许多品质已融入北方民族的性格中——勇敢、强悍、刚烈、进击、向上……对我们的孩子从小就培养这种品质,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

或许,现代社会的孩子们缺少的正是这些可贵的东西。

鹰是威猛的,而人所具有的不单单是威猛。

八月松花冻,

家家打角鹰。

山边张密网,

树底系长绳。

“打鹰”即是捕鹰。每年8月开始,至12月,是北方满族人捕鹰的季节。我们村里的张三炮不但枪打得准,捕鹰也是一把好手。他在距鹰经常栖息的大树五六米的地方,掘一土坑,人潜伏在里面。当月朗星稀之夜,树上的鹰昏昏欲睡。张三炮便将点燃的一支老旱烟,深深吸一口,抖动一下,鹰见火光,骇然惊醒,环眼暴睁,张三炮已将烟头捂在手里。鹰见没有什么动静,就又进入梦乡,未及睡熟,张三炮又抖动一下烟头,鹰复惊醒,不能入睡。如此这般,把鹰搅扰得整夜不得安宁,万分恼怒。

张三炮见东方天际已露出鱼肚白,便把腿上系着绳子的公鸡撒将出去。怒火满腔的鹰误以为这一夜的好梦未能做成,都是这只公鸡搅扰的。它双翅一抖,唰的一声向鸡扑去,哪知这一扑正中了张三炮的计——他早在那儿布设了一张丝网。

当然,张三炮捕鹰并非为了食鹰肉,而是通过一系列过程把它驯化成猎鹰。大雪封山的日子,张三炮只要挥挥手,猎鹰就把下酒的野味顷刻间搞来了。

猎鹰又是飞机的卫士。机场跑道附近总是有许多飞鸟,它们对飞机的起降构成了严重威胁,因为它们很容易被飞机的发动机吸进去。早在一百多年前,人类就开始驯化猎鹰解决这个难题。猎鹰的攻击性和威慑力量足以使其他鸟类远离机场。

鹰能干的事情可真不少。

鹰中之王当属海东青。

《柳边纪略》载:海东青者,鹰品之最贵者也,纯白为上品,白而杂他毛者次之,灰色者又次之。

《三朝北盟会编》曰:“海东青冱者,出五国,五国之东接大海,自海东而来者,谓之海东青。”这里的五国实际上就是俄罗斯远东地区的哈巴罗夫斯克一带。海东青虽然身体娇小,但却俊健,生性十分凶猛。

《幽明录》中记载着这样一个神奇动听的故事:

楚文王少时雅好田猎,尽收天下快狗名鹰。一日,有人献海东青一只。顷刻,云际有一物,凝翔飘摇,呈现白色。海东青见之,即刻振翅高飞,直上云霄。须臾,羽落如雪,血落如雨,一大鸟堕地。鸟翅展开达数十里,喙边有黄。经博物君子辨认,为大鹏之雏。

这个故事的本意说的并不是雏鹏之大,而是以反衬的手法赞美海东青搏击长空的神功。

金代女真贵族也视海东青为珍贵之物,凡是流放到东北边远地区的犯人,谁能捕猎海东青不仅可以赎罪,并能获得重金。清朝统一中国之后,清廷在宁古塔设鹰把式十八人专事捕鹰活动,所猎之鹰一律呈进朝廷。

《大清会典事例》记载:“顺治十八年议准,凡鹰户投充新丁,有交海东青者,每架可折银三十两,另赏银十两,毛青布二十匹;而交普通鹰者,一等鹰每架折银十五两,二等鹰十两,三等鹰五两,四等鹰和体长尺余、只捕小鸟的鹞子,折银仅一两。”

辽东、黑龙江一带是呈进海东青的主要产区,其他地方鹰户捕海东青,皇帝也谕令照例赏赐。

每当秋高气爽,禽兽肥美之时,康熙皇帝总要到木兰,行围射猎。

在上万人的狩猎队伍中,鹰手们挽弓架鹰,威风凛凛,场面极为壮观。“欧嗬嗬——”八旗官兵齐声呐喊,康熙皇帝引弓射猎,鹰隼出去必有所擒。

康熙皇帝很有一手,实际上他是借围猎来搞声势浩大的军事演习。这样,既可以震慑边关的外敌,又可在体魄上和精神上强健大清帝国的八旗官兵。

然而,若干年后,木兰围场鲜见那种万人围猎的壮观场面。荒草凄迷,月落乌啼,康熙的子孙们渐渐冷落了威猛的海东青和那些强悍的鹰。因为,此时他们已被一种叫罂粟的东西整日弄得有气无力,病恹恹了。

沙漠里不长罂粟,沙漠里有骆驼和石油。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世界各地的猛禽都在向中东的沙漠地区汇集。不是它们自己飞去的,而是被走私者用皮囊和背袋偷运到那里的。

1994年10月至12月间,北京机场海关就先后截获八批九十二只海东青。我去新疆采访了解到,在南疆的一些旅馆里几乎有一半的旅客是巴基斯坦人。他们长住这里,专干一些非法收购鹰隼的勾当。当地不法分子同境外的走私者秘密勾结。捕猎走私活动已经达到相当猖獗的程度。

哈萨克斯坦也是鹰隼的重要产地,俄罗斯的黑手党早在几年前就盯上了那里的猛禽。他们采用暴力手段将哈萨克斯坦一个保护区的400余只猛禽一夜之间掠走一空。

中东地区拥有全世界最大的猛禽消费市场,仅在卡塔尔从事鹰隼驯养和狩猎的人就不下五万人。

周末或假日,卡塔尔人去沙漠里猎鹰成为一种时尚。石油巨豪们为了弄到一只好的鹰隼是绝不吝惜金钱的,一旦到手的鹰隼精神不振,身体不爽,他们会放下手头一切要紧的事情,包专机去海湾国家最好的医院给那些宝贝医病。

猛禽,幸耶?悲耶?

城市在一天一天地膨胀,乡村在一步一步地向山野退去。拥挤的高楼把天空切割成碎片,柏油路上的嘈杂和喧哗赶走了淳朴和宁静。

“鹰来啦!鹰来啦!”

这样的喊声还能惊动那些孱弱的生命吗?

那天,我在京郊的荒野中徜徉,多么祈盼能有那熟悉的翅膀滑进我的视野。

然而,天空中连根羽毛也没有,灰蒙蒙的天空中除了污浊还是污浊。

这个世界美丽得目不暇接。

这个世界残酷得令人震惊。

猛禽,你带着搏击长空的猛志潜隐山林了吗?

一个声音说:“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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