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颇为用心地学大不列颠语,一旦忙完郑姐安排的公事,我就迫不及待地看书学习,杜若笙给了我一大摞学习的书本。
他叫我不要慌,慢慢的来,那本手记安安静静的等着我,不会消失。
可我仍旧心切,走路的时候也拿着牛皮本念英文,这本牛皮本虽是记事用的,但上面记满了学习英文的知识要领。
我捧着书从夜巴黎徐徐的走出来,黎姐上任了几个月,在管理上不尽如意,所以郑姐留下来辅导她一二,我一个人先行离去了。
出来时,我打扮的低调,和之前在舞台上的光鲜亮丽,形成的反差很大,我还戴了圆帽和围巾遮脸,因此没有人认出我。
冬日里冷,戴帽子和围巾的女子诸多,我的打扮并不突兀。
想起张妈对大壶春的生煎情有独钟,且夸赞起来不绝于口,我便想去尝尝那生煎有多美味。
还没走出夜巴黎的范围,有个素颜女子拦住了我的去路。
她不化妆的话,气色确实如布鲁克所说,有些差。她的脸色略呈青白,阿麼说过,这种情况是因为肝气郁滞、气血失和的原因。
白曼薇那张秀雅的五官即使不化妆,在寻常女子之中,也很突出。她的唇部没有血色,因此看起来苍白了几许。
我的开场白很简洁:“薇薇安小姐,你的身体可能不大健康,去医馆里抓点中药调理调理,务必保养好身子,这是我作为朋友对你的关心。”
实际上,我想躲避她,因为杜若笙的要求,我进退两难。
如今我的那点妒忌放在了一个死人的永恒上,我与白曼薇的遭遇同病相怜,我们之间似乎又拉近了一点。
女人之间的友情,的确是复杂的,一旦掺杂了男人的话,几乎只能是敌人。我们本不能成为朋友,却意外的成为了朋友,每一种妒忌,每一种喜欢,我有,她也有。
白曼薇摸了摸手臂,她寡淡道:“大概只有你会真正的关心我了。”
我沉默了一会儿,回答她:“还有许清河呀,我不是能陪在你身边的人,我还有事,先走一步。”
我绕开白曼薇,想从左边越过去,她提前捏住了我的手臂,声音低哑道:“我放下了杜若笙,所以,你能跟我做朋友吗?”
她的语气如同一个可怜巴巴的小女孩,可明明她比我大了几岁,她已经二十出头了。
我的内心深处跟着颤了一下,甚至有些无措,互相静默了半晌,我把她的手从臂上抚了下去,她的眼神顿时黯然,接着,我顺势牵住她的热手,解颐笑道:“听张大娘说,大壶春的生煎很好吃,我请你。”
白曼薇暮然睁眼,她握紧了我的手,重重地点头,“确实不错,就是店面在犄角旮旯里,张妈的口味十年不变,生煎吃完了,那我请你吃绍兴白斩***。”
“成交。”我利索的答应了。
相视一笑,我们手拉着手像平常姐妹一般,走在人流如潮的大街上。
我问她做不做黄包车,她说不用,想跟我散散步,说说话。
白曼薇似乎在回想什么,她露出一种懊悔的神情,解释道:“小百合,那天我喝醉做的事,很丢脸,那个醉酒后的疯子绝对不是我,我醒酒的时候,很想钻到地洞里去再也不出来了。”
“一般人都不会和醉酒的人计较,”我挑眉,揶揄道:“我就是一般人。”
白曼薇莞尔,她的笑容很快消失了,她捂着心口,难受地说:“我真的已经开始放下三爷了,可是你知道吗?我的心里啊,一半是三爷,一半是许清河,我自己都想唾弃自己,竟然同时爱上了两个人。”
我乐观道:“挺好的啊,这证明,许公子逐渐在取代三爷的位置,最高兴的就是我了,不过,我还是想提醒你,许清河不像是好人,以我来看聂先生倒是不错,他既痴心,身份也好,你选择他,会比较安稳,我言尽于此,至于选择就看你了,别觉得我烦人,我是替你着想。”
“我知道你的心意,怎会嫌弃忠言,只是聂荣不能给我怦然心动的感觉,我想要追求爱情,就算结果不好,我也认了,或许我爱许清河已经比爱三爷多了很多,对于三爷,或许是不甘心吧,不过三爷身边的人是你,我的不甘心已经渐渐没了。”白曼薇的秀眉慢慢的舒展开来,她拍了拍我的疤痕手,原本想说的什么话,却变成了,“咦,你的左手是怎么了?”
我拉下袖子遮掩了点左手,云淡风轻道:“没什么,一点小伤无足挂齿,也不记得怎么来的,不知该如何回答你,走丢前就有了。”
白曼薇怜惜的摸了摸我的手背,她总算开朗了点,“看到你啊,我觉得,我没那么惨了,起码我的家人就在省城里,如果你愿意,我自此可以是你的家人。”
“求之不得。”
我们二人勾肩搭背地去了大壶春,到了地方,令我大跌眼镜。没想到张妈口中的大壶春,是开在人家的过街楼下面,地方特别狭小,老板的摊位上摆了一大壶麦茶,平底锅上煎着滋啦冒油的生煎包。
排队买生煎包的人有不少,看来大壶春的味道应该不错。张妈可不缺钱,我一直以为她是在大店里吃的生煎,如此看来,她真真是爱美味。
买了二两生煎包,边走边吃,口感蓬松可口,肉香浓郁,底部的脆皮一口咬下去,香得我直流哈喇子。
白曼薇说今日要好好吃一顿,等回去她再绕着建园跑几圈。
若是从前,我定然想不到我会和白曼薇走在街上,一起吃摊位上的油腻食物,在我眼里,她和杜若笙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不过是个落魄鬼,一时侥幸的爬到了高处。
我不会认为,我会永远在他们的世界里长存,这是我早就做好的觉悟。
在这之前,我会及时行乐。
来到一家店面干净的老店,店内不算宽阔,胜在明亮温馨,老板是个年逾半百的胖叔叔,馆里的伙计招待谁人都很热情,并不势利眼。
来来往往的客人,总与店小二或者老板打招呼,看起来都是老顾客。
白曼薇同我说,老板是地道的绍兴人,店里的小吃味道很正宗。她点了茴香豆,贡瓜,麻鸭和霉干菜,又开了一瓶花雕酒。
我不晓得哪样食物好吃,因此尽挑了名字好听的来点,最主要的便是绍兴白斩鸡了。
在桌边等菜之时,我假借如厕的由头离去,店小二给我指路,说茅厕要往后门的左拐。
我回头望了一眼,发觉白曼薇在看我,于是就真的去上了一趟厕所。
在胡同里,由于我在东张西望,不小心踩到了一个男子的脚,他身段八尺有余,一身橄榄色的正气军装,五官硬朗,肤色古铜,那一袭军服把他衬得有些严肃。
我后退一步,礼貌地道歉。
军官瞥了我一眼,接着,他饶有兴趣道:“这不是...小百合吗?”
他的眼睛真尖,我的围巾掩住了嘴,他还能看出来。我把围巾往鼻子上提了提,瓮声瓮气道:“不是,你认错了。”
军官露出耐人寻味的笑容,他似乎认定了我是小百合,不过没有拆穿我的遮掩,他缓缓转身踏入了老店的后门。
我迅速如厕后,在后门悄悄瞧了瞧白曼薇,她撑着头在看车水马龙的大街。
我们的桌位在角落里,每个位置之间有一层隔板,所以不引人注目。
我静静的走到柜台边结账,结账之时,好像有一道目光在看我,我蓦然朝左边一看,是方才不小心踩到的军官,他噙着一杯女儿红,悠悠地看着我。
我收回视线,拿了店家找的零钱,便回到位置上。
桌上已经有了几道菜,白曼薇在等我,所以没有动过。
见我来了,她分了一对筷子给我,打趣道:“我以为你掉茅厕里了,开吃吧。”
我接过筷子,哼声道:“吃饭时,说什么茅厕,要是三爷在...,”我小心瞟了一眼她的神色,没有异样,我才继续说道:“就要批评人了。”
白曼薇夹了几颗茴香豆吃,她喝着酒,接话道:“是啊,他细枝末节的规矩最多了,记不清是多久以前,他也曾管过我,后来,可能失望了吧。”
她的语气听起来有几分惆怅,她要给我斟酒,被我婉拒了,我说道:“你犯了天下大部分人都会犯的错,失去之后,才知何为珍惜,我...从小就知,一切来之不易,即便是我奢望那些想有的东西,也不曾拥有,所以我几乎不犯这种错误。”
白曼薇拿酒的手微顿,她露出明显的苦笑,自嘲道:“真羡慕你的心够结实,我要是如你一般,自小一无所有的彻底,恐怕,我活的更难过,你知道吗?就算我的物质上不差富贵,过去也总想...结束不公平的命。”
此时,有个陌生的声音.插.了进来,“这世上,绝大多数的命都不公平,即使你以为最公平的那个,也不公平,卑微的你,更应该做的,不该是化悲愤为力量吗?况且,妹妹你如今有了钱财名利,还想要什么呢?”
他高高在上的俯视着白曼薇,嘴边充满了讽刺的笑,“我猜,你想要进沈府当名正言顺的大小姐,是吗?”
在那人出声时,我和白曼薇就同时转头看向了他,竟想不到称她为妹妹的人是方才的军官!
也就是说,此人是沈家少将,沈斯宁。
白曼薇的脸色更苍白了一些,她眼底有对兄长的孺慕之情,一向高傲的她,在沈斯宁面前甘愿低微,她攥紧了衣服,不由自主的垂头道:“是又如何?谁不想堂堂正正的做人。”
沈斯宁看了一眼白曼薇,他竟没有贬低她,态度转了一个大弯,他淡淡的说:“哦,那你...再接再厉吧,你要是能回家,自然有你的一席之地。”
白曼薇愕然地抬头,她讷讷道:“哥...。”
沈斯宁有些生硬的抬起手,凝顿了片刻,他摸了摸白曼薇的头发,莞尔道:“好好活下去,父亲...会愧于你的。”
只见白曼薇的眼圈渐渐发红,她用手指擦了擦眼角,展颜一笑:“哥,一起吃饭吗?你想吃什么,就点,这顿我做东。”
我在一旁看他们兄妹俩看的津津有味,沈斯宁突然把那双明澈的眼睛对准了我,他的唇边勾起一抹弧度,似笑非笑道:“你做的东,早被这位小姐“偷梁换柱”了,她方才趁解手付了钱。”
沈斯宁看了一眼旁边的空位,顺势坐下后,他冲微笑我道:“那么百合小姐,介意多请我一人吗?”
“小百合,说好了我请的,方才你请了生煎,这个就该由我来请。”白曼薇瞪我一眼,她又瞅了瞅玉树临风的沈斯宁。
我明白她的意思,于是,对沈斯宁道:“怎会介意,沈少将声名远播,我在小店里请你用一顿饭,也是委屈了你。”
“有的吃就不错了,没什么委不委屈的,依沈某看,百合小姐年龄不大,比我这妹妹会做人。”沈斯宁低低笑几声,他招呼小二重拿一副碗筷,然后不客气的夹了一大块白斩鸡,蘸了蘸虾子酱油碟,一口吃了。
我客气道:“哪里,过誉了。”
沈斯宁分别给我和白曼薇夹了一块鸡肉,他道:“这家老字号,实在地道,我专程来就是吃白斩鸡的。”
白曼薇方才没怎么动过白斩鸡,此刻她夹起碗里的那块鸡肉,直接一口吃了,她含糊不清道:“嗯!我和小百合,也是特意来吃的。”
饭桌上,白曼薇比较讨好沈斯宁,看得出来,她很敬重他,而且沈斯宁作为军阀少将,是未来家中的继承人,有绝对的话语权。
沈将军不想违背给沈夫人的誓言,这边儿是行不通了,但白曼薇靠沈斯宁恢复大家小姐的身份,的确可行。
他们的谈话,我很少参与,满心满眼都是一桌子的美食,白斩鸡皮黄肉白,味道鲜美,而且肉质爽滑又嫩,再蘸上特制的虾子酱吃,口齿留香,久吃不厌。
难怪张妈对小绍兴的白斩鸡念念不忘,我和沈斯宁便吃光了三盘,白曼薇不大吃。
聊天之间,沈斯宁提及,他每个星期差不多都会去夜巴黎听我唱歌,他说我的声音具有催眠之效,他每每听了,都要在贵宾座小睡一下午。
一场饭局结束后,沈斯宁与我们分道扬镳,白曼薇拉着我去逛街,她告诉我,沈斯宁对她的态度一向捉摸不透,时而疏远,时而亲近,总让她一头雾水。
我斟酌道:“你觉得等他做了沈家之主,会帮你恢复身份吗?”
白曼薇有些迷茫,片刻后,她的眼神逐渐坚定,“会,大哥待我不算差,即使我跟父亲闹别扭,也不想和他闹,我知道有一天,他或许能帮助我。”
我就知道白曼薇打的是这个算盘,我又道:“那...如果沈少将帮了你,他该置他的母亲于何地?你的希望别抱太大,免得将来失望,我明白你的心情,可是我觉得格格不入的地方,就别硬挤了,自己活的自在,不是最好的吗?”
白曼薇的高跟鞋踩在青石板上发出踏踏的声音,她拖沓的脚步,有那么一丝寂寞。她侧目而视,眼底充满了期盼,语气认真道:“不,我是为了母亲,等我进了沈家,我一定...要把她的牌位,放在沈家的宗祠里,无论付出任何代价,当年沈伯良醉酒睡了我娘,他说要带我娘入府,呵,醒酒后拎起裤子不认账了,沈夫人我无心冒犯,但沈伯良欠我娘的,我一定要拿回来。”
“原来是这样啊,沈司令的错,苦了三个女辈,一人伤心,一人等待,一人孤苦。”
“是,所以我恨的只是他。”
我对白曼薇又有了新的认知,原来她不是在贪恋名利,那层名利之下的孝心,可谓赤诚。孰是孰非,她也看的清楚。
这浮华的世间,清醒的人,可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