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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阿多米

她急急地穿过马路,在中间地段突然停住,眼泪哗哗而下。来往的车辆按喇叭,有人对着她乱喊乱叫。她听不见,足足站了两分钟,之后她走上人行道,一脸平静。

记不得有多久没走这条路,杨树据说因春天生絮乱飞通通被砍掉,全成了枯死的树桩,立在运河两岸。这儿没有成双成对的人散步,和半年前哪怕一个月前都不一样,河水有点昏浊,还好,垃圾扔得不多,破塑料袋和易拉罐,雪糕棍倒插在草丛中。她望得见附近一排排的住宅,西山落日,照出远远近近一线玫瑰色。

天气突然就热了,百分之八十的人家都开了窗。她走到花园中心的长椅上坐下。对面二楼的阳台上端坐着一只小黑猫,毛发水亮,瞅了瞅她。隔一会儿,猫爬下来,跑到她跟前。这时有人问她:“对不起,小姐,我可以坐在这儿吗?”

她站起来,看也不看那个搭讪的人,手一摊:“你坐吧。”

加快步子,抄近道走。

她打开房门时,发现黑猫在身后,见她没有反对,就跑到屋里。她抱了猫扔进浴缸里洗个澡,这猫越看越是好模样,又格外听话。

“得了,看来我俩是有缘。从今儿起,和我一样叫阿多米好了。”

她用干毛巾擦水滴,坐在沙发里,拿着一个吹风机,开小档吹着猫。

“不要她,阿多米。”

“现在我被人像臭抹布一样扔掉。有猫做个伴。”

“猫不会说话。”

“偏见。”

“女人得避着她才有男人运。”

她听见自己的腹语,摇摇头。她在一家边锁洗衣店当副经理。这些天她自愿烫衣服,像是一架机器,胳膊酸痛,脚也站痛,自虐后给衣服编号码,一一挂起来。遇到急件的客人得取货送货,她总是按时到达,从未误事。高个子的男人来时,她一次也未遇上。高个子男人穿竖条淡蓝衬衣牛仔裤。店员说他的衣服总是这两样,上衣是毛衣或西服,总不见来洗。

有人敲门,她没有理会。那人继续敲。她干脆用双手塞住耳朵。好了,停了,四下死寂。她起身,先到窥视孔看,没人,这才打开门。门外那人早走了。她准备关门时看见了小纸条。是寻猫的,说是两岁半的家猫,患有糖尿病走失,非常担忧,若能寻见,必谢之。有一照片,正是阿多米。

她看着门口边的猫,应该还给主人吧。她弯下身来,去抱猫时,猫却躲开了,胡须伸展开来,样子很生气,一副不情愿。

试了好几次,猫都不让她近身。她有点急了,安慰着猫,可再怎么说,猫也是如此。没办法,她只好锁上门。

走进药店买糖尿病的药,她猛一抬头,看见高个子男人正在门外墙上贴寻猫告示。她拿着药就往家里赶。身后有脚步声,是他追来了,仿佛在说:“我要和你好好谈谈!”

她加快步子,走得飞快。那人似乎停下,她也停下,往后看:一个少年拉着一个像妈的女人在着急地解释什么。神经出问题,就是那东西,也不要怕。

她又失眠了,没有办法,到凌晨三点多,她只有穿上衣服,拿了钥匙出门,去跑步。她跑到一幢房前,看那阳台,雪亮的一盏盏灯亮着。阳台上似乎添了一盆竹子,屋里有人也不会瞧见她。

周身是汗,慢慢朝家里走。走到家时听见猫叫。她想起自己有了一只猫,明显是猫在找她,或许不是找她,是在找自己的主人——高个子男人。

经过这么一折腾,果然睡着了,半梦半醒中,她翻了一个身。她又梦见了从前的事。她还是一个小女孩,母亲带她去见一个中午男人,告诉她这人是生父。她从没有父亲。父亲生病去世了,母亲总是这么说。生父常带她去吃中心街的灯影牛肉和饺子屋的三鲜面。女孩对生父不好,但也不差,她按他要求,叫他爸爸,声音怪怪的,他倒不怪她。

有一次生父对她说,他并不爱她的母亲,但母亲怀了她,生父才一直保持与母亲往来。他们做情人做得很累,母亲的欲望很强,他勉强支撑。她不懂欲望。生父的脸倒红了,让她跟着难为情。

想来生父是试着告诉她,让她的母亲不要和他见面,因为他根本不需要。作为一个父亲,告诉一个这么小年纪的她,他真是不要脸。

她长大了,到外省读书,干脆不回家,她要让她的所谓的父母后悔,她也不需要他们。

而他们偷情的结果,就是她。她从小到大一直躲着男人,并不爱男人,只有当遇见了命中的王子后,她的心才热起来。可这王子是个花花肠,他带新的女朋友回家,她一气之下搬出来。他并不追她,她折回去,他只是把门漏一点,说是你自己要走,我并没有赶你,好说好散。之后他拒绝见面,发展到最后,她打电话去,一听是她的声音,他就挂电话。

昏沉沉地,她又睡了过去。他在吻她,她大叫着睁开眼睛,原来是美丽的阿多米依偎着她,用舌头舔她的脸颊。

梳洗之后,她给猫倒了豆浆,又喂了药片,自己才喝了一杯牛奶。准备去上班,发现今天是周日。脑子好糊涂,若不是周日,肯定会迟到。因为那个鬼高个子男人,最近一段时间她已迟到了两次,这份工作早晚会丢。

到理发店做头发护理,她看着镜子里的那个黑发过肩的年轻女子,神情不算是委屈,却硬生生添了几分恍惚。假日对她来说很难受,最怕大假日,住宅周围空如鬼城。电影里经常会发生事,买一架望远镜窥视邻居,是一种乐趣;买一把枪无乐趣却可防身——这不可能;买一把刀藏在床垫下,既可辟邪,又可自卫。加热器在头顶旋转,服务员递上一本时尚杂志,全是夸张矫揉造作的照片,全世界流行黄色手提包,跟鸡们的趣味一样,真倒胃口。

再做一个保护膜吧,不怕太阳晒。

她侧脸看服务员,这少女长有一双猫眼。对了,她不能把那可爱的小家伙独自留在家里太久。她摇摇头。

走到楼前时她又看见了寻猫启示。上面有手机号码,她输入手机里。邻居个个是一张苍白的脸。好多天没见你出来了。客气话说得阴阳怪气的。她点了一下头就进自家门。

阿多米蜷在沙发上,眯着眼。如果不是那高个子男人说她有糖尿病,完全看不出来是一只生病的猫。他是诈人,以为病猫就没人要。

她用手机打电话,响了,无人接。

他不想要这猫了?

打印机打下一页纸。半个小时后她来到高个子男人的门前,把纸夹在他的门上。里面传来女人的声音,男人不耐烦地解释。

运河通向西山,傍晚升起火烧云时景色最美。早上来跑步的人最多,晚上是闲杂人等最多。她站在高处一棵小松树下,肩上有一个挎包,露了透气的缝,阿多米乖乖地待在里面。

高个子男人看到那纸条,会为猫而来。约定的时间过了半个小时,她开始不安了,猫在挎包里想下来,喵喵喵叫起来。她只得走了。迎面过来一个男人,急匆匆的。是高个子男人,经过她身边,当没看见一样。本来她要折回去看个究竟,一瞧此人这副架势,却改了主意。

当天晚上,她在他的楼下,看着一个高高的人影在玻璃窗里走来走去。

三天后,她又拿着一张纸——约老地方老时间交猫,不过留了手机号码。她新买了一个充值卡号,为阿多米她肯花多余的钱。当她在高个子男人的房门前时,把纸条夹上门时,发现上一次的纸条还在门缝之中。原来他根本没看见!

门突然打开,从里面出来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看见她像仇敌。“你是他什么人?”

她不想回答这种女人,不过,在转身走开前,她指了指门缝间的纸条,他应该看见才行。

好大的一场雨,她冒雨小跑着回家,赶快洗了一个热水澡。可是晚上还是发起高烧。她在床上,猫也跳上了床,亲热地偎着她。昏沉沉中,手机铃声脆响,她伸过手去,接了:“猫在!骗人?什么?听出我声音,我有意害人?”她挂了手机。他在电话那端骂她,让她恼火之极。她额头全是汗水,很快她陷入睡眠。

第二天她醒过来时,烧退了。她收拾行李,挎包里放阿多米,露出一个缝来透气。长途大巴满实满载,但每人都有座位。她没有目的地,只是想找一家便宜的小旅馆,到郊外山里散心。

这期间她拨高个子打来的电话号码,看他是啥态度。可是无人接。打他的手机也是如此,好神秘冷酷的男人,她一边打电话一边想。

回到城里,她提着行李带着猫直接去高个子男人的家。有一辆救护车停在那儿。问看热闹的人,出什么事了?一个五六十来岁的老妈子津津有味地说:“哎呀,脑子出了毛病,吃了安眠药,听说是为一只猫。”

居然是高个子男人!一个不会爱女人的人会因思念爱猫而自杀?最好死不了,他应该看到他的猫很愿意和她在一起的情形。

她站在那儿,迎春花全枯了,有女孩抱着一把桃花李花在叫卖。她把手伸入挎包里摸摸猫的脑袋,顺着小径走,脸上突然泛起满意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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