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纸币流通的社会背景
蒙古族是我国北部地区的一个游牧民族,公元1206年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各部落,建立了蒙古大国,开始了他们对外扩张、东征西讨的侵略战争。公元1234年灭金,公元1279年灭宋,元世祖忽必烈(1260-1294)在中原地区建立了元朝,并继续对外扩张。蒙古人曾这样形容他们的版图:“若夫北庭、回纥之部,白霫、高丽之族,吐蕃、河西之疆,天竺、大理之境,蜂屯蚁聚,俯伏内向,何可胜数。自古有国家者,未若我朝之盛大者矣。”当时元朝的疆域是“北越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东南所至不下汗、唐,而西北则过之”。疆土横跨亚欧大陆,包括今蒙古国和俄罗斯西伯利亚地区及泰国、缅甸的部分地区,面积相当于今天中国国土的两倍,是13世纪世界上极盛一时的封建帝国。
我国的中原地区,在蒙金战争、宋元战事中大伤元气,“两河山东数千里,人民杀戮几尽,金帛女子、牛马牲畜皆席卷而去,房庐焚毁,城郭丘墟”,“荒城残堡,蔓草颓垣,狐狸啸聚其间”。
中原经济遭到严重破坏,往日繁荣的手工业生产更是惨遭重创,百万工匠沦为奴隶,广大农民变为农奴,社会经济萧条凋零。忽必烈平定中原后,采取了一系列恢复社会经济的措施,如劝课农桑、兴办屯田、开渠浚河、整顿户籍、建设城市、安置流民等。这些措施的推行对元朝社会经济振兴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商业经济得以复苏,并迅速发展起来。全国出现了一批商业城市,当时京师(今北京),元称大都,被形容为“人烟百万”,是全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意大利人马可·波罗这样说道:“应知汗八里(大都)城内外人户繁多。郭中所居者,有各地来往之外国人,或来贡方物,或来售货宫中。外国巨价异物及百物之输入此城者,世界诸城无能与比。百物输入之众,有如川流之不息,仅丝一项,每日入城者计有千车,此城为商业繁盛之城也。”京师城内有米市、铁市、皮毛市、马牛市、骆驼市、珠宝市等,商品贸易极为繁荣。
此时元朝的海外贸易也极为兴盛,规模巨大。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后在泉州、庆元、上海、澉浦、杭州、温州、广州等地设立市舶司,英宗至治二年(1322)定为泉州、庆元、广东三市舶司。
外国商人来华运载货物,依法纳税抽分。中国商人到东南亚、南亚、西亚、东非这些沿海国家进行贸易,与高丽、日本交易频繁;还通过钦察汗国与克里米亚和欧洲各国建立贸易,通过伊利汗国与阿拉伯国家建立贸易。国内外贸易的繁荣,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发展,像京师、上海、泉州、广州、杭州、温州这样的城市迅速发展起来,成为全国贸易中心。京杭大运河的开凿,对京城商品的供给,对发展造船业,对疏通南北交通和提高航海技术,起到了重要作用。运河通航后,每年漕运大米至京城达300万石以上,此外江淮、湖广、四川及海外的各种物资、商旅源源不断地运至京城;同时海运也十分发达,每年经海运至京师的粮食就有300万石以上。政府还在全国广设驿站,据记载有1300多处,主要是替朝廷联络交通,传送朝廷、郡县的文书。这些驿站北至吉利吉思,东北至奴儿干,西南至乌思藏、大理,西通钦察、伊利汗国,所谓“星罗棋布,脉络相通”。驿站的设立使中国西部交通十分便利,同时也改善了东部沿海的交通枢纽。
第二节 纸币流通的四个阶段
元太祖成吉思汗晚年,由于受到辽、金影响,在博州发行过纸币,“实以丝数印置会子,权行一方,民获贸迁之力”。太宗八年(1236)仿交会印制交钞,“八年丙申春正月,诸王各治具来会宴。万安宫落成。诏印造交钞行之”。宪宗三年(1233),设交钞提举司,专事其职,“又立交钞提举司,印钞以佐经用”。
当时各地发行的纸币名称混杂,互不流通,发行量不大,这是纸币流通的第一阶段。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发行“丝钞”和“中统元宝钞”,并规定“丝钞”1两等于“中统元宝钞”1贯,30两等于白银1锭,这是纸币流通的第二阶段。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发行“至元宝钞”和“中统宝钞”,至元钞1贯当中统钞3贯。武宗至大二年(1309)发行“至大银钞”,“大抵至元钞五倍于中统,至大钞又五倍于至元”。一年后废止,仍行中统钞和至元钞,且两种纸钞并行,这是纸币流通的第三阶段。元顺帝至正十年(1330)发行“至正交钞”,1贯等铜钱1000文,同时可兑换“至元宝钞”2贯,这是纸币流通的第四阶段。这四个阶段中,中统钞至关重要,在元朝不到百年的历史中,其流通时间最长。
忽必烈登基后,也就是中统元年正式发行“中统元宝交钞”,同年十月,又印行“中统元宝钞”。《元史》卷93《食货志》记载:
世祖中统元年,始造交钞,以丝为本。每银五十两易丝钞一千两,诸物之直,并从丝例。是年十月,又造中统元宝钞。其文以十计者四:曰一十文、二十文、三十文、五十文。以百计者三:曰一百文、二百文、五百文。以贯计者二:曰一贯文、二贯文。每一贯同交钞一两,二贯同白银一两。又以文绫织为中统银货。其等有五:曰一两、二两、三两、五两、十两。每一两同白银一两,而银货盖未及行云。五年,设各路平准库,主平物价,使相依准,不至低昂,仍给钞一万二千锭,以为钞本。至元十二年,添造厘钞。其例有三:曰二文、三文、五文。初,钞印用木为版,十三年铸铜易之。十五年,以厘钞不便于民,复命罢印。
又《续文献通考》卷9《钱币考》记载:世祖中统元年十月,行中统宝钞。帝擢王文统为平章政事,委以更张庶务,乃诏行中书省造中统元宝交钞。是年冬,初行中统交钞,自十文至二贯文,凡十等,不限年月诸路通行,税赋并听收受。诸路领钞,以金银为本,本至乃降新钞。
纸币的发行权完全属于朝廷,元朝统一的纸币制度建立起来了。发行初始以交钞、宝钞、元宝等称谓,后来统称为中统钞。
在发行过程中,虽以贯文计算,但与铜钱并无联系,因为没有铜钱铸造与流通。政府规定宝钞1贯等于丝钞1两,钞2贯等于白银1两,以银为本位,不设年限,与银并行流通。中统钞发行后,政府颁布“中统元宝交钞榜”:省府钦依印造到中统元宝交钞,拟于随路宣抚司所辖诸路。不限年月通行流转,应据酒税醋盐铁等课程,并不以是何诸科名差发内并行收受。如有诸人赍元宝交钞从便却行赴库倒换白银物货,即便依数支发,并不得停滞。每两只纳工墨钞三分外,别无克减添搭钱数,照依下项拟订元宝交钞体例行用,如有阻坏钞法之人,依条究治施行。据此需议出给者。一诸路通行中统元宝街下买卖金银丝绢段匹斛斟一切诸物,每一贯同钞一两,每两贯同白银一两行用,永为定制,并无添减。
在中统钞发行初期,政府严格规定了发钞措施。中统五年(1264)在各路设立平准库(也称行用库),中书省交钞提举司每年发给诸路本金为1.2万锭,为维护交钞币值,稳定物价,兑换昏钞所用。诸路平准库用完此钞再领新钞时,须交纳金银才行。
平准库为兑换机关,规定发行新钞时相应数目的钞本银,严格控制发行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钞本以现银作保证,银钞可以互易,允许纸币兑现,人们持钞赴库兑换白银,或者以银易钞,用新钞换昏烂钞,库署都得以数兑换,每两只收工墨费3分,所换银货即充作储库本金。中统钞以两、锭来计算,即1贯为1两,30两为1锭,每钞2锭等于白银1锭。中统元年政府发行中统钞73332锭,第二年发行39139锭,至元十一年(1274)增加到24万锭,至元十三年(1276)猛增为141万锭。至元十五年(1278)发行102万锭,至元十八年(1281)发行109万锭,至元二十年(1283)发行61万锭,至元二十五年(1288)发行92万锭,至元三十年(1293)发行26万锭,至元三十一年(1294)发行19万锭。
由于纸币的发行有充足的金银作贮备,发行额虽然增加,纸币制度与纸币购买力还是维持稳定的。在忽必烈灭宋之前,中统钞的发行量总的来说是有节制的,每年在几万到几十万锭左右,就如《元史新编·食货志》中所说的:“中统建元,印造中统元宝,稍有壅塞,出银收钞,恐民疑惑,随路桩积元本金银,分文不动。当时支出无本宝钞未多,易为权治,诸老讲究扶持,日夜战兢,如捧破釜,惟恐失坠。行之十七八年,钞法无稍低昂。后阿合马专政,不究公私利病出纳多寡,每一支贴至有十余万锭者,又将随路平准库金银粳数起来大都以要功能,是以大失民信,钞法日虚,每岁支遣又逾向来,民所行皆无本之钞,以至物价腾涌,奚止十倍。”由于中统钞的稳定,在20多年的流通中具有良好的信誉,市场流通顺畅,物价稳定,深受百姓的欢迎,民间出现“视钞重于金银”的现象,堪称是元朝纸币流通的黄金时期。
至元元年(1264),政府禁止民间私自买卖金银,持有者必须赴官库兑换,在各路设立平准库,兑换金、银、交钞。至元十二年(1273)元朝对宋战争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元朝政府决定“置行户部于大名府,掌印造交钞,通江南贸易”。至元十四年(1277)四月,“禁江南行用铜钱”,“亡宋铜钱三贯,准中统钞一贯”。
之后中统钞开始在江南流通,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和南北经济的交流。
至元十七年(1280)后,纸币的通货膨胀现象开始显露,当时阿合马当朝,禁止全国流通铜钱,擅自将各地平准库金银悉数运赴大都(北京),以至“所行皆无本之钞”,引起各地物价大涨,宝钞贬值。钞本挪用,严重破坏了纸币流通规则。《元史》卷16《世祖本纪》记载:至元二十七年(1290)九月乙巳,“敕河东山西道宣慰使阿里火者发大同钞本二十万锭,籴米赈饥民”。
《元史》卷19《成宗本纪》记载:大德二年(1298)二月“丙子,太阴犯心。帝谕中书省臣曰:‘每岁天下金银钞币所入几何?诸王、驸马赐与及一切营建所出几何?其会计以闻。’右丞相完泽言:‘岁入之数,金一万九千两,银六万两,钞三百六十万锭,然犹不足于用,又于至元钞本中借二十万锭,自今敢以节用为请。’帝嘉纳焉”。
钞本被挪作别用,使流通纸币变成无本之纸。至元二十一年(1284),卢世荣着手改革币制,制定了一套紧缩通货的办法:恢复民间金银自由买卖,铸造至元通宝钱,在全国设立平准库,充实常平仓等,以期达到稳定币值、控制物价的目的。这些措施却遭到了豪门官吏的抵制,立法初衷遭到亵渎。到至元二十三年(1286)时,中统钞的发行额已增至200多万锭。至时,物价腾涌,民怨沸腾,改革币制势在必行。
至元二十四年(1287)二月,元世祖颁布诏令,更改钞法:“钞法之行二十余载,官吏奉法不虔,以至物重钞轻,公私俱弊。比者臣奏请,谓法弊必改,古之道也,朕思嘉之。其造至元宝钞颁行天下,中统宝钞通行如故,率至元宝钞一贯当中统钞五贯文,子母相权,官民通用。务在新者无冗,旧者无废,上不亏国,下不损民。其听无忽,朕不食言,故兹昭示,想宜知悉。”在此之前,也就是至元十九年(1282),中书省就奏准以两个“条划”为主要内容的行钞法,一是叶李的“十四条划”,另一是“通行条划”九条,这是中国最早的纸币条例。以两个“条划”为主体的元朝纸币流通制度,其主要内容有:纸币由政府统一发行,严禁私人伪造;政府设立钞券“提举司”,专司钞券印制、发行、调拨等事项。
规定宝钞为唯一的本位货币,严禁金银铜钱和其他货币流通。
禁用硬货,流通钞券。并规定了钞券的种类和等级,至元钞为11等,至大钞为13等。建立“回易库”,负责倒换昏烂钞,每两收工墨费三分。规定钞与银、钞与钱、钞与钞的比价和新钞换旧钞的官价。在京师和主要地区设立钞本专库保管,最初给钞1.2万锭作钞本,各路发钞以银为本,本金到才发给新钞,也就是有充足准备金才发行纸币。在各路设立“平准库”,委派地方官员专职保管钞本,还兼管金银买卖,平准钞法,维持钞值。严格禁止私人买卖金银,如有私自买卖金银者,没收金银,严惩不贷。如有钞库官吏盗卖金银或监守自盗者,依法处死。所有钞券,都可完粮纳税,包括地丁钱粮、课盐、茶酒课税、公私债券、贸易商务、质典田宅等。属于政府支出,如军饷、官俸等给钞券或布帛,课征税收则多收钞券,使钞券行用范围日趋扩大,用来维持钞券的币值稳定。严令悬罪赏格,对伪造宝钞者处死,告发者赏赐。这就是元代的钞法制度,条例缜密,周全无懈,堪称为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钞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