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的阳光从教室的窗户洒进来,大三的课堂一切如常,望思玛蜷缩在这片温暖之下慵懒地听着音乐,静静地发着呆,心里头还不断想着那位捧着黑天鹅马克杯的女孩。
听课听得一脸懵圈的薛佳雯看到身边目光游离的望思玛,用手在她眼前晃了几下,“嘿!嘿!”
望思玛回过神摘了耳机线,挺直了腰板看向讲台前方。
“没事,没事,不是老师。”薛佳雯一脸坏笑“咋啦,有对象了?”
“有什么呢?”她不好意思地轻声呢喃。
“那你发什么呆?”薛佳雯的脸一下变得严肃,“思思,你得认真听啊,这些都是要考的,你现在这么懈怠,考试的时候我怎么指望你?”
望思玛看着她无奈地摇摇头,然后不太情愿地打开书放在了自己面前,“哎……真是冤大头。”
“跟你开玩笑的啦,来,给我。”薛佳雯将望思玛桌边鼓谱拿过来,盖在了面前的教课书上,“看吧看吧,知道你憋不住,我替你盯梢。”
“我哪有憋不住?”
“哪有?你的脚一直在打拍子,都踩我脚了你知道吗?”
望思玛弯下腰看着课桌底下,这才察觉自己的半个脚竟搭在了薛佳雯的运动鞋上。
“大姐,我的AJ都给你踩黑了啦。”
“哦,呵呵,对不起对不起。”望思玛迅速缩回了脚,“呵呵,回去给你擦擦……”
昨晚她在琴房练鼓练到深夜,今天晚上又约了陶贝贝一起讨论编曲的事儿,所以这会儿满脑子都是音乐和谱子,哪还听得见讲台前老师念的催眠咒?
对于刚刚加入的这支女子乐队,望思玛的思绪是复杂的,一方面她对音乐确实饶有兴致,她想成为摇滚乐队的鼓手,另一方面,比起组乐队,她更想接近裴忻,自从上次书里掉出来的那张有着裴忻字迹的演出票后,她就一直忐忑不安,从裴忻的身上,她似乎找到了与哥哥千丝万缕的关联,而找出哥哥出事的真相,一直是望思玛这两年来的愿望。
陶贝贝整个下午都泡在了黑弦琴行,索性今年的课程没那么忙,这会儿,她正拉着自己的姑父Simon杜练着贝斯。Simon杜是S市乃至全国都赫赫有名的贝斯手,陶贝贝的父母常年旅居国外,很多时候都是国内的姑姑姑父在照顾她,对于这个侄女,夫妻俩也算是尽心尽力关心有加了。
“贝贝,这个地方,拨弦越靠近琴桥和靠近指板的音色是不同的,所以身为贝斯手,你应该对贝斯的音色有更加深层的理解,它不会像吉他那样通过效果器展现巨大的音色差异,但不同的音色仍然能对音乐产生不同的效果。”
Simon杜拿着贝斯谱一小节一小节地给她纠正,陶贝贝也是凝神静气逐字逐句地消化着,时不时还在贝斯谱上做起了笔记,“就像这样,你的节奏就能和鼓手鼓点巧妙结合在一起,试试看。”
“哇哦,果然好听了许多……晚上我一定要在望思玛面前好好秀一段……”
校园的另一边,裴忻正经历着大学四年最忙的阶段,白天,她要在图书馆收集材料准备毕业论文,晚上,她要写歌练歌,为亚洲校园乐队大赛做准备。对裴忻而言,前者固然重要,但只要自己潜心研究,再加上导师的推波助澜,论文和答辩应该也不是什么难事,更何况,导师还是自己的乐迷。
现在唯一能让裴忻提心吊胆的,就是乐队排练,毕竟,乐队刚成立,大家也没有经历任何磨合期,而亚洲校园乐队大赛又开赛在即,不知道姑娘们能否助她闯过这些难关。
除了半瓶水晃荡的陶贝贝表现出理所应当的积极性外,另外两位姑娘似乎并没有那么兴奋,莫龄不管什么时候都是一副冷静沉着的样子,望思玛还是一个缺乏自信心的新手,更没有什么舞台经验。
趁着课间的十五分钟休息,裴忻拿出了自己的电吉他练了起来,虽然电吉他没有插电,但只要她拿起琴,周围就会引来无数围观,包括她的同班同学,十心乐队的贝斯手阿藏。今年的比赛有着太多的未知,可她也没有时间再犹豫了,超越十心乐队早已不是裴忻的目标,大学最后一年,她定要站在比赛的最高领奖台上。
“今年还真是有趣呢。”莫龄放下了手中的笔,突然想起了过去发生的一些事,有时候,感情就像握在手中细软的沙砾,捏得越紧流失得越快,终于有一天,你松开双手任之随风飘去,才恍然发现,那些回忆也并非如自己心里想得那般重要。
“这一次,我要正视自己,重新开始。”莫龄的眼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笑意。
每个人都会经历青春,但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韶华。
黑天鹅乐队就这样成立了。
这是一群等待蜕变的姑娘,虽然她们每个人都性格迥异,各怀心事,但又好在志同道合,与彼此的邂逅都恰到好处。缘分是奇妙的,它既是身体的不期而遇,又是灵魂磁场同频。
四年级的主唱兼节奏吉他手裴忻,四年级的主音吉他手莫龄,三年级的鼓手望思玛,二年级的贝斯手陶贝贝四个女孩就这样组成了一支校园全女子乐队。
未来,她们将在乐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开始一场场寻找自我的青春冒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