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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在月桂湾,名人到访并不新鲜。事实上,总统、国王和电影明星等,都会定期来度假,享受这有益健康的环境。即使如此,柯蒂斯·富特的到来,依然在工作人员和游客里引起不小的骚动,尤其是女性。他是那种酒类广告中的名人典型:向后平梳的浓密黑发、花白鬓角、清澈的黑眼珠,以及带着酒窝的国字脸,神似年轻时的加里·格兰特(Cary Grant)[8]。女性都因为其粗犷英俊的外表和职位的重要性,而对他深深着迷。

柯蒂斯·富特的法律哲学,和早期的首席大法官罗杰·托尼(Roger B.Taney)颇为类似。富特和托尼一样,高度强调实体财产权的神圣,而且都对美国联邦政府的权力抱持怀疑,以免它的权力太大,危害到人民的权益。然而,富特与托尼不同之处在于富特并非生于乡绅之家,他虽出身乡间,家境却是小康,因此最高法院的评论者,都无法理解他的法律哲学究竟是如何形成的。

话说回来,这位大法官来到月桂湾的确是有点让人意外,因为他喜欢的休闲方式比较偏向于登山和划船,他曾经是奥运会的皮划艇选手,只是没拿到奖牌。他的妻子婚前名为弗吉尼娅·佩廷吉尔(出身牡蛎湾的佩廷吉尔家族),她的身材娇小,女性的优雅遮盖了她凌厉的口才,她还以暴躁闻名。

“装潢这座大厅的,一定就是梭罗请到瓦尔登湖去的那位。”富特太太没好气地说。

“来这儿度假可不是我的主意。”富特先生回答。

“如果是你的主意,我们就会像泰山和珍一样,在非洲的树藤上荡来荡去。”

有时候,弗吉尼娅的话锋太过犀利,大法官被挖苦了都不自知,不过,这回他明显感觉到屈辱,一张脸涨得老红。他知道对佩廷吉尔家族的人来说,高等法院大法官的身份,基本上是丝毫不具任何社会地位的。更何况弗吉尼娅·佩廷吉尔·富特也不同于一般女性,她对他在运动上的特长不屑一顾,因此她提到泰山,是想当面给他难堪。

“难道我们就不能私下在房间里讨论这个问题吗?”柯蒂斯·富特一脸尴尬地说。

“不过,亲爱的。”妻子的语气尖刻,“我以为你讲话的时候,总是喜欢有许多听众呢。”这世上唯一能带给柯蒂斯·富特不安全感的,大概就只有他的妻子了。

富特夫妇入住的那一排小木屋几乎就建在海滩上,彼此间只用马尾藻和高大的椰子树分隔开来。房间的每面都有百叶窗和纱窗,让温柔的海风吹进来。天花板的吊扇在头顶上静静地旋转,令人想起亨佛莱·鲍嘉(Humphrey Bogart)和西德尼·格林斯垂特(Sidney Greenstreet)所主演的电影[9]。房间是以编造的竹子和柳枝装饰,且为了维护饭店重视宁静的声誉,室内没有电视或收音机,最近的电话在饭店大堂的前台。

“希望两位在这儿住得愉快。”服务生将富特夫妇和一大堆行李送到这间两房的小木屋后说。富特太太最近在她最爱的服装设计师那里大肆采购,几乎需要一整个房间才装得下她的衣服。

“饭店附近有什么好的慢跑道你觉得值得推荐的吗?”年轻的服务生正打算离去,大法官如此问道。面孔黑如檀木的服务生不太确定“慢跑”是什么意思,于是回答:“蔗园周围有些步道,先生。”

“应该可以吧。”富特大法官说。他心里已经开始琢磨各种方法,来满足他锻炼身体的需要。

第一天,他到所有步道都试了一试,最后确定鹰巢点(Hawks Nest Point)最能符合他对步道长度与难度的要求。鹰巢点长约五千米,有条曲折的小径,周边环绕着茂密的树丛和森林,还有陡直落入水中的石壁。小径蜿蜒上行,高差约一百米,生长着奇花异草,有心人在那山石嶙峋、树根起伏的步道上,可以发现松脂、甘草、竹子和桃花心木,其中以木棉最为显眼,白色树干望去犹如象皮,树根则朝四面八方伸展,仿佛在向其他植物贪婪地宣示领地。

这条小径另一个值得一提的特色是所谓的“吹风管”(blowpipe),那是面天然断层,就在路边的一面高耸的石壁中,楔形断层宽约一米,仿佛是硬生生从悬崖上凿下去的。轮廓分明的岩石结构向下延伸至水中,涨潮时海水冲进断层,将空气逼进“管”中时,这断层便会发出一种诡异的“咻咻”声。

大法官每天清晨和傍晚时分,都会在这小径上慢跑,有如时钟般准确。这已经成为客人们茶余饭后的话题,也不难见到有些客人在路的尽头等待他出现。

小径狭窄的地方只许一人容身。大法官就是在这样的地方,偶遇正在晨间漫步的斯皮尔曼教授。教授退到一旁,让速度较快的大法官先过。

“谢了。”大法官说。他看上去稍显疲累。

根据斯皮尔曼本身的说法,慢跑这件事并不在他的效用函数里,于是他开始思考众多消费者的多样品位。他想,凡是如此快速在这小径上前进的人,必然错失沿途的自然景观。他甚至怀疑这位大法官,是不是连木棉树或吹风管都没看到。

不过,斯皮尔曼教授错了。富特法官在华盛顿的秘书,每天受命将上司的日常活动都巨细靡遗地记录下来,包括每个约会、每通电话,以及富特出庭时间的安排,这一切她都一丝不苟地留心记录。记录日常琐事是达官显要的作风,况且富特喜欢它为生活所带来的秩序感,他甚至连度假时的种种偶遇和心得都不放过。因此,他的观察力要比一般人犀利得多。木棉树、吹风管等都被他看在眼里,就连他在路上和这名矮小秃顶的男子擦身而过,当晚都被写进日记里。

“都写好了吗,亲爱的?我知道子孙后辈们会非常感谢你,因为你为他们记录了你今天所做的每件事。”

每当弗吉尼娅·佩廷吉尔·富特看见丈夫在写日记,总是不放过任何发言机会。她认为丈夫太过自我,而写日记就是一个明证。富特太太看着镜中的丈夫,她坐在梳妆台前,优雅地梳理那头栗色长发,然后涂上一层龟油晚霜。

富特大法官完全不在意她的评论,继续书写。他知道,每当妻子处于这种情绪时,自己最好的应对方法就是置之不理。然而,她却穷追不舍,暂停脸部保养,直盯着大法官,说:“遇见你之前,我还以为只有十几岁的少女才会写日记咧。”

柯蒂斯·富特并不觉得好笑。他写完日记,合上本子,走到床边。“如果你以为,我今晚想跟你玩那种伍尔芙[10]的游戏,那你可就大错特错。”富特坐到床上,脱下拖鞋。妻子的难伺候总令他疲惫,他静静地看着她做完脸部保养。

弗吉尼娅·佩廷吉尔·富特的情绪瞬息万变。“晚安,我的爱人。”她溜进自己床上的被子里,甜美地说道。富特大法官叹了口气,躺到床上,关上了灯。

此刻,在饭店的其他小木屋里,却上演着不同的剧本。例如,十二号小木屋的费利西娅·杜奇思太太发现,年纪愈大就愈难入睡,因此夜里有大半时间都在做睡前阅读。“我老了。”她心想。她的腿因为长时间站在克鲁斯湾(Cruz Bay)的水泥码头上而疼痛不已。“我真的不能再去那里了。”她自忖,“对我的健康有害。可是,”她叹口气,“我却身不由己。”

她住在十二号小木屋并非偶然,而是刻意安排的。她刚来岛上的时候,饭店不知道她患有“十三”恐惧症,结果不小心分配了十三号小木屋给她。自有记忆以来,她就对“十三”这个数字怀有恐惧,因此尽可能不去接触心里的这个不吉利数字。

她一边阅读,一边听着摆渡车的声音。摆渡车总是很准时,因此杜奇思太太可以根据摆渡车的往返,来计算每一刻钟。不久,她就知道现在是午夜过后几分钟,因为她听见前往玳瑁湾的最后一班摆渡车,来到这一站。

不只是摆渡车很准时。她的表哥是已退休的赫德森·德克尔将军,也很准时,他总会搭上这午夜的最后一班摆渡车。此刻她听着他的脚步声朝他的小木屋而去,他坚持要十三号,说它的地点最好。然而,她觉得这位将军之所以选择十三号,只是为了赌气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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