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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人生寄一世,奄忽若飙尘 (1)

世间多少爱,会辗转蹉跎,成他日的伤痕;世间多少事,会笙歌正浓,却已拂袖离去。最浓的快乐,最深的哀伤,我们只是一粒小小的飞尘,得到和失去都已经不重要。

今日良宴会

今日良宴会,欢乐难具陈。

弹筝奋逸响,新声妙入神。

令德唱高言,识曲听其真。

齐心同所愿,含意俱未申。

人生寄一世,奄忽若飙尘。

何不策高足,先据要路津。

无为守穷贱,轗轲长苦辛。

所有说出来的话,并不一定都是出自真心。

有些话,说得很热闹,却是为了掩藏内心里无边的落寞。

便如这首诗里,一场热闹的宴饮,一个寂寞的人。

这首诗里的主人公去参加一场宴会,然后,一口气,欢欢喜喜地向我们说起那场宴会:今天的宴会,真是太好了!那样的欢乐,简直说不完啊,就说那弹筝吧,弹出的声调飘逸婉转!那是最时髦的乐曲啊,妙不可言!有美德的人,通过乐曲发表了高论,要听懂音乐,最是能听出其中的真意。这真意,何尝不是大家的共同心愿?只是谁也不肯明白地说出来,那就让我来说吧:“人生一世,只不过是暂时寄居。宛若尘土,忽然便被疾风吹散。为什么不捷足先登,高踞要位,安享富贵荣华呢?不要再守着穷贱,整日里忧愁失意,辛苦辗转了。”

这些话,说得兴致勃勃,可是聆听的我们却隐隐感到他内心的悲酸。

作为一介文士,不能“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只能纵情宴饮,通宵达旦,难道真的能够快乐吗?恐怕是用快乐来麻痹自己,忘记那些寂寞失意吧。

这让我想起苏轼的《南乡子》里的句子:醉笑陪公三万场,不用诉离殇。这句话,钟爱它的人很多,三毛曾经把它改为: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伤。后来安妮宝贝也在《清醒纪》里改用为:醉笑陪君三千场,不诉离伤。

当时,苏轼由杭州通判贬为密州知州,杨元素再次为苏轼践行,在西湖上设宴。此时,苏轼举杯,与杨元素飞斛相望,感叹红尘辗转的伤痛,感慨寂寞无奈的现实。此刻,静默成手中的那杯酒,溢着泪,埋着伤,但又能够说什么呢?那就什么也不说,甚至眼前的离别,也不想说了,只陪你,醉饮狂欢。

明知道伤痛说出来更加伤痛,明知道寂寞说出来会更加寂寞,那就欢聚、纵酒,把伤痛和寂寞都忘掉。

三毛说这句话是在《滚滚红尘》里,沈韶华和章能才相爱,原来以为,乱世里,这是一份依靠和温暖,会是永恒的、专一的。她只重感情,不问政治,尽管章能才是为日本人做事。但,抗战胜利了,章能才也不见了,辗转经年,几番周折,她终于再见到了章能才,可是,月色下,章能才却在对着一个小寡妇说从前只对韶华说的那句:“小傻瓜!”她什么都明白了。绝望地冒雨狂奔,回到地下室,独自病了。

接下来,是第十二章: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伤。

这一章最让人感到人世的无常与情缘无可把握的忧伤。月凤找到了韶华,架起生病的韶华,雇了一辆黄包车,细雨中,月凤和韶华乘坐的车被雨布半掩住了,而此刻,能才也拼了命地找来,正跨在墙上,给人搜身,他们慢慢错过而不觉。

乱世里,唯一的知己和依靠月凤,跟着她的男友小勇——一个热心学生运动的青年——去参加一个反政府会议,韶华不愿她去,却没有理由阻止,结果,月凤和小勇双双殉难。

和爱人擦肩而过,唯一的知己伤逝,这痛别,这离伤,怎么能够说得尽?那就不如不说,醉笑三万场,心怕也碎得一片一片了。

但是,她和章能才的缘分还未尽,韶华重又遇到章能才的时候,他正穷困潦倒,四处躲藏。却不幸被“小妻子”遇到,为报杀夫之仇,她向国民党纠察诬告章能才是共产党,危急时候,韶华大扮泼妇,救下了章能才,在逃跑中被汽车撞伤。

新中国成立前夕,商人余老板用金条换来两张末班赴台的船票,欲携韶华离开大陆,却遇到了能才,他们决定一起离开。可是,到了后来,韶华却将能才一个人送上了轮船。

四十年后,章能才重返大陆,寻找失散的爱人,只得到了一本韶华写的长篇小说《白玉兰》。

其实,真的很喜欢旧上海的背景,那些弄堂阁楼里,阴阴暗暗的,有着乱世的颓废和零落。可是,灰蓝和红格的毛毯,火柴棍画的眉,桌布做成的红披肩,又有着乱世里不合时宜的浪漫和华丽。

但到底,红尘中的情缘,终究逃不掉“那尘世转变的面孔后的翻云覆雨手”。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天地本无仁爱之心,对待万物都如刍狗一般,任其自生自灭。

对待人类伟大又渺小的爱情,也是如此。相爱的男女,不过是茫茫尘世里的一员,悲欢离合,生生死死,全是由不得自己的。

谁都知道,三毛写的是张爱玲,能够在红尘中相遇相爱,能够偷得相拥片刻的欢娱,那么,就醉吧笑吧,何必去想该不该爱,以及爱了之后是否还会有更长的离别呢?

其实,最不想说的,往往是内心里的最痛。不能触碰。

到了安妮宝贝那里,话还是那句话,只是,减了二万七千场,只剩下了三千场,三万与三千,不知道是安妮宝贝记错了,随手写下的,还是故意为之。但,少了那么多的场次,也少了不少气势,在“流深”里,不过是小女子的情怀。

但她那样的年纪,说这样的话,说得这样沧桑,叫人心痛。

她说:醉笑陪君三千场,不诉离伤。人与人之间这种留恋而郑重的对待,也许已经是奢侈的事,但值得追寻。

虽然,这句话已经远没有了苏轼的伤、张爱玲的痛。但隐着不尽的失落感,仿佛已经找不到,却还在找,还在失落里。

总之,从苏轼到安妮宝贝,不管这句话怎么变迁,有一点没变,那就是:人生当中,越是不能触碰的忧伤,越是不愿说出来。

便如《古诗十九首》里的这一首,文人于乱世中的寂寞失意是最深的哀伤,却什么都不说,只说宴饮听筝的快乐,只说人生中追名逐利的快乐。

把快乐说得如此隆重,不过是,要把失意掩藏到最深。

他所说的是世人的追求,世人的快乐,不是他自己的,对他自己,他掩藏了所有的寂寞和失意。

有人说,这是一种婉讽,讽喻世人失去了方向,一味沉溺于宴饮欢歌,一味地去追逐奢华浮靡。表面上说,这是多么快乐的事,其实是说:瞧瞧这些人,多么庸俗乏味。

可是,我倒是觉得,这里面也不是一味地讽,文人是很清醒的一群人,当此乱世,还能够做什么?他们不是不明白,与其说是一种婉讽,不如说是一种自嘲。

只能如此,只有如此,快乐也好,庸俗也罢,其实,半分不由人。

那就及时行乐吧,那就醉生梦死吧。

人生于世间,不过是暂时的寄居,若扬起的尘埃瞬间便被疾风吹散,生命的短暂与渺小,在末世里更显得逼仄和难堪。但作为文人,庸庸碌碌地活着,心底里,到底是不屑与不甘的。

这让我想到唐末的才子罗隐,同样是生于末世,同样是在末世里无所作为,他的《谗言》里有一篇《越妇言》,说出的便是文人的真实心声。

《越妇言》中说了这么一个故事:越妇,便是东汉会稽太守朱买臣的妻子,朱买臣未发迹时,家境十分贫寒,却苦读不辍,砍樵供读,边挑柴边读书,高兴时还唱上两句。他的妻子跟在后面,感到很羞辱,数次阻止他,买臣不理睬,一怒之下,“其妻去之”,也就是他的妻子自己请求休了她,其实就是一脚踢开了这个酸儒。

不幸的是,朱买臣后来衣锦还乡,进士及第,回到会稽。此时,其妻已经另嫁他人,后悔不已,跑来认夫,买臣不念旧恶,仍旧收留了她,但“居一月,妻自经死”,就是回到前夫身边一个月,她就自杀了。因为,有一日,其妻问买臣:“我做你的妻子已经有年头了,当初没做官时,常听你讲显达之后,定要‘以匡国致君为己任,以安民济物为心期’,可你今天已经做了官,整天摆出一副得意之态在我这么个妇人面前走来走去,以你的显贵来羞辱我。你当年说过的话,我却再没听你说过。是当今天下真的太平无事,不需要你去做什么了,还是你只忙于自己当官发财,没时间去做这些事了?若是这样,为妻我还有什么颜面吃你这一口饭?”说完,“闭气而死”。

在罗隐的笔下,朱买臣成了一个为读书人所不齿的做了官便忘了百姓疾苦,只知道显摆富贵、胸无大志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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