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我母亲担心地说:“妈,您没事吧!“
我奶奶就用淡定得有点鄙夷的语气说道:“死不了!“
我妈就尴尬地站在原地,像个旧时代的小媳妇一样抿着嘴站着。
我的奶奶不喜欢我的母亲,这是众所周知的一件事,她也不怕所有人知道这件事。因为,她对于我母亲的不喜欢,已经达到了懒得去掩饰的地步。
要说我奶奶为什么不喜欢我母亲,这就要说到村里一个叫王子芬的一个女人,而说到王子芬又必须说到王子芬的父亲王达初。
那是在我的父亲还没出生的时候的事,那时候的国家风雨飘摇,外忧还在,内患又起。
无论是内忧还是外患,最苦的就是战区的农民。
今天我打赢了,就挨家挨户征收一次钱粮,明天你打赢了,又挨家收粮。说得好听叫“收”,说得不好听就是“抢”。
因此,我的祖父不仅需要在田地里刨出自家几口人的吃食,还要刨出两方军队的吃食。
但是,越来越贫瘠的土地又能生出多少粮食呢?
我的祖父看着日益消瘦的两个孩子和干瘪枯黄得不像样子的我奶奶,于是决定去参军。
去参军好歹有个活下去的希望,而呆在田里,只能被活活饿死。
我的爷爷自小生长在农村,只关心自家的一日三餐,他不知道谁打谁,也不管谁被谁打,更不会去想为什么有的国家要发动侵略,而有的国家又为什么会被侵略。
他只是为了二十块的军饷而参军,而有了这每个月二十块的军饷,我的奶奶和他的两个儿子才会不被饿死,冻死。
我的祖父和同村的王达初从小玩到大,不是亲兄弟甚是亲兄弟。临走的时候,就嘱咐王达初帮忙照顾一下我奶奶和我的大姑大伯。
当时的王达初父亲死了,只剩一个母亲,他成亲之后又一直没有生出孩子来,所以,在三个大人,勤勤恳恳的劳作下,日子还算过得下去,不至于被饿死。
我的祖父走后的日子里,王达初就时常帮我奶奶干些农活,因为王达初没有孩子,所以就格外喜欢小孩,他时常背着他老婆带些吃食来,给我的大姑大伯吃。
有一天,我的祖母背着背篓在路边割草,突然天上就下起了暴雨,雨点密密麻麻地往下砸。我奶奶就跑到不远处的崖洞下去避雨,崖洞不深,只有一米宽,却很长,就像屋檐一样。
支棱出来的崖沿上长满了墨绿的杂草,有的草根从崖顶的石头缝里探出来,像一截黄色的麻绳在风中左右摇摆。
我的奶奶在山崖下躲雨时,远远地就看见王达初扛着把锄头,在雨中往家跑。我奶奶就叫住他,让他先避避雨再回去。
王达初就跑到了崖洞里,把锄头靠在山崖最里边,感叹着说:“这雨来的可真快啊!”
此时,崖外突然“噼啪”声响起来,我奶奶往地上一看,吃惊地说:“哟!下冷子了!”
一块块拳头大的冷子从天上落下来,砸在地下的石头上,摔成冰糖大小,碎渣溅到窄窄的崖里地面,密密麻麻铺满了一地,地上的草被砸得直不起腰来,匍匐在地上。
王达初心有余悸地说:“这冰雹砸在人脑袋上,人脑袋还不开成花了啊!还好来躲了一下。”
然后,他和我的奶奶同时担心起自家的家人有没有被砸到,自家地里刚长出小苗的辣椒,萝卜等菜蔬的安危,和自家屋瓦能不能经受住冰雹的破坏。
我的奶奶想得入了神,突然被王达初一把扯住,大力地扔到了崖外。我的奶奶还没弄清发生了什么事情,就听一声巨响,“嗙”地一声,崖顶掉下一块巨石,刚好落在我奶奶站的位置,所有这一切发生的飞快,仿佛就一眨眼的功夫。
王达初被巨石砸中了一条腿,鲜血汩汩地从他的裤腿里流出来,在山崖的地面汇聚成一条小河。事后,我奶奶对我爷爷说,她从没见过那么多的血从一个人的身体里流出来。
就这样,王达初的一条腿没了,干农活的人要是没有了腿,就相当于一个废人。要是没了一只眼,一只耳朵,哪怕是一只手都似乎没有多大关系,但王达初少的是一条腿,没有了腿的王达初坐着,或躺着,就算能用他的左手或是右手,拄着拐杖来代替那只脚,他又能做些什么呢?
王达初的老婆受不了与一个没有劳动力的男人一起生活,不知道在某一天的什么时间她就跑了。老婆能跑,老妈却是一定不能跑,也不会跑。
王达初就靠着快五十的母亲一起生活,我的奶奶非常愧疚,她觉得是自己害了王达初,如果王达初没有推自己,他也不会被石头砸掉腿。要是他的腿是好的,他老婆也不会跑了。
王达初听我奶奶这么说,就笑笑说:“一条腿换一条命,值”,说到他老婆时,他又说:“该是一家人,打死都不会走。不该是一家的人,就算绑住她,她也能跑得掉。”
在军队里的我的祖父收到屋里的消息时,即难过又觉得高兴,他为王达初从此没了腿而伤心,但又为有这样一位好兄弟而高兴。同时,他觉得自己的肩头的担子更重了,他紧紧咬住自己的上下牙齿,将牙齿咬得发出“咯咯”的响声来,以显示自己的决心。
他要好好地活着,并在军队里做出一番成就,返乡后,给王达初再取一房媳妇,他要让自己家和王达初家的日子统统好过起来。
我的祖父靠着他的无所畏惧的勇猛,与必须活下去的信念,果真就从一个普通的小兵升到排长,排长到营长,营长到团长。
战争胜利后,我的祖父拒绝了继续在国家担任干部,选择了回到老家,他说,他要回去负担起自己该负担的责任,他拿着自己金额不菲的复原费,回了老家。给王达初盖了新房,又取了个老婆。
王达初的第二个老婆在第二年就给他生了个女儿,取名王子芬。
王子芬出生的时候,我的父亲已经快一岁了,我爷爷第一眼看见王子芬时,就冒出了定娃娃亲的想法,他对我奶奶一说,我奶奶就高兴地张罗着和王家办好了一切。
小时候,我的父亲常常跟王子芬一起玩,村里人要是看见他一个人,就会打趣地问他:“你媳妇呢?”
小时候,“媳妇”这个词对于我的父亲来说,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媳妇”两个字,只是两个字,一个称呼而已。但是当我的父亲长大了,明白媳妇究竟是什么,并想要有一个媳妇的时候,就不愿意别的人把王子芬叫做他的媳妇。
王子芬长得好看,高高大大,是我奶奶她们那辈人眼中的优秀的媳妇人选。可是,我的父亲他只想有一个自己喜欢的老婆,而不是我的爷爷奶奶硬塞给他的一个女人。虽然,他也喜欢王子芬,但只当她是一个朋友,一个妹妹一样的喜欢。
可王子芬喜欢我的父亲,是真的喜欢,没有掺杂一丝别的情感的,纯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并且,王子芬从小到大都认定,自己就是我父亲的媳妇。
当王子芬看见我的父亲带着我的母亲,他们手牵手出现在村口时,她就崩溃了,她觉得我的父亲背叛了她,而她忍受不了这种背叛,就在一天傍晚,跳了井,没死成,被村里人捞了上来。王子芬的父母觉得丢人,就把王子芬送到一个远亲那里去了。
我的爷爷生前时常叹息,说是自己害了王达初一家。我的奶奶害得王达初丢了一条腿,自己的儿子又害得王子芬差点丢了性命。他弄不明白,这到底是为什么!
我的奶奶却觉得,我的母亲是个妖精,是她引诱了我的父亲。而一个会引诱男人的女人,就不是个好女人。一个坏女人是不配成为她的儿媳妇,更配不上自己无可挑剔的儿子。
但是,无论我的奶奶与爷爷怎么反对,我的父亲铁了心要跟我的母亲在一起,爷爷奶奶越反对,越给我的母亲使绊子,他越与我的母亲要好。
我的奶奶最后死心了,她觉得我的母亲不仅是个妖精,还是个强盗,抢走了自己的儿子,连同这个老来子带给自己的福气,一并拿走了。
我的奶奶从没给过我母亲好脸色,无论我母亲怎样的小心翼翼,怎样的曲意逢迎,她始终把我的母亲当作一个敌人,一个处心积虑的特务,她经常对我的大姑说的话就是:“对敌人善良,就是对自己残忍”。
当我的父母因工作原因将我丢给我奶奶抚养时,我奶奶是不愿意的,她不愿意给我的母亲带孩子。但是,这个孩子身上还流着我父亲的血,这就叫她为了难。后来她终究在我父亲的恳求下,抱起了我。
她说,当她抱起我时,刚满月的我就对着她笑,她感觉又回到了我父亲刚出生的时候,她把我当成了我的父亲。
她从来不说我是我母亲的儿子,别人问起来时,她总是说:“这是我们金家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