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两人相谈甚晚,罗英山也有意转移天歌的注意力,闲聊时的话题,都是围绕着修炼界,什么神州地貌,修炼圣地,神兵法宝,灵丹妙药,神通心法,奇闻异事等等诸如此类,绘声绘色的模样,仿佛亲眼所一般,让原本失忆的天歌听得如痴如醉,惊奇不已,兴奋到很晚方才睡着。
第二日巳时,天歌从睡梦中醒来,旁边的床铺上,被褥已经折叠的整整齐齐,而罗英山却不在房中,不知何时离去。
他摇晃了一下脑袋,爬起身坐了一会,顿觉口干舌燥,正欲起身倒茶,转头却见桌上放着一锭银子与一件青衫,在青衫旁边,还有一块竹简。
他起身下床走了过去,拿起竹简一看,只见上面写道:
「天歌小兄弟,昨夜听你睡梦呓语,嘴里反复念着义父玉儿,方知你心中的痛楚比我想的还要深重,我虽是局外之人,不能感同身受,但亦能体会一二,只是逝者已矣,生者如斯,望你能够想开一些,桌上衣衫你且换上,若不合身,可吩咐客栈掌柜另换一件,五两纹银权当膳食花销,房费也已给付,你耐心等上两日,完成任务后我自当归来,罗英山字」
读完竹简,天歌的眼眶已经湿润了。
罗英山心性憨厚,但不木呐,可谓粗中有细,对待天歌更是关怀备至,如同亲人,弥补了天歌心中此时最缺失的部分,叫他如何能不感动。
“谢谢你,罗大哥。”天歌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努力平复了一下心绪。
随后,他检查了一下手腕,发现三天前的伤口,竟然已经愈合结疤了。
“修炼之人的丹药,奇效果真了得!照此速度,用不了三天就能痊愈了。”
见伤口已经无碍,天歌便吩咐客栈伙计取了温水和干粮,这才仔细洗漱整理了一番,换上了青衫。
做完这些,他拿起干粮慢慢的吃了起来,可是,吃了几口之后,又没了食欲,想着两天都要这么干等着,心中渐渐烦闷,无事可做,索性出了客栈。
走在宽阔的大街,看熙熙攘攘的人群,感受繁华的市井气息,天歌心中的那份痛楚暂时得到了转移,他正打算再多逛一会,却看见天空不知何时已被浓厚的黑云覆盖,低垂着压在头顶,让人有些透不过气来。
怕是要下一场大雨了!
天歌抬起头看了看,迟疑了一会,最终还是决定先回客栈。
打定主意,他转身回走,刚走几步,后背就被人拍了一下,随之传来了一个突兀的声音:“表弟,是你吗?”
身后突然传来的一声“表弟”,着实将天歌吓了一跳,他回过身一看,只见面前站着一个与他一般高的胖少年。
这胖少年身着一件满是补丁的灰色长衣,肤色白净,圆头大耳,五官深深的嵌在脸上的肥肉里,但双目透露着精光,一点憨态也没有。
“啊!!!”
看清楚眼前站立之人,天歌吓得倒退了两步,后背冷汗直冒。
出现的不是别人,正是梦里被凶兽生嚼活吞的那个胖少年,那情形惊悚异常,让人记忆犹新,仿佛像真的一样。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为何梦见的人又出现了?”
梦本来就是一种没有含义的幻象,这些融以记忆的画面,虚虚实实,飘渺难测,就连修炼界一些传承万年,为此而创立的古老玄门都未能参透其中秘密,又岂是他一个已经失忆的山野小子能够想明白的。
定了定神,天歌前后左右环顾了一周,确定胖少年不是在叫别人,诧异问道:“你叫我吗?”
“狗蛋表弟!”胖少年一声狼嚎,大步上前将天歌紧紧搂住,厚实的巴掌拍在他的后背上,哭丧道:“原来真是你啊,几年不见,我还以为你已经死了呐,没想到今日还能重逢,真是苍天有眼哇。”
天歌猝不及防被这么一摁,五官全部陷进胖少年身上的肥肉里,他挣扎着推开胖少年,一边大口喘息,一边解释:“我...我叫天歌,不是...不是狗蛋,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胖少年闻言,一脸不高兴,道:“这是什么话,你的小名不就是叫狗蛋嘛,我怎么可能认错人!”
“什么?狗蛋是我的小名?!!!”天歌指着自己的鼻子,瞪大了双眼。
他无论如何都想不到,自己竟然还会有这么一个不堪入耳的名字。
“是啊!”胖少年不以为意,自顾自说道:“你不会不记得我了吧?我是吴良啊,远房表兄!”
“表兄?无...无良?”天歌惊奇道:“是小名吗?”
“是本名!”胖少年尴尬的抓了抓头皮,又道:“对了,你怎么会不记得我了?”
“一个未曾谋面的人出现在自己梦里,而且五官容貌丝毫不差,听起来匪夷所思,让人觉得几乎不可能,可此事确实发生了,无可置疑,唯一能作出的解释,似乎只有一种,也许自己见过对方,只不过现在失忆了,不记得而已。”
虽念及至此,但他始终有些不放心,但是为了找寻记忆,仍小心问道:“你真的认识我?”
“这是什么话!”吴良一听,重重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微怒道:“小时候我们在一起玩耍,你都不记得了?”
“小时候?”
天歌连一年前的事情都不记得,怎么会记得小时候发生了什么,他拨开吴良的手,揉了揉肩头,再次试探问道:“小时候我们都做过什么了?”
“我们在一起可好玩了。”吴良掰着手指,开始数落着一件件小时候的事情:“我们一起偷看过赵寡妇洗澡,藏过钱家媳妇的肚兜,抢过孙疯子的糖,砸过李老太婆家的锅,烧过周光棍的房,杀过吴老爹的猪,折过郑瘸子的拐,卖过王叔家的娃,还有......对了,你还做过一件惊天地泣鬼神连神仙都不敢做地事情!”说到最后,吴良露出了一副钦佩又神秘的样子。
“这些丧心病狂,坑蒙拐骗,烧杀抢夺的事情,真的是自己小时候做过的?为何听起来像山匪强盗?还有自己究竟还做过了什么,竟然连神仙都不敢做?”
一种不好的感觉笼罩在他心头,但是,当看见吴良那贱兮兮的表情,仿佛在说“你问我呀,问我就告诉你”让他又好奇心大起,还是忍不住问道:“我做了什么?”
“你和陈傻子亲过嘴!”
“轰隆”
天空降下了一道闪电,不知道要劈谁,吓得俩人俱是一跳,连忙躲进了街边的墙根下。
“苍天啊!”天歌有种想活活掐死吴良的冲动,他扶着墙,心中悲道:“为什么要让我知道这些!”
做过那么多伤天害理的事情,唯独此事,才是真的惊天地泣鬼神,丧心病狂的地步,何止神仙不敢做,恐怕连妖魔鬼怪都不敢去想。
天歌希翼又害怕,更多的却是不甘心,紧张道:“傻子不会是男孩吧?”
见吴良摇了摇头。他立马又长出了一口气,拍着胸膛,自我安慰道:“还好,还好,吓死我了,幸亏是个女的,事情并没有到最坏的地步。”
吴良白了他一眼,补道:“是个老头。”
“老天爷,我这是造了什么孽!”这一刻,天歌杀人的念头都有了,心中再次悲道:“雷电啊,我不要记忆了,将这个无良胖子灭口吧!”
早知过去如此不堪回首,就算刀架脖子上,天歌也不会问如此清楚,他怀疑自己失忆之前也一定是个疯子,虽说正常孩子少不更事,对男女情感没有明确意识,但是,任谁都清楚,男人和男人吃嘴巴这种事情,是绝对不可以想的,何况对方还是个傻子,更别说付之行动了!
“怎么样,都记起来了吗?”吴良仍苦苦追问,一副若想不起来,誓不罢休的样子。
“让我这辈子永远失忆好了。”天歌嘴上这么说,可随之脑海又被那种不堪入目的画面占据了,最后忍不住道:“不行了,让我一个人静静的吐一会。”
吴良见状,小眼眯成了缝隙,幸灾乐祸道:“如此刻骨铭心的事情都能忘记,看来你还真是病的不轻啊。”
“不许再提了。”刚说完,天歌又一阵恶心。
过了好一会,他主动解释道:“实话告诉你,我失忆了,一年前受的伤,醒来后就什么都不记得,我连家在哪,爹娘长什么样子都忘记了。”
如果说,之前对这个突然冒出来认亲的胖子还有所怀疑,那么此时此刻,天歌已经开始相信,吴良就是自己的远房表兄,如今他孑然一身,无利可图,谁会这么无聊,平白无故编造这些事情来认亲戚。只有一种可能,也许两人真的认识。
“当真失忆了?”吴良有些不敢相信。
天歌擦了一下嘴角,泄气道:“是的,已经什么都记不起来了。”
“太好了。”吴良听后,兴奋的直搓手,眼睛已然乐成了一条缝隙。
“诶?”天歌瞪着吴良,道:“你不会之前借过我很多银子吧,正好,你现在赶紧还我。”
“没,没有,绝对没有。”吴良额头有汗,连连摇头,岔开道:“怪不得你一直没回家,你爹娘还以为你已经死翘翘了呢。”
提起父母,天歌心中有些害怕,一时之间,千言万语竟无从说起,最后都化作了一句关切的询问:“我,我爹娘他们,他们可都安好吗?”
吴良倒有些心不在焉,点了点圆滚滚的脑袋,随口应道:“不好!”
“哦,那就好!”天歌愣了一下,之后脑子才拐过弯,心中一紧,揪住吴良衣口,大怒道:“我爹娘怎么了?”
吴良被这么一提,瞬间又回过神,忙赔笑脸道:“失言,失言,你爹娘都好着呢,好着呢。”
天歌将信将疑,仍不肯松手,吴良没办法,对天发誓道:“真没事,骗你天打五雷轰...!”
“顶”字还未出口,天空突然又降下了一道天雷,将不远处的一棵古树劈成了两半,燃起了熊熊火焰。
两人对视了一眼,吴良干咽了唾沫,道:“刚才说的不算,我重新发誓,要是我说了假话,就被...就被...”
他左右环顾,最后指着身边的墙,道:“就被这堵墙压死。”
话音刚落,这堵墙真的慢慢的倾斜朝两人压了下来。
“不会吧?快跑!”
两个少年刚跑出几丈远,整栋房屋应声而倒,随后两道光芒窜出,以极快的速度飞升,瞬间消失在了天空中的云层之中,周围之人都毫无发觉,只当是年久失修的房子自然坍塌了。
看着眼前的一堆废墟,吴良张了张嘴正要再说,天歌脸色已然大变,立马抢道:“死胖子,发誓的时候离我远点!”
吴良心虚道:“这...这只是意外...”
天歌只觉得这个便宜表哥忒不靠谱了,但此时没心情为此多作纠缠,道:“废话少说,现在赶紧带我回去见爹娘!”
“现在恐怕不行!”吴良见天歌不再计较,暗松了口气,摇着头道:“此地离家的距离最快的马匹也需一月方能到达。”
“这么远?”
天歌本以为今生无缘与亲人相见,却不想世道无常,竟然在这陌生的地方遇见了亲人,而且还是表兄弟,这着实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只是眼下还有更紧要的事情要去处理,既然现在遇见亲人,并且已经知道爹娘都安好,那么回家的事情就可以暂时缓一缓了。
想通此处,天歌心情豁然间轻松了不少,问了不少关于亲人的事情。
两人就这么一问一答,聊了一阵,吴良忽然说饿了,提议两人找个地方休息,可以边吃边谈。
天歌出门前只吃了几口干粮,刚才又全吐了出来,肚子此时确实也有些饥饿,于是点了点头表示赞成。
一路上,吴良连拖带拽,找到一间酒楼,他先嘱咐天歌在门外等候,自己进去跟酒楼里的掌柜说了几句,然后乐呵呵的跑了出来,领着天歌进入了雅间。
刚刚入座,三个店小二就已经将一盘盘菜端上了桌子,整整二十盘,不得不说,这酒楼上菜的速度不是一般的快,一点反悔的时间都不给人留。
自醒来后,天歌一直生活在山野林间,平日里粗茶淡饭,从没见过这么多美味佳肴,当下被一桌子菜惊得瞠目结舌,他摸了摸怀中的银两,小声问道:“一定很贵吧?要不我们退回去一些。”
“誒”吴良手一挥,豪气道:“都已经上桌了,哪有退回去的道理,你我兄弟重逢当然要庆贺一番,这一顿我算请客,尽管放心。”
天歌见他穿的还不如自己,露出了怀疑的眼光。
吴良笑眯眯的从怀中拿出一个鼓鼓囊囊的钱袋,抛了一下,得意道:“钱财不外露,懂吧?来,来,来,表弟敞开肚子尽管吃,不瞒你说,我经常来这,跟掌柜熟着呢。”
天歌恍然大悟,怪不得路上经过那么多酒楼,吴良非得来这家,原来是熟客。
他转念一想也是,若吴良是穷人,那这一身肥膘又作何解释,又非山里的野猪什么都吃,这体型,可不是穷苦人家能养得出来。
疑虑打消,天歌彻底放心了,面对满桌子的美味,他的食欲被勾起,于是拿起筷子,夹了一片笋片放进嘴里闭目细细品尝着,心中又回想到了明月山上的竹笋,两相比较,觉得酒楼的并不好吃,缺少竹笋应有的那种独特清香,心中评价完正打算尝一尝别的菜,睁眼一看,却见吴良整个人已经悄无声息的爬上了桌,他左手握着一只烧鸡腿,右手抓着卤牛肉,一口鸡腿就着一口牛肉往嘴里塞,自顾自地吃的满嘴冒油不亦乐乎。
看见这般情形,天歌瞬间石化,嘴巴张着老大,“噗”的一声,拿在手里的筷子也掉了下来。
“唔唔好吃...你唔唔...发什么愣,快吃,唔唔...快吃...快吃啊!”吴良趴在桌子上,将自己手中咬了半边的鸡腿递到天歌面前,支吾催促道:“这个鸡腿味道...唔唔真不错,唔唔...你快尝尝。”
“不,不,你..你自己吃。”天歌看了看盘中的另一只鸡腿,刚抬手,吴良突然大喊了一声“慢着”,吓得他又将手缩了回来,不安道:“怎么了?”
吴良吐掉口中的食物,一脸凝重的抓起盘子里最后一只鸡腿看了看,接着又闻了闻。最后皱着眉头咬了一口。
天歌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了,紧张道:“有毒吗?”
吴良没有回答,眉目深锁,过了一会,他将咬过的鸡腿递给天歌,道:“替你尝了一下,味道和我手里的一样,吃吧!”
“你大爷!”
天歌心中怒骂了一声,恨不得将这表哥活活掐死,转而想到需要依靠他带领回家,只得将这怒火生生往肚子里咽。
见天歌不接,吴良乐见其成,自顾自吃了起来,他在饭桌上越战越勇,肚子也越来鼓,短短小半炷香不到,菜已被他一人吃了大半,而天歌,只能在一旁饥肠辘辘的看着。
不是他不想吃,而是不敢,吴良一直用沾有口水的手在盘子里到处乱翻,情形极其倒人胃口,试问谁还吃得下。
他也算是明白了,这胖子护食,大方请客全是假象。
“你慢点吃”天歌在一旁紧张看着,不断叮嘱道:“别噎死了,我还指望你带我回家呢。”
回答他的只有咀嚼声。
一炷香过后,吴良挨个遍吸允了自己的十个手指,心满意足打了两个又响又长饱嗝,一只手用指甲剃着牙齿里面的肉屑,另一只手抚摸着圆鼓鼓的肚子,道:“味道不错吧?吃饱了吗?”
“......”
天歌张了张嘴,还未开口,吴良立马截道:“吃饱了就好,我先去结账了,你稍坐一会。”
“......”
天歌已然被气的说不出话来。
吴良全然不在意,挪动着肥胖的身躯,准备下桌,刚爬一半,突然又一动不动,僵硬的保持着起身的动作,像是抽筋了,又好似在酝酿什么。
“活该,报应来了。”
天歌腹诽了一句,还没来得及高兴,只见吴良后背长衣无风自动,莫名被吹起,与此同时,一股恶臭迎面吹来,瞬间弥漫了整个雅间。
“死~胖~子!!!”
天歌一声咆哮,声音饱含怒火,响彻云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