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玉霞
几年前,我亲身经历过这样一件事。
早晨去厕所,撞见了我的科代表——萌萌正在“蹲坑”。手里还拿着一本书爱不释手地看着。我笑眯眯地打趣儿:“看我们萌萌多用功,把书都读到厕所里来啦!啥好书,这么吸引你?”
她正要起身,我赶忙伸手接过她的书,一看是2004年第5期《读者》,封面左上角有一个很不起眼的小字母“Y”。“这不是我的杂志吗?我放在办公桌上,怎么跑到她手里了?”我心里很不高兴,可十几年的班主任工作经验告诉我,这时必须冷静。
我假装不经意地问:“从哪弄的《读者》呀?”
她十分不自然地说:“我妈妈给我拿来的。老师,您喜欢看吗?我家里有许多杂志,等我妈妈再来时,让她给您带几本。”
“谢谢,我也订了《读者》。你喜欢看的话,我可以借给你。”“那太好啦!”她假装高兴地说,然后接过杂志立刻离去。
呆坐办公桌前,我陷入了深思:3元钱一本的《读者》,我已看过,就算丢了也没什么可惜的。可是,作为一名已经具有明辨是非能力的高三学生,竟偷偷地拿别人的东西,其性质非同一般,是品行问题啊。作为老师,假若放任不管,那是对学生的不负责,是失职。然而,假若直截了当地同她谈话,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她断然否认。这种情况假若处理不好,我们之间就会发生矛盾,不利于我今后开展工作,也不利于她的健康成长。二是她被迫认错。如此,她会感觉自己很丢面子,自尊心受到伤害。怎么做才会有效地解决这个棘手的问题呢?深思熟虑后,我采取了下面的解决方式。
第二天,我把2004年上半年11本《读者》摞好,放在办公桌上。当萌萌来送作业本时,我指着那摞《读者》对她说:“我把2004年上半年的《读者》,全给你带来了,看完后要全部还给我。记住:是全部噢!”我故意把“全部”两字说得很重,同时用温和却又带有几分严厉的目光与她对视了一下,暗示:老师清楚是你拿走办公桌上那本《读者》的。萌萌低下头红着脸说:“好的。”显然她知晓了我的用意。
过了一段时间,萌萌把《读者》还给了我,半年全部的12本。我翻开第5期,里面夹着一张纸条,上面写道:“老师:您的《读者》给我留下了最深刻的印象,让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让我终身受益。谢谢您!——永远想您、爱您的学生萌萌。”
自尊心是人们努力向上的动力和源泉,中学生是有强烈的自尊心,作为教师,要想方设法保护学生的自尊心,特别是在对待有过失的学生时,更要保持冷静的头脑,要有宽广的胸怀,要讲究教育艺术,要给他们留面子、搭“梯子”,要给他们留有思索的余地。给学生时间去思考,相信他们有自我反省、主动改过的意识与能力,相信他们能够在老师的启发和引导下,经历自悟、自省,达到“慎独”的境界。这才是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