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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进城

太阳还没有高高升起,只有一缕细细的光束照进屋子,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正在找着什么。

“诶,我的袜子呢。”

小男孩嘟囔了一句,最后在橱顶上找到了一只袜子,另一只在床底下找到了。

屋子显得有些杂乱,但你要是看到男孩的衣服裤子放在哪,说不定要吃一惊。这是一种名叫粗结蛛的蜘蛛,对于乡下人来说可是个不可多得宝贝,这种蜘蛛吐得丝不会收回,谁让那细细的蛛网犹如麻绳一般的结实,人们都喜欢把用不到的衣服裤子仍在蛛网上面,这样能节省不少空间。

急急忙忙的穿好衣服,男孩便搬了块石头站在上面准备早饭,仔细想一想,这块石头都用了三年了罢。

打了个哈欠,诺羽拍了拍嘴抹掉眼角的泪珠,金黄色的鸡蛋滑入锅中,一股浓浓的香气自这乡间小屋溢出。

别的不敢说,这煎鸡蛋的水平诺羽还是相当有自信的,不过姨夫姨妈的警告也不是空穴来风,谁让刚开始学习做饭的时候诺羽经常煎出一滩滩黑乎乎的东西。尽管这三年来诺羽一次错都没出,可是姨夫姨妈总是难改一句:‘再敢煎糊了你试试’。

……

“嘿,诺羽。”

从青石村到镇上要几十里,诺羽本还在想如何消磨这段时间,就听到后面有个熟悉的声音叫自己。

刚一转头,一个呲着雪白大牙的少年就冲了过来和自己勾肩搭背,那少年先是自己嘿笑了两声,然后不怀好意的看着佩丝姨妈在诺羽耳边嘟囔了几句,随后诺羽也跟着窃窃私语了起来。

“你们两个小子,在说什么呢。”佩丝姨妈明显发现了两人那异样的目光,尖声叫道。

闻声,两人深知事情败露,赶紧把脸绷紧了起来,不过此时是想笑还不敢笑,顿时鼓成了俩包子脸。

“哈哈,朗特,早上好啊。”

后面又传来一个浑厚的声音,回头看去,只见来者颇为壮实,和朗特姨夫有的一比,看相貌整个就一成年版的雷格。肩头披着一条雪白的毛巾,推着一车粮食走了过来。

朗特姨夫也是对雷格和他的老爸不怎么感冒,随意的回了一句,推着车子走在最前。老爸坐镇,雷格也不那么心惊胆战的怕朗特姨夫揍他,一路上不时传来两个少年朗朗的笑声。

……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不只不觉中,目的地已经到达。

邦柳城,这可是一个了不起的城市,起码两个少年是这样认为的。

城市中随处可见邦柳树,这是一种一年四季常青的植物,早上醒来看到一片绿意盎然的城市,再怎样忧愁的心情也会立即消散。诺羽想了想,要是今后居住在这样一座城市,那便心满意足了。

城中还有许多条邦柳林**,环境宜人,隔去了城市的喧嚣,引来了不少外城的人来游玩。城中也有着这么一句话:

‘清风带雨观柳,小苑轻舞对酒’。

若有闲情雅致,不妨来此一坐。

除此之外,邦柳树还十分坚韧,是做家具的上上之选,在邦柳城里家具的收入甚至占据了城里总收入的一半!

城门口还有一颗巨大的歪脖子树,雷格估计已经有个上千岁了,长在城门左,偏向右边,垂下的柳条正好遮住了城门,给人一种惬意的感觉。邦柳城也因此得名。

诺羽和雷格率先冲进了城里,各种的叫卖声和琳琅满目的饰品、瓷器出现在了两人的眼前。

“冰糖葫芦,三铜钱一串。”

“香酥狍爪,十五铜钱一只。”

“糖醋锅鱼,来尝鲜喽。”

“本店开张大吉,一律半价。”

……

这里到处充斥着新鲜感,对于诺羽这种小孩子的诱惑力就如同一个无底洞一般。

两人四处张望着,看的眼都直了,不住的咽口水。这时,卖冰糖葫芦的大叔向两人走了过来,笑呵呵的拿起一串糖葫芦开始诱惑两人。

“小朋友,想不想吃,去跟你们父母说说,我觉得你们两个挺可爱的,这样吧,买两串再送你们一串。”

尽管知道来者不善,可是诺羽和雷格还是如小鸡啄米一般不住的点头,看的卖糖葫芦的大叔咧着嘴大笑着,就好似要吃小羔羊的大灰狼。

然而下一刻大叔就变成了苦瓜脸,朗特姨夫和雷格的老爸不知道从哪冒了出来,一人伸出一只手,将两人提溜小鸡一般直接带走了,只留下身后大叔萧瑟的背影和那悲凉的两行清泪。

一路提溜到粮食店,三个大人生怕一个看不住这俩小崽子又撺掇到哪去。

粮食一共卖了7银32铜,朗特姨夫曾今对诺羽说过:1金=100银=10000铜,不过诺羽好像并不在乎这些,因为他只知道他现在连一个铜板都没有。

随后几个大人要去购买一些生活用品,雷格和诺羽说走不动了,要在路边坐会,结果几个大人刚在街角一转过,这俩人就溜得没影了。

两个人对城里的路也不熟,左拐,右拐,右拐,左拐的,漫无目的的瞎转悠,只求图个新鲜事。

“刺。”

“刺。”

“杀。”

“杀。”

“……”

走着走着,两人突然听到阵阵呐喊声,这声音就如同有魔力一般,深深地吸引着这两个初见世事的孩子。循着声音找去,只见一片由邦柳树围成的演武场,正有上千名战士在进行严格的训练。看着他们的装饰,两人不由自主的想起了,城里那十二人一队的护城队,不出勤的时候原来是在这里训练。

“挡。”

演武场最前方的一个大台子上,一名身穿银色盔甲的将领喊完口号后,整个人降低身形,左腿前伸,右腿稳住重心,微微躬身,兵器贴身,用长矛做出了一个,在诺羽看来堪称完美的防御动作。口号的声音也嘹亮的贯彻了整个演武场。

“挡。”

台下数千人动作一致,声音洪亮,颇有气势,震撼人心。

诺羽和雷格呼吸略微急促了起来,这种阵势他们还是第一次见,热血男儿,保家卫国,光是这一招一式,就足以让他们热血沸腾。

两人不禁憧憬了起来,自己骑在威风凛凛的站马上,手持一面鲜红的大旗,指挥者千军万马的景象。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诺羽只是一个平民,他有着这样的梦想、憧憬。

……

“乡巴佬,滚开。”神游四海之时,诺羽还没反应过来,就一脚被人踢倒了。

“你们干什么。”雷格也回过神了,看到摔倒的诺羽赶紧去扶,同时怒斥来者。

“哟,乡巴佬还挺有脾气,你们挡着小爷我走路了,活该被踹。”只见来者是几名身着华丽服饰的少年,大概都在十三四岁,最前方的是一名一身鹅毛般雪白的丝绸衣,镶有金边,腰戴翡翠玉佩的少年,略微秀气的外表,却被那轻蔑的眼神破坏了。方才正是他踢得诺羽,随后又说出了这般话。

“小子,哪里来的回哪去吧,在这里丢人现眼。”旁边的一名华丽服饰少年跟着说道,其余几人也纷纷投来不屑与嘲讽的目光,显然均是以那名白衣少年为中心。

“哟,这不是马少爷么,今天好大脾气啊。”一道声从不远处传来。

看见那为首的白衣少年听到这声音顿时咬牙切齿,诺羽二人也转过头去,只见是刚才在粮食店门口见到的那名小乞丐,诺羽当时想让朗特姨夫给他几个铜板,结果被狠狠的教训了一顿,抱歉的对这这个少年笑了笑。

“铁牛,你还敢出现,你们几个,给我抓住他。”一身白衣的马少爷气急败坏的朝远处喊了一声,顿时窜出来五六个家丁,朝着那名名叫铁牛的少年扑去。

诺羽还记得,这几个人刚才明明只是普通买菜逛摊位的路人。

“嘿嘿,马少爷这么热情,咱也不能就这么走了。”那个小乞丐说完后,一直背在身后面的手扔出来一大块泥巴,不偏不倚正好打在马少爷脸上,溅了他一身黑。

马少爷大叫着,张牙舞爪的抹着眼睛,当他把挡住眼睛的泥巴抹掉时,只见几个家丁垂头丧气的回来了,不用说也知道没抓住,一脚将一名家丁踹到在地,恶狠狠的转过身想拿诺羽二人出气,却早已不见了踪影,只叫他气得在原地抖个不停。

诺羽二人被另外两个小乞丐沿着城里的小道带走了。到了一处僻静之地,五人互相介绍了一下,诺羽得知那身材瘦高、衣着不是很得体,往那马少爷身上扔泥巴的叫做铁牛,其余两个救他们的一个叫大壮,一个叫二傻子。三人身材都差不多,只是铁牛略高一点。

“早…早说过,不…不要叫…叫我二傻子。”

铁牛丝毫不在意,说二傻子一激动就容易结巴,最后二傻子干脆不说了,要和铁牛决斗,最后还是诺羽二人把他们分开的。

这五个思想还都很纯净的孩子在一起,都是混的自来熟,不一会便熟络了起来,说东扯西的。最后因为天色不早了,诺羽回去晚肯定是要挨揍的,几人只好早早的道别。

这三人丝毫不因自己是小乞丐的身份而在意什么,也不避讳马少爷和他的六个家丁,领着诺羽二人在城里闲逛,路上还问两人要不要加入他们,没有多想什么,诺羽直接就说有机会的话就来。

最终,在集市上看到了朗特姨夫姨妈和雷格的老爸,三个小乞丐早早的藏了起来,告诉二人他们就住在城西的破庙里,有机会一定要来看他们。

……

“雷格,我买了八斤黄樱菜,一斤三个铜板,一共多少铜板啊。”回家的路上,朗特姨夫突然问道,显然是要刁难一下雷格。

“额…”冷不丁这么一问,雷格一个没反应过来,愣在了那里,随后戳了戳旁边的诺羽。这题初看起来是有些幼稚,雷格也有信心能答出来,可是就是不知道怎么回事,现在他的脑子里空空一片什么都没有了。

朗特姨夫似也是猜透了雷格的心思,对着雷格的老爸轻轻地一笑。雷父这顿时不乐意了,两人吹胡子瞪眼,活似两个老小孩。

诺羽趁机抚慰紫梅果的在天之灵,在雷格的屁股上狠狠的戳了二十四下,雷格痛苦的表情下,还要装出认真计算的样子。

“二十四。”雷格艰难的回道。

……

“救命啊,杀人了。”

第二天一早,诺羽一如往常的去隔壁村子念书,可是突然从草丛杀出一个程咬金,披头散发的就想要弄死自己,诺羽先是愣了一秒钟,认清来者后,顿时撒丫子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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