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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我恋爱了(1)

我的理智去哪儿放羊了?

学校门口新开了家音像店,我常去光顾,店员长得很面熟——奇怪的感觉。店员问:“你认识会唱歌的吗?我们乐队的主唱回老家了,最近要参加一个比赛……”“我就是。”我说。

他是贝斯手,那时的我们是适合的,至少有音乐作为共同追求。我搞不清自己是迷恋音乐,还是迷恋他,抑或是它只是一个可以释放情绪的机会,总之我着急忙慌地走向他。

当乐队排练代替了学不好的文化课,演出代替画不好的素描与色彩时,我的心像飞到了天堂。那种快乐与满足是在学校里找不到的,我真的放松和自信,青春期那憋着的所有情绪似乎有了出口。

在一次演出庆功宴上,我们喝多了,其实我是故意喝多的,想壮壮胆。从饭馆走出来,夜晚的风吹拂着我的软绵绵,我开始走不了直线了,他跟了出来,扶着摇摇晃晃的我。我希望他跟出来,我一屁股坐在马路牙子上。喝酒真的壮胆,凉都不觉得凉了。于是我们坐在一起,借着酒气,就那样说——在一起。我依然清醒,像达成了某种目标,短暂的喜悦掠过后又有点茫然,接下来要迎接我人生的第一次恋爱吗?

来不及想太多就积极地投入到恋爱这个全新的旋涡里。第一次,很认真,也不懂怎样叫不认真。其实很多感动都是我自己给的,拿着他爱喝的饮料站在他下班必经的胡同口,无比激动地等待,他接过一饮而尽。而我像喝了不加水的蜂蜜,像上瘾一样依赖那种快乐,轻松,觉得世界上只有这件事是正事儿。虽然现在几乎想不起他了,但不可否定的是当时他是我的主题曲,我终于可以推开一切郁闷和压力,找到快乐了。

五毛钱的包子我吃馅儿,他吃皮儿。买情侣鞋,半夜在大街上打羽毛球,乐此不疲地骑着自行车在同一个地方转圈,还有很多所有情侣都喜欢做的很“扯淡”的事,我们也无一例外。我们都是第一次恋爱,认真,我们都还小,都义无反顾。无论结果是什么,“开始总是分分钟都妙不可言”。

那一年我正高考,因为恋爱、演出和排练,使我没有太多心思复习文化课,也不去克制自己,和乐队在一起我的自我肯定会增加。如果我那时候理智地放弃恋爱,使劲学文化课会怎样?十头牛也拉不回我的冲动。

高考成绩出来了,文化课差十分没过,但因为我的专业课成绩不错,可以直接去厦门大学。可那时的我根本没想太多,因为男朋友在北京,我就果断地选择了复读。时间,精力,金钱……没觉得不值。

刨去对恋爱的好奇,荷尔蒙的悸动、孤独,刨去太多旁的因素,我甚至怀疑爱情是否存在过,而感情确实存在,一种从陌生到熟悉的亲切感,日久生情的情愫。

F家里出了事,高考也失败了,所有倒霉的事都发生在他头上。我在路口碰到他时他垂着头,穿着粉色格子的短袖衬衫,趿拉着拖鞋,推着破自行车,贴着墙根儿走。脖子上还挂着自行车车牌,那是他租的车子,我装作没看到。

“我去你家玩儿。”我说。

“嗯。”F点点头。

他瘦得像个外星人。

“有磁带的话拿上几盘。”F补充了一句。

我骑着车子带F回家,我要慢慢等他跑上来坐后面,他真的很笨,和他在一起时我倒像个男孩。我们走到过街天桥时停了下来,因为带着他骑不上去,我们站在桥上,桥下的车灯如流星雨般划过,他说有首歌很好听,最近很流行的,他唱了首周迅的《飘摇》:“你不在我预料,扰乱我心碎的步调……”有时失去的不是一个人,而是自己的被喜欢。此时,我的恋爱进行得势不可当,在欲望面前,年轻的我没有任何想克制的打算,就那样随着自己的躁动前行。吕克·贝松说过:“电影只是一片阿司匹林。”我觉得,爱情更只是一片阿司匹林。

电梯停了,我们在乌黑的走廊里转啊转啊,好不容易才到他家。门开了,他让我等一会儿,他进去收拾了一分钟,我进门了,墙壁已经发黄,老式的组合音响很大一堆落满灰尘,他的单人床旁贴着威尔斯密斯的巨大海报,衣架上挂着很多衣服,睡衣挂在最表面。电视机不能看,有个录音机沾满灰尘,茶几上很多矿泉水瓶子,他很久不好好吃饭了。我去厕所,厕所不大,脏兮兮的,这一切和我认识的他不相匹配,而我却也不觉得过分,我的家也富丽不到哪里,比这里还不如。

他不说话,我们翻来覆去听一盘莫文蔚的磁带,听了一晚。他躺在床上薄得像一堆骨头,只有眼睛闪闪发亮。我们就这样瞪到天亮。

后来,我便义无反顾地投入到和男友的热恋中了,第一次见他妈妈,我记得她坐在沙发上。

“你有北京户口吗?”

“没有。”

“那以后孩子上幼儿园怎么办?”

我哽咽。

那时的我有什么话喜欢闷在心里,遇到一点解不开的心事都放在心底,再用一块大石头压着。他爸爸请我们吃了顿饭,说:“以后无论你们好不好,是否长久,希望还能做朋友,你有什么事就和叔叔说。”我没说我爸爸生病的事,怕本来就不是北京户口的我再为这份爱情增加难度。

我以为我可以天长地久,白头到老……

复读后我的文化课还是差十分(再次警告学子们,早恋真的耽误学习,如果要的是学业,很难做到两不耽误),有央美头衔的分院动画系愿意接收我,但我不知道动画学什么,也不是因为喜欢才学的这个专业。

如果当年去了厦门学设计可能我还是会画画,各种事件还是会把我打到我其实还算擅长的绘画上。后来妈妈常说,开始让我选择纯绘画就好了,就不会那么纠结,不用“自学成才”。

后来,F会和我通电话,我们常常聊很久,他兴高采烈地讲他的新女友。“你猜是谁?”他总会兴奋地问我,还说他要在北京奥运会时结婚,他说以后会是那种大肚子看报纸的男人。我们分享着彼此的幸福。爱情真是一种兴奋剂,它改变你的世界观、人生观,大脑的正常运作模式,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而爱情真的可以长久吗?

心形的IC电话亭里,我打给他响两声后挂断,他会马上打过来——因为这样我可以省一些电话费。

我们之间剩下的是单纯的关爱和理解,还有支持,这便是友谊的一种吧。

我们在各自的轨迹里运行着。

因为和父母的隔阂,男朋友给我的除了爱情,还有亲人般的温暖。

我的头发为他卷起,我的衣服是他喜欢的颜色。他的朋友也是我的朋友,我的朋友也是他的朋友。又是一个新的小世界,新鲜的事件,新鲜的感受,我却有种无根的迷茫。

我常早上坐火车回家,晚上再坐火车返回,只是想见到他,不见到他会心烦。不知道为什么,我那时十分依赖他。手机刚刚流行起来时,他买了一部手机要第一个打电话给我,之后我的传呼机每天都响个不停。

现在回想,我都要纳闷儿自己那时是哪门子心发飙、头中暑,非要依赖一个人不可。我记得那会儿他没有工作,我们一起去街头卖打口CD,自制那种一抽绳子就收摊的布袋子。有一次还被警察怀疑是卖黄色光盘的被抓去了警局,结果检查来检查去没发现问题,就把我们给放了。

我教他画画,陪他去上课。他要工作了,我帮他买了一个适合面试时背的包,里面用便条纸写上各种加油的话。便条是彩色的,每句话都是想很久的。我从不为他一无所有而埋怨他,反而鼓励他。我没了自己,一心想他好,这便是女孩第一次恋爱吧?现在回想这些,就像看别人的故事,那个年少的我已经支离破碎,灰飞烟灭了。

F来看我,我们一起吃早点,我拿出我的画给他看,他笑我画得好玩。我们互相打探最近的生活状况,分开时他会开心地送我到地铁站,买张票送我。我望着他远去,一次次相聚只是离别的前奏。

F开始喜欢去夜店玩儿。就这样过了两年。

我和男朋友继续陪伴着,他爸爸单位发电影票还给我们,让我俩去看,现在想起他的爸爸妈妈,我会心怀感激。他爸妈都是很朴实的普通百姓,因为自己的孩子会对我好已经是一种恩惠了吧。某个时段,我们的人生剧场里会有彼此作为客串,戏份儿没了,即便坐同一辆车也看不见彼此的衣角。

有一天他说:“没遇到我之前,他自己在这边待着觉得寂寞,就和老天祈求赐他一个女友。”

我惊讶?不,也许我的潜意识里也在索取一个男朋友。就像位置摆对的吸铁石,我们刚好碰到。我再次怀疑所谓爱情的存在与否,这个被冠名为各种浪漫和美好的体验是什么?

他说:“第一次和你相遇时,我是去学校门口那家音像店面试的。当时有好多人面试,我刚巧去得早,立马就合格了,于是来了,于是他们乐队缺人……”

巧合吗?如果这算巧合那么分针和秒针的每次相遇也算巧合。我只是讶异我们的选择,迷惑于到底“是谁导演这场戏”何时是头儿,怎样喊停!

我的大学生活过得有些散漫,经常想干吗就干吗,看自己想看的书,做自己想做的东西,没了要求便开始画自己想画的画。按照父母和老师的要求去学习和创作其实很安全,一意孤行总是种冒险,同时也不扎实。

F来看我,他变了,他当上了国外某个饭店的厨师长,谈起名牌眉飞色舞,穿着入时。他说他的帽子是某个HIPOP品牌,说那些高级的见闻。我觉得自己有点“掉价”,好在他的本质没有太过“挪移”。

时间让我们成为亲人般的依靠,走路时就要有我的一只手握在他手里。有什么新鲜事必须告诉对方,他的事就是我的事,我的事也是他的事。有时感情中习惯的成分居多,太过理智的分析爱情也许就没了浪漫色彩。我更相信人与人之间其实都可以随着日久,会积蓄起友谊与亲情,这其实更贴近无私的爱。

现在我也许是长大了,不是那么的关注爱情,可当年,青春期时脑子里只有恋爱。而即便恋爱了我还是会带着很大的愧疚感,因为我没有好好学习。早恋是一种错误,我畏惧各种被称为错误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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