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4 先照亮自己,别人自然知道你的存在
因佛法是真能:
说明人生宇宙之所以然。
破除世间一切谬见,而与以正见。破除世间一切迷信,而与以正信。恶行,而与以正行。幻觉,而与以正觉。
包括世间各教各学之长处,而补其不足。
广被一切众生之机,而无所遗漏。
——弘一大师
弘一大师指出:佛法并不是有些人所认为的是一种迷信,而是可以称得上是解释人生和宇宙的智慧。他之所以以自己毕生的精力投身于佛法的研究和弘扬,也就是为了能让更多的像我们一样的普通人能真正地了解佛法,并且从中获得无穷的智慧与精神力量。要知道,破除迷信的最好的方法便是对事物进行正确的认识,这正如我们改正恶行的最好的方法便是行善一样。 从中不难看出弘一大师对佛法的痴迷,那么,又是怎样一种智慧让这位才子少爷放弃了世俗中的财富与地位,而义无反顾地披上了袈裟,成了千百年来的追随者中的一个?!
这便是佛法的魅力所在。
“佛”这一个字,是从印度梵文音译过来的,它是“智慧、觉悟”的意思,是对无尽时空里所包含的万事万物的大智大觉。
弘一法师曾在他的《佛法十疑略释》中指出:佛法非迷信、非科学、非宗教,亦非哲学,并将佛法定位于真能,说明人生宇宙之所以然。他对佛法的评价和定位是相当高的,超过了科学、宗教和哲学。
现代人拥有丰富的知识,但生活的智慧却很贫乏。因此,许多人拥有广博的知识,能做事,能赚钱,但不快乐。
西哲苏格拉底说过:“真正带给我们快乐的是智慧,而不是知识。”只有智慧才能保证自己活得有创意,才能带来光明的人生。而佛法正是这种智慧的体现。
一个人不怕没有地位,最怕自己没有什么东西站得起来。道家认为人生三件不朽的事业为立德、立功、立言,这些成就或许很难达到,对于普通人来说,“立”是自己真实的本领,要让自己有一技之长,能够自食其力,同时也不要怕没有人了解,只要能够照亮自己,别人自然能知道你。
有一个僧人走在漆黑的路上,因为路太黑,僧人被行人撞了好几下。他继续向前走,看见有人提着灯笼向他走过来,这时候旁边有人说:“这个瞎子真奇怪,明明看不见,却每天晚上打着灯笼!”
僧人被那个人的话吸引了,等那个打灯笼的人走过来的时候,他便上前问道:“你真的是盲人吗?”那个人说:“是的,我从生下来就没有见到过一丝光亮,对我来说白天和黑夜是一样的。我甚至不知道灯光是什么样的!”
僧人更迷惑了,问道:“既然这样你为什么还要打灯笼呢?是为了迷惑别人,不让别人说你是盲人吗?”
盲人说:“不是的,我听别人说,每到晚上,人们都变成了和我一样的盲人,因为夜晚没有灯光,所以我就晚上打着灯笼出来。”
僧人感叹道:“你的心地多好呀!原来你是为了别人!”
盲人回答说:“不是,我为的是自己!”
僧人更迷惑了,问道:“为什么呢?”
盲人答道:“你刚才过来有没有被人碰撞过?”
僧人说“有呀,就在刚才,我被两个人不小心碰到了。”
无心者公,无我者明
盲人说:“我是盲人,什么也看不见,但我从来没有被人碰到过。因为我的灯笼既为别人照了亮,也让别人看到了我,这样他们就不会因为看不见而碰到我了。”
佛法从它自身独特的视角阐释了对世界的理解、人生的参悟,早在两千多年前,佛陀就说过:人生很苦。时光流逝两千多年,今人和古人面临的人生难题在本质上丝毫没有改变。在世事艰难的人生旅程中,我们脆弱的心灵常常会被苦和累缠缚。佛最大的智慧便在于敢于面对人生现实、正视人生的现实,但它并不是消极地看待人生的现实,而是指出人类自身可以从苦中得以解脱,运用智慧来达到人生的圆满。
佛经常常拿光明来象征智慧,光明会使人看清楚眼前的形形色色,从而使其能在人生的道路上作出正确的选择。而智慧则会使人洞明人生宇宙的真理,会使人的思想正确、行为合理,完成最高的人格,从而达到自由、快乐、解脱的境界,因此,光明和智慧是我们值得去追求的东西。
是的,智慧是照亮漫漫长夜的一盏明灯。佛陀正是以他的智慧,照亮了人生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