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的凄寒,阳光灵活的从老人的指尖倾泻而下,她的头发花白,在风里温柔的招展,戴着金框的老花镜,长着老人斑的手指很纤细,平整的抚摸过书页,书页散发着好闻的蜡油香,是江南女子的温润。
爬满爬山虎的墙面斑斑驳驳的倒映着细碎的光,枯萎的蔷薇花蔓延在残破的墙面,角落处被人遗弃着一只很旧的白鞋,榆辞安详的躺在藤萝椅上,翻过书页,带着轻微的沙沙声,一张发黄的信却落了下来。
像是某种预料,轻飘飘的落在她的脚边。
这信是那个年代的纸质,算不上好看,很素雅简洁,榆辞愣了愣,动作有些缓慢的拾起,掸去信条上薄薄的尘埃,信条表面用颜料画着一条小狗,毛绒绒的,滑稽的流着眼泪。
许是许多年前的回忆,涌进她的脑海里,榆辞惨白的唇瓣轻微的颤抖起来,颤抖着她却又笑了,眼神柔和起来,她按捺住内心的激动,打开信条,上面果不其然写着一大串龙飞凤舞的字迹。
开篇就是如她所料的:致爱哭的爬山虎
榆辞眼眶发红,看到这里却是“噗嗤”的笑了,极其无奈又好笑。
那年的她年过古稀,病入膏肓,因为病痛从来没有笑过,却因为一封信难得一见的像个孩子,暗自咬着唇反复喃喃道:“顾则,你总是这样。”
这封信是那个她最爱的少年给她留下的,她喜欢的少年有一个全世界最好听的名字——顾则。
信条夹着一朵枯萎的蔷薇花,身虽败余香残留,这封信条带着轻微的蔷薇花香,恍惚间就像是那个干净少年身上所散发着的清香,榆辞有些失神。
致爱哭的爬山虎:
榆辞,你好,我是十七岁的顾则。
你说得没错,人这一生没有太多的十七岁,有很多人活在沼泽里却渴望着阳光,我也是其中一个,能得到救赎的大概很少,好在我运气不差,遇到了一个爱哭的爬山虎。
榆辞,你好像跟别人都不一样,你总是让我看不清,就好像你很喜欢这个世界,转瞬间却又变得冷漠无情,对世界充满遥远,你好像,是唯一一个清醒的人。
我大概跟你说过,我的母亲是由于一些不太好的事情而生下我的,没错,我的父亲是个坏人,所以在大家眼里,不管我怎么努力都无法得到认可。
因为,我是个坏人的儿子。
坏人的儿子以后注定也是个坏人。
那个时候我本来都要离开这个世界了,可想到你,就觉得这个世界好像还没有那么坏,所以我一次又一次的活下来了,然后替你解决了那些人。
替你解决了那些人我并不后悔,因为我本来就是坏人的儿子,没有人会觉得奇怪,这个世界充满偏见,他们觉得坏人的儿子做这些事是很正常的,没有人会为我伤心,所以榆辞,你也不用难过。
听说你喜欢蔷薇花,所以我就为你种了一院的蔷薇花,种满在阳光倾泻的墙角,虽然我看不见了,但是我觉得应该跟你说得一样漂亮,等这些蔷薇花开了,我大概就能回来看你了……
榆辞,你那么喜欢蔷薇花,我又那么喜欢你,所以你能不能喜欢我一次?
我这个人很笨的,什么也做不好,就是个胆小鬼。
但我觉得,喜欢你这件事是对的。
我喜欢你,只能到此为止了。
我希望你记得我,可我也希望你忘了我。
——顾则
其实他的字迹很好看,可这封信看得出来写字的人已经在极力保持冷静,可歪歪扭扭的字迹还是出卖了一切,他是少年,也在害怕。
指尖滑落下散发着蔷薇花清香的信条,随着尘封的记忆瞬间被打破,无数的情绪翻天覆地而来,藤萝椅上榆辞颤抖着拿起夹在书页里的照片——熟悉的容颜带着清浅的笑意。
是她的顾则。
他很喜欢穿黑色的带帽卫衣,皮肤很苍白,清冷矜贵,个子拔高,身形很消瘦,就站在十六岁的她身后,余光像是不经意间的偷看她,抿着唇,笑得有些忧伤。
这是他们第一次拍的照片,也是最后一次,因为此后顾则投案自首,十七岁的少年一生葬送在肮脏的牢里。
她知道顾则最讨厌被人叫做野种,也不愿意做野种,少年有着自尊和骄傲,心高气傲,可最后为了她,他还是沦落为不齿,变成他最不希望的那个模样。
榆辞颤抖着指尖去抚摸着照片里清冷矜贵的少年,触碰到冰冷的照片,像是在怀念少年的温度,桃花似的唇瓣流淌出几分清浅笑意,她觉得有些困,躺在老旧的藤萝椅上。
眼皮越发沉重,意识晕沉,这些年头以来,榆辞总是爱嗜睡,爱睡在“咯吱”作响的藤萝椅上,听着树梢上挂着的风铃被风吹过的声音,带着金框老花镜去看报纸,在四合院种满蔷薇花。
没人会知道,她在等一个少年,一个叫顾则的少年。
她想起当初年少时,那个爱穿黑色卫衣的少年似乎很爱笑,笑起来既好看却又很忧伤,坐在蔷薇花开的墙头叼着一朵蔷薇花,头发湿漉漉的,沾染着汗水,胸腔不停起伏,眼睛亮亮的,像是带着笑意。
“来见你了,榆辞。”他漫不经心的说,眼睛却如同盛满温柔的月光。
夜里风大,墙角破旧的灯被寒风刮得哗啦作响,穿着黑白校服的榆辞有些可怜的蹲在墙角,在哭,在抽泣,头发很蓬松,生得唇红齿白,抬起眼去看墙角的少年。
“顾则,你不是怕狗吗?”
每次他看见狗都站不住脚,还故作镇定的护在她的面前。
“哦……”少年的声音很清冽,将声线拉长,有些慵懒的意味,抬起细长的眼角去看她,语调漫不经心,“那只小狗太爱哭了,今天没空咬我。”
……
墙角深处有着蔷薇花的嫩芽,稚嫩而青涩,清风徐来,散发着书信和蔷薇花的清香味,头发花白的榆辞终身未嫁,那个时候年过古稀,没人会知道,她守在这一方天地,等了那个叫顾则的少年好多年。
指尖滑落下发黄陈旧的照片,枯黄的树叶坠落,掩盖不知名的岁月,榆辞如今年过古稀,近来也越发嗜睡,丢三落四,年少时有很多东西都记不清,她的脑海里唯一记得的大概就只有那个墙头上叼着蔷薇花的少年,永远定格在她的余生。
“老人说,人在临死前,所有记忆都会浮现在脑海里。”榆辞安详的躺在紫藤萝椅,“如果是这样的话……顾则,我是不是就能再看见你了?”
“我们算不算,又相遇了一次。”
此时,榆辞终于想起,顾则,她喜欢的少年,早在十七岁那年就已经死了,有的人永远留在十七岁。
——
蔷薇花在微风中摇曳,宛如波浪般的赤色生命,她对着阳光眯着眼,身上只盖了一件单薄的毛毯,上面绣着的是热烈的蔷薇花,一整面墙的爬山虎将蔷薇花簇拥在中间,深绿衬着艳红,正是年少轻狂最好颜色时。
耳畔,清脆风铃声越发遥远,鼻尖的蔷薇花香却越发浓郁,一时竟像是恍如隔世,却又像就在昨日。她感觉只要一睁开眼,就能看见十七岁的少年,坐在肆意生长着爬山虎的残墙,热烈而张扬,叼着一朵蔷薇花,低头对她微笑。
可不知为何,这一次,她怎么也睁不开眼,像是深陷于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怎么也抓不住那年的夏眠春蝉。
而眼前涌起大片的颜色,海面辽阔,泛起蔷薇花和爬山虎,和那面描绘着丹青的残墙,簇拥在一起。
风起云涌,榆辞的脑海里传来少年带笑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温柔和心疼,让她心头一震,心脏处传来难以承受的剧痛。
她想跟那位少年说一句对不起,已经记不得少年的模样,却还记得他的声音,年少时那大团的蔷薇花,蓝白色校服,南浔古镇,满面墙的丹青和爬山虎,是她穷极一生也无法追寻的梦。
她想起顾则穿着黑色带帽卫衣,眼神平静又哀伤,像是装满了一整个大海般的哀伤,用带着鲜血的手死死地捧住她的脸,少年鹤身长立的身形无力的跪在她面前,闭着眼,落了泪,吻住了她,那颗泪便落到了她心底,神情坚忍,看起来是那样的累,那样的累。
他骄傲又坚忍,热烈如肆意生长的蔷薇花,低垂着头颅,宛如一只天鹅,却像是将一辈子的力气都耗光了。
世间喧嚣,人声鼎沸,所有人都在争吵,有人推搡着,拥挤着,甚至有人拳打脚踢,拖拽着他们,却怎么也分不开他们,他用身体死死地罩在她身前,他们甚至能听见彼此的心跳。
有那么一瞬间,榆辞觉得已经分不清究竟是谁的心跳声。
少年看着她,嘴角有一块很明显的淤青,抬起好看的眉眼,笑着问:“你愿意陪我一起死吗?”
“好啊。”
答得干脆,这个回复似乎已经在心中反复演习了好多遍,她没有犹豫,抓住少年沾满鲜血的手,对着他笑了一下,纤细的少女跪在他的庇护下,声音带着一股前所未有的坚决。
她这辈子,只为了顾则勇敢过,逾越过,跟着他攀上那座废弃且无人问津的残墙,做下许多人们难以理解的事情,包括陪着他死。
“我们一起死。”
“可我偏不。”
顾则得到了她的回答,认真的看着她,瞳孔漆黑如墨,印着她洁白无垢的模样,却是笑了笑,然后将手从她手中强行拿出,一字一句道:“我的手沾满了鲜血,你那样干净的一个人,生来就该受尽宠爱。”
“你要答应我,代我活到百岁,到时候才能来见我。”
随着人群一阵尖利的叫声,人们犹如着躲避垃圾似的四散奔逃,少年用尽这辈子最大的力气,抱了她最后一下,最后将一个干枯的东西塞到她手里,奋力将她推开。
“砰”的一声巨大枪响,惊起一大片鸟群,响彻云霄。
她往后倒去,头发四散开来,如同蛛网密布,遮住双眼,瞳孔充满震惊。
最后的画面便是看见少年在素白的世间对着她微笑,黑衣虚无,袖子里像是装满了飞跃的白鸽,一大片翻涌出来,眉心间一道发灼的洞眼,很刺眼,冒着殷红鲜血,一直顺着额头流到温柔的眉眼里。
她张着唇,抱着干枯的蔷薇花,不知是什么东西模糊了视线,下意识的涌出大颗眼泪,他却还在微笑,然后跪在原地,缓慢地抬起那只干净的手,遮住了自己的眼睛,在指缝里依稀是一双带着眼泪的眼睛,温柔而明亮。
他含着笑,身后笼罩着黑暗,逆光而跪,唇瓣动了动,捂着眼睛的手带着两行殷红鲜血,说了两个字:“别看。”
是对她一个人说的。
别看。
别看他死在她面前。
他总是这样一个人,总是这样一个人。
他要她受尽宠爱,替他活到百岁无忧。
这是他最后能为她而做的。
这是她最后能为他而做的。
他要她活着,她便活着,与其落魄的死在现实中,不如骄傲的抬起头,仰望太阳和希望,鄙夷腐朽又不堪的人们,向来自大又狂妄的成年人,带着十几岁少年的爱,蔷薇花,爬山虎,丹青残墙,强大且孤独的活着。
少年们的爱意,立下墓碑,最为不朽。
故而,名为————神明予你深情一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