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十五(元宵节)送灯,是家乡一带历史悠久的民俗。人们以“送灯”的方式,来缅怀和悼念故去的老人和亲人,实属世间常礼,人之常情,乡亲们认为这与迷信毫无瓜葛,反倒于喧嚣的尘世中,平添了生者对逝者殷切牵挂的韵味。
其实,家乡父老乡亲对忘故亲人的悼念活动,除了“七七”和“三周年”以外,逢年过节也是要祭典一番的。诸如“十月朝”(亦称“月二”)给坟墓填土(意为天气开始冷了,给逝者加一件棉衣)、“清明节扫墓”(意为天气开始暖和了,给逝者脱下棉衣)、“过冬”(即冬至)到茔地喊逝者回家过冬(民俗称之为“冬大似年”)、大年主十傍晚到茔地喊逝者回家过年等等,辈辈相传,人人皆知,这是一种割舍不断的血缘亲情观念,的确无可厚非。
送灯,即正月十五的傍晚,由家里长辈偕子女等人到亲人的坟地,点亮用萝卜等做的灯,喊老人“回家过十五”,之所以将灯在茔前点亮,是担心老人因天黑路不好走,来为老人照明引路的。
送灯就要做灯。正月十五的上午,家家户户的主人便忙着做灯。过去做灯,一般是用萝卜、胡萝卜、白莱根来做,先将中间用刀旋挖成空槽,放入用搓成的粗棉线做灯芯,再将蜡燃化后倒于槽中即成。有些家庭主人心灵手巧,便会将灯做得别具匠心,有的形似古鼎,有的状若莲花......一盏盏玲珑别致的灯,宛如件件精美的工艺品,令人赏心悦日。
如今正月十五省心简单得多了,因为市场上有制作的蜡烛灯出售,花色品种也比较齐全,元宵节之前生意很是火爆。但家乡有一些人始终认为到市场买蜡烛灯,倒不在乎花那几个钱,却总觉得似乎少了一份虔诚和敬意,于是仍然坚持自己做。正月十五暮霭初降时,通往村外的大道小路上,人们成群结伙地朝茔地(家乡二带各村多为集体墓地)走去,随着鞭炮的炸响和礼花的腾空,家家户户茔前的灯燃亮了,闪闪烁烁,摇摇曳曳,给空阔寂廖的旷野增添了节日气氛。到了夜里吃水饺或元宵的时候,家家户户便把灯点亮置放在每个门前的门垛上,许多人家还在街门楼两边和正屋门上悬挂起大红灯笼,那是迎接“老人”回家,当然也是为了闹“花灯”,比一比谁家的灯多,灯漂亮。吃罢夜饭,人们纷纷涌向街头,大街小巷的欢声笑语此起彼伏,孩子们手持“滴滴金”(亦称“解闷”,即小礼花)追逐戏耍,像一条条欢快游弋的“火龙”,不时腾空而起的礼炮轰然炸响,空中顿时闪烁着一片又一片绚烂的五光十色......
鞭炮和礼花终于渐渐消逝,而家家户户门前户内乃至野外茔地里的灯,依然摇曳闪亮,与初升的一轮圆月相映成趣——正月十五元宵节,真的是天上人间一片光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