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秦王和陶甘二人在街上寻找了很久,都不见杜镜踪影,陶甘有些心急了,他双手抱剑,对秦王道:“殿下,我看,我们还是找官府,让他们出动帮忙找吧,就我们两个人,边界城镇有好几百,找一个杜镜比大海捞针还难,得找到何年何月啊?”
秦王再次问了一个人后,卷起画卷,看着陶甘道:“这确实是个问题,但是,我还是不想惊动官府,一来人多眼杂,我担心有人从中作梗;二来,我也不想暴露身份。”
“可是殿下,”陶甘双臂垂下,半边袖口透着风,清凉得很,“这实在是太难找了,而且就算我们不惊动官府,也不能保证没有人从中作梗,我怕就怕,这杜镜早已让人给劫走了,那可就来不及了。”
秦王低头沉思了一会,街道上熙熙攘攘,人头攒动。
正在此时,远处人群里突然冲出了一个红衣少年,他神色慌张,不断地推开人群往秦王和陶甘跑来,嘴边还一直喊着“救命”。他的身后跟着几个手持利剑的黑衣人。
秦王和陶甘对视了一眼,秦王道:“走,上去看看。”
此时红衣少年已经迎面碰上了秦王,他急忙抓着秦王道:“公子,救救我,有山匪,他们要抢我的东西!”
秦王定睛一看,红衣少年正是画像上的杜镜!陶甘一时也忍不住喜笑颜开,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
秦王冲陶甘使了个颜色,陶甘会意,拔出剑上前,拦住了追杀红衣少年的黑衣人。
他手中的剑指向领头的黑衣人道:“喂,光天化日之下竟敢街道行凶,还有没有王法了?”
领头黑衣人道:“什么人?最好别多管闲事,那个人手里有很重要的东西,”黑衣人把“很重要”三个字加重了语调,“我们一定要取回!”
“好,那今天就让小爷我好好教训教训你们这些目无纲纪的宵小之辈!”陶甘说着持剑上前,和黑衣人扭打起来。
那红衣男子站在秦王身边,一副心有余悸的模样,秦王倒是仔仔细细地把他全身上下好好打量了一番,继而安慰红衣男子道:“放心吧,那些人不是陶甘的对手。”
只见那边陶甘三两下撂倒了那几个黑衣人,领头的黑衣人急忙喊道:“撤!”
陶甘飞身上前,一剑横在了最后那个黑衣人的脖颈上。
秦王上前问道:“谁派你们来的?”
黑衣人不语,此时他突然看到了不远处“周舍大客栈”二楼窗户上投射而来的目光,邵年正盯着他,目光犀利,他突然嘴巴一闭,陶甘急忙要撬开他的嘴,他却已经中毒,口吐鲜血而亡。
“看来,他们都是一群训练有素的死士。”陶甘道。
秦王看着地上黑衣人的尸体,叹了口气,他转身面对正抱着包裹的红衣男子:“公子,我有要事相商,公子可愿随我一叙。”
红衣男子显得有些迟疑,把手中的包裹抱得更紧了些。
陶甘道:“公子不用担心,我们家少爷不是坏人,不然,我们刚才又怎么会救你呢?”
红衣男子点了点头,跟着秦王和陶甘来到了一条隐蔽的胡同里。
秦王面对着红衣男子,作揖道:“敢问公子可是‘诗杰’王勃的至交,杜镜杜公子?”
红衣男子闻言,顿时喜笑颜开:“正是,你是……”
秦王笑了笑,陶甘上前道:“这是当朝秦王殿下。”
“原来是秦王,”红衣男子说着跪了下去,“杜镜参见秦王殿下!”
秦王急忙将他扶起:“杜公子快快请起,本王奉皇上之命,前来接你回京,杜公子一路上辛苦了。”
“太好了,”红衣男子仿佛松了口气,继而从包裹里拿出了一幅诗作,递给了秦王,“这正是我那狠心离去的挚友,托我交给圣上之物。”
秦王接过诗作,展开看了一眼,却是普普通通的一首诗,抄得也是歪歪扭扭,看不出任何大家之风,这首诗连京城里的白先生说书的时候都说过,他狐疑地看了眼正擦着汗的“杜镜”,把诗作卷了起来,再次递给了“杜镜”。
“杜镜”接过诗作:“秦王殿下,那我们就即刻回京吧!”
“好,”秦王看了眼“杜镜”,又看向陶甘道,“陶甘,你去雇辆马车。”
“是。”陶甘抱剑转身离开。
……
一路上,马车颠簸不已,陶甘在前面赶车,“杜镜”坐在马车里,面对颠簸的马车纹丝不动,他依旧抱着那个包裹,面无表情。
秦王仔仔细细地打量着他,从头发稍到脚趾头,很快,他从“杜镜”的耳根发现了端倪,心中有了猜测。
“吁——”陶甘让马车停了下来,他们来到了一处山脚下,准备在此稍作休息。
秦王和“杜镜”下了车,陶甘跟着秦王来到了另一处,对秦王小声道:“殿下,这个杜公子好像不对劲啊?”
“假的。”秦王背着手,口中轻轻吐出了两个字。
陶甘大惊,正欲回头,秦王急忙制止了他:“别回头,他现在在看着我们。”
“殿下,你怎么知道?我只是看他在颠簸的马车里毫无反应,像是习武之人才有的定力。”陶甘道。
“这只是其一,我之前看他手里的诗作,根本不是王勃所作,而且仔细看就能分辨出来,他是易容的。”秦王分析道。
“那我们不如直接把他抓起来。”
“不行,既然他是假的杜镜,那群黑衣人跟他肯定也是一伙的,直接抓起来,只怕他会鱼死网破,到时我们同样什么都得不到。”
“那我们该怎么办?”陶甘面色忧虑。
秦王镇定道:“我猜测,他既然会易容术,定与之前射猎大会的杀手是同一个幕后主使,而且他既然能根据杜镜的容貌来易容,说明他们的人恐怕早已经见过了杜镜,也许杜镜现在,正身处危险之中,所以我们一定要利用他,找到杜镜,挖出他身后的幕后主使。”
陶甘赞同地点了点头。
陶甘回头走向“杜镜”:“杜公子,一路舟车劳顿,辛苦了,前面就是鸡鸣镇了,到时我们暂歇一晚。”
“好,多谢陶甘兄弟。”“杜镜”道。
……
宁王府。
灵玉坐在桌前,拿着笔认认真真地写着字,小荷在一旁歪头歪脑看了半天,愣是没看明白她写的是什么东西。
“公主,这些歪歪扭扭的蚯蚓是什么啊?”小荷疑惑道。
“蚯蚓?”灵玉大惊,抬头对小荷道,“这才不是蚯蚓呢,这是我们突厥的文字,跟你们的汉字不同,你们当然看不懂了。”
“哦,”小荷恍然大悟,“公主,你是在写信给英杰王子吗?”
灵玉放下笔,拿起那张纸看了眼,面带笑意:“不是,给另一个人。”
灵玉走出院子,把手指放到嘴里吹了几声口哨,一只白色的鸽子从远处天空中飞来,落在了她的手上,她把书信绑在鸽子腿上,对着鸽子说了几句乱七八糟的鸟语,随后将它往空中一抛:“去吧,我等着你凯旋归来!”
“公主,你这是往哪寄信啊?”小荷依旧一脸疑惑。
“章丘山。”灵玉一脸喜悦,走进了房中,小荷急忙跟了上去。
……
信鸽袅袅翩飞,往西而去,落在了章丘山上的一棵桃花树上。
小桃取下鸽子腿上的书信,交给了章羽韶。
章羽韶将纸条展开,还没看清内容就说道:“这丫头写字还是这么丑啊!”
待她看清了书信的内容,不觉大惊。
“有件事请你帮忙,找一个叫杜镜的人,取他手里‘诗杰’王勃的诗作。”
“快到桃花月了,你这章丘山顶的桃花也该开了,何时再请我喝桃花酿啊?下次再去章丘山,我一定和你大醉一场!”
桃花月是四月的俗称,正是章丘山顶桃花盛开的时节。
小桃小月在一旁偷偷看了很久也没明白写的什么东西,小桃问道:“山主,这是谁给你的信啊?怎么看不懂啊?”
章羽韶收起纸条:“突厥文字。”
“啊?”小桃小月面面相觑。
章羽韶站在云亭里来回踱步了很久,自言自语道:“这个没良心的,自己成亲不请我喝喜酒就算了,还想喝我的桃花酿?也不让我看看你那劳什子丈夫长什么样,品性如何,能不能配得上你。”
章羽韶自言自语完,突然想起了什么,转身对小桃道:“对了,傅公子送我的那幅王勃的诗作放哪了?”
小月急忙拿出诗作,递给了章羽韶,章羽韶仔仔细细地看了起来,再次自言自语道:“难道是这个?”
章羽韶没想太多,直接拿起笔将诗作完完整整地誊抄下来,最后一思虑,又加了一句突厥文字:
“桃花快开了,桃花酿也快有了,要是想喝,自己来取。对了,你的字真的很丑,幸亏月灵城里没人看得懂吧,不然可给你们突厥丢人了,啧啧啧!”
她将纸条绑到鸽子腿上,把鸽子往空中一抛,鸽子振翅,越过十里桃林,翩然往东而去。
……
“啊——章羽韶!哼!损友!超级损友!”灵玉看着纸条咆哮,几乎震动了整个宁王府,送信的鸽子本就累得精疲力尽,被她这一吼直接吓得栽倒在地,小荷急忙小心呵护。
灵玉将王勃那篇诗作誊抄在一张白纸上,颇为得意地笑了。
“穆如宸濠,这下,你可要对我另眼相看了。”灵玉美滋滋地收起诗作,开心得几乎要马上告诉宁王这个好消息。
……
章羽韶是凤歌人士,而灵玉是突厥公主,说起来,灵玉和章羽韶也是过命的交情了,当年他们在金狮与突厥边界的荒漠地带,联手捣毁了一个沙匪窝。
灵玉毫不留情地一刀割下了沙匪头子的脑袋,沙匪头子的脖子不停地往外流血,染红了一整片黄沙,萧瑟而荒凉。
那仙女般的白衣女子持着剑,保护着被沙匪拘禁的老弱妇孺离开,看着灵玉手中淌血的弯刀道:“都说最毒妇人心,你这女人还真是心狠手辣啊!”
灵玉一挑眉:“章羽韶,你杀的人可一点都不比我少啊!”
“哼!”白衣仙女不屑。
后来,他们喜欢上了同一个男人,那个男人叫什么来着,哦对了,叫什么沈小海的,是个驰骋九州大地,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大侠,人称“玉面鬼王”。
说起这个“玉面鬼王”沈大侠啊,那可不得了,他一身白衣风流倜傥闯天下,一把利剑威风凛凛斩豺狼,无数恶人死在他的剑下,当然,如此一来,无数少女也为他熬尽了芳华。他经常带着一只小猎犬,叫小奶油的,穿梭在九州各地,撩拨的少女芳心可谓是不计其数,不过这沈小海对这些女人是一点兴趣都没有,那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啊,他只喜欢每日抱着他的小奶油,喝喝酒,唱唱歌,悠闲自在,好不惬意!
所以呢,双双表白“玉面鬼王”被拒之后的寇灵玉和章羽韶,便整日在这章丘山上喝酒买醉,桃花酿虽香,却依旧抵不住心中的苦啊!
后来,章羽韶成为了章丘山山主,寇灵玉就经常到章丘山去找她一起喝桃花酿。
再后来,寇灵玉嫁到了凤歌王朝,路途变得更加遥远,她们便再也没有见过面。
而“玉面鬼王”的传说呢,也在二人双双移情别恋后不了了之了。
只是后来她们都听说,这个“玉面鬼王”有一天啊,不知喝多了酒还是怎么地,居然对着天下少女大放豪言:我真想爱你们每一个人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