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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楼下的翁瑞午

翁瑞午,字恩湛,吴江人。一个想当年在上海滩有名的花花公子,对待女人从来都是像衣服一样,旧了,扔了再买新的。然而却也有情迷于一个女子的时候,他对陆小曼的不离不弃,始终如一是很多人所不能做到的。

他,有着很好的家庭出身,父亲翁绶琪历任清末桂林知府,与画家吴湖帆的祖父吴大澄一起参加过甲午海战,也是有名的画家。在这样一个书香门第他从小就接受着正规的文人教育,不仅通晓国画,擅长诗文,能够出口成章,小时候随父亲赴香港,后在香港英国皇家学院肄业。回上海后,又受业于名医丁凤山,在推拿方面颇为用功,18岁就取得了一定的成就,据说,他面前摆上一叠砖,他一掌劈下,可让其中任何一块粉碎,而其他砖却完整无损。这种功夫完全依赖气功,因而在推拿的时候往往能有特殊效果。翁瑞午也十分喜欢京剧,喜唱京戏昆曲,也曾深得梅兰芳赏识,而正是这一点,让他有缘与陆小曼走到了一起,仿佛命中注定着以后会遇见和他知趣相投的陆小曼一样。

然而在他认识陆小曼之前他几乎不受世人的认可,熟识他的人都骂他道德败坏,有很严重的作风问题。可为什么却后来对陆小曼如此的痴情,如此的专一,以至许多痴情的男子都无法做到呢?这大概和他的婚姻有关吧!

他也是当时社会父母包办婚姻的受害者。与陆小曼、徐志摩一样,奉命和自己不喜欢的人结婚。翁瑞午和妻子陈明榴是指腹为婚而结合在一起的。两个没有感情的人生活在一起当然都会觉得痛苦。只是陈明榴女士是个老式的女人没有文化,没有经济来源,是个只能依靠丈夫生活的女人。这样的一个女人,怎么说呢?应该也是受人尊敬的,因为她始终默默地为丈夫付出着,就算丈夫有外心,也还是会做好自己的本分。然而翁瑞午却不同,他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自己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感情。高尚地说,他是知道自己的追求,他想打破这种封建社会的礼教;粗俗点说,许多有钱的男人都是花花公子,这不过是一种男人本性,所以他在外开始沾花粘草,欠了那么多风流债。但男人还有一个本性,那就是无论多么风流的人,总会希望有一个真正的知音,因而,当他遇见了陆小曼,他的那颗“漂泊”的心终于有了归宿。

他最初认识陆小曼是由雕塑家江小鹣介绍的,陆小曼、徐志摩、江小鹣、翁瑞午都是京剧迷,他们都有着共同的爱好,这是他们能时常聚在一起的原因。翁瑞午的京剧和昆剧是延请名师传授的,他善旦角,但他身材高大,因此它就用程砚秋的办法,屈腿衬身走台步,平时在双膝间夹上一枚铜板走圆场,苦练数年,可见他对舞台表演十分投入。翁瑞午的舞台扮相很好,唱做俱佳,因而他在票友中的名声并不亚于他在绘画艺术中的名气,俞振飞就常常向人夸赞翁瑞午的表演,而且,他还向人说,他本来是学昆曲的,在他第一次上台演京剧的时候,还是在《三堂会审》中为翁瑞午配演小生王金龙。徐志摩、陆小曼也都喜爱京剧,也常登台表演,且当时徐志摩住环龙路的时候,隔壁就住着名伶王芸芳,徐志摩夫妇与其相从甚密。徐志摩与翁瑞午、江小鹣关系也不错,几人也曾多次同台表演。

那时陆小曼身体很不好,有哮喘和胃病,每次犯病的时候都会痛苦不堪,呼天抢地。徐志摩为了她的病访问了各大名医,然而一直没见成效,徐志摩便让江小鹣请翁瑞午来家里为陆小曼推拿,试试看,说来也真巧,那么多名医都没治好的病,翁瑞午一上手病情就能有所好转。据翁瑞午之长女翁香光回忆,她9岁时经常由父亲带到徐府出诊,亲眼见父亲为陆小曼推拿,病痛缓和后,陆小曼的脾气也好起来了,这真的不能不说是缘分。

那时的陆小曼与徐志摩虽然克服千难万阻终于结婚了,可徐家却怎么也不接受她,尤其是徐父对陆小曼的态度极为冷淡,致使她内心很是不快,闷闷不乐,又不能向丈夫诉苦,毕竟那是他的父亲。就在这时,翁瑞午的出现使陆小曼找到了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其实,陆小曼应该说是个不适合结婚的女人,至少可以说,她所要的生活是当时的婚姻所排斥的,而陆小曼本人对夫妻感情其实从来就不看重,反而更相信所得朋友之情,她就曾直言不讳地在《小曼日记》中写道:“S说,男女的爱一旦成熟结为夫妻,就会慢慢地变成怨偶,夫妻间没有真爱可言,倒是朋友的爱较能长久。这话我认为对极了。”她对夫妻感情的淡漠也从对王赓的态度上可以看出来。

起初,翁瑞午与陆小曼只是聊聊生活上的无奈以及心中的压抑。当他们渐渐熟识后,他们发现彼此在性情爱好方面有太多的相同点。并且翁瑞午本身就是个知识渊博,幽默风趣的人,而且两人有着共同的语言,这显然给翁瑞午的插足提供了一个很有利的条件。

陆小曼与翁瑞午能够进一步的发展大致有两个原因。

其一,是因为当时的徐志摩正在为陆小曼的花销及药费忙的不可开交呢,1926年徐志摩与陆小曼初到上海,先后搬过四次家后他们搬到福熙路四明新村居所,这里是当时有名的十里洋场。由于陆小曼家庭条件优越从小就过着不愁吃喝的日子,在做翻译工作期间更是常常出现在交际场所这种贵族才能出现的地方。所以养成了她花钱大手大脚的习惯。在于徐志摩结婚后这种习惯一直的被她延续了下去。她常常包订剧院、夜总会等娱乐场所的座席,还频频光顾豪华的一百八十号赌场,到丽娃丽达村划船,去“大西洋”、“一品香”吃大菜等。而当时徐志摩已同时在光华大学、东吴大学、大夏大学三所学校讲课,课余还赶写诗文,以赚取更多的钱来填补陆小曼的花销。堂堂一个浪漫的诗人此时却被生活逼的焦头烂额,不停的忙碌奔波着。而翁瑞午家业殷实,光祖上留下的古董字画就够他用一辈子了,在钱财方面他从来都是非常大方的,所以他经常会对徐志摩进行经济上的帮助。

其二,是因为陆小曼的病情也是时好时坏,经常出现晕厥。而翁瑞午每次帮她推拿后病情都会好转,徐志摩当然高兴他能经常来了,也好为他分担点负担。这样何乐而不为呢?以至于后来翁瑞午来的太过频繁,有人取笑时他都会理直气壮的说:“是志摩兄让我来的。”

后来翁瑞午出于好意让陆小曼试着吸食鸦片说是可以减轻病痛。在医学上,鸦片也的确是一种神经麻醉药品,有镇痛作用,翁瑞午根据陆小曼的病情建议她适当用一点。就这样翁瑞午一点点的接近了陆小曼。并且关系发展的很迅速,据陈定山《春申旧闻》载:“陆小曼体弱,连唱两天戏便旧病复发。翁瑞午有一手推拿绝技,是丁凤山的嫡传,他为陆小曼推拿,真是手到病除。于是,翁和陆之间常有罗襦半解,妙手抚摩的机会。陆小曼天性爱美,又喜作画,翁瑞午便投其所好,时时袖赠名画,以博其欢心;再加上两人都是瘾君子,得以常常一起在徐志摩家客厅里的烟榻上隔灯并枕,吞云吐雾。”其实,陆小曼何尝不知道鸦片的危害性呢。她对王映霞说:“吸鸦片不是一件好事,我也偶一为之而已。我是多愁善病的人……喝人参汤,没有用,吃补品,没有用。瑞午劝我吸几口鸦片烟,说来真神奇,吸上几口就精神抖擞,百病全俏。”

此时陆小曼与徐志摩的婚姻状况也加快了他们之间关系的进一步发展。虽然徐志摩对陆小曼一如故往的百般关怀,可生活上的琐碎让这个诗人不再像结婚前那样的浪漫,而是更加现实的面对生活,所以对陆小曼有所疏忽。而陆小曼,从小就是万人瞩目的焦点。她要自己的生活是浪漫的,有情调的,一点的平淡都来不得。所以此时她心中也对徐志摩有了不满,她对前夫王庚抱怨说:“照理讲,婚后生活应该过得比过去甜蜜而幸福,实则不然,结婚成了爱情的坟墓。志摩是浪漫主义诗人,他所憧憬的爱,是虚无缥缈的爱,最好永远处于可望而不可即的境地,一旦与心爱的女友结了婚,幻想泯灭了,热情没有了,生活便变成白开水,淡而无味。志摩对我不但没有过去那么好,而且干预我的生活,叫我不要打牌,不要抽鸦片,管头管脚,我过不了这样拘束的生活。我是笼中的小鸟,我要飞,飞向郁郁苍苍的树林,自由自在”。

显然,陆小曼所谓的“郁郁苍苍的树林”就是灯红酒绿的上海滩,而她不能总是飞,她飞累了需要休息,她飞起来又需要金钱,而所能栖身的也只有身边的那棵主动伸过来的枯藤老枝,因为这棵枯藤老枝既有钱又懂得她的心。

陆小曼由于体弱多病而每天都待在家里,而丈夫每日都为生计忙碌的不着家,自然而然会感到寂寞无聊。而翁瑞午有的是时间去陪陆小曼。他们一起拍曲,一起谈画,一起看电影,一起演戏。

随着陆小曼和翁瑞午之间关系的日渐亲密,自然就会有些流言蜚语慢慢传出,甚至比当年陆小曼与徐志摩的偷情更加让人难以忍受。这年12月17日,陆小曼、翁瑞午等人合演了一出《玉堂春》,陆小曼演苏三、翁瑞午演王金龙,江小鹣饰蓝袍、徐志摩饰红袍,但没想到演出完不久,上海一家名为《福尔摩斯小报》的三流报纸就刊出一篇署名“屁哲”的下流文章,标题为《伍大姐按摩得腻友》。全文是:

诗哲余心麻,和交际明星伍大姐的结合,人家都说他们一对新人物,两件旧家生。原来心麻未娶大姐以前,早有一位夫人,是弓叔衡的妹子,后来心麻到法国,就把她休弃。心麻的老子,却于心不忍,留那媳妇在家里,自己享用。心麻法国回来,便在交际场中,认识了伍大姐,伍大姐果然生得又娇小,又曼妙,出落得大人一般。不过她预见心麻以前,早已和一位雄赳赳的军官,一度结合过了。所以当一对新人物定情之夕,彼此难免生旧家伙之叹……因此大姐不得不舍诸他求,始初预见一位叫做大鹏的,小试之下,也未能十分当意,芳心中未免忧郁万分,镇日价多愁多病的,睡在寓里纳闷,心麻劝她,她只不理会。后来有人介绍一位按摩家,叫做洪祥甲的,替她按摩。祥甲吩咐大姐躺在沙发上,大姐只穿一身蝉翼轻纱的衫裤,乳峰高耸,小腹微隆,姿态十分动人,祥甲揎袖臂,徐徐地替大姐按摩,一摩而血脉和,再摩而精神爽,三摩则百节百骨奇痒难搔。那时大姐觉得从未有这般舒适,不禁星眼微闭,妙姿渐热,祥甲那里肯舍,推心置腹,渐渐及于至善之地,放出平生绝技来……大姐非祥甲在傍吹笛不欢,久而久之,大姐也能吹笛,吹笛而外,并进而为歌剧,居然有声于时。一时泸上举行海狗大会串,大姐登台献计,配角便是她名义上丈夫余心麻,和两位腻友:汪大棚、洪祥甲。时台下有一位看客,叫做乃翁的,送他们一首歪诗道:诗哲当台坐,星光三处分,暂抛金屋爱,来演玉堂春。

这样下流的文章,别说攻讦志摩这样的文人书生,不管攻讦谁都是恶毒之极。不用猜,谁都知道余心麻是徐志摩,伍大姐是陆小曼,汪大棚是江小鹣,洪祥甲是翁瑞午,而这里主要描绘的就是陆小曼和翁瑞午。自然,这样的下流文章志摩看了很气愤,也很苦恼,谁遇到这种事都会烦恼,任徐志摩在装聋作哑此时也有些坐不住,因此,他们就将此报告上法院。租界巡捕房立即以攸关风化为名予以检举,由临时法院处罚示儆。但徐志摩、陆小曼、江小鹣、翁瑞午觉得这处罚太轻,便又向法庭提起刑事诉讼,但随后却因已处理过而不了了之。这件事后,徐志摩当年与王太太鸿雁传书、夜半偷尝,而今他的徐太太又一次上演此戏,这倒也算是角色轮演,倒也算是一种公平。但徐志摩现在也只能警告一下街头小报,却无法真正隔绝陆小曼和翁瑞午之间的来往,正如当初王赓怎么也无法阻止陆小曼和他之间的偷越藩篱一样。

徐志摩表面还得表现得很豁达,力图给人以身正不怕影斜的印象,以示陆小曼不会在翁瑞午身上重演当年的红杏出墙,但实际上,徐志摩心里比谁都清楚,陆小曼一向人生如戏,因而,他也在想办法。

1930年,他与当时在北京的胡适联系,胡适很痛快地答应,帮助徐志摩来北京,他对人说,他看不得徐志摩再这样迷失下去,不久,他果然邀请徐志摩到北大受教。徐志摩早已被繁忙的工作压的喘不过气来,还要每天顶着翁瑞午和自己老婆的绯闻,心情自然不好,但他之所以答应北上授课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去见自己的旧情人林微因,而胡适也有意支持徐志摩继续追求林徽因。

徐志摩离开上海返回北京,他此举的目的显然是希望携陆小曼北上,以便远离翁瑞午,因此他在北京一安定下来就写信让陆小曼来北京,但陆小曼不愿去,总是以母亲、乡土等理由拒绝。不得已,徐志摩只好频繁奔波于京沪两地,更加忙碌了。仅1931年上半年,徐志摩竟在上海、北平两地奔波了八次,每次会上海探望陆小曼都会劝她能够北上和自己团聚,可陆小曼始终就是不答应。因为陆小曼知道林微因当时就在北平,她眼不见心不烦,更何况自己在上海舒适悠闲惯了,还有和她志趣相投的翁瑞午陪伴着她,也不想再见到北平的那些朋友们。所以一直周璇着没去北平。在他们两地分居的日子期间,陆小曼与徐志摩的书信来往也是频繁的。然而此时却已不像他们恋爱时那样的激情满怀,而是矛盾层出,摩擦不断,徐志摩写信责难道:“但你来信总是不肯舍去南方。硖石是我的问题,你反正不回去。在上海与否,无甚关系。至于娘,我并不曾要你离开她。如果我北京有家,我当然要请她来同住。好在此地房舍宽敞,决不至于上海的局促。我想只要你肯来,娘为你我同居幸福,决无不愿同来之理。你的困难,由我看来,决不在尊长方面,而完全是在积习方面,积重难返,恋土情重是真的”。

《福尔摩斯小报》之后,虽然陆小曼对此也很气愤,但她向来是个我行我素的人,她不但没有因此及时与翁瑞午保持距离,以避免更多的流言蜚语,反而却和他更加亲密起来,至于翁瑞午似乎也更加毫不在乎,不久他甚至就大模大样地搬到陆小曼家的楼上,两人每天更是形影不离了,可谓不是夫妻胜似夫妻。

无奈,徐志摩也是个好面子的人,看到妻子吸食鸦片成瘾,每天在榻上吞云吐雾的,而且和翁瑞午关系不明不白的,自然心里很不爽,可徐志摩毕竟是受过西方教育的,身上有着西洋绅士的风度,他要做“西式的绅士”,因而也不能再用纵情的诗歌大声疾呼,也不能用普希金的方式与人决斗,剩下的也就只有唉声叹气,因而心情一直不好,感叹颇多,既气愤社会上无聊的人们,上海的乌烟瘴气,又不满小曼一年来的生活方式,也气自己竟然没有做一首诗,而且连诗意的影子都没有。最终,他学会了用一套哲学思想来自我安慰。那就是:“夫妇之间是爱,朋友之间是情,男女的情爱既有如此区别,做丈夫的就不应该禁止妻子结交男朋友,干涉她的人身自由!”

显然,徐志摩不是梁思成那样的君子,陆小曼也不是林徽因那样的妇道人家,翁瑞午更不是金岳霖那样的朽木,如果说梁思成是坦荡,那么徐志摩就是龌龊,如果说林徽因是浪漫,那么陆小曼就是浪荡,如果说金岳霖是木讷,那么翁瑞午就是个彻头彻尾的老嫖客,但世俗的眼光遮不住他们真情实感的闪光,这也正是他们之间能为人称道之处。就这样徐志摩在北京和旧情人继续发展着,这头翁瑞午与陆小曼也没闲着,两人之间的绯闻继续在上海滩上流传。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着,也许最后用一个叹号作结尾很符合诗人的梦想,1931年11月9日,徐志摩乘坐的飞机因为雨雾大误触开山山顶,当即坠落山下,徐志摩不幸遇难了。这是个不幸,但却成全了许多人,林徽因与梁思成不再受到诗人的侵扰,陆小曼与翁瑞午可以名正言顺地同居,他似乎显得有些多余,但他是戏剧的主角,当两段情都与他无关的时候,上帝就将他召回——在爱情上,徐志摩无疑在追求至善至美,但他所有的诗词、书信中没有一句为他人幸福考虑过,也就是说,他眼中只有他自己的爱情和美好生活,实际上,他总是在用破坏他人家庭的办法来激励他的诗兴,总是在用追逐女人的办法来保持他的热情,总是在用毫无顾忌的手段来张扬他的美,我们也可以肆无忌惮地预料,如果他没有坠机,还会有其他的陆小曼,比如凌叔华。

他的死是中国诗坛的损失,也是林徽因、陆小曼感情世界的损失,在美学原理中,只有悲剧的才是永恒的、美丽的,他一生的确很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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