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起你,但又不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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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了一篇关于气味回忆的文章,写夏天的气味记忆。
我记忆中除了暴雨后湿润的泥土腥味,还有蚊香的气味。
有几个夏天,我住在出租屋里,每晚点蚊香。那会儿怎么都掰不好蚊香。睡不着或者半夜醒来,房间里都弥漫着一股蚊香的味道,觉得好闻,踏实又安全。后来自己住了,搬了几次家,不再点蚊香,但对掰蚊香这一项技术活倒是很在行。
曾经生活在一起的人,或多或少会给我留下了一些和气味有关的回忆。
比如我和马草讨论过气味图书馆里的一款香水,我说:“好像是做法事时候的气味,不吉利。”于是千方百计地阻止她买。
现在我已记不起那款香水叫什么名字了,而她也早已不在身边。
比如小时候在感冒的时候去吹气球,差点晕倒,所以在成长的过程中,我对气球这种东西敬而远之,准确来说是吹气球时,嘴巴接触到的塑料味让人感到害怕。
每个人也是有不同的气味的。
我的好朋友河马,每一年夏天,我都喜欢说他有一股胖子味(容易出汗),到今年夏天我们见面,他开始自嘲自己身上的胖子味,我连嘲讽的机会都没有了。我知道他在内心对我有过不满,但我也没有真正嫌弃他。
我只是觉得靠气味容易记住一个人或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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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样的感觉,夏天喝再多的冰可乐都不会觉得腻,还会上瘾。就是一旦打开一瓶可乐,不管是多少毫升的,就恨不得一口气喝完。
夏天的可乐比冬天的可乐好喝,大概是因为夏天里的记忆更加鲜活,容易被反复想起。而冬天太冷,要很努力很努力才会想起一点点来。
你再试着回忆一下,大多数相逢或者别离都在夏天。
而最热闹的日子也在夏天。
前段时间,有个朋友给我发微信:刚刚在襄阳二桥,想起几年前我们在长江大桥上吹风,风太大,把我的胸罩都吹歪了。
这条信息发给了两个人,包括我。但我们都没有回复。
又过了几天,另一个人发微信说:梦到你跟马草了,我们还坐在一起吃饭。
太久远的事了,像发生在上个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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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翻日历,发现已经是处暑。
我问同事:“处暑是啥意思?”
同事比我懂,答:“大概就是‘不再是夏天’的意思了吧。”
晚上回家百度,处暑,即为“出暑”,炎热离开的意思。
最近几天,明显感觉到晚上没有那么热了,从空调房里出来,也不会立马被一层汗包裹。起风的时候,还会觉得凉爽。
我家阳台上的植物大概已经挺过了最热、最难熬的时期,即将进入一段休眠期了。
所有开花的植物都已开过,一年也将慢慢走入尾声。
时间在每一种物体上都有所体现。
比如有一段时间,疯狂想念马草,自她离开时起,牙膏用完了三分之二,这就是我用来想她的时间。
比如听到张韶涵的《最爱》,一首俗气又哀怨的老歌,旋律一响起,就会回到高中住校时的情景。下午放学到晚自习之前的那段时间,我提着开水瓶去走廊尽头打水,校园广播正在放这首歌。那会儿默默喜欢着一个人,以为是最爱,也想象着是最爱。
再比如,看奥运会,看到一些熟悉的面孔,熟悉的项目,回忆就会扑面而来。马草曾经把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的完整视频下载到电脑上,一边看一边感叹“好牛啊”。我没有认真看完过一场比赛,却被她逼着看了好几次开幕式。
世间有何是牢不可破的?没有。
感情更是经不起一点推敲——我想说的是任何一种感情。
最近看到朋友们的一些分分合合,听到一些为情所困的故事。想象着每一个人都在一个圈子里挣扎,有的人挺过去了,有的人还在坚持,但总会挺过去的。
没有一种磨难会一直持续,也没有一种爱会变成永恒。
喜欢的一句歌词说“还有我从来不相信眼泪”。我是个不喜欢哭的人,记忆里的泪水都在儿时,挨我妈揍,或者是暑假结束离开外婆家。
成年之后,被朋友们说成是冷漠无情。
奇怪的是,最近几年,时常被一些小事打动,哭点更是莫名其妙。比如在电视里听到诸如“儿行千里母担忧”这种话就会想哭。
纵使如此,还是要开心啊。
吃两个蘸辣酱的葱油饼配一杯绿豆沙,开心;上班抽空去Helen的店里抽根烟,聊聊天,听她荡气回肠地讲她和顾客的奇葩故事,开心;看到好朋友的留言,无法不开心;打开天气预报,最高气温只有31摄氏度,嗯,默默地开心了一下。
人们常说,想一个人,就想他的好,祝他开心。
只是如果马草还在身边,这开心就是双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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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朋友去大理玩的照片,觉得有人一起出行真好。
几年前,我和马草,还有室友纪凉也去了一次大理。我们住民宿,无所事事地睡到自然醒,在露台上看黄昏时候快速变换的云,看远处的楼顶上吵闹的学生们。
那时候我想,重要的人都在身边,人生还有什么可求?
有一天下午,我们各自租了一辆自行车,在国道上飞驰。我的车技很差,被远远地甩到后面,看着他们的背影,怎么追都追不上。
后来这个画面时常出现在我脑海里,他们都是我追不上的人,所以他们都离开了我,去了别处。
现在的我,已经不会再生出要去追随一个人的想法。或许是年岁渐长,又或许是时过境迁,总之,我更愿意做一个等候的人。
等得到,就一同上路;等不来,就独自前行。
路途再远,终会抵达那个地方。请你一定要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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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半个西瓜放在冰箱里,拿出来吃的时候却一点胃口都没有,想起前几天还在嚷着要抱着西瓜当饭吃的我,真是啪啪打脸。
晚上在家烧了肥肠,炒了空心菜,慢慢将被搁置的厨艺又捡了起来。真要是一个人出去吃也不知道吃什么,我不讨厌一个人吃饭,但是非常讨厌一个人下馆子。
去年去深圳找河马玩,他上班,我搭地铁去蛇口那边找一家甜品店。下了地铁,骑了共享单车,找到铺子之后,看到里面坐满了人。我在门口徘徊了好久才鼓起勇气进去,然后面临了宇宙第一难题——点单。我纠结了半天,点了自认为还好的分量,结果就是果然点多了。
我这一生中可能最不擅长的就是点菜了。河马还在武汉的时候,我们一起出去吃饭,基本上都是他点菜,有时候我任性想要加点别的,到最后都会被他吐槽:“看吧,我点的刚刚好,你一加就多了,让美味变成负担了。”
我自己在家做饭也是,生怕吃不饱,哪怕是一个人,菜品也要做三到四个,常常是在厨房忙碌一通,全部端上桌之后就饱了,是那种完全不想吃一口的饱足感,很尴尬。
记得有一个豆瓣网友说过一句话:饿的时候好像特别容易吃撑,肚子和情感都是。
2014年的一段时间,我完全不上微博,几乎没有什么表达欲。每天宅在家里,可以一天不说话。
朋友开玩笑地说:“会不会太吓人了?”
我想,如果一个人对着空气说话才吓人吧。
那个时候也没有把自己的心封闭起来。我也出去社交,也逛街,看电影,见朋友。生活寡淡,但也不至于停滞不前。
倒是对任何事都没有热情。
每天花费最长的时间就是睡觉。醒来的时候是黄昏,一天将完,如若做了噩梦,会有一种人生都快完了的感觉。
那些暗无天日的日子,始终忘不掉马草,用了很长时间才走出来。
我记得无数个凌晨的微光,下暴雨的车站,轮渡上吹到的风都像是带着颜色的。我还买了一个巨大的娃娃,现在已不知所踪。煮了一顿又一顿火锅,对旺仔牛奶和养乐多的喜爱甚至超过了可乐。
我用一支牙膏逐渐被挤完的过程来记录她离开的天数,但牙膏总要买新的,没有人知道它到底意味着什么。
成长有时候是被动的,会慢慢抛弃那些曾经内心想要捍卫的东西,不是它本身不重要了,而是你不再需要了。
微博上有个朋友说,他失恋之后几乎没哭过,但一想到前任的床头柜上会整整齐齐地摆放着两只充电的手机,另一只是别人的,他嚎啕大哭。
对他来说,两只并排充电的手机,就是爱情里的仪式感。
我也认为,爱情里最幸福的模样是,阳台上晾晒着我们的内衣袜子,风一吹就打上好几个转。又或者是,很多时候我觉得自己可以过得很好,但是在洗完床单被套,要晾的时候,就特别想要一个人跟我一起叠。
几场雨之后,五月也快过完了。
夏天真是让人想恋爱的季节,想起从前和马草一人抱半个西瓜在空调房里看老电影,晚饭后轧马路、吹夜风,挤在让人汗流浃背的店里吃虾、喝冰啤酒,下暴雨给她送伞,大清早去菜场买各种新鲜蔬菜,生吃也好煮熟也罢,反正我安排就是了,她只管吃。
夏天,每一种花都适合插在玻璃瓶子里,每一支烟都要燃尽,每一个吻都是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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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日。在家昏睡,没买菜,也懒得下楼。于是给自己做油醪糟蛋吃,甜食总归是可以给人幸福感的。
窗外是停不下来的雨,印象中最大的雨是在前几年的某个夏天。那时候我还宅在家里,日夜颠倒,做一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大概是凌晨一两点——平常这个点我都没有睡觉,但那天我好困,我对自己说,到床上去躺一会儿吧,等会儿再起来做事。
然后我就快要睡着了,半醒半梦间听到窗外电闪雷鸣,暴雨如注。世界变成一片混沌,雨声大到让我不知身在何处。
我仅有的一点意识是知道阳台的窗户没有关,想爬起来关,但这个念头还不足以支撑我起来,于是睡过去了。第二天起来,发现雨水透过纱窗飘进阳台,溅到了客厅的地板上,地板被雨水浸泡之后,有一点点变形了。
昨晚睡前,我回想了一些人,那些在生命中来了又去的,有过交集的人,我竟想不起他们的脸了。
努力想,仍旧无果。
大概人的大脑也会过滤掉一些不愿想起的东西。
好的事情容易被遗忘,而糟糕的事情却记忆犹新。
我想起一些夜晚的温度和光线,清晨的风和声响。
我想起香烟和热茶,一本没有翻完的书,某部剧里的台词,男主笑起来的酒窝。
我想起好几个夏天,我们在傍晚一起散步,抽烟,看天上的云。
我想起你,但又不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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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六月看上去很忙,其实也没别的事,就是多了一项:熬夜看世界杯。我本不是个热爱运动的人,对于足球也只知皮毛,但世界杯就是有一种魔力,能让人参与其中,看球也好,聚会也罢。
总之在这样一段时间里,我们好像有更多的理由和朋友们碰面。
于是在半夜,我端着冰好的西瓜,揣着香烟去某猫家看球。某猫是室友纪凉的朋友,他第一次来我们家吃饭就喝得烂醉。我回家的时候,他正蹲在客厅吐,于是那晚只是互相打了个招呼。后来约着打过几次麻将,他是理科男,但骨子里很文艺,喜欢推理小说和陈绮贞,酒量和牌技都不错,就是脾气暴躁,动不动就发火。
我们为了凑满一桌麻将,不得不忍受他的臭脾气。那时候我们的局人数有限,除了我和室友,还有一位纪凉的女同事提提。我们常常打到半夜,散场之后去小区外面的烧烤摊继续撸串喝酒。
夏天,早上四点多天就亮了,马路上还没有人,空气潮热。我们喝完最后一口酒,各自回家。某猫先顺路送提提,再驾车回遥远的关山。
南非世界杯时,我们相约看球,某猫和提提突然在某一天就看对眼了,没多久两人公开承认在一起了。我和纪凉有点傻眼,但也还是接受了这个事实。
半个月后,某猫从关山搬到了南湖,住进了提提的小公寓。他再也不用大半夜地往回赶了,他那辆红色马自达一时间好像没了用武之地。
恋爱使人进步,比如提提开始了她的厨艺之路,每天变着法子做晚餐,还买了一块小黑板,放在冰箱顶上,用蓝色的粉笔记录着当天的菜谱。她也经常邀请我和纪凉过去吃饭,四个人席地而坐,冬瓜玉米排骨汤、凉拌皮蛋、小火锅,都很美味。
他们还养了人生中的第一只猫,白色的波斯猫,很黏人。我天生怕猫,不敢亲近,但有时候看它撒娇,会突生一种幸福感。
两人一猫,三餐四季。我的内心大概也是向往这样的生活的。
再后来,因为工作原因,提提搬到了某猫在关山的家。房间变大了,可那只猫却不安分,抓烂了沙发和桌角,还时常在半夜狂叫。某猫在那段时间,工作压力巨大,又因猫而失眠加剧,两人大吵一架,差点分手。
猫自然是送人了,生活照常继续。
我们又在一起看了巴西世界杯,那一年西班牙队提前出局,荷兰队也不尽人意,阿根廷队没能走到最后,德国队捧起了大力神杯。
作为一个伪球迷,我跟他们一起欢呼。看完球,我一个人回家,夜的喧嚣更凸显我的形单影只。
接下来的几年时间,我们住到了相隔很近的小区,但几个月也不会聚一次,也许我们都在长大的过程中学会了独处。
如今他们养了六只猫,从前一起看球的日子还历历在目。
我手机里还存着那年去提提的小公寓拍的照片,黑底蓝色的字写着:今晚供应猪骨汤和鱼香肉丝。像是食堂的阿姨写给学生们看的,要他们识得这人间好味。
开球前,我和某猫怂恿提提去煎饺子,热锅出炉,配上冰粉,这个夏天就没有白过。
球赛结束,我仍旧独自回家,和之前一样的夜路,仿佛四年就是一个轮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