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我可以走了。那两个人已经把我写的记录放在桌子上。这时候,一个身材庞大的人走进来,把过道上的情景完全遮住了。我有点儿烦乱,希望他们早点让我走。那个人突然坐到了桌子上,对我对面的两个警察说:“那个混蛋认罪了,他一开始就承认是他杀了作家。可是我们都觉得不对劲儿,他说的动机全是胡言乱语。我怀疑他是个疯子。”
那两个人互相看了一眼,说他们也这样认为。
然后那个庞大的人突然意识到我的存在。他扭过头看着我,问:“你也是来录口供的?”
“是的。”我答道,“我是作家的朋友,我们昨晚见过面,在他去酒馆之前。我已经把发生的事情和我们的谈话全写下来了。我可以走了吗?”
他拿起来桌子上的纸看起来,很快又放下,摇着头说:“你们知道吗?那个混蛋竟然说作家想杀死他,还说他看见了作家这样做。只有疯子才这样说话。作家要打他?我问他‘你身上可一点儿伤也没有’,他说他确实看到了作家将他打倒在地,用棍子,他的身子浸在一滩血里。见鬼,我不知道这种口供怎么录。”
我想到了刚才的那张照片上的男侍。我突然想到他被打倒在地,在气味浓烈的烟雾里,他的身子曲缩成一团。为什么我好像看到过这情景?作家经常说:“把你的眼睛借给他!”这是他常常说的话,好像在昨天的某个时候他还说过。难道我曾经把我的眼睛借给那个男孩儿?现在这些警察坐得离我这么近,还在谈论着他的死,我感到这一切莫名其妙、不可置信。但我没有体会到任何关乎悲剧和死亡的意味。
我终于鼓起勇气大声问:“我可以走了吗?”
那三个正热火朝天谈论的人似乎猛然意识到我的存在,一个人说:“好吧,你可以先走,但是也许我们今后还会找你帮忙。”
我说:“愿意效劳。”
我走出警察局,外面阳光刺眼,可能已经是下午了。以前的这个时候我刚从床上爬起来。我习惯性地往作家寓所的方向走,我在他楼下张望了半天,觉得他的脸会随时出现在窗户那儿。可是窗帘紧闭。我躲在树荫底下。阳光炙烤着街道和屋顶,发出一种热烘烘的气味。也许作家还在睡觉,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