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64270500000002

第2章 历代军制(1)

夏代军制

夏代虽已进入奴隶社会,却还保留有氏族社会的某些遗制。

氏族制度下是没有军队的,出征的战士由氏族成员临时组成,军事首长的权力仅限于战场上。进入军事民主制时代以后,军事首长的权力加大了,他们周围集结起扈从队,这是后来卫队式常备军的雏形。

夏代已有了军队。在军事构成上,实行兵民合一的民军制,平时生产劳动,战时集合成军。以临时征集的方式组成军队。历史记载少康被寒浞追杀,“逃奔有虞”,虞思“妻之以二姚,而邑诸纶,有田一成,有众一旅”,“旅”可能是夏代一个军事编制单位,它在《周礼》中是五百人,与商代制度似不合,当为从夏因袭下来的。因此少康以纶邑为立足点,拥有土田方十里,战时征集有战斗力的耕者组成一支五百人的“旅”。此外,王还有自己的扈从,《左传·襄公四年》载羿之死是“将归之田,家众杀而烹之”,“家众”当即具有扈从的身份。

在夏代军队中,步兵是主要兵种。根据《甘誓》中“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的记载,车兵在当时也有可能已出现。因为一般认为,左,为车左,执弓主射;右,为车右,执戈矛以退敌,御者居中,一车乘员三人,与后来商代车兵编制相同。此外,《司马法》也记述“戎车:夏后氏曰钩车,先正也”,意思是兵车,夏代称钩车,注重行驶平稳。还说与商周的区别在于殷代战车注重行动迅速,周代则注重结构精良。可知夏代可能有车兵,但战车的使用还处于初级阶段。

《司马法》还记载“旗,夏后氏玄,首人之执也”,“章,夏后氏以日月,尚明也”,是说夏代用黑色的旗帜,取其象手执人头那样威武。徽章用日月,表示光明。可见夏代军队有自己的旗帜和徽章作为标志和识别符号。

军队训练,除了使用兵器的基本技术训练外,打猎当是实兵演练的主要形式。

军队的纪律已相当严格,从《甘誓》中“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可见启时已用杀戮、降为奴隶等作为军队的惩罚手段。这是奴隶社会制度下奴隶主贵族统治在军队统治上的反映。《司马法》在讲到虞、舜、夏、商的战争动员不同点时曾指出:“有虞氏戒于国中,欲民体其命也;夏后氏誓于军中,欲民先成其虑也;殷誓于军门之外,欲民先意以行事也;周将交刃而誓之,以致民志也”。这里区别了夏代与其前代虞(氏族部落时代)在战争动员上的区别。说明在军事民主制时代,将战争动员向老百姓宣布,是劝告式的,希望人民体念部族的危难,自动应命从征。而到夏代,则是先下令征集兵员编成军队,然后向军队发布命令,带有强迫性质,要求先完成国王所思虑的事情。《司马法》的作者并不懂得社会发展史,但他却从两种不同的战争动员方式中,区别了夏代奴隶制国家与虞舜原始社会军事民主制时代对待人民与军队的不同态度。

商代军事制度

商汤是以武力推翻夏桀建立起商朝政权的。在推翻夏朝的战争中,商汤的军事力量得以发展和强大起来。在建立起商朝统治秩序后,为了巩固商王统治权,军队仍然是不可缺少的国家柱石。

我国上古有“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之说,军事活动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占有极重要地位,军事领导体制与政治体制一致,这在殷墟甲骨卜辞中有明确反映,它表现为王朝统擅军权,商王是军队的最高统帅,他直接决定军事行动,亲自或指派将领主持兵员征集、战斗动员并率军出征。军队的高级军职由王室贵族担任,族邑之长则为各级地方武装的首领。族邑之长平时管理具有平民身份的众人及奴隶从事生产劳动,战时受商王调遣,率领由众人组成的军队出征作战。这就是类似恩格斯在《军队》中所说的“以奴隶制为基础的民兵制度”。这种亦兵亦民的民兵是商代军队的主体,其中王室贵族的族军是一支基干力量。商代晚期,随着内部阶级斗争和对外征伐的需要,虽然主要作战部队是按族邑临时集结,但有迹象表明某些族军已有了固定的军事编制、兵员有固定的军籍和等级隶属关系,卜辞还反映已有了一些常驻的师旅所在地,守卫部队也有了一定的军职寮署,所以虽然大部分兵员平时不脱离生产,但以贵族为骨干,已有了一些较长时间在军服役的人员。这些可以视为常备军性质的萌芽。

臣服商王的各方国也以其首领(称为方伯)为统帅,以各级奴隶主贵族首领为军事首长,以所属之平民组成方国的军队。这些军队除维护方国的统治外,还要听从商王的调遣,执行征伐的任务。

商代军队的士兵大部分是从农业劳动者(“众”)中征集来的。奴隶主贵族子弟是军队的骨干,奴隶一般没有服兵役的权利。商代兵役的情况,前期因缺乏文献记载和实物资料而不得其详。商代后期,从已有甲骨文材料看,主要是采取临时征集的方式,这种临时征兵制,在当时叫做“登人”。甲骨文中,常有“登人三千”、“登人五千”之类的记载。最多一次达“登旅万”。即征集了以旅为编制单位的军队万人;在战争中,商代统治者也常因兵力的缺乏而临时将非自由人组织起来强制投入战场,在牧野之战中商纣曾武装奴隶以抵御周兵。卜辞中也有以臣仆投入战争的记载,征调这批人时不用“登”,而用“呼”、“挈”,意即命令其主人带领他们参加。有时候甚至用“执”,表示是以强制手段将他们纳入商代军队的编制,根据古文献的零星记载和甲骨文的卜辞,大体可以判断,在武丁及其以后时期,有了“师”、“旅”、“行”几级的编制,每级又各分为右、中、左三部。师是最高军事单位,武丁时仅见“中师”,武乙时则“乍三师,右、中、左”,均见于甲骨文。师的军事首长称“师”或“师长”。师以下的编制单位是旅,卜辞中有“右旅”、“王旅”、“左旅”,“王旅”疑即“中旅”。行是军行,分大行和行两级。卜辞中有“东行”、“中行”、“上行”,还有“右旃”,“上行左坋”等,旃是徽帜,左坋是上行的旌旗徽帜,可见上行即左行,东行为右行,而右、中、左三行合称一“大行”。行以下编制名称不可考,一般认为是按十进制编成。因为甲骨文中涉及武装活动的人、马、射手都是以十、百、千或其倍数为单位;王陵中随葬的成批的矛,也是十支为一捆,所以可能是十人为一最小单位,十个最小单位,即一百人为一军行。右、中、左三行构成的一个三百人大队为一“大行”。“旅”有人认为是一个千人组织,但从卜辞“登人三千、登旅万”看来,一旅也可能是十个大行,共三千人,右、中、左三旅合成一师,徒兵九千,加上战车甲士等号称一万。右、中、左三师共三万人则为商代军队总数。关于商代军队编制人数,学术界存在不同看法,正在探索之中。然而,商代军队已有了一定的编制体系,而且是以十进制为基础并按实战的需要重以三进制,则是可以肯定的。

商代军队的主要兵种有步兵和车兵。有的甲骨学家认为,当时也出现了骑兵和舟兵的最初萌芽。步车兵中,又以步兵为主体。“师”、“旅”、“行”的编制主要反映了步兵的编制情况。车战部队的编制则可能另具系统。车战部队的军职,以战车上的马命名,官长为马亚,下设马小臣,又有族马、戍马等。甲骨文中有“戎马左右中,人三百”,这是有关驾驭战车的马队的占卜可见战车也按右中左编队,车上射手称射、多射,卜辞中征集熟练射手也以三百为限,可见,战车组织的最大编制是三百乘,按左右中分为三队。根据考古发掘,战车以五车为一小队,其一为令车。每车甲士三人。这样的战斗单位是可以单独出征的。但在重大的征伐或戍守任务中,还经常有另一支徒兵与之配合,协同作战。在安阳小屯一座宗庙遗址前殉杀中,除这样一支以战车为中心的甲士组织外,还有一支大约属于同一级编制的徒兵组织,其人数要多出数倍。其首长配备有戈及弓箭等武器和骑乘之马。而在这两支军队的前面,还埋葬着一个统领整个部队的更高一级的指挥官。

商代由于步兵发达,所以步兵也经常用于独立作战,这叫做“步伐”。一些学者解释为:“步伐者,不骑马、不用车”而步卒伐之。这与西周春秋时期,车战占主导地位的的情况是不大相同的。

商代军队大部分是临战前征集的,为适应作战,已有一套军事教育与训练的办法。一般性的军事教育与演习通过田猎进行。根据卜辞可知这时大规模田猎采取古老的“烧山引兽,放火寻角”的围猎形式,以车马和射手为主力并配备大量人力,根据地形布阵、举火、设防。田猎也要先聚众——登人,并按军事编制为右、中、左三行。这种田猎活动不仅以野兽为捕捉对象,还常以羌人为袭击目标,擒获作为人牲或补充奴隶队伍。《周礼·大司马》有“中春,教振旅”,记载春秋前后有以田猎习战阵的制度,卜辞也有关于“振旅”的内容,可知这种制度的萌芽在商代已经出现。

除了通过田猎的军事演习,卜辞还反映出商代也有一定的专门军事训练和军事教育,例如有“王爻众伐于鬃方”,爻是教的初文,意思是出征方国之前,王亲自教谕训练征作徒兵的众人。还有“王教”,“王其教卒”,呼令某人“教戍”、“庠射”,“庠三百射”,“庠是教射的学官,在卜辞中是教射的意思,可见甲士的教习更受到重视,王常任命专职将领承担,而主要由奴隶主贵族子弟担任的射手的教育训练还有专门的场所或学校。

西周军事制度

西周的军事制度是国家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奴隶制国家军事制度的典型。

分封限额军队组建制度

西周国家的军队,是按分封制由周天子规定出天子直辖的和诸侯国所有的常备军编成限额。天子直辖的军队有宗周六师,成周八师(也称殷八师)。前者是宿卫周的镐京的,因位于西部,故又称“西六师”,后者是驻守在新筑的成周城(又称洛邑),用于镇慑集中在该处的殷(商)贵族的。二者共计十四师。这十四师军队,周王划分为两大军区,由周王亲自委任大贵族官僚任指挥官。金文中的“坒”字有两种释义。一种认为是“屯”聚军队的意思,相当于古文献中所说的次;一种认为就是“师”字。西周尚无“军”字,故“师”是最大编制单位。师的编制员额,有两种看法:有的认为每师为万人,有的认为每师为3千人。不管怎么说,当时周王直接掌握的军队有数万之众。这是奴隶主国家机器赖以运转的重要保证。而有军队组建权的诸侯大国,也规定有军队限额:“方伯二师,诸侯一师”。至于《周礼·夏官·司马》所讲的西周军队以“军”为最高建制单位,这不过是后人拿后世的制度比附西周而已。

天子集中统一的军事指挥制度

周朝按分封制建立起的常备军,在军队建设和管理上是分散的,但使用军队从事战争的指挥权却是集中于周天子的。西周军队领导体制的基调,是军权的集中统一领导,周天子才是全国军队的最高统帅。诸侯国军队的数量各依其爵位高低而定,并完全听从周天子的统一调动,即所谓“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具体地讲,只有周天子有发布征战命令的权力,诸侯除天子有特别命令赋予征伐权的以外,均无权进行征伐战争。天子在战争需要时,有权调动和指挥诸侯的军队从征。诸侯必须服从天子的命令,否则要受到惩罚,直至武力征服。西周军权的统一化领导,还表现为:凡建有军队的诸侯,其统帅军队的卿,也要由周王任命,这就是所谓的“命卿”制。通过这一方法,周王对诸侯国的军队也得以控制了。为了有效地发挥军队的职能,完善军队领导体制,西周还设有司马制,以管理国家军赋,组织服役人员进行军事训练和演习,执行军事法律。大司马是周王的重臣,以下还逐级设有军司马、都司马、家司马。各级司马名义上受周王节制。这一制度保证了西周分属各诸侯国的军队的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等级兵役制度

周朝严格的等级制度,也施行于兵役制。周(天子)和诸侯的“虎贲”兵(亲兵、警卫兵)是从“王族”或“公族”中征集的,属于贵族子弟兵;车兵(主力部队)称“甲士”,是从“国人”平民(自由民)阶级中征集的,步卒(步兵)是从庶人(自由民和农业奴隶)中征集的。厮徒是由从事其他生产劳动(皂、隶、牧、圉)等级最卑贱的奴隶中征集的,专门从事军事后勤事务及军事工程劳役。以上是西周兵役的征发原则。

西周兵役的具体情况是:“国人”为兵员主要来源。“国人”有“执干戈以卫社稷”的义务。在军中,贵族和武士一般担任车乘中的甲士,成为军队的骨干,普通国人则充任战斗徒兵。但“野人”并非绝对不服兵役。《周礼·遂人》说“遂人掌邦之野,……以岁时稽其人民,而授之田野,简其兵器……以起征役。”但庶人服兵役一般只是在比较特殊的情况下才发生:“凡出军之法,先六乡,赋不止,次出六遂”。同时西周还实行两级兵役制:“正卒”和“羡卒”。“凡起徒役,毋过家一人,以其余为羡,唯田与追胥竭作”。可见“正卒”是准备服现役者,而“羡卒”则是准备在“国有大故”时动用的“卒”,相当于预备役人员,服兵役的年龄,一般为二十岁至六十岁。

军士,是军队基层组织(伍、两、卒)的首长。他们是从“士”这个介于贵族与自由民(平民)之间的等级中选拔出来的。

军官,旅以上都是从奴隶主贵族中卿大夫等级中选拔的。《周礼·夏官·司马》:“军将皆命卿”、“师帅皆中大夫”、“旅帅皆下大夫”。

这样,按等级(阶级)划分征集兵卒、任命军官的制度,充分体现了周代奴隶制社会的阶级结构。军队是按阶级组织起来的奴隶主贵族专制的武装集团。

关于西周军队的组织编制情况,由于年代久远,文献记载多有柢牾,金文资料残缺不全,后人的看法多有分歧。我们的意见是:西周军队的最大建制单位为师。金文中有“西六师”,“成周八师一殷八师”的记载。文献有“洛师”、“六师”的称谓,即是依据。每师的人员数额,如前所述,当为三千人。商代军队师以下有旅的建制,周承殷制理应有旅这一级军事组织,但它在西周文献和金文中尚未发现。幸而尚有“亚旅”的称谓。它在金文中是命卿所率的武官之名,这种以旅为名的武官,很可能是一级军事组织的军官。《尚书·牧誓》师旅之后还有武官千夫长、百夫长,而《周礼》、《司马法》传说西周军制中有卒、两、伍的编制。这样西周军队的编制大约分为四至五个等级。

西周时期,氏族血缘纽带仍未割裂,所以金文中记载了一些族的武装力量情况。如《明公皂殳》:“明公遣三族伐东国”;《班皂殳》:“以乃族从父征”等等。但同殷商一样,这些族众武装力量,是被归入“师”的建制单位统一安排的,“族”本身不是军队编制。

西周时期,车兵已经代替步兵成为军队的主力兵种,车战也逐渐成为主要的作战形式。传统观点认为,当时战车与步兵实行合同组编,以战车为主体,每车配备一定数量的步兵,组成军队的最基本的建制单位。这一说法,来源于《古司马法》的两段引文,一条是《周·小司徒》郑玄注引《司马法》它说:“每三百家出革车(即战车)一辆,甲士十人,徒卒二十人”。另一条是《左传》成公元年服虔注引《司马法》,它说“每甸六十四个井田单位,出战车一辆,马四匹,牛十二头,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前者成了每乘战车三十人制,后者则被理解为每辆战车配置72名步卒协同战斗。我们认为,这些观点是错误的。因为郑玄、服虔等汉儒所引的《古司马法》文字,讲的内容实际上是西周和春秋前期的军赋制度,即当时的一定行政区域范围内,居民所必须负担的军赋任务,相当于后世一个郡、一个县应该提供的兵员数额。这正是当时兵农合一制度在军赋征集问题上的具体反映,而与当时的作战方式没有关系,后人将两者混淆比附为一件事,显然是不足据信的。

我们认为,西周时期车战中步兵和战车是分别配置的。就每乘战车言,配备有甲士十名。《孟子·尽心》言:“武王之伐殷也,革车三百乘,虎贲三千人”。《吕氏春秋·简选》亦说:“武王虎贲三千人,简车三百乘,以要甲子之事于牧野。”记载的就是每乘的甲士数。每乘十名甲士,故三百乘,有甲士三千人,战车五乘组成一队,二十五乘为正偏,一百乘为一师。另外有两倍于车兵的徒卒独立编组,一般在车战中协同战车作战。

随着生产技术的提高,战事的频繁,西周后期兵车数量有了很大的发展。《诗·小雅·采芑》云:“方叔莅止,其车三千。”已成为武王伐纣时三百乘的十倍了,反映出西周国家机器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

西周重视军事训练,注意军队的纪律建设,因而产生了一系列有关军事训练的制度,制定了具体的军事法规。周代的军事训练分为两个阶段,一是以学习为主的教育时期,二是部队的战备演习。贵族是军队的骨干,他们从小就接受军事教育,周王在宗周设立辟雍,诸侯于国都建立泮宫,这些都是“国子”学习“六艺”(礼、乐、射、御、书、数)的场所。“六艺”中又以乐和射御为重点。古代乐舞结合,让他们使用兵器跳舞,其中把学习歌颂武王伐商的战争舞蹈列为必修课。乐舞训练既是舞蹈,又是操练兵器的基本功训练形式之一。射御技能在当时倍受重视,是举贤任能的重要依据。射是练习弓箭,御为驾车,金文中多次记载周王在辟雍主持习射仪式的典礼,并经常根据射御技术的高低来进行赏罚。六乡的国人在乡校中学习的课程更以习武为主,成绩优秀的可以跃升为士。为了鼓励人们精于射术,周王室还制定多种“射礼”来促进人们“习射上功”,从而提高士兵们的素质,增强部队的战斗力。

在战争手段落后,通讯联系十分困难的时代,综合性的战备演习极为重要。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成王封康叔于卫时曾说:“取於相土之东都,以会王之东吘。”这里的“东吘”就是指在被征服的东部地区举行军事大演习和大检阅。在西周以“大吘”形式训练部队是一种法定的制度,它往往在农业生产间歇期间通过狩猎方式进行。《国语·周语》载仲山父劝谏宣王时说:“三时务农,一时讲武”,就是“菟于农隙”。《周礼·大司马》则把借用狩猎集中训练部队的做法加以概括:春为吘,夏曰苗,秋名犭尔,冬叫狩。这些学习包括列队布阵,军前誓师,夜战宿营等等。其中尤以冬狩的规模为最大,它有比较完备的军事学习程序,包括集合列队、操练、检阅的标准,号令旗帜的辨别,车徒行进方式和在不同地形时车徒的先后次序,乃至凯旋、献禽、庆赏和处罚等等。诸多项目的训练如同实战一样,统一指挥,协同围猎,这既检验了部队总体作战的能力,也增长了将帅的指挥才能和士兵使用武器的熟练程度,从而使部队始终处于纪律严明,战斗力旺盛的良好状态。一般在周王出征前夕,也常常以狩猎方式检验部队的战斗力,《启卣》铭文“王出狩南山”,“启从征”,便透露出昭王南征前曾主持过军事演习的信息。

西周时期军纪相当严格,这一点在军事训练中也有所体现,它规定凡部队集合时迟到者受诛,违反命令不勇敢冲杀的更要被杀掉。部属不执行军令,则追究主管者的责任,《师旅鼎》铭文载:师旅的众仆未能按照指令跟随大军征伐方雷,统帅白懋父事后责令师旅交出罚金若干。西周时期军队纪律的严格程度于此可见一斑。

战国军制

列国军事领导体制

《周礼·夏官》“序官”说周王朝的军事体制是天子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12500人为一军,下辖师、旅、卒、两、伍,军将官爵为卿。随着封建生产关系的逐步确立,这种军事体制到战国实际上早已名存实亡了。

战国各诸侯国文武分职,普遍实行相、将分权制度。当时统率军队的长官称将、将军、上将军、大将军。齐、赵、魏、燕等国都设有这样的职务。秦国设将军官职较晚,大良造为最高武职,白起身封列侯,官拜大良造,秦昭王时初立魏冉为将军,始皇时以尉缭为国尉(武官之长)。楚国武官之长为柱国、上柱国。

将以下的武官设置也比较完备了。赵国设左司马、都尉,齐国设司马。秦、赵、韩、齐、楚设郎中,郎中是国君的侍卫。秦国设都尉、中尉,中尉警卫国都,始皇时设卫尉,警卫宫廷。各诸侯国郡设立都尉一职。

战国时期,军队领导体制的基本特征是各诸侯国都建立了统一的军队,国君成为军队的最高统帅,军权高度集中,国君独揽军队组建、调动、征伐的权限。“虎符”制度就是军权集中问题上的主要体现。战国时任命文武官吏发给玺、符,武官领兵发给虎符,出土的秦国《新郪虎符》规定调动50人以上,必须“会符”,若遇燔燧等紧急情况时可有例外。但事后必须立即呈报备案。

征兵制与募兵制

战国时期普遍实行征兵制,各国一般以郡县为单位征集兵员。男子服兵役的年龄,大约从15岁到60岁。长平之战中秦国征集河内15岁以上丁壮全去前线,赵国也“悉其士民”去长平前线。楚昭常对齐国使者说,“悉五尺之六十”,意思是楚将动员全国力量与齐国对抗。“五尺”指15岁上下的少年。这属于战时紧急征兵的做法。平时各国登记户籍,男子成年后得应征入伍。秦国规定凡17岁男子须向官府登记,称为“傅”,傅籍后,从23岁起,守卫京师一年,称“正卒”;守卫边防一年,称“戍卒”。据《睡虎地秦墓竹简》,实际上男子15岁就傅籍,以后随时有被征调入伍的可能。

有的诸侯国采用考选、招募勇士的办法,作为组建军队的一种方式,如魏国的“武卒”、齐国的“技击”、秦国的“锐士”等。魏国考选“武卒”很严,要全副武装,带三天的粮食,半日内跑一百里。中试者免除其家庭的赋役,还分给好的田宅。这样招募来的兵员具有相当优良的素质条件。这种招募兵员的方法可视为是募兵制的滥觞。

车兵、步兵、水兵、骑兵及其编制

春秋时车兵是主要兵种,战国时车兵退居次要地位。不过还是军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从张仪、苏秦的论述,屈原的著作以及战国后期李牧组织战斗的兵力配备得到证实。《管子·霸形篇》和《大匡篇》记载“车五百乘,甲五千”,这可视为战国车兵编制。

战国时期,由于“国”“野”畛域的泯灭,西周以来“国人当兵,野人不当兵”的做法随之消亡。更由于战争规模扩大,战争方式改变等因素影响之所及,由农民为主体的步兵遂替代车兵成为当时各国军队中的主力兵种。步兵的编制据《管子·小匡篇》说:5人一伍,50人为小戎,100人为卒,2000人为旅,10000人为军,与《周礼》所说的伍、两、卒、旅、师、军的编制相似。《商君书·境内》记载,秦国步兵的编制为5人为伍,5人设一屯长,100人设百将,500人设五百主。《尉缭子·伍制令》记载,魏军在伍什之上,以50人为一属,100人为一闾。

春秋时已开始出现骑兵,但是数量很少,通常和兵车混合编制。到了战国,骑兵发展成为独立的兵种,“险则多其骑”,各国均拥有相当数量的骑兵部队。赵武灵王为建立骑兵实行“胡服骑射”。赵国的骑兵成为其军队中的重要兵种。赵国的骑兵在征服中山国和对林胡、楼烦“辟地千里”的战争中,曾发挥过重要的作用。长平之战中秦国骑兵的奇袭赵营,与步兵协同作战,为战争的胜利立下了汗马功劳。骑兵一般适合于边地作战,如李牧曾用骑兵1.3万,与步、车兵联合作战,斩杀匈奴10余万骑,取得大胜。

春秋已出现水兵,战国水兵则已发展成为独立兵种。楚的水军从春秋以来经历了多次战斗,拥有相当的实力。秦的“舫船载卒,一船载五十人与三月之食”,秦曾以其水军向楚国炫耀:“蜀地之甲”,“汉中之甲”,从长江、汉水而下,很快可到扦关、到郢。司马错曾率巴蜀军10万,浮江伐楚。河南汲县山彪镇水陆攻战纹铜鉴,纹饰完整清晰,船上有武装的水兵和配剑的划船手。水兵的武器有戈、矛、弓箭和短剑,指挥系统是旗、金、鼓。指挥员鸣金击鼓,水兵奋力拼杀,远距离用弓箭杀伤对方,近身用戈、矛、短剑格搏,形象生动逼真。

春秋时,齐桓公为五霸之首,兵力只有30000人。晋楚城濮之战,晋军23000人。春秋时大国兵力一般为数万人,不超过10万人。战国时,秦国有带甲100万,车1000乘,骑10000匹。魏国有带甲40万,最强大时有武士20万、苍头20万、奋击20万、厮徒10万,车600乘,骑5000匹。齐国有带甲数十万。楚国有带甲100万、车1000乘、骑6000匹。赵国有带甲数十万、车1000乘、骑10000匹。韩国有带甲数十万。燕国有带甲数十万。可见,战国时期战争频繁激烈,各国为了在兼并统一战争中赢得胜利,都大力发展军队建设。与春秋相比,战国的军队无论是兵员数量,还是兵种构成,都发生了重大变化。

军事训练与军事法规

战国时期各国普遍建立了常备兵,为了使军队拥有强大的战斗力,各国都普遍强调对军队进行严格的训练,执行严肃的军纪。“以治为胜”,“其勇在于制”等主张的提出,表明当时人们已认识到严明军法,厉行赏罚对于军队建设的重要性。而“奉选练之士”,“显耕战之士”,“驱其练甲”主张的提出,则表明建立训练有素的军队的作法已被各国提到军队建设的议事日程上来了。当时秦的“锐士”,魏的“武卒”、“苍头”、“奋击”,齐的“技击”,都是战斗力很强的常备兵,齐兵就被形容为“进如锋矢,战如雷霆,解如风雨”。

各国都普遍注意军队的赏罚。如齐国规定兵卒凡“得一首则受赐金”。又如燕破齐时,燕昭王至济上劳军,“行赏飨士”。再如秦国制定军功爵20级,规定不分贵贱,按军功大小实行奖赏。士卒获一敌首,就赐爵一级,授田一顷,住宅地9亩,隶役一人。各级将吏也论功行赏,无功者受罚。士卒畏战退却,要处以黥、劓刑。秦军5人编成一伍,5个人中有1人逃亡,就刑及其余4人;如果4人中有人能获得一敌首,则可免刑,这是在军队中推行“连坐法”的做法。另外战国还有临时的军法,如阏与之战时,赵军命令有凡泄漏行动机密者斩首的严厉规定。

战国的军事法规,也在当时成书的兵书中得到了较多的反映。如《尉缭子》书中有《重刑令》、《伍制令》、《分塞令》、《经卒令》、《勒卒令》、《踵军令》等篇目,它们对维护战场纪律、军队内部连保制度,军营内部的警戒、各级军官的权限,战斗编组及军旗、徽章的使用、指挥号令的实施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而严格的规定。在另一部军事名著《六韬》中,也有类似的记载。这充分体现了战国军事法规建设的巨大历史进步,说明军事法规对于发挥军队战斗力的重要性,已为当时的军事理论家们所高度认识。

兵源与军赋

《周礼》中的西周征兵方法为“家出一人”,即每户一人为应征对象。十家轮流有一人在营服役。应征人数少,故造成军队规模不大。春秋时军队主力是车兵,由“国人”充任,他们的身份是贵族和平民,奴隶只能充任徒卒,为从属,兵源从地域来说主要来自都邑及近郊,因此春秋时期军队的数量也不很多。进入战国后,农民成为主要征兵对象,农民构成了军队的主要成分,实行郡县征兵制,范围遍及全国各地。服役界限的泯灭,使得兵源大大扩大。如秦国“大率百人则五十人为农,五十人为战”。又如齐临淄7万户,每户出3男子服役,可征兵员21万人,这样一来战国军队的数量就得到迅猛增加了。战争中妇女也经常服军事性徭役,如修建城防工事时,服役的人员构成,为“男女各半”。

战国时各国都设有户籍,以户籍登记为依据,征发兵役、徭役,收缴户赋。各国的租赋、兵役、力役普遍很重,如秦国在商鞅变法之后,“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一岁屯戍,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这样的横征暴敛,使各国获得大量军需物资储备和兵员来源。秦国军赋“积粟如丘山”,齐国“粟如丘山”,燕国“粟支数年”,赵国“粟支数年”,楚国“粟支数年”,这些记载,充分反映了当时各国军需物资储备充足的实际情况。就具体战役战斗军需供给情况看,各国对军需物资的供给问题也是予以充分的重视的。如司马错率船队由蜀伐楚,曾随军载粮600万斛,以供军需之用。

秦代军制

进入战国以来,秦国由于封建变法彻底并执行了正确的战略方针,国力日益雄厚,军事斗争取得节节胜利,为统一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秦王嬴政亲政后,“奋六世之余烈”,积极从事统一全国的事业,在公元前230年到前221年10年的时间里,先后兼并六国,结束了春秋、战国的分裂割据局面,建立起统一多民族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中国历史从此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而作为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方面——军事领域,在秦代也呈现出新的面貌,成为中国历代军事发展史上的重要一页。

中央集权的军事领导体制

秦朝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此时创立的以皇帝为首的中央集权军事领导体制对后世产生了极大影响。

秦统一以后首创皇帝制,确立了皇帝的至高无上的地位,皇帝执掌着全国最高的军事权力。形成于战国时期的玺、符、节制度,从此成为皇帝掌握军事领导权的重要手段。全国各地军队的调发,将帅兵权的授予都须以皇帝的虎符为信物。虎符以铜铸成虎形,背刻铭文,分为两半,一半留在皇帝手里,一半发给地方官吏或统兵的将帅。任何军队的调发,须由皇帝所遣使臣持符验合。方能生效。传世的“新郪虎符”即战国晚年秦王颁发给驻守新郪的将领的兵符,有铭文曰:“甲兵之符,右在王,左在新鄯。凡兴士被甲,用兵五十人以上,必会王符,乃敢行之。燔燧事,虽毋(毋)会符,行殴(也)”。证明秦国军队从战国时期就由国君直接控制。同时,皇帝下达军令必盖上由他专用的玺;一般远程的军事行动,须持节作为通行证。

在皇帝以下,中央一级的最高军事职官是太尉。太尉在秦统一以前称尉或国尉,职位本来次于大良造,撤消大良造之后,国尉即升为武官之长。《汉书·百官公卿表》:“太尉,秦官,金印紫绶,掌武事。”将其列在“三公”之内。秦统一后,已改称国尉为太尉。太尉作为武官之长,由皇帝亲自任命,当时一切军务的最后决断权在皇帝手中。太尉只有带兵权,并无调兵权。国家有事发兵时,皇帝往往临时指派将军统兵。他们都是战时受遣,事毕即解除兵权,回归朝中。所以,秦朝太尉在名义上作为武官之长,但在史书上从未见有关秦太尉掌兵的任何具体事迹,这说明了我国古代中央集权的军事领导体制,自建立伊始便以皇帝独裁为其重要特征。

中央集权的军事领导体制是与郡县制的行政体制相适应的。在郡、县、乡均有专职主管军政的职官。各郡都设郡尉一职以掌管军政,负责中央规定的兵员的征集、调遣和武器装备的制造、保管以及地方治安等项,所谓“掌佐守典武职甲卒”。各县设县尉,掌管一县军政;县以下的乡也设游徼主管军政、治安。但郡县都没有如诸侯国那样的军队和军权、军权是高度集中于中央(皇帝)之手的,地方只负责管理军赋(军政)事宜。这样就保证了以皇帝为主宰的中央集权的统一的军事领导体系,它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延续达二千年之久。

车、步、骑、舟师兵种

战国时期各国军队已有车、步(徒)、骑诸兵种之分,有些国家还有舟师水兵。秦统一各国后,各兵种都被保留下来。

车兵在春秋时期是作战的主力,其作用自战国逐渐减退。但是秦朝建立以后,车兵依然在作战中担负着重要任务,当时车兵与骑兵统称“骑士”。进攻中,车兵冲陷敌阵,破坏敌军战斗队形;防御时,以战车布成阵垒,阻滞敌军的冲击。车兵的编制基本上仍沿战国时制度。一般可分为御手、乘车战士和车属徒兵三部分。作战中,御手在前双手驱车,铠甲的披膊(护臂)长及手腕,另以护手甲、护颈甲、胫缴分别用来保护手、颈和腿。因为只有保护住御手的安全,才能避免车马失控。乘车战士则以长矛、钺及弓箭武装,配以盾牌和带发射架的弩,敌近时用矛、钺,敌远时放弩射箭。车属徒兵的装备与步兵相同,但任务是与战车紧密配合,互相掩护,共同作战。

步兵是秦代军队的主要兵种,称为“材官”。有轻装步兵与重装步兵之分。轻装步兵不穿铠甲,机动灵活,战时在前排,以弓弩杀伤远距离敌人。重装步兵大多身着铠甲,战时在轻装步兵之后,待与敌人接近时,以戈、矛、钺、殳、铍等兵器,与敌格斗。步兵的低级军官主要是屯长、百将。其装备与士兵相同,也有披甲与不披甲之分,但他们都备有利剑,有时直接冲锋陷阵,有时持剑指挥。轻装步兵与重装步兵的区分,是由武器装备与战斗需要决定的,在军制史上是一个进步。

战国时期秦国就以骑兵精良著称,统一六国后,秦朝仍注重骑兵的作用。但是,从骑兵装备看仍与战国时期相同。骑兵虽配备有齐全的鞍鞯,却尚未发明马蹬,骑士两脚悬空很不利马上格斗。又因为剑在砍杀时易于折断,所以当时的骑兵主要装备是弓箭,这适宜于较远距离作战。却也限制了骑兵优势的发挥。

秦统一六国后,舟师水军也有很大的发展,称为“楼船”或“楼船士”。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秦派屠睢“将楼船之士攻越。”这次攻伐百越之战,秦朝用兵五十万,并以“楼船之士”为主力,可见其水军规模之大。

秦军作战时多以车、步、骑诸兵种混合编队,协同战斗。如此,既可发挥各种兵器特长,又能弥补各兵种的缺点。从秦始皇陵兵马俑坑出土的情况看,在一个数千人组成的军阵中,有执矛秉钺的步兵,有驾御战车的车兵,也有策马而立的骑兵,诸兵种各司其职,默契配合。另外,秦统一以后,全军的武器装备均由朝廷统一发放,国家设有专门兵器仓库并制定了各项保管规定。

按年龄征兵的兵役制度

秦朝实行普遍征兵制,凡适龄男子都必须在专门的名册登记,并开始服徭役,当时称此为“傅籍”。过去学者曾认为秦代始役年龄是23岁,但云梦秦简出土后,根据《编年记》推算方知秦代规定傅籍的年龄是17岁而不是23岁。另据《秦律·傅律》可知,凡到始傅年龄者须亲自向政府登记注册,除写清姓名、年龄外还要写明是否有残疾。如发现有登记不实或拒不登记者,所在乡的典、老要受罚甚至受刑。至于止役岁龄则视本人有无爵位而定,有爵位者56岁止役,无爵位者须至60岁。

秦代的兵役制度的特点是按年龄实行普遍征兵制。凡到傅籍年龄者一律服兵役二年,一年在本郡,一年去京师或边疆,统称“正卒”。在本郡服役期间,由于兵种分工和服役地区不同,步兵称为“材官”,车兵和骑兵称为“骑士”,水军则称为“楼船士”。如去京师服役,称为“卫士”;若去边疆服役则称为“戍卒”。除正卒以外,还有“更卒”。也就是说,每一成年男子,在其一生中需服兵役二年以外,每年还需在本郡县服役一个月,主要担负修筑城垣、道路及军需运输等军事性劳役。到期更换,故称“更卒”。凡成年男子,除按规定服“正卒”、“更卒”兵役以外,如遇军事需要,还得随时准备应征入伍。这种全国性按年龄征发的普遍征兵制,对后代影响极大。

军爵制与军事训练

秦自商鞅变法,实行“利禄、官爵抟出于兵”的军爵制。

军爵制的特点是按军功授爵,分为二十等级:公士、上造、簪袅、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左庶长、右庶长、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上造、驷车、大庶长、关内侯、彻侯。公士最低,彻侯最高。凡因军功而获得爵位者,可以享受各种优惠的特权,例如可以减免刑罚、免除部分徭役、可以获得一定数量的土地房屋与庶子奴隶等劳动力,爵位可以荫及子孙,等等。由于秦国实行以军功论赏的军爵制,官兵作战勇敢,此制成为秦统一战争胜利的重要原因之一。秦朝建立后军爵制依然盛行,李斯为丞相时仍是“官斗士,尊功臣,盛其爵禄”。秦王朝统治机构的各级职官主要由那些战时以军功封爵的官吏把持。然而,统一战争之后的军爵制毕竟不可避免地要发生变化,其中一个显著特点即其“军爵”性质的逐渐淡化。此时由于战争减少,赐爵的条件不再局限于立军功,赐爵的对象已扩大到了修驰道者及自愿徙边的刑徒等。军爵制的这种变化表明,国家统一以后的和平时期已没必要再像过去那样格外强调以军功赐爵了。

统一以后战争减少,但国家对士兵的军事训练并未放松。国家法令规定,“非教士不得从征”,必先受军训一年。正卒分别按材官、骑士、楼船士等不同兵种进行训练,各郡则因地制宜各有侧重地训练不同的兵种。大体上巴郡、蜀郡、颍川等地多材官,上郡、北地、陇西等地多骑士,江淮以南多楼船士。一旦有战事,国家按需要征调不同地区部队。平原作战征调车兵、骑兵,山地作战征步兵,南方水域作战则调水军。如此军训及征调方式体现出全国统一后的又一军制特点。

军事后勤保障制度

秦朝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中央集权专制主义政权,其军事后勤保障制度的建设和实施,也充分体现了这一特色。当时秦军队的武器、铠甲、粮食、马匹,均由国家统一提供,国家设有专门的武库。秦统治者十分重视军粮问题,他们“令黔首自实田”,鼓励农民大量开垦土地,种植粮食。然后依靠政权的力量,向人民征收相当数量的租赋,“收泰半之赋”。这些赋税从数额上说,是相当可观的:“秦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它们除了用来满足统治者的挥霍外,其中很大一部分被用于供养一支庞大的军队,秦朝在京城设有太仓,在荥阳建有敖仓,贮备了大批粮食,战时有专官负责补给、调拨。骑兵在秦代已大量使用,马政遂成为国之大政。秦朝制订了《厩苑律》等法令,对马匹的放牧、调教、管理均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同类推荐
  • 老北京古寺庙与祭祀

    老北京古寺庙与祭祀

    本书主要介绍老北京城市建设的特点,以及居住在此的市井百姓的衣、食、住、行等。
  • 中国人的修养

    中国人的修养

    国学大师蔡元培不仅奠定了中国近代教育思想,而且还撰有关于国人道德修养的丰富著述,为后人提升道德境界、加强内炼修养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典读本。本书编者重拾瑰宝,文白并存,精编细选,结集成书,凝聚了他论述国人修身立德处世的全部精髓,是今天的我们思考社会人生、加强内在修养不可多得的道德范本和践行宝鉴。
  • 惧感、旅游与文化再生产

    惧感、旅游与文化再生产

    本书内容包括导论、山江苗族的历史与记忆、山江苗族的日常生活世界、山江苗族的社会结构、山江苗族的巫蛊世界与惧感、山江苗区的旅游与惧感的文化再生产。
  • 上海外国人家

    上海外国人家

    本书为读者介绍了48户居住在上海的外国人家,来自世界五大洲、十几个国度。不同的装饰风格、相同的生活热情,这些精彩缤纷的外国人家丰富了上海居室文化的色彩,也为上海增添了国际化的情调。
  • 世界上扣人心弦的神秘巧合

    世界上扣人心弦的神秘巧合

    木乃伊的魔咒、诺查丹玛斯的预言、亚历山大英年早逝、复活节岛上的巧合、地球禁区百慕大……一次次巧合,一次次令人毛骨悚然,惊叹不已。正因为它们的存在,引发我们的好奇,激发我们的大脑风暴,提升我们的文明进程。我们常常会提出这样的问题,什么是生活?每一个人都会给出不同的答案。从某种意义上说,生活就是一个百慕大,充满了许多未知的巧合,这些巧合让人无法得出合理的解释,因为它们完全超出我们的想象和认知范围,可是它们却又真实的存在着。伽利略有这样一句名言:“世界上没有不可认识的事物,只要尚未被认识的事物,生命的全部意义就在于探索那些未被认识的事物。”
热门推荐
  • 凌慕辰,想做你的唯一

    凌慕辰,想做你的唯一

    这是一个爱与青春的故事。20岁的艾唯一对22岁的凌慕辰一见钟情。她以为凌慕辰是她的真命天子,努力的接近他,鼓起勇气向他告白。却得到了残酷的拒绝,凌慕辰原来早已心有所属,他爱的人竟是她最好的朋友戴欢欢,艾唯一这才发现原来自己是那么的自作多情,当撞到凌慕辰吻戴欢欢的那一刻,艾唯一心死了。她狼狈的逃走了,逃离了他们的世界。几年后,一次意外,凌慕辰出了车祸,被艾唯一救了,却失去了记忆。因为这次意外,凌慕辰爱上了艾唯一,可是他们的幸福却那么的短暂,戴欢欢出现了,带走了凌慕辰……等艾唯一再次见到凌慕辰的时候,他已经恢复了记忆,却忘记了属于他们之间的回忆。灰姑娘的爱情该何去何从?
  • 双蝶传奇之妙探落玉

    双蝶传奇之妙探落玉

    幼逢变故。温文尔雅,白衣胜雪,妙探骆岳,公子如玉。武侠悬疑类作品,略微带一点魔幻,力求以金庸的风格写古龙的悬疑,喜欢金古者,可以收藏。
  • 丹影玄离

    丹影玄离

    青离道;“你说这天界莲藕是不是要比人间的莲藕更加美味呢?”清风道;“不知,这天界的莲池花开不败。倒从未有人采食过莲藕。”青离道;“那我们试试。”说着卷起袖子和裤腿作势就要下水。清风连忙拉住了她,着急道;“万万不可、仙子,这要是让殿下知道了非得处罚我不可。”青离不解道;“为什么?”清风道;“仙子有所不知,这片莲池是殿下最喜爱之处,莲池里的每一朵花都是殿下亲自栽种的,平日里更是悉心养护。曾有仙侍因误摘莲花而被处罚。”听了清风的话、青离转头望向卧室里被自己插满莲花的几个花瓶。
  • 教育研究的批判民俗志——理论与实务指南

    教育研究的批判民俗志——理论与实务指南

    罐装技术尽管在野蛮的战争背景中生成,但这种技术的出现却为人类的物质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于是,我们便一度生活在“罐装”的时代。在这个时代里,人们不仅可以随时随地地享用几乎所有经过防腐处理的食品和饮料,而且可以随时随地地欣赏那些能够永久“储存”的各种艺术品。但是,在人们享受着“罐装”技术的泛化所带来的无限便利的同时,却逐渐发现原来这些被封装起来的食物都已失去了原初的味道和色彩,那些鲜活的或朴素的东西已经离我们远去。
  • 听说帝尊要娶我

    听说帝尊要娶我

    一朝醒来,华夏第一杀手——莫棠宁,成为异世界的废物。废物?宁宁勾唇一笑。那这个世界的人都是垃圾了。当然,也有例外。当她潇洒游异世时,被缠上了。
  • 合生传

    合生传

    天道初始,衍生三十二媚相,分七情六欲;所划十七界,呈八方地域。今异象呈空,有子名和生,应天而生。
  • 狐公子传奇

    狐公子传奇

    神会陨落,魔会湮灭,诸天众生皆为朽物。三千繁华,尽兴而往,六尘盛景,得偿所愿。
  • 反噬者

    反噬者

    人定胜天!龙傲麟定会让天下人闻风丧胆。他定会让天下人都败于脚下。
  • 神魔录之陨星

    神魔录之陨星

    混沌无极,万法归仙,浩劫将起,谁能独善其身
  • 大道遗篇

    大道遗篇

    双月世界,宗门林立,修士无数。然众修士不曾学道,即欲成道。不学做人,即欲称仙。故天道降下天罚,修行者不得伤人性命。更有甚者,一生为善,却因惩奸除恶引来天罚。若天道不公,则世间无人成道。若人道不公,则世上再无善恶。是以,双月宗们凋零,再无一人成道。无数年后,一名介于生死之间的灵傀横空出世。半生半死,不受天道约束。神通加身,为寻大道遗落残篇,寻遍双月各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