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爽的夏日傍晚,任卓轩和他的朋友们在一个大大的沙堆上玩耍,这群八、九岁的男孩子把自己的凉鞋、拖鞋乱七八糟地甩了一地,拿着小水桶和小铲子,坐在沙堆上玩得兴致勃勃,他们挖陷阱、堆城堡、甚至把身体埋进沙子里,弄得头上、脸上、衣服上全是沙子,可他们却又笑又叫,玩得很是开心。
青木镇是一个内陆小镇,不靠海,也不临河,甚至连个大一点的水坑都没有,镇上的孩子从来没有见过真正的沙滩。现在他们玩的那堆沙,是镇上一户人家用卡车拉了来,要建房子用的,却变成了他们的乐园。
头天晚上下了点雨,沙子有点潮湿,玩起来很容易找到沙滩的感觉。小林在高高的沙堆上挖了几个很深的洞,在洞口横七竖八放了一些树枝,再在树枝上盖上一片大大的梧桐叶子,把沙子洒在叶子上,这就做成了一个陷阱,如果有谁不小心踩上去,就会冷不防掉进陷阱里,当然由于条件有限,陷阱做得很小,只够踩进去一只脚,可是却丝毫不影响游戏的效果,无论是做陷阱的还是掉进去的,都捂着肚子笑得满地打滚。
还有几个安静一点的孩子不喜欢闹腾的游戏,他们蹲在沙堆的另一边,认认真真地堆着沙子城堡。这个沙子城堡做起来相当简单,用一个小水桶盛满沙子,再用小铲子把桶里的沙子拍瓷实,然后再倒出来,这就成了一个简单的沙滩城堡。
堆沙堡的孩子觉得他们玩的游戏要比那边做陷阱的高级多了,那边狂吼乱叫得很是闹心,而他们做沙堡的,不仅要有耐心,还要有技术,更重要的是这个游戏充满了设计感,让他们感觉自己简直就是工程师,超级牛掰。
任卓轩是沙堡派里的佼佼者,他做出来的沙堡比一般孩子的要复杂得多,有门、有城墙、有城楼,还有瞭望台,简直和动画片里的一模一样。每当任卓轩的沙堡做好以后,另外几个沙堡爱好者就会围上来,啧啧地赞不绝口。他们是真心崇拜任卓轩,认为他简直就是天生的工程师,做沙堡的天才。任卓轩对此也充满了骄傲和憧憬,他觉得自己总有一天可以盖出真正的城堡,巍峨又壮观,可以供万人参观游览。
小玩伴们总是指着任卓轩的沙堡说:“轩轩,如果我是你,我就把爸爸妈妈叫过来看看这个超牛的是沙堡,他们肯定会使劲地夸我,还会奖励我好吃的。”任卓轩也是这么想的,他让朋友们帮忙看着现场,准备自己回家去叫父母来看。可是每次一进行到这个环节,所有的幻想都会戛然而止。因为做陷阱的那群孩子实在是太闹腾了,他们总是打打闹闹地就过了界,任卓轩他们总是眼睁睁地看着一只只脏兮兮的脚踩过来,把他的沙堡王国踩个稀巴烂。那群讨厌的孩子不厌其烦地学着骑马的动作,喊着:“杀啊,杀进去!”然后攻城略地,留下一地狼藉。看到自己的作品被毁,孩子们多半会哭喊吵闹,可是任卓轩不会,他只会默默走开,不去多管那些无聊的事情。
在青木镇上,任卓轩是一个孤独的孩子,从出生到现在,他已经在这里生活了九年,可是,他却几乎连一分钟都没有喜欢过这个地方。旧,又小,这是任卓轩对青木镇唯一的印象。他看不上这里的一切,包括和他一起堆沙堡的小伙伴,他们简单又幼稚,没有高远的理想,整天只会瞎闹,和他们在一起连游戏都会变得无趣。任卓轩无时无刻不在渴望着离开青木镇,在他的心里,有一个令他向往已久的目的地,那就是叶城,莎莎的叶城。
莎莎的爸爸和任卓轩的爸爸是同窗好友,他们都曾经在叶城念大学,毕业的时候莎莎的爸爸留在了叶城,而任卓轩的爸爸却不得不回到贫穷落后的青木镇,只因为莎莎的爸爸娶了大学系主任的女儿,所以顺理成章地留了下来,而任卓轩的爸爸却一直屈居在青木镇上的小学里,委委屈屈地做了一名没有前途的小学老师。
每每谈起昔日的同窗好友,任卓轩的爸爸的语气里总是充满了不屑与鄙夷,当年系主任的女儿长得很黑,且有点丑,与高挑帅气的莎莎爸爸根本不相配,可是莎莎爸爸为了自己的锦绣前程,硬是和那个大龄丑女结了婚,后来又生了一个酷似她妈妈的女儿——莎莎,这种行为让任卓轩的爸爸嗤之以鼻,他总是嘲笑莎莎的爸爸卖身求荣,却没人知道,在回到青木镇的无数个日日夜夜,他都是在后悔和煎熬中度过的,因为其实当年,系主任最初看中的是斯文俊秀的他,是他一直犹豫不定,系主任才在一怒之下又选择了莎莎的爸爸。
这些年来,这两个昔日的同窗好友一直保持着密切的书信关系,他们互相寄照片,寄礼物,也会时不时地聊一聊生活近况。参加工作十多年了,两人的信件和照片都积了厚厚的一摞,任卓轩的爸爸专门腾出来一个抽屉,用来存放这些东西。他会在家中无人的时候,把那些信和照片拿出来,一遍一遍地研究、体会,然后在刺痛中沉醉。
这些年来,莎莎的爸爸无论是寄信还是寄物,都在赤裸裸地向任卓轩的爸爸展示着他的风光无限的生活状态。寄来的照片总是他们一家三口在全国各地的旅游照,从北国到南岛,从高山到大海,可谓是应有尽有。任卓轩的爸爸常常擦亮眼睛,把照片捧在手里,仔细地看着,照片上那个和自己同龄的男子活得是那般是神采飞扬,他比上学的时候发福了一些,却多了几分成功领导的气质,他身边的那个女子,虽说依然不够漂亮,却又不似从前那般难看了,她衣着考究,带着养尊处优的贵妇神态,看上去竟比年轻时候顺眼多了。
任卓轩的爸爸从这些照片里感受到了痛苦,一种撕心裂肺的痛苦。那个站在泰山顶、南海边气定神闲傲然微笑着的男子本来应该是自己,可是如今自己只能躲在一个无人的角落深刻地检讨自己曾经的年少轻狂。
任卓轩在青木镇的孤独感来自于爸爸,从他记事起,爸爸就不厌其烦地给他讲述叶城的蚀骨繁华:宽阔干净的柏油路,道路两边遮天蔽日的梧桐树,辉煌的灯火,绮丽的夜景......,而青木镇又什么?只有让人窒息的穷与蠢!
八岁那年,任卓轩第一次见到了叶城来的莎莎,从那一天起,对于叶城模模糊糊的向往在任卓轩的心里变得具体和清晰起来。莎莎是随爸爸一起来青木镇做客的,她一到来就点亮了整个青木镇,倒不是因为长相,坦白说,她长得一点都不漂亮,还有点黑,但是她的打扮实在是太好看了,她穿着带着泡泡袖的公主裙,腰上缀着巨大的蝴蝶结,脚上穿着一双银色的小皮鞋,鞋上镶着一颗颗闪闪发光的水钻,背着一个带有公主图案的双肩包,白色的少女袜,纤尘不染。她高傲地行走在青木镇狭窄逼仄的街道上,后面跟着一群围观的孩子。她的背挺得直直的,脖子修长,走起路来目不斜视,在一群土灰色的孩子中间显出一种鹤立鸡群的出众感来。
穿过一条灰扑扑的小街,莎莎被她的爸爸带到了任卓轩的面前,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莎莎的态度落落大方,她简单地招呼道:“嗨,轩轩,我是莎莎,见到你很高兴。”而任卓轩却低着头,忸怩不安起来。看见儿子如此跌份儿的表现,任卓轩的爸爸大为光火,他恼怒地呵斥道:“说话啊,你哑巴了吗!”而莎莎的爸爸轻轻地一挥手,说:“没关系,以后多带儿子见见世面就行了。”
这次见面一直烙印在任卓轩的脑海里,他一直回味着莎莎的表情和语气,等到再大一点,他终于明白了,什么是眼界,什么是高度。莎莎从记事起就开始学礼仪,学芭蕾,所以她走起路来身姿挺拔,说起话来有礼有节。就算她长得又黑又不漂亮,可是她一出场,就用自己出色仪态和公主般的气场征服了整个青木镇的小孩。
这次见面,莎莎送了一套乐高拼装玩具给任卓轩,她手把手地教他拼出来铁轨、码头、火车、轮船,还有运送货物的起重机。莎莎说自己还有好多乐高玩具,她最喜欢那套旋转木马,比游乐园里的还要漂亮,还说,欢迎轩轩到叶城来,到时候可以带他四处玩玩。
这些让任卓轩感到兴奋又痛苦,兴奋是因为莎莎让他看到了青木镇以外的世界,它远比自己想象的要广阔和丰富。而痛苦,是因为他不知道该回赠莎莎点什么,青木镇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寒酸,根本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最后,在爸爸的提醒下,他送了莎莎一副自己用毛笔亲手写的《陋室铭》。莎莎的爸爸夸奖任卓轩,小小年纪字练得挺好,一篇《陋室铭》写得行云流水、颇见功力,回去一定让莎莎挂在书房好好地学一学。任卓轩一回头,看见爸爸嘴角挂着悲凉地笑意,他知道,爸爸叹息的是,他们父子唯一能拿得出手的,也只有这一点才华了。
莎莎走后,任卓轩的孤独感越发明显,他开始对爸爸的沉默忧伤感同身受,他们父子二人就像是无辜被贬的京师大员一样,愤懑又不甘地谪居在这偏远闭塞的青木镇,只求能够早日离开这里,寻回真正属于自己的生活。
任卓轩的这种心情没有什么人懂,青木镇上的孩子整天只知道无忧无虑地瞎闹,哪里理解得了任卓轩这种“高级”的伤怀呢?
一个孤独的星期天下午,一群小孩挤在任卓轩家门口,热络地邀请他去镇子东头的洼地里做泥偶,他们叽叽喳喳的声音地叫着:“轩轩,快啊,就差你一个了!”“走吧,别磨叽了,今天小林他们要和咱们比赛,我们还指着你打败他们呢!”然而,任卓轩只是冷淡地说:“不了,你们去吧,我还有功课要做。”
孩子们离开后,任卓轩走出家门,向镇子西头走去。镇子西头有一片高高的坡地,那块坡地无人管理,上面乱七八糟地生长着很多野草和树木,像是一个小型的原始森林,里面住着一个任卓轩的秘密朋友——阿槐。
任卓轩和阿槐是在莎莎走后认识的,那个时候任卓轩的心情沉闷又压抑,却找不到可以宣泄的出口。于是,在一个寂寥的傍晚,他跟着西边天空的火烧云走啊走,然后,在夜幕降临的时候误入那块野地,遇见了住在那里的阿槐。
阿槐和青木镇上所有的小孩子都不一样,他白衣胜雪,身姿挺拔,圆圆的脸上带着浅浅的笑意,看起来沉稳大气又出众,一看就是一个和莎莎一样眼界开阔的孩子。他浑身上下不染纤尘,身上还散发着淡淡的芳香,根本不是那些拖着鼻涕满身泥土的小孩可以相提并论的。看到他的第一眼,任卓轩仿佛看到了自己,于是他就这样被阿槐给深深地吸引了。
有了阿槐这个朋友,任卓轩觉得日子好过了很多。阿槐是个很好的倾诉对象,他话不多,总是安安静静地听着,偶尔说上几句,也是说得有内容有见地,让任卓轩很是仰慕,他总觉得像阿槐这样的人,一定也和莎莎一样,来自像叶城一样的大城市,八成也是来青木镇探亲访友的,可是每当问起这些,阿槐总是笑而不语,任卓轩也不好强加追问。
两个男孩子的友谊就在这每日一次的密谈中渐渐加深,有了这个高级的朋友,任卓轩再也不想搭理青木镇上的那些野孩子了。就像这个周末的午后,他冷淡地打发掉那些只知道玩泥玩沙的蠢蛋们之后,就急急忙忙地去找阿槐了。
坡地有一人多高,像是一个不大的丘陵,任卓轩轻车熟路地爬上去,蹚着半尺深的野草走进影影绰绰的林子里,对着林子深处喊道:“阿槐,阿槐!”片刻后,阿槐从一棵高大的槐树下走了出来,浅浅地一笑,招呼道:“轩轩,来了!”
任卓轩也笑着说:“是啊,刚写完作业,又练了两个小时的毛笔字,写完之后就赶紧来找你了。你呢?今天都做了什么事情呀?”
阿槐说:“我也有功课啊,和你的功课差不多。”
任卓轩问:“阿槐,你的学习成绩好吗?你能考到班里的第几名呢?”
阿槐说:“我的成绩还可以吧,算是中上等,你呢?”
任卓轩说:“我每次都是年级第一名,如果我考不到这个名次,我爸爸会不高兴的。”
阿槐问:“你爸爸对你要求很严吗?”
任卓轩说:“是啊,特别严,不过我并不反感,我知道他是为我好,希望我可以早点离开这里。”
阿槐问:“离开这儿?离开青木镇?为什么?你的家不是在这里吗?”
任卓轩摇摇头,说:“我爸爸说,我们家本来不应该在这儿,应该在叶城,我们迫不得已暂时离开那里,总有一天还是要回去的。”
阿槐问:“叶城,那是什么地方?”
任卓轩说:“是一个大城市,我爸爸在那儿上过大学,他说那里很繁华,比青木镇漂亮多了。”
阿槐点点头,说:“好吧,那就祝福你早日回到叶城。”
任卓轩问:“阿槐,你呢?你什么时候离开青木镇?”
阿槐诧异地说:“我为什么要离开青木镇呢?”
任卓轩说:“这里又小又穷,也不是你的家,你为什么要留在这里呢?”
阿槐说:“轩轩,你为什么要说这里不是我的家呢?”
任卓轩说:“我自己观察出来的,你跟莎莎一样,都很高级,所以你肯定也是从外地来的。”
阿槐问:“莎莎是谁?是你的同学吗?”
任卓轩说:“才不是呢!她是叶城人,就来过青木镇一次,跟她爸爸一起来的,她是我一个叔叔的女儿。”
阿槐问:“她好看吗?”
任卓轩想了想说:“当然好看,叶城来的能不好看吗?”
阿槐问:“叶城的人都很好看吗?”
任卓轩神往地说:“是啊,叶城的人都很好看,就像莎莎和她的爸爸,比青木镇的人可好看太多了!”
说完,任卓轩又问:“阿槐,我们俩玩了这么久了,你还没告诉过我,你是哪里人呢。”
阿槐想了想,说:“我是林城人,这个地方比较生僻,你可能没有听说过。”
任卓轩笑着说:“不管是哪儿,只要不是青木镇的就行,希望我能早日回到叶城,你能早日回到林城,到时候别忘了还联系。”
阿槐笑着说:“好。”
任卓轩抬头看了看天,月亮已经出来了,正在头顶的枝叶间穿行,于是,他说:“时间不早了,我该回去了,明天见,阿槐。”
阿槐也朝他挥挥手,说:“明天见。”
任卓轩转过身,急急忙忙地跑出林子,跑下土坡,向家里跑去了。
看着任卓轩跑远的背影,阿槐扬声说道:“别躲了,都出来吧!”
片刻后,一阵“刷刷”的声音响起,幽静的林子霎那间热闹了起来。无数个脚步声像雨点一样擦过草丛,以紧急集合的速度从四面八方聚拢过来,一个个光晕闪过之后,一群大大小小的人出现在阿槐四周。
一个容貌清秀的绿衣少年笑着说:“阿槐,你的好朋友走了?今天他又诉了多少苦啊?”
阿槐说:“好了,阿榆,别拿他开玩笑了,他只是个孩子。”
阿榆笑着说:“也对,他还小,哪像我这个老怪物一样都快成古董了。”
旁边一个矮小精瘦的老头笑道:“你是古董,那我就是朽木了?”
阿槐说:“柏爷爷,别听阿榆胡说,这家伙就是没个正经。”
阿榆说:“对,就你正经,天天闲着没事陪着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屁孩瞎聊天。”
这时,一个甜美的声音插进来说:“阿榆说得对,我也觉得那个什么轩轩很讨厌,小小年纪不学好,天天看不起这个看不起那个,他以为他是谁呀!”
阿槐转过头去,看着一个清纯秀美的女孩说道:“阿英,其实轩轩并不像你们想得那么坏,他只是太年轻,又幼稚,很多话说得不恰当,我想,等他长大一点,成熟一点,也许就不会这样想了。”
阿榆“哼”了一声,说道:“他的坏和年不年轻没关系,他的根儿就是坏的,你们看看他爸爸,整天给儿子灌输的什么思想,就这样的爸爸能教出什么好儿子来?这叫上梁不正下梁歪!”
阿榆刚说完,下面的草地上就传来很多赞同附和的声音:“对,阿榆说得有道理!”“阿槐,你还是别和那个讨厌的轩轩玩了!”……
阿槐低头看着下面那一个个一尺来高的狗尾草精,笑着说:“好了好了,看看你们,倒和一个小屁孩认起真来了?你们这种行为幼稚不幼稚呢?我保证,轩轩不是坏人,我们都给他一个机会好不好?”
旁边一个须发浓密的精壮男子不耐烦地说:“给什么机会啊,要我说直接吃了得了!”
阿槐说:“阿榕,你整天就知道吃吃吃!就不能换个方式解决问题吗?”
阿榕得意地捋了捋自己的头发,说:“我要不吃那么多坏人,能长得这么茂盛吗?要不是那个轩轩他爸整天躲在办公室里不出门,我早就把他吃干抹净了,还留着他没完没了地大放厥词?”
阿槐笑了笑,说:“今晚的月色这么好,我们都别在这儿说闲话了,都找食物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