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再拜,人至,辱书,甚慰!
永阳穷僻而多山林之景,又尝得贤士君子居焉。修在滁[2]之三年,得博士杜君与处,甚乐,每登临览泉石之际,惟恐其去也。其后徙官[3]广陵,忽忽[4]不逾岁而求颍[5],在颍逾年,差自适。然滁之山林泉石与杜君共乐者,未尝辄一日忘于心也[6]。今足下在滁,而事陈君[7]与居。足下知道之明者,固能达于进退穷通之理,能达于此而无累于心,然后山林泉石可以乐。必与贤者共,然后登临之际,有以乐也。足下所得,与修之得者同;而有小异者,修不足以知道,独其遭世忧患多,齿发衰,因得闲处而为宜尔,此为与足下异也。不知足下之乐,惟恐其去,能与修同否?况足下学至文高,宜有所施于当世,不得若某之恋恋,此其与某异也。得陈君所寄二图,览其景物之宛然,复思二贤相与之乐,恨不得追逐于其间。
因人还,草率。
【注释】
[1]李大临学士:作者友人,此时当供职滁州府。
[2]滁:即滁州,今安徽滁县。
[3]徙官:改任官职。
[4]忽忽:喻时光之快。
[5]颍:即颍州,今安徽阜阳县。
[6]然滁之山林泉石与杜君共乐者二句:对于山林泉石与杜君共同欣赏的乐趣,则一天也不能忘怀。
[7]陈君:当为滁州知州,作者的继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