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是落葬京城的第一位外国人,由此开创了外国人落葬中国之先河。如今,跨越五百年的历史长河,再回头审视这一“历史事件”,有许多值得玩味的东西,更不禁让人喟叹:时代前进的脚步,每迈出一步是多么艰难!
利玛窦患突发性疾病不治身亡
利玛窦神父病逝于明万历三十八年三月十九日(1610年5月11日),此时距他1601年1月24日来京居住已逾九个年头,距他远涉重洋来中国传教更过去了整整二十八年。这期间,他从未回过故乡。末了,又将遗骨留在了遥远的东方。
就笔者视野所及,目前记载利玛窦在京染疾、病故、下葬及丧礼的主要史籍,大多出自与其同时代的法国传教士金尼阁(Nicolas Trigault)、葡萄牙传教士费奇观(Gaspar Ferreira)以及意大利传教士熊三拔(Sabatino De Ursis)等人之手。譬如金尼阁根据利玛窦生前日记、手稿、书信等整理撰写的《利玛窦中国札记》一书;熊三拔于1610年5月20日撰写的亲眼见证利玛窦身后事的一篇葡文报告;由费奇观编撰的《1610年葡文年鉴》中记述的有关利玛窦患疾、去世的内容等等。
依据上述几位神父的记载,利玛窦死于突发性疾病,从患病到去世仅仅八天。
1610年5月3日傍晚,在外忙碌了一天的利玛窦神父,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教会住地,一进屋倒头就睡了。开始,大伙儿以为他偏头痛的老毛病又犯了。按照以往的经验,通常休息一个晚上就好了,没什么大不了的,故谁也没有在意。不料,第二天仍不见利玛窦神父起来,这才急忙进屋探视。神父有气无力地回答,可能因为劳累过度,与此前偏头痛情况有所不同。得知消息后,与利玛窦神父过从甚密的明朝大臣李之藻,急忙派自己的私人医生来给他瞧病。但利公接连吃了医生开的多服药方后,仍不见好转。于是,又先后请来京城最著名的六位医生登门问诊。结果,各执一词,没有一致的结论。眼看病情一天天加重,持续的高烧已使他处于昏迷状态,什么法子都试过了,均不管用。众信徒整日跪在十字架前,不间断地为他们所爱戴的利玛窦神父祈祷,亦无回天之力。
孰料,病倒第八天,利玛窦即被疾病无情地夺去了生命,享年五十八岁。如今看来,利玛窦神父显然得了一种超越当时医疗能力的不治之症。好端端的身体,事先没有任何症状,利玛窦神父走得实在太突然,他自己压根没有料到,周围人更没有想到。
落葬京城是精心谋划的结果
利玛窦的突然离去,一方面引来“一大群他的朋友们、大臣们和其他地位很高的人们”的万分悲痛及对他的无比怀念,另一方面亦使传教士们至为不安。因为迄今为止,“所有在中国传教逝世的人都葬在澳门神学院的墓地,而且有明令规定,凡死在别处的人,其遗体都必须迁回澳门葬在一起”。但是眼下,这一切均无法履行,时至盛夏,酷暑难挨,传教士们个个心急如焚。
“在按照教会礼节办完丧事之后,装入一个密封的棺材里的利玛窦神父遗体,就按照中国人的习俗停放在教堂里”。下一步究竟怎么办?谁也没了主意。就在此刻,刚刚参加完利玛窦神父丧事弥撒的一位非常熟稔朝廷上下办事门道的当朝著名文士,回到家尚未落座,突然想到一个好主意,又急匆匆折回教会,向众神父提议,是否呈请皇上赐给一块土地,作为利玛窦神父的坟地?他进而指出,倘若能得到皇上的恩准,岂不就等于认可基督教与传教士在中国的合法存在了?
这一道深谋远虑的建议,一下子拨亮了大伙儿的眼睛。
于是,经过反复商议,决定以庞迪我神父的名义,起草一封给万历皇帝的奏章。这无疑是一件非比寻常的事情。因为这样一种行动蕴含着极大风险:一旦圣意未决,或被搁置一边,不仅落葬京城的希望泡汤,而且还会危及整个传教士与基督教在中国的命运。谁又能保证皇上一定会准奏呢?
所以,要做,就必须成功,没有回头箭。为此,他们对每一个步骤都做了精心的考量与设计。先是奏章草拟出之后,于第一时间就被送至李之藻处,拜托“他以适当的文体加以补充和润色”。李之藻何许人也?他乃当朝名吏,又以熟读经史、文笔华美而著称。他与利玛窦是至交,情同手足,又是利玛窦神父生前最后一位接受其洗礼的基督信徒。不用说,李之藻对这封奏章的修改、润色颇下了一番功夫。
与此同时,神父们又誊写出数份奏章副本,分送至利公生前好友、京城几位“最有影响的民众领袖”手中“征询意见”,看看这样做是否冒险。如蒙他们赞同,还恳请他们在奏章呈递的过程中,给予“有力的支持”。说穿了,欲动员各种社会关系,为促成利玛窦落葬京城行方便。
曾受到利玛窦神父的影响,并对其学养、人品十分仰慕的这些士绅耆老,其中包括内阁首辅大臣叶向高。他在南京即与利玛窦过从甚密,到北京后也曾多次宴请过利公,还曾赠诗与利公。他们原本就对利玛窦神父的突然病逝痛惜不已,深陷感怀之中,忽然有了这么一个可以向逝者示好、宣泄情谊的机会,一个个争先恐后地表示赞同和支持,并承诺定当“提供帮助”,鼎力促成。精明干练的叶向高给神父们打气说:“尽管外国人在京郊求得一块墓地是没有先例和法律依据的,但是对利公来说,则是当之无愧的。”表示将竭尽全力推动之。
经过众多友人的把关、提炼、润色之后,一封严格按照朝廷文书规范撰写成的,无论内容、格式还是文风都经过精心设计的奏章,终于呈递上去。奏章全文如下:
我,大西国臣民庞迪我,谨为另一个最近故去的外国臣民提出一项卑微的请求。我信赖您遐迩闻名的慷慨,谨此为他请求一块墓地,从而您的皇恩浩荡可以惠及所有的人。哪怕是从极遥远的地区来的外国人。我,庞迪我,是从一个极遥远的国家来的外国人,深慕贵国的声名与光荣,用了整整三年时间远涉重洋,行经八万多里路,历尽无穷的艰难险阻,终于在万历二十八年十二月和利玛窦以及另外三个同伴来到陛下的朝廷。当时我们曾向陛下赠献了几件从我们家乡带来的小礼物。从那时起我们一直得到皇家给我们的津贴维持生活。这确实是一种特别仁慈的恩惠,对此我们心里不胜感激之情,即使肝脑涂地也不足为报。万历十九年一月,我们请求陛下指定给我们一个居住的地方,使您的皇恩的光辉照耀到新来的外国人的身上。我们等了好几年才得知您的意愿的表示,然而在所有这些年中,由于您的皇恩而不是我们自己的功劳,我们从未缺乏过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万历三十八年三月十八日,年老的利玛窦神父因病故去,仿佛只留下了我成为遥远国土的臣民与孤儿,其处境备极艰难,足以引起普遍的同情和怜悯。运送他的遗体返回故国将意味着从事长途的航行,水手们都很害怕在船上装载尸体,我将不可能把他的遗体运回他的故土。考虑到我们多年以来一直生活在陛下的荫庇之下,是否也可以把我们算作您的臣民,属于您辇毂后面的随从,使您的如尧之仁不限于您的国境之内而扩大到外国去。
就好像我们活着的时候蒙受您皇恩的滋养一样,我们相信我们死后您将会赐给我们一块葬身之地。我们提出这一请求,是有鉴于我们的同伴利玛窦自从他到达这一伟大国家之日起就孜孜不倦地攻读中国文学,并且身体力行贵国书中所阐明的那些德行。此外,他心志纯洁、忠诚形之于外,日夜在天主的神坛上焚香为陛下的健康祈祷,以报答您的洪恩。朝廷中无论大小,都知道他是个真诚的人。我绝不敢伪造事实。因此之故,他们都称他为渴望学习的人和正直的人。他所写的很多书籍都证实了这一称号。他在海外各国又以一个著名的科学家而著称。而在这里,从他到达之日起大臣们就竞相与他结交。
作为来自异域的人,我和我的同伴怎么能希望超出我的卑微的地位之外的东西呢?我们一直想我们连一块埋葬同伴的坟地都没有,就十分伤心,我们含着热泪请求您施恩给我们一块土地或一块庙产,使一位从远方来到这里的人的遗体得以入土。我们这些后死者,我和我的同伴们,发誓无论生死都要学习他那样。我们认真地追随我们已故的兄弟的榜样,向天主祈祷,祝愿您的母亲和您万岁千秋,从而使我们得以享受陛下伟大帝国的和平与安宁,并得到安慰和满足。如蒙恩赐这样伟大而非凡的恩典,我们虽然微如蝼蚁,也将感恩戴德,以后我们的灵魂将永远负担着表示我们感激之忱的重担。我们谨期待着陛下的决定。
不难看出,这封极尽奉承、讨好之能事的奏章,以极其凄怆、卑微、无奈的“臣民”口吻,意在取悦、打动中国皇帝,以博得皇上的怜悯与同情,其用心可谓良苦矣。金尼阁后来解释说:“如果我们在文章中似乎极力模拟中国风格,我们是特意如此的。我们相信这样它将更容易被接受。每个人必定都明白,每种语言在其特殊的习惯用语方面都有一种特殊的文雅和优美。”
对于以拯救人们心灵为其职责的神父来说,这种知可不为而为之的行为,并非他们的本意,实在是基于权宜之计的无奈之举。明明来中国的真实动机是传播福音,在奏章上却不得不谎称是因“深慕贵国的声名与光荣”而来;明明是天主的忠实使者,却谎称是中国皇上的“臣民”“随从”;明明传教士在京城过的是“一种低贱而不光彩的”生活,居无定所,向皇帝乞讨,但“候旨多年”,渺无音讯(用金尼阁的话说,他们“更像是被当作牲口对待”),却谎称整日沐浴着“皇恩的光辉”,“享受陛下伟大帝国的和平与安宁”等等。这一切,都是冲着一个目的而来,就是能让利玛窦的遗体就地入土,进而为同伴打开一扇大门。所以,只好言不由衷,曲意奉承,肆意讨好。从中不难看出,作为异教徒的外国传教士在中国的处境是多么艰难。
话分两头。先说奏章上达皇宫之后,因为事先已进行了各种打点与铺垫,故一路畅通。掌管奏章的御史孙玮一接到奏章,“立即转呈皇上”。还从旁特意点拨皇上:此亡人就是当年给皇上赠送自鸣钟等珍稀礼品的那个异邦人。“哦,是吗?原来是他啊。”皇上瞅一眼那件须臾不离眼前的宝贝自鸣钟,点点头,嘱内阁大学士叶向高,“按照惯例做出决定。”
不过,接下来却出现了一段小插曲。按规定,因这事涉及皇上的赐礼,本应交由户部考虑并提出处置意见。但当叶向高将此信息在第一时间透露给教会后,神父们却不无担忧。因为户部没有他们较熟悉的大臣或官员可以帮忙。倒是礼部有好几位大臣与教会关系不错,对神父们特别友好。奏章若能交由礼部来处理,成功的概率较大。
事不宜迟,庞迪我神父立刻出马,去面见御史孙玮,请求他从中帮忙可否将奏章转至礼部处理。“精于疏通之道”的庞迪我神父,将事先早就准备好的刻有日月星辰图案的精美象牙雕刻,作为见面礼馈赠孙玮。孙玮二话没说,满口应诺可以把奏章从户部转到礼部处理。其实,孙玮心里非常清楚,从法律上讲,这件事也可交由礼部来处理,因为礼部负责管理有关外国人的一切事宜。奏章旋即被转至礼部。
紧接着,神父们又拜托李之藻亲自登门去游说礼部尚书吴道南。总之,经过了一道又一道程序,一个又一个环节,真是过五关斩六将。所有的程序、环节都事先做了“安排”,故都按照神父们的意图一一通过。
再说教会这一头,神父们整日在家中祈祷,希望掌握着帝王们心灵的上帝,能够影响这位中国万历皇帝的心,促使他大发慈悲,赐一块墓地给利玛窦神父。不到一个月,按宦官的说法,比平时奏章呈递的速度快了一倍,庞迪我神父的奏章连同礼部提出的处理建议,再次呈达皇上面前。礼部的这封处理建议书,虽洋洋洒洒一千多字,但处处拿捏有据,奉承有道。如建议最后说:
虽然利玛窦到这里来并不是作为外国的使节,但他的确是为我国的声名所鼓舞而从世界上极远的国度来到这里,而且直到他最近未老而先亡之前,他在若干年中都是靠皇库维持生活的。他的遗体不可能移葬到他遥远的故土。他的遗骨至今尚未埋葬,难道不值得您同情吗?如果您表示同情,那么我赞成庞迪我的请求并从上引的法律中为他的申请寻找说明,难道不是完全正当的吗?因此我愿敦请赏赐一块他所要求的土地,用作为坟地。如蒙恩赐,这将意味着在陛下赏赐给他们的大量恩惠之上又增加了另一项恩德。
因此,我代表本部门完全同意他的其他要求,极其卑微地恳求陛下恩准由本部发一指令给京城的市长,寻找一处无人居住的寺庙以及一处安葬利玛窦的土地,该寺庙即作为庞迪我和他的同伴的住所,他们可以在其中居住,自由地奉行他们所信仰的教律,尊崇上帝并向他们的上帝为陛下的福寿祈祷。您的伟大泽及朽木(死者),您的仁慈恩施于远人,这实在会激发他们日益增长的兴趣要把您的帝国的声名传播到无远弗届,到未来的一切时代。我不敢也不能擅自以我的名义做任何说明,但我谨此呈上封折,使陛下能以对您帝王之尊的最有力的方式对此做出决定。
最终,万历皇帝是否亲自批阅了这封奏章和建议书,无从查实。因为此时的明神宗早已心灰意懒,长期怠工,不理朝政。也有说是身边“阁老”代为批奏的,仅批了一个字:“可。”
得知请求被皇上恩准,神父们欣喜万分,纷纷带上刻有日月星辰图案的象牙雕刻,分头“去感谢那些帮助获得如此巨大一项皇恩的人”。此等周全的礼仪与知恩图报的行为,尤令各大臣感动。后首辅大臣叶向高主动向神父们回复,他已给目前处理此事(指找墓地)的“北京市长”写信请他找一处神父们喜欢的地方,并表示自己和利玛窦的关系不只是朋友,还亲如兄弟。
在首辅大臣亲自督办之下,“北京市长”特遣两名得力的属下,按照上峰“要尽可能照神父们的意见办”的指示精神,经过三四天的仔细寻找,一共挑选了四块地方,供神父们逐一察看定夺。其中有一处寺院,位于西郊藤公栅栏,占地约二十亩,有房屋三十八间,原为一姓杨的太监建造的佛寺,后因太监犯事被斩,寺院收归礼部掌管。神父们察看后,个个属意于此,认为这是一块风水宝地。随后,内阁首辅叶向高下令将这片寺院连同土地,一起赠予教会做利玛窦的墓地。
至此,所有关心利玛窦后事的人,一颗久悬的心全部放下了。
质疑“利玛窦生前在京城选墓地”一说
笔者曾撰写过题为《澳门何以令杰出人物产生归依感》的文章,文中有如下一段描述:“1610年5月11日傍晚,当利玛窦于京城弥留之际,在病榻上与前来向他作别的基督信徒、明朝大臣徐光启、孙承宗等人做临终托付时,丝毫没有流露出半句希望落葬京城的意愿。在他的心目中,只有澳门能接纳他,那里才是他的归宿地。因为按照当时的惯例,外国人死后都要移葬澳门。只是徐光启等中国教友和外国神父们希望将利公的遗体就近安葬在北京,以此作为天主教在中国合法存在的证明。故奏请皇上,特例将他在京城安葬。”
此文刊出后,有朋友对这段文字质疑,说曾看过一位外国学者写的文章,文中提及利玛窦最终被安葬在京城,是遵循他本人生前意愿,与你的描述正好相悖。不知孰对孰错。我真的要感谢这位朋友,他提出了一个令我关注多时欲吐为快的话题,即利玛窦破例落葬北京,究竟是出自本人生前意愿,还是他人安排?笔者的上述“描述”,正是针对这位“外国学者”的“论断”所做的纠正。
据笔者查证,最早言及利玛窦是遵循其本人生前意愿被安葬在京城“说法”的,是与利玛窦同时代的名叫金尼阁的法国传教士,亦即《利玛窦中国札记》一书的实际作者。他在这本于1615年出版的书中第五卷第二十章“利玛窦神父之死”中有如下一段叙述:“若干时期以来,利玛窦神父不但一直在考虑他自己的死去,而且还盼望在郊外购买一块坟地。事实上,他确已买了一处,但是由于某种原因在所付的价钱上出了问题,卖主撤销了原议。当时,他对神父们说这没什么关系,因为不用多久他们就会有另一块更好的坟地。从他的话判断,他似乎对以后的事有所预见,而那个时刻真的来到了,是中国皇帝赐给了一处坟地作为利玛窦神父和他的同伴们的长眠之地。”
其后,美国学者魏若望在《晚明时期利玛窦在中国的传教策略》一文中引述了上面这段内容:“当将近他在北京生活的最后一年时,利玛窦开始着手为自己和同伴们购买一块墓地。由于意识到自己将不久于人世,他个人很致力于土地的交易。有一次,显然是由于对追加到文书上的地价发生了误解,最终卖家拒绝了交易。”
再后来,中国研究利玛窦的著名学者、北京行政学院研究员余三乐,又在其《早期西方传教士与北京》一书中,引述了美国学者魏若望的上述内容:“利玛窦在生前就产生了在北京得到一块墓地的想法。美国学者魏若望在《晚明时期利玛窦在中国的传教策略》一文中指出:‘当将近他在北京生活的最后一年时,利玛窦开始着手为自己和同伴们购买一块墓地。由于意识到自己将不久于人世,他个人很致力于土地的交易。有一次,显然是由于对追加到文书上的地价发生了误解,最终卖家拒绝了交易。’”
就这样,你引我摘,引用的人多了,便成了众口一词的“史料”。但是,九九归一,查来查去,原始出处则来自《利玛窦中国札记》一书中金尼阁独自撰写的部分。显然,他的依据不是来自利公生前日记、书信等。但究竟从何而来,同时代的人均没有留下旁证资料,后来亦没有学者进行过考证。
按理说,这段描述应该是可靠的。因为金尼阁作为和利玛窦同时代的传教士,他于利玛窦去世后的第二年便来到北京。是他将利玛窦在其生命最后两年用意大利文撰写的《耶稣会远征中国史》珍贵手稿,当宝贝一样收藏起来,并立即着手翻译成拉丁文。紧接着,又参考了费奇观所著的《1610年年鉴》、龙华民所著的《1611年年鉴》,以及熊三拔的报告和他本人在北京所收集的其他第一手信息等,对手稿进行了整理、润色、再创作,并增添了许多实质性资料。其中记述利玛窦死后情况的第五卷全部内容,是属于金尼阁独立完成的部分。据说,全书仅由他新增加的内容,就占到整部书稿的四分之一。
但是,如果将这个“情节”放到当时的社会大环境中加以考量,与利玛窦生前死后的实际境遇和思想脉络相印证,与同期的其他记载相对照,其可靠性却不能不令人质疑,其中不乏假想的逻辑与曲意美化的成分。利玛窦在北京期间(1601—1610),正值明朝末期,各种社会矛盾淤积,政权的承受力已经到了非常脆弱的地步。一向靠“华夷大防”政策来维系专制主义暴政的明朝政府,此刻更变本加厉地“坚壁清野”,以一个“关闭着的社会”来抵御一切外来的变革思想。这当中,西方传教活动尤在严厉查禁之列。因为,天主的权威,与中国的皇权,是毫不兼容的。皇帝以“天子”的身份替天行道,所谓“奉天承运”,即代替上天行使人间的权力。在这种情况下,在皇帝的头上再加一个“天主”,是对中国皇权政治的最大挑战。
所以,利玛窦和他的同伴所从事的传教活动,从来都是秘密的,不公开的。利玛窦刚到京城不久,就曾写信对友人说:“深知进入并留居在这‘与众不同的泱泱大国’内的困难。”所以,他必须到什么山唱什么歌,不仅向万历皇帝献上包括天帝图像、天帝母图像、天帝经、珍珠镶嵌十字架、自鸣钟、地图、西洋琴等三十多件珍贵礼品,还附上了一份表达忠心的奏疏。疏中俯首称“臣”,表示愿为天朝“尽其愚”“如蒙皇上不弃,臣不胜感激之至”。试图将自己打扮成一个“前来向中国皇帝进贡的人”,一个“前来向中国皇帝致敬”的人。
另外,朝野中之所以有不少人尊重他,还因为他是地图制作家、自鸣钟修理专家、西洋铁琴作曲家等等。在这些漂亮的“外衣”的包裹下,利玛窦方得以留居京城。事实上作为一名传教士,他始终生活在夹缝中、黑暗里。凡事不得不“小心翼翼,尽力以容忍化解矛盾。对别人的无端猜忌、嫉妒、诬告、陷害、诽谤、污蔑和殴打,他不但没有报复,常常用包容的心来忍受一切。他无数次以宽恕和忍耐来对待迫害他的人,以基督的爱来迎接周遭事物及社会,可那些无休止的冷漠、憎恨和仇视待遇,对一个从小生长在省长和市长家庭的利玛窦是多么的不公平”。
试想,身处如此一个皇权思想根深蒂固和盲目排外极端封闭的环境中,利玛窦竟置朝廷关于“外国人在中国死后必须葬在澳门”的禁令于不顾,光天化日之下带领几位神父到郊外“购买坟地”,这有可能吗?显然不可能。一是客观环境不允许,二是不符合利玛窦为人处事的一贯风格。
其次,这段描述本身就与实际情况不符。文中说“若干时期以来”,利玛窦就一直在为身后事做准备。前面已经提到,利玛窦是死于突发性疾病,从患病到去世才短短八天时间。之前他精力充沛,早出晚归,全部心身投入到极其繁忙的事务中去。何况他才五十多岁,离古稀高龄尚远,而且身体健康,没有丝毫得病的先兆,怎么可能突发奇想忙着去给自己到处找坟地,这实在太有点不可思议,不能不令人生疑。
令人质疑的地方还有。金尼阁写道:“事实上,他确已买了一处,但是由于某种原因在所付的价钱上出了问题,卖主撤销了原议。当时,他对神父们说这没什么关系,因为不用多久他们就会有另一块更好的坟地。从他的话判断,他似乎对以后的事有所预见,而那个时刻真的来到了,是中国皇帝赐给了一处坟地作为利玛窦神父和他的同伴们的长眠之地。”为了找到佐证,笔者像蚯蚓似的在史料堆里钻来钻去,查遍了同时期所有能查到的有关资料。遗憾的是,笔者在动笔撰写此文时仍未找到。金尼阁提供的这个“情节”,只好留待更多的人去考证了。但我认为这个“情节”主观色彩过浓了些。同为传教士的金尼阁,大概是想给自己的同伴增添一点神秘色彩,于是把乞求万历皇帝得来的墓地说成是冥冥在天之意,是天主事先早安排好的,充满了假想的逻辑。在我看来,其真实性也就大打折扣了。
退一步讲,倘若“若干时期以来,利玛窦就一直在为身后事做准备”的说法是真实的,那么,利玛窦早在病榻上分别与在场的耶稣会四名成员进行临终谈话的时候,就应该对自己的“后事”有所交代。因为此时的他,已真真切切感到死亡就在眼前,此刻交代后事顺理成章。但事实是,关于后事,他一个字也没说。健康的时候到处给自己选择墓地,临到快闭眼的时候,反倒对后事一字不提,这太不符合情理,太违背常理,令人匪夷所思。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金尼阁神父是在利玛窦死后一年才来到北京的。也就是说,利公病故前后之事,他并未亲眼所见。所独立撰写的《利玛窦中国札记》第五卷亦即记述“利公之死”的内容,均属从第三者口中搜集来的材料。而此时的北京,缘于万历皇帝赐墓地一事的推动,外国传教士的境遇已大为改观。“虽然神父们盼望皇上批准他们自由传播福音的事还没有实现”,但却能大张旗鼓地为一个外国传教士举行隆重而盛大的葬礼。这确是前所未有的奇迹。“谁听说中国皇帝赐给穷苦的外国人一个家园与墓地,会不感到惊奇呢?这种特权以前从未赏给过外国人,也很少给予政绩卓著的最高级大臣。”故“很多异教朋友也都聚集起来到这里向死者表示敬意,人数确实太多,以致有必要抽一名神父专门负责接待他们。”
金尼阁神父抵京后所看到和听到的,与利玛窦生前所处境遇截然不同。在这种情势下,金尼阁搜集到的材料的确很难不受眼前情势的影响。故当他听说利玛窦生前曾带人四处给自己寻找墓地的传闻后,想当然觉得合乎情理,显然没做任何的甄别。
落葬京城的意义
花费如此多的笔墨来为利玛窦落葬北京求证,有人会问,究竟为什么?
利玛窦作为中西文化交流史上一位伟大的开拓者,随着世界一体化的进程不断加深、加快,其在历史和现实中的作用与意义亦愈加凸显。利玛窦作为推动中西文化交汇的先行者,最终能敲开中华帝国几千年封建专制主义的大门,进而赢得“西儒”的美誉,其中有一个关键的节点,或者叫标志性事件,就是利玛窦落葬北京这件事。
这件事,表面上看虽似末端小节,但实质上却是以前发生大事的症结,也是将在以后掀起波澜的机缘。其间的关系因果,恰为历史的重点。在利玛窦以前,在中国去世的传教士必须移葬澳门,“因为天子绝不允许外国人在中土下葬”。但自利玛窦始,终于打开了这个缺口。这不仅是允许外国“异教徒”落葬京城的问题,客观上等于认可了教会和基督教在中国的合法存在,进而为西方文化挺进中国起到催化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这的确是一件了不起的历史事件。因为,自此往后,中国开始逐渐与外部世界联通了,真正意义上的文明交流互鉴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