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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岁月的灯火(3)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高处变暧了,而只是因为现在即使在冬天,我们和我们的地球,也离高处更远了。

我第一次真正置身的高处,是一座以“莲花”为名的山。那年,我在那山下小住,望着窗后我平生第一次看见的连绵山峦,真正是新奇不已。

山不高,但覆满树木,郁郁葱葱。于是,便选了一个晴天,邀一同伴一同登山。不走路,偏捡没路的地方往山顶攀登。时虽五月,到了山顶却已汗水淋漓。行不多远,树木稀疏处一林场房屋映入眼帘,便决定去讨口茶喝。还未走到林场门前,几个人便一齐迎上来,无需我们开口,热茶、洗睑水、洒了香水的洗脸毛巾,便一一出现在我们面前。山里人太淳朴太热倩了,我不由得在心里感叹。略小坐聊了一会儿,告辞时场长将我们送出门,说:“谢谢领导光临指导。”我和同伴一怔,立即声明我们只是上山来玩的。“什么?你们不是检查团领导?”场长呆若木鸡。

难怪那么热情。

下山时我们感到凉意。就我自己来说,这并不仅仅是因为上山时汗湿的衬衣被山风吹拂所致。

曾经读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酋长老了,要传位给儿子了,但他有三个儿子,传给谁呢?老酋长将三个儿子找来,要他们爬上最高的那座山的山顶,然后说说自己看到了什么,谁说得最准确,谁就接任酋长。大儿子三天后回来说,我看到了杂花生树群莺乱飞。酋长挥挥手,叹惜地说,你、看得不远。十几天后,老二回来了,他说他看到了苍松如盖,巉岩飞瀑。鋳长长叹一声又挥了挥手,说他看得仍不够远。三个月后,老三踉踉跄跄地赶回来了,他很疲惫地告诉老酋长说:“我什么都没看到,只觉得天高风悲,四野低垂,从未感受体验过的孤独从四方涌来,我忘记了一切,又似乎想起了一切。”老酋长什么话也没说,就把位子传给了老三。

这故事,尤其是老三的那感受,与陈子昂《登幽州台歌》那“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的感慨十分相似,都是高处不胜寒,虽然两个高处并不一样。

“泥土高得下雪”,在平地上,我写下了这样的诗句。

河流

现代美国诗人兰斯敦0休斯写过一首《黑人谈河流》,其中有这样的句子:

我了解河流,

我了解河流和世界一样古老,

比人类血管中的血液还要古老。

我的灵魂与河流一样深沉。

……我了解河流,

古老的,幽暗的河流。

第一次读到,我就喜欢上了它,它说出了我没有说出的对河流的感受。这的的确确是只有对河流有着深刻了解的人才能写出的诗句,尤其是“古老的,幽暗的河流”,抓住了河流深沉的灵魂——河流深沉的灵魂只有在幽暗中才能呈现出来,才能被看见。阳光太亮的时候,河流以流水的强烈反光对抗,它的灵魂,它的水声,那灵魂的声音,都被细碎而刺眼的强烈反光遮掩住了。

观看河流的最好时间是在晚上,夜色笼罩,河流在白天暗藏不现的光从层层流水中照射出来,但只照亮它自己,让流水在自己的光中流淌。

这种流淌与白天是那么的不同,看上去几乎停止不动,平静、安静,水声响亮起来,向夜色的深处流去,使人知道,那静谧不动的河水其实是在一刻不停地流动,流动就在不流的表象之中,而且那水仿佛不是在水中流,而是在水声中流。当水声大了起来时,便是河流在拐弯了,如果是乘着小船顺着河床前行,这时尽可以停下桨来,即使不是汛期而是深秋河水枯瘦的季节,拐弯处的水流也仍然会以足够的速度将你的小船送过这“转折点”——河流拐弯处的确可以用“转折点”来形容,接近拐弯处时,黑暗突然加深了,把枝条伸向水面的树丛黑魆魆的,只有紧贴河面的黑暗因为被水光照射才稍淡一些,变成一种幽暗。河水肯定也觉察到了这一点,因此它的速度也突然加快了,带着小船猛然拐过弯去,水光顿时明亮起来,夜色也顿时淡了几分,让人体验到一种柳暗花明的豁然开朗的感受。不过,不论你有什么感受,做出什么样的举动,在自己的光中幽暗深沉的河流,总是对一切视而不见听若不闻地在自身中、在水声中、在天空和大地之间一如既往地流淌。

如同休斯熟悉他家乡的密西西比河那样,我也极其熟悉我家乡每一条河流上这样的夜晚。我多次在夜晚的河流上独自划一条小船劳作,休息时,放开桨听任小船随水流飘荡,古老的氷声敞开它的门任我进进出出,又像一种灵魂的叹息声,抚摩着我什么也不想,但又正因为什么也没想便什么都似乎全想到了。这时,河流的灵魂和我的灵魂便融合在一起。与休斯不同的是,河流的深沉让我感到不可企及。人,一个如此为衣食住行殚精竭虑劳碌终生,而且生命大多不过以两位数计的人,灵魂虽然也可以深沉,但那深度那重量如何能与河流相比?人,永远只能向河流学习而已。

体内藏着意外的高峰的河流,一直保持着一成不变的朴素,就连对于颜色,它也所取甚少,只取浑浊的黄色这一种,此外就是无色了——无色之色就是清澈。这样的深刻,这样的朴素,从河流边发源的人类,究竟又学到了多少?

“我听到密西西比河在歌唱,我看到河流混浊的胸脯被落日染得金黄。”将密西西比河染得金黄的落日,也同样将地球这边我中国家乡的河流染得金黄,那金黄的胸脯中,有着比一切都深沉都有力地搏动着的心脏!

在乡村

秋雨打湿的土地突然沉寂了下来,它上面生长的晚稻、芝麻、玉米和红薯,都显得特别宁静,仿佛知道,经历了漫长的夏季的干旱之后,这场浇透它们的秋雨,预示着它们生命结束的时刻已经不远。

我无法揣摩它们此刻的心情。它们是植物,物种不同的鸿沟,我和它们都不可能跨越。我对它们怀有的复杂情感,仅仅只是我一厢情愿而已,它们永远不会知道,我也无法向它们表达,而无法表达和对方永远不能感知的情感与思想,没有任何价值。但人是一种自行其是的动物,我也不例外,因此,面对着它们我仍然若有所思。

在这些植物们之间,远远近近散布的是大大小小的村庄,无数扇门在那儿迎着风开着——我熟悉那些门内的景象:室内是比门外阴暗的天气更为暗淡的光线。墙上有细细的电线,电流就在那细细的线中徘徊,不能到达灯泡一一现在还是白天,不会有谁开灯的,白天也开灯,那是城里人才做的事情。风从门那儿进来,搅动起像乡村的时间那样慢慢沉淀的气味。这气味很难形容,它总是由泥土、陈年腌菜卤水、干稻谷和木质家具,甚至还有因为太忙而忘记倒的尿桶等等的气息混合构成,而在这样的雨后,还加进了晾在竹竿或绳子上那湿衣服蒸发的肥皂水的气味。不断从大门进来的风,几乎没有停留,就携带着这气味从后墙上的窗户那儿出去了,但室内的这气味不会因此显得减少——它如永不枯竭的河流中的水,有着永不枯竭的源头。这源头因时间的久远而神秘并且难以确认,大约总有几千年了吧,自从有了农业,我想那最初农民居住的茅屋里,应该就有了这气味。但另一方面,时间在这里比它在其他地方明显地慢了下来,它周而复始地循环,就像这气味一直在缓慢地流动,但仍在几乎一模一样的屋里,没有变化,更没有离开。我在乡村生活的那些年月里,常常从这包裹我的气味,模糊地觉得让我置身其中的夜晚就是千百年来的任何一个夜晚,而我就是那千百年中坐在夜间农舍里的任何一个人……这样的想象有些虚妄,但这虚妄不是来自我,而是来自于这气味这农业的停顿感,要回到源头,无须溯流而上,因为流已经就是源了,或者说,流之外本无通常所认为的源存在。

因此,此刻我看见的秋天中,包含着在它之前有过的任何一个田野上的秋天,这场刚刚下过的雨,既以道路上的泥泞告诉我它是极其真实的,也因为它是“曾经”下过的雨而变得迷离恍惚——任何时刻,唯一立即就可以确定的真实总是那个确定者自身,现在,这个确定者就是我,我加快脚步朝一个村庄走去,但我仍不得不时时停下来,在路边的草上擦去粘在我鞋上的泥土……

许多东西只能想象了,它们都到哪儿去了?不断流逝的时间带走了它们?譬如芦苇,那大片大片生长的芦苇,我只能朝过去把它们张望——想”,象的姿势首先是回望,让记忆里的那东西从时间的灰尘中醒来,再次生长、变化……

但我现在回望看见的,却不是我童年看见过的芦苇。我童年看见的芦苇,虽然也有成片成林的,可跟我现在回望看见的比起来,就逊色多了。这是无穷无尽的芦苇荡,几天几夜也划不到头。它们挤挤密密,几乎不留一点空白的水面。撑一条小船进去,船和人都立即消失了——那苇子,远远高过人头。苇丛里的水很清,清得能一直看见水底的泥,和懒洋洋地游动的鱼虾。鱼虾的背一律是青色的,这青色,就来自这些青青的芦苇。这不是比喻的说法。生活在没有水草的水域里的鱼虾背脊的颜色要淡得多,如果是既无水草又浑浊的水域,鱼虾的颜色干脆就是淡白色的,长江里的鱼虾就是这样。当然,如果是天生带色的如鲶鱼乌鱼之类,还是会有它天然的色彩的。而生活在水草很多的水域的鱼虾们,颜色又深多了,甚至会变成黑色的。芦苇的可爱在这一点上也表现了出来:让鱼虾们也青得发绿。鱼虾们尽管放心地游,因为几乎没人捕它们。这是二十世纪的上叶,那时人口还不多,还不需要打这些水里生物的主意。此外还有一个原因,这就是这密匝匣无边无际的苇荡是土匪自由出没的天地,若不是这苇荡中人工割出的一条水道是商旅往来沿江商埠的必经之路,谁敢到这里来冒险?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来往于沿江商埠不需要从这儿走,这苇荡里也就不会有土匪了。

杀人越货的土匪在这苇荡里自然干了不少坏事,不过,土匪赋闲的时候,大约也赏尽了这苇荡的翠色吧?在那一刻,土匪也许突然从内心里返回到人,被这无边的风中的芦苇打动?

芦苇总是在风中。我听过风吹动大片芦苇荡的声音,那声音令人入迷,也使人隐隐不安甚至恐惧——成千上万棵芦苇在风中摇曳,它们发出的声音盖住了风声,或者说无限扩大了风声,那声音不是雄壮,而是低沉、威严,像整个天空在不断地压下来、压下来……

现在回想,那声音的令人入迷、不安与恐惧,其实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令人人迷是因为美,使人不安甚至恐惧是因为可怕,而正因为可怕这才有了令人入迷的特殊的美。为何会这样?我想,这与人内心深处的冒险性和挑战性有关。那些冒死走这条土匪出没的水道的商旅,其隐秘的动机未必就没有冒险与挑战,否则,仅仅为了可以谋生的些微钱财(不是商人的则连这一点动机都不存在了),大可不必拿破财和性命去赌这条路。条条大道通罗马,无非绕些路罢了。

芦苇壮美的时刻是在它死去之后。那是深秋或冬天,枯黄的芦苇一棵棵站立在风中,棵棵满头白发,无数白发在萧瑟的风中飞扬……如果是冬天,一场大雪之后,这些死去已久的芦苇立在水已退尽的茫茫雪地之中,悄然无言,谁看见它们能不从心灵深处感到战栗?

生时柔美,死后却壮美,这就是芦苇。

这样的事物越来越少了。土匪出没过的那纵横几十里的苇荡早已与土匪一起消失,我童年时,昔日生长那些芦苇的水域就已被围垦,我所能见到的,是另外的水域中与其根本无法相比的小得多的苇荡。现在,就连这小得多的苇荡也消失了。科学家们说,地球上的物种近年来正急剧减少。芦苇虽未绝迹,但其稀稀落落东几棵西几棵的命运与处境,也让我感到它也处在挣扎之中。

雨后

一阵小雨,天便又放晴了,阳光下,被雨洗过的草和树绿得发亮,几只麻雀快乐地叫着,在树上蹦蹦跳跳。它们感染了我,但我不敢蹦跳——这大约也是人和鸟的一个区别,比如说麻雀,它们不管有多大年龄,仍然是高兴蹦就蹦,高兴跳就跳,不用担心哪一只麻雀会笑话它。

风若有若无地吹拂着,树叶便有时动一下,没有水珠滚落,雨委实太小了,刚刚将树、草这些有生命之物打湿。不长草也不长树的空地和道路,那阵小雨正在下的时候似乎湿了,但雨一停它们就显出一副不曾下过雨的样子来。石头也是如此,而且比路更加雨过无痕。这是因为生命与水本来就有不可分的亲和性吗?但生命也因此柔弱。

我无目的地走着。无目的地走是人生的一部分。它比有目的地走的时候要少得多,但它同样重要——有目的地走总是功利性的,目的使走动者几乎无暇他顾,而无目的地走因为没有目的便无所不顾,甚至可以说目之所及的无所不顾就是它的目的。因此,无目的地走着是轻松的,如果没有什么纠缠不去的心事,就简直是愉快的。我现在正是这样,随便地移动着脚步,随便地看着,随便地任一个念头出现,然后又随意地让它离去——现在我想到的与刚才的小雨无关了,我想到的是我自己,是我正在进行的人们称之为“散步”的行走——“散步”有刻意安排的,有偶然迸行的,我的散步属于后者,没有什么事的时候产生了想出去走走的念头,就走出来了。每次都是这样。但我却想不起我以前任何一次散步的情景。这一次可能也仍会那样:过一段时间就没有一点印象了。我为何如此健忘?我找不出答案。我不是个容易健忘的人,但生命中多少事情多少时刻都已被我忘记!忘掉那些不能带走的部分,扔掉那些会使人软弱的东西,是生存乃至生命的必须吗?或许是的,一阵迷蒙的小雨总是不能让人把它记住,而一场威胁到生命的暴风雨就不一样了,它会在经历过它的人的生命里留下它深深的刻痕。

但能记住一场小雨的人也是幸福的,因为那是一种柔情式的打湿,这一点我在路边的树和草们的身上看出来了——最小的雨也能很快把它们淋湿,它们因此容光焕发,陶醉在自己的小小幸福中,忘记了身边那些它们不需要的一切,而拒绝雨水进入的石头则一脸严峻,永远沉默,尽管现在正是春天。

那么,是愿意做一块石头呢,还是选择做一株草或一棵树?这是一个难题。好在它只是假设的,答不出就不答吧,因为既然已经做了人,那就只能力争把人做好。而人,是应该既有草和树的蓬勃向上意志,又有石头的硬度与严峻的,而且,正如众所周知的那样,人既可以被最小的雨淋湿,也可以即使经历了最大的暴雨,也能仅凭自身的热量,就雨过无痕,创造出自己的晴天的。

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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