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发达国家在2008~2012年必须完成的削减目标是:与1990年相比,欧盟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削减6%、加拿大削减6%、东欧各国削减5%~8%;新西兰、俄罗斯和乌克兰可将排放量稳定在1990年水平上;议定书同时允许爱尔兰、澳大利亚和挪威的排放量比1990年分别增加10%、8%和1%。
《京都议定书》签订后,欧盟一直是最坚定的支持者,并积极说服那些立场摇摆的国家加入条约,日本、加拿大等国的国内民众也基本持支持态度,澳大利亚在陆克文当选为总理后马上就签署了条约,只有美国布什政府于2001年3月宣布拒绝批准《京都议定书》。
然而,面对《京都议定书》2012年的失效,一个新条约的诞生在所难免。全世界都在一场席卷全球的经济危机中受到拖累,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哥本哈根在2009年12月迎来了一场错综复杂的谈判。
发达国家想要让发展中国家做出碳减排的承诺,而对于渴望达到发达国家经济水平的新兴经济体来说,此时正是经济加速的时候,碳排放量的制约也就意味着“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制约”。至于那些已经因气候变化而受到影响的发展中国家则愈加显得“委屈”--凭什么富国享受了经济发展的好处,却让穷国来承担后果?
通往哥本哈根的各国路线
各国的矛盾显而易见,各方都想推出自己的“路线”,争夺制定规则的话语权,甚至有些人觉得气候谈判的重要性超过世界贸易组织谈判,因为这是关乎各国利益与人类未来的谈判。哥本哈根的谈判集中在四大问题上:减缓气候变暖、适应气候变化、技术开发和转让、资金。
中国路线
奥巴马在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前旋风式的高调访华,让两个对气候谈判的结果起关键作用的排碳大国走得很近。双方签署了《中美联合声明》,中国的三大基本立场得到了美国的承认:在减排问题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存在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发达国家应该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支持和技术支持。然而,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之后,中美却陷入了相互指责中。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气候谈判上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彼此不信任。理解彼此的立场是第一步,做出承诺则是实际行动的第一步。在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上,中国承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
在实现碳减排这个目标的途径上,中国强调“技术替代”,希望在碳减排、经济发展和化石能源比重降低三者间寻找均衡路线。对于一个正在高速发展的经济体来说,马上急刹车去强制减排,似乎并不可行。一个更为现实的办法是,通过科技研发降低化石单位能耗在总能源中的比重,从而稳健地实现减碳目标。
中国曾要求发达国家建立一个“补偿基金”,这个思路可以扩展为所有国家应拿出GDP的0.05%用于低碳能源的研究与开发,并且发达国家有义务对发展中国家进行无限制的技术转移。
美国路线
虽然,无论在上任前还是上任后,奥巴马都在密切关注着气候和能源问题,但事实上,在“做出美国的承诺”方面,奥巴马是个弱势总统,他无法抛开参议院向世界作出承诺,就像当年的克林顿,竭尽全力也无法让美国签订《京都议定书》。
根据最新版的草案,美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到2020年要在2005年的基础上减排20%,但该草案回避使用总量控制与交易机制的说法,而改用污染控制与投资。也就是说,该草案限制国际派配额的使用,而是强调边境调解措施,也就是“碳关税”。“碳关税”是美国发明的新词汇,意味着对每一种超出标准的产品征收相应的关税。如果“碳关税”实施的话,那么改变的不仅是气候行动机制,全球贸易机制也会迎来巨大改变。
该草案遭到了多数共和党参议员的强烈反对,甚至有个别民主党参议员也对此持保留意见。反对者认??,这将让许多人失去工作,同时会伤害美国经济。崇尚自由经济的美国,并不情愿以“强制减排”的手段来“干扰”市场,它更希望用“碳排放税”的机制指导市场运作。美国路线试图在对经济影响和对环境影响中找到一个平衡点。
并没有出乎众人的意料,奥巴马没有在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上做出实质性承诺。
欧盟与日本路线
一直以来,欧盟都是气候谈判的领导者。在《京都议定书》谈判时,它是领导者,碳排放配额和交易机制正在逐步渗透到欧盟的各个地区和产业中。
欧盟是主张实施强硬减排目标的代表,它希望继续在《京都议定书》的框架下进行气候谈判。欧盟曾经提出“2050年减排50%(包括发展中国家),全球气温上升幅度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发达国家在2050年前将减少废气排放80%的目标”。相对其他国家来说,经济水平普遍较高并且并不严重依赖化石燃料的欧盟,实现减排的目标更容易一些。
在欧洲内部,环境气候政治已经超越“左与右”的分歧而达成共识,也就是把碳排放管理看做超越民族国家的全球公共议题。由此,欧盟提出普世主义的“全球气候新政”方案,也就是仿效全球金融危机的治理模式,建立起强大的气候治理模式。无果而终的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让欧盟深感重挫。
“如何帮助发展中国家”是欧盟的另外一个议题。欧盟各国仍然未能就对发展中国家的气候资金援助方案达成共识。成员国在这一问题上一向分歧严重,特别是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以波兰为首的9个欧盟国家一致反对为此增加投入。它们认为,在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前,欧盟必须首先考虑有关成员国拮据的财政状况。
对于欧盟的追随者日本来说,虽然提出了到2020年减排25%的目标,但是这个目标基于一个并不现实的条件,即日本履行承诺的前提是其他主要国家都做出相应的承诺。
气候受难国路线
因为气候变化而导致国土消失,这是个可预见的将来。马尔代夫总统穆罕默德·纳希德已经为此“远忧”,他别出心裁地召开了水下内阁会议,打算从每年10多亿美元的旅游收入中拨出一部分纳入“主权财富基金”,用来购买新的国土。
纳希德总统的担忧正是那些“气候受难国”的写照,它们也许并不是引发气候变暖的问题制造者,却承受着痛苦的后果。“气候难民”这个新名词被用来描绘越来越庞大的无国可归的人群。
虽然那些气候受难国从经济体量上看都算不上强国,但他们正在以联盟的方式发出自己的声音。在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前夕,马尔代夫作为东道国,组织了一次“易受气候侵害的国家论坛”。这些易受气候侵害的国家发出了共同的声音,比如,它们希望发达国家到2015年每年至少拿出国内生产总值的1.5%用于帮助这些气候受难国完成低碳经济的转化;它们希望国际社会从人权的角度为那些因为气候变化而造成的无国可归的气候难民提供保护。
发达国家会以怎样的方式满足这些弱势国家的愿望呢?根据《哥本哈根协议》,发达国家同意2010~2012年,每年集资100亿美元,随后逐渐上升,直到2020年,每年集资数目达到1000亿美元,用这些资金来协助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在未来三年,发达国家将先提供300亿美元,其中欧盟出资106亿,日本出资110亿,美国出资36亿。
然而,这笔承诺中的资金从哪里来、发到哪里去、如何使用,还都是未知数。
后哥本哈根时代
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以后,一个新名词被广泛应用:后哥本哈根时代。不管结果如何,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所带来的影响力超越了过去任何一场气候大会。至少,“气候变暖”、“低碳经济”这样的字眼开始引起大众的注意力。
虽然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未能达成实质性的协议,但还是留下了“家庭作业”。根据《哥本哈根协议》,各个国家被要求在一年之内签署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2012年后用来取代《京都议定书》,在2010年年底的墨西哥世界气候大会上提交明确的承诺。
尽管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对各自所要承担的责任依旧无法达成一致,然而两者之间的鸿沟正在悄然缩小。无论是美国,还是欧盟、日本,或是新兴经济体中国、巴西,都表现出对解决气候问题的积极态度。
中国最新承诺的未来两年的可再生能源投资计划,对正在壮大的清洁能源市场来说,无疑是一个振奋人心的信号,特别是拥有先进技术的欧洲和北美的清洁能源企业。伦敦的新能源金融公司(NEF)预计,2010年的可再生能源投资将继续保持上升势头,全球的企业和政府投资将达2000亿美元,相比2009年的1300亿美元上升将近50%。
未来,谁拥有最先进的能源技术,谁能在“低碳经济”中跑在前列,谁在遵循“绿色法则”的前提下创造出更多的附加价值,谁就会笑到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