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步走到东边山上,战歌摸素着往山上爬去。果然,这是一条小径。因久无人走动,荒草荆棘也长了不少。但丝毫不影响战歌的速度,在俱乐部时,在原始森林里训练多次,这点小麻烦根本算不了什么。虽然她外表年轻不少,却发觉身手更敏捷,更轻松。“全科学家不知能否解释清楚。”战歌在心里嘟囔着。
天渐渐黑下来,月亮还未照着这边,树木隐隐绰绰,除了风声,只有自己的呼吸声。
别看战歌对着全知晓面色轻松,调笑连连,其实心里知道情况很严重。一般来说,连鸟都没有的地方,只有两种情况,一是没有任何食物,二是战乱频繁。所以,她不等休息,连夜出山。
不掌握情况,就没有办法判断是否危险。不管他们到了哪里,生存下去是第一要素。生命第一,生存第一,是雇佣军第一宗旨。
她沿着小路逐渐绕出山林,终于看见月亮了。战歌观察了下月亮的大小形状及高度,调整了手表指针,现在约是夜间十点。这是一款高科技的机械表,虽然定位什么的功能己全部失效,但仍然可以走动,定时应该没有问题。
山外仍然一片寂静。她顺着小径,踏上了一条稍宽点的大路。坐在路口,战歌喝了点水,稍作休息,又往外走去。路上有马粪,而且还很新鲜。
她警惕起来,放慢了速度,四处观察。远处,隐约有点点火光。判断了下距离,应该不会超过两公里。她猫下腰,开始飞奔,却脚步声不闻,这是俱乐部成员的必备技能之一。
渐渐离火光近了,己经可以听见人的喧哗声。她慢慢蹲下来仔细辨听,有笑声有尖叫声,还有惨叫声,没错,此起彼伏的惨叫声!她慢慢的慢慢的靠近,看看四周,有几棵孤零零的树耸立着。战歌摸到树下,解下腰上的绳子,甩上树干绕紧,两三下爬上去,定睛一看,差点跌下来。饶是她神经粗大,性格坚韧,也不禁大惊失色,几欲狂呕!
火堆旁,身穿皮袍的人大约有百人,不断从一堆衣服褴缕的人中拽出人,甩到旁边,剥开衣服,就是一顿乱砍。刀光下火光中,被砍的人毫无还手能力,几下惨叫后就了无声息。然后,她居然看见,看见,一人从尸体上砍下一条胳膊,丢给火堆旁的一人,那人把胳膊架在火堆上翻烤!食人族?野人?不对,这些人身穿皮袍,应该不是食人族。
“五胡乱华!”她脑海中突然蹦出这个念头。难道他们来到了这个中华历史上最黑暗最悲惨的时代?愤怒冲击着她的胸口,恨不得跃下去击杀这群禽兽。然而最后的理智控制着她,战歌手脚颤抖,头脑旋晕,牙齿紧咬,泪如雨下。
忽然,一阵马蹄声由远而近,皮袍人大声嚷嚷着冲向旁边的马群,慌乱中尚未完全上马,只见一队黑衣人马风驰电掣,冲向他们。领头的人身材高大,一支长枪连挑带劈,带着身后马上的队伍来回奔驰,瞬间斩杀了十数皮袍人。顿时人仰马翻,一片混乱。
战歌溜下树,几个起落赶到那堆衣服褴缕的人中,抽出匕首,割开绳子,大喊道:“跑啊,快跑啊!”人群顿时四散奔逃,但是许是饥饿,或是慌乱,大多还没跑远就纷纷倒下。战歌拽起一人,跑到树下,把绳子捆在那人身上,带着他爬到树上。
放眼望去,皮袍人终于回过神,开始与黑衣人撕杀起来。黑衣人只有十来个,在皮袍人逐渐凶悍的回击下,除了领头那人身手矫健,其余的己经渐渐落入下风。
战歌正想下去帮忙,身边的人软软的似要滑下去。她只好用绳子绑好他固定在树上,再一看,黑衣人己率领他的人开始且战且退,皮袍人分出一些去追击,另一些把倒下的逃跑不了的人拽上马背呼啸而去。
战歌还未从这场电光火石的撕杀中反应过来,现场就只剩下一堆尸体。她第二次溜下树,捡了一把大刀,我去,居然是青铜的。拿在手上,她忍住恶心四处翻看。从皮袍人的身上扯下一个个包袱,堆在一起。听见几声马的嘶吼,她走到一匹倒下的马旁。借着火光,她仔细看看,见这匹马肚子上被砍了一刀,往外突突冒着血。她撕下一个皮袍人的里衣,紧紧扎在马肚上,又下死命的用手按住伤口,终于止住了出血。
休息一会,她用尽力气,把马扶起来,去树上把那人放下来拖到火边,拿起现场丢下的牛皮水囊,想给他喂水。奈何人昏迷不醒,一点也喂不进。战歌想想,干脆将水从他头上淋下去,再胡乱抹了几下。细看下,却发现这是个约十来岁的女孩子。
女孩被水淋醒,看见抱着她的战歌,吓得哆哆嗦嗦。战歌强迫她喝了几口水,待她稍微平静下来,说:“别怕,我带你走。”
战歌放下她,把收集到的包袱拴起放到马上,又把女孩扶上马,对她笑笑说:“走吧。”牵着马,战歌走上回山村的路。路上,女孩一直颤抖,战歌安抚很久,女孩终于平静下来,相信战歌不会伤害她。
返程中,战歌从女孩嘴中得知,这个地方原来属于汉华王朝,称宁安郡,又属诸候宁王辖区。
女孩是郡守之女,名叫嫣儿。五年前,西北杂族大举南下,汉华王朝退守南方,北方汉华人士族大都随汉华朝廷南迁,普通商贾也纷纷南下避祸。普通商贾及农户一来无力南下,二来离开赖以生存的土地也没活路,多数留了下来,然杂族对汉华人残酷屠杀,几乎攻下一城就屠尽一城。
杂族中有五个大的部落,分别是乞奴,乞卑,乞羯,乞羌,乞丹,彼此间也争斗不休,夺财害命,汉华人要么被屠杀,要么被饿死,听说凡能吃的,不管天上飞的地上跑的,草根树皮,只要能吃的都全吃了,仍是饿殍千里,几乎十室九空。
宁王和各郡守联合起来,以农户壮丁组成军队,拼死抵抗杂族的侵夺。但所控制的地盘越来越少,除了宁安郡,其他郡己全部落入杂族之手,形势岌岌可危。宁王采取了宁安郡守之策,以少数骑兵骚扰杂族,一触即斗,一斗即走,倒也让杂族骑兵不敢随意四处烧杀抢掠。
几天前,杂族乞卑部趁宁王大军在宁安郡北部抗击杂族最大部落乞奴部之际,派出大量骑兵攻入宁安郡府所在地宁安县,宁安县民众被屠大半,老弱妇儒尽数被掳,分别被大小头人带走,意欲送回大帐,供军士凌辱后充当军粮。
郡守府除郡守及两个儿子随宁王出战,府中诸人男丁全部被杀,郡守父母及夫人早己去世,乞卑将其余姨娘下人赐给不同头人,大约早被淩辱后杀尽了。嫣哥因是郡守之女,意欲用于胁迫郡守,暂时免遭毒手。战歌今天所遇的正是其中一支乞卑头人军士,要返回乞卑大帐。
战歌沉默不语,愤怒冲向身体每一寸骨血。显然,这是个不同于战歌所知道的任何一个朝代,但历史的走向大致相同。战歌从来侠肝义胆,面对杂族的暴虐,战歌目前却无能为力,心中的痛苦几乎撕裂了五脏六腑。
越愤怒越清醒是战歌的特征,她强迫自己稳下来,沙哑着声音问:“宁王的守地离此地远吗?”嫣儿说:“大约五十里以外即为宁王守地。但宁王大帐在哪,我也不知道。”
战歌再次沉寂下来。
回到小山村,全知晓醒了,手拿电筒走出来。战歌把马上的东西卸下来,将嫣儿扶下来,全知晓嚷道:“哇,怎么出去一趟就捡了个女孩回来?”战歌没好气地说:“去去去,把你的睡袋让出来给女孩睡。”嫣儿本己完全镇定下来,看见电筒又吓得颤抖起来。战歌拍拍她,说:“跟我进来。”大步走进屋内。
嫣儿战战兢兢对全知晓福了福跟着战歌进了房内,全知晓挠头,嘟囔道:“还真是到古代了啊。”跟着也进去了。
战歌将牛肉干和水递给嫣儿,吩咐她慢点吃,沉呤道:“离天亮也不远了,让嫣儿睡一睡,你跟我出来。”全知晓懵懵懂懂跟战歌走出屋内。
战歌在前大步流星,找到一个土堆坐下来,把今晚的事和嫣儿说的全告诉全知晓,说:“我们既已到了这个异世,就得生存下去。但我面对乱世不能坐视不管。咱们必须想办法找到宁王。”
全知晓先是大张着嘴,继而沉默一会,说:“行,我同意。但是找到宁王我们能做什么呢?”战歌说“:“以我之能,助他平乱。至于你,能做的多了。刚才我在战场上捡了一把长刀,居然是青铜器的。说明铁器还没有,至少还没有在这个时代大规模用于战场。我要你帮宁王研发武器。但,”战歌顿了顿,一双眸子精光迸射,“找到宁王不难,但让他信服我们,尚需一些成绩。因此,要先让我们生存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